电气工程安装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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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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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工程安装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3第三章 安全机构与职责4第四章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5第五章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6第六章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7第七章 防护费用投入及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10第八章 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第九章 节假日工地值班制度12第十章 安全检查(巡检)制度13第十一章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15第十二章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8第十三章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20第十四章 电焊工操作安全管理制度22第十五章 项目开2、工安全管理制度23第十六章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24第十七章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25第十八章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6第十九章 奖励和惩罚制度30第二十章 附则3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 一、 为加强对工程安装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 安装公司各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部门,不得参与先进单位评选;有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行为的个人,不能评为先进。 三、 本规定适用于XXXX电气工程安装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3、各部门在制订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和严格的考核指标。集团公司及安装公司按行业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所有与安装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和指导。 二、 安装公司及其部门的负责人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生产的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三、 凡多个安装工程联合施工时,应由公司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分项目进行领导和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各项工程都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和责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不得施工。 四、 公司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4、施,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他人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有权制止和拒绝执行。 第三章 安全机构与职责 一、 安装公司按照生产性质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得力的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班组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相应的兼职安全员。 二、 安检部和安全人员应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其职责是: 、监督检查落实工程项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配合公司及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 、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参加审查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与有关部5、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进行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暂停生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对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可视情况给予教育,并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 、 安装公司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吊装、高空、地下、深坑、拆除等特殊工作和危险作业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在布置施工作业任务时,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二 、 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通道、材料堆放和6、各类临时设施的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三 、 现场的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要求,经施工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得使用。 严禁机电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须有安全防护装置,起重设备有要限位保护装置,所有设备都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四、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施工现场的坑、沟、洞等危险处,要有防护设施或明显警示标志。在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要设置围栏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工程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扣除。 五、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7、季要防寒保暖,防止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季节,应对临时设施和电气设备检查维修;雨雪过后,要采取防冻防滑等措施。 六、 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厂和车间,安装施工过程都应采用有利于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先进工艺和技术。 第五章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 安装公司应定期对所属部门各级领导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各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安全技术的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定期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学习活动规定:公司:每季度一次;项目部:每月一次;安装队:每日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各一次。二、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8、案: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三、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部会同安检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四、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五、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9、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六、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七、 对电气、焊接、各种机动车辆、登高架设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并每年对合格证复审一次。 八、 安装公司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及人员调换新工种后,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九、 安全活动由各级领导负责组织,并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安排好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思想10、教育和工作安排。十、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一、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第六章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委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改革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体制,特制定11、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分支机构。第三条委派单位、被委派单位和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范围包括:(一) 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主管人员;(二) 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五条不论工程项目大小,均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第二节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条件和职权第六条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三)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奉12、公;(四)忠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五) 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六)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第七条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第八条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委派单位负责,应当每13、年至少一次书面向委派单位汇报本人行使职权的情况。第三节委派方法和程序第九条委派方法包括直接委派和间接委派。直接委派是指由委派 单位直接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委派单位管理;间接委派是指由委派单位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被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人事关系由被委派单位管理。第十条各委派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委派方法,也可以对不同的单位实行不同的委派方法。第十一条不论实行何种委派方法,均应当保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变。第十二条直接委派的程序是:由委派单位主管部门提名,经人事部门考察,按管理权限审批聘任。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解聘时,按照同14、样程序办理。第十三条间接委派的程序是:由被委派单位提名,报委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考察,按管理权限审批聘任;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解聘时,按照同样程序办理。第四节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第十四条直接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 (一)由委派单位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委派”的办法进行管理,即:由委派单位对被委派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任免晋升、工作调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奖金、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与被委派单位脱钩,被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接受被委派单位的任何报酬和福利待遇; (二)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党、工、团组织关系由委派单位管理,参加委派单位党、团组织安排15、的组织生活,或者由委派单位委托地区党委等单位管理。第十五条间接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一)由被委派单位按照原办法进行管理,即:由被委派单位对被委派人员的人事档案、工资奖金、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与非委派人员实行同等待遇;(二)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党、工、团组织关系由被委派单位管理。第十六条被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实行轮换制度,在同一项目部的任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但在任职中发现不称职的可随时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第五节委派单位和被委派单位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派单位和被委派单位要建立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加强对16、他们的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第十八条被委派单位要支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开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被委派人员按规定行使职权。第十九条被委派单位不得阻挠干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正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二十条被委派单位领导人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督促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17、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 防护费用投入及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一、 为了确保提取安全费用的投入到位,不论当地施工项目或跨省跨地区的施工项目,工程款项一律进入公司帐户。严禁施工项目负责人自己设立私人账户。违者公司将解除项目负责人承包合同,由公司另行安排承包人。二、 不论施工项目造价的多少,公司财务部一律按照总造价提取2%作为安全应急费用和安全防护费用。确保投入到施工安全防护中。三、 单位单项工程的施工员未按规定作好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不符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公司财务部将从工程款中扣取2%的安全预留费交安全部直接安排使用。并确保投入到本工程的安全生产中,待工程竣工18、验收结算时多退少补。四、公司行政部根据不同工种的防护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定不同防护用品的发放人员、发放品种、数量和周期。制订发放标准。核定防护用品发放品种、数量。五、材料部按核定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到有资质的劳保用品供应部门定点采购,确保劳保用品符合规定要求,质量合格,不得采购劣质产品。六、防护用品由库房保管,凭领料单发放,登记。七、各使用部门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爱护使用防护用品。无法使用的废旧防护用品集中回收,放在指定的回收箱内,统一处置。不准乱丢乱扔。第八章 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严格使用“三宝”规定,同时对“四口、五临边”作好严密有效的防护。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出安全事故,保证各施19、工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请各施工人员遵照执行:一、三宝使用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2.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3.在建工程四周挂上封闭式安全网。二、 四口防护1.楼梯口。2.电梯井口3.预留洞口4.通道口等四口必须按规定首先做好严密有效的安全防护栏杆或有效的防护设施。三、 五临边防护1.槽、坑、井边。2.阳台边3.楼板边4.屋面边5.悬岩陡坎、危险边。等五临边在操作前必须设置严密,牢实的防护栏杆和设施。特殊位置设红灯示警。四、 其它规定:1.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高跟鞋、易滑鞋上班。2.上下班必须从安全通道通行。3.吊运材料时,覆盖区域下面严禁站人。4.非机电工作人20、员严禁检修操作机电设备。5.严禁带病违章冒险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蛮干。6.严禁带客和小孩到工地玩耍和居住。五、 全体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遵守以上制度,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处罚100元以上500元以下每人次。第九章 节假日工地值班制度为了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在节假日做好工地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施工,预防发生意外事故。一、 工地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现场安全设施及其安全防护位置,热爱工地、身体健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责任心。二、 工地必须设立值班室,其位置设在现场视线较好的地方。三、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非本工地工作人员应责令退出,对不听招呼者,应及时报告领导,强制退出。四、 工地工人下班后,值班人员应检查21、工地,外来人员禁止在工地逗留。五、 工地值班人员应在放假或下班后做好巡回检查,并检查设备台件数量、水龙头开关情况、用电开关箱情况、木工房、生活区用火情况、门窗关闭情况和防火防盗情况,如有隐患应及时上报处理,并做好记录工第十章 安全检查(巡检)制度 对现场施工必须按季、按月和根据不同的施工季节,并在开工前及节、假日前后组织安全检查。自然气候变化后(特别是恶劣气候)应随时检查。一、在符合安全施工标准的前提下,进行定期全面检查,定期检查规定如下:1、公司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2、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检查一次;3、安装队每天班前班后各检查一次。二、 安全季检1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22、查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项目部经理、安检部部长和各责任区施工负责人为检查组成员。检查的范围包括公司的主要施工点。检查的重点是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用具、安全防护利用情况,隐患治理情况等。2每季度检查后,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安全会议,对全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布置。3每季度安全工作会都要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需要整改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4整改通知单所列整改项目由由施工队长按整改期限负责整改完成,并向总经理汇报。5资料员要将每期安全工作会议纪要整理归档,作为年终考核的资料。三、 安全月检1由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23、组由技术负责人任组长,项目部经理、安检部部长和各责任区施工负责人为检查组成员。检查的范围包括公司的主要施工点。检查的重点是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用具、安全防护利用情况,隐患治理情况等。2每月检查后,由技术负责人召开安全会议,对全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布置。3每月安全工作会都要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需要整改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4整改通知单所列整改项目由由施工队长按整改期限负责整改完成,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5资料员要将每期安全工作会议纪要整理归档,作为年终考核的资料。四、 安全日检1由安装队各班组长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日检,日检的范围是施工的各24、个工位。日检包括:1)、每个操作者在工作前进行生产条件、作业环境的安全排查。2)、班组长对各个工位进行巡检,监督各责任区安全生产,工地电气、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现场防火器材是否符合安全有效,室内外临时电源线是否合乎安全规定。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或汇报安装队长处理。日检的主要目的是及时发现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及时消除,同时制止违章作业,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2每天班前会上班组长要对前一天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对有违章行为的人员予以批评,同时对遵章守纪的人员进行表扬。3班组应坚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25、决(或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班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下任何危险隐患。第十一章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一、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生产环境,防止人身、设备事故发生,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适用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二、组织及职责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为主任委员,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行政部负责人、安检部负责人成员为:工程部负责人、安全员、安装队长。2工程部为安全文明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3各职部门负责人是各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人 工作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 工作程序1安全生产26、委员会每月对公司各部门车间巡回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置,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效果。2检查内容)安全文明生产a. 设备是否进行有效的维护保养,有无安全隐患;b. 操作者是否认真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c. 操作者是否认真执行工艺规程和技术要求;d. 操作者是否穿带工作服及防护用品;e. 电气线路是否有不安全因素;f. 施工现场工具、材料、工件摆放是否整齐;g. 工作现场是否有杂物、烟头、灰尘等;h. 是否有无操作证者操作关键和特种设备;i. 生产作业现场是否有明确的安全标志;j. 高压操作是否有安全警戒防范措施;k. 使用的手动电动工具是否有3C证书标志;l. 登高作业27、是否安全措施。2) 消防安全检查a. 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电焊工段除外)是否经过批准;b. 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在原规定位置;c. 消防设施周围是否乱堆杂物、物件、侵占其应有的空间;d. 消防器材是否满足要求,生产工人是否会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e. 生产人员是否知道火灾发生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f. 消防器材是否设专人维护保养;g.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用完后是否乱放在施工现场;h.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是否在专用库房,是否隔离和标识。3) 环境保护检查a. 废弃物品是否分类投入专用箱式固定地区,是否设立明确标识;b. 废弃物存放点或箱是否保持干净整洁,是否及时清理处置;c.28、 施工现场和包干环卫区是否干净,有无乱丢废弃物;d. 环保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专人维护保养,是否有记录;e. 环保设施是否满足要求,是否适宜有效;f. 是有关必要的记录,记录是否符合要求;g. 是否将贮存油漆等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改做它用。4) 职业病防护检查a. 操作人员是否知道所从事工作对身体和环境有害,以及如何预防;b. 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进行有效预防;c. 防护用品及设施是否适宜有效;d. 发现身体不适和职业有关时是否报告检查;e. 是否有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内女工从事有害作业;f. 是否未进行身体检查而从事有毒有害作业;g. 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h. 29、工作场所是否有危险品泄漏和溢出现象;i. 工作现场剩余的危险品是否安全保管及时交库;3 采取纠正/预防措施1经检查发现不符合或有安全隐患立即责成责任部门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或屡犯者予以处罚。2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情况,纳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审。4 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二章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现场用电和配电室的安全管理,预防触电及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2 、组织及职责 公司用电和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生产部统一管理。3、 管理规定3.1专职电工要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30、上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电工作业应遵守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2电气设备、灯具、插座、线路的一切修理工作,必须由持证上岗的电工进行,其他人员一律禁止从事上述工作。3.3设备、线路维修时,应拉下开关或刀闸,并在该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3.4操作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3.5在一般情况下,都应按规定安装用电线路。如因生产急需,必须安装临时线路时,应经生产部负责人审批。线路对地距离不得低于2.5米,电工应经常检查,并负责限期拆除。3.6电气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需要保留电线时,应切断电源,并将电线头用绝缘胶布包好。3.7临时性用灯,线路电压不得超过36V31、,在金属容器或潮湿处及水下作业时线路电压不得超过12V。3.8不得触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带电体。3.9不准用湿手去接触电器开关或电线的接头部位。3.10导线、电器不明是否带电,一律按带电对待,不得触摸。3.11已安装好的安全罩或围栏隔离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并应设“有电危险”警示牌。3.12放在电气设备上的警示标志,未经原放置人的同意,不得移动。3.13电气工具在使用结束后或暂停工作时,应切断电源。3.14更换灯泡时,应先切断电源。3.15发现正在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线路有过度发热、麻手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待查明原因检修正常后再继续使用。3.16发现有断头或拆开的电线,应立即通知电工处理。3.132、7电气设备要注意保护,防止进水、蒸汽、酸、碱等,防止绝缘破坏。3.18新装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接地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程要求,确定符合后,方可通知使用。3.19变压器护栏距离不得低于0.8米。3.20在进行一切危险性的电气作业时,至少两个人进行,其中一人操作,另一个人负责监护。3.21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测定一次。防雷保护装置,每年一季度雷雨季节来临之前校验一次。以上测定、校验应作好记录并保存。3.22高压输电线路、吊车的铁轨两端应可靠接地。3.23配电室工作人员要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非指定电工或生产指挥人员不得入内。第十三章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33、为了正确选择、使用、维护电动工具,防止火灾、触电和人体受伤等意外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生产使用的角磨机、砂轮机、手枪钻、冲击钻等的使用、管理。2 引用标准GB3738-9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3 职责3.1采购部负责电动工具的采购。3.2各使用部门负责所使用电动工具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3.3生产技术部负责电动工具的配置和检查。4电动工具的分类和使用范围(按触电保护方式分)4.1 I类电动工具(普通绝缘工具)此类工具在防触电保护方面不仅靠本身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保护(接地)装置。使用时必须用三极插头,将接地级与安装的34、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可靠连接。4.2 II类电动工具(双重绝缘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使用时采用二极插头,不必连接接地导线,在工具的明置部位应标有II类结构符号“回”。4.3 III类电动工具(即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即12V、24V或36V。5电动工具的购买和发放5.1公司购买的电动工具必须是强制认证产品(有3C认证证书)。5.2由生产部根据使用要求,提供购置电动工具清单,清单应标明名称35、类别、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及数量,由供销部采购。5.3采购进厂后由质检部负责检查验收。 检查项目为:a. 合格证、说明书、3C证书、保修单等证件齐全。b. 外观质量检查(外壳、导线、插头等完好。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等标志清晰,符合要求)。5.4 电动工具发放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填写领料单,经生产部负责人批准,由库房建帐登记后发放。6 电动工具的保管和维护对电动工具,谁使用谁保管维护。无故丢失或损坏按原价80%赔偿。7 电动工具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7.1公司使用的一般为II类和III类电动工具。7.2使用工具前操作者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7.3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36、离工具操作较远时,应采用接线板连接。不能使电源线与热源、油类接触,并随时防止电源线破损。7.4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换,不准将裸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代替插头使用。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级与中性线连接起来。7.5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严禁随便拆卸。7.6不可在潮湿、雨淋及可燃气体存放场所使用电动工具。7.7要选用合适的刀具,选用正确的转速,并将刀具夹持安装牢固。7.8工作中严禁穿戴宽松拂袖的服装。在户外工作时,宜戴橡皮手套,戴工作帽,必要时戴眼镜和口罩。 7.9工作时不要踩踏电线,必须站稳,不可伸手越过工具取物及加工。7.10工作时身体不要接触其它导线、物体。7.11使用工具时应注37、意电源电压是否与工具使用要求一致,在未明确电源电压时,不可将工具插头插入插座内。7.12工作前应检查电动工具是否完好,如开关、护盖、紧固部分导线插头等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7.13工作时应注意力集中、专心致志,避免事故发生。 7.14电动工具插头插入插座时,工具开关应处于关闭状态以防止意外发生。7.15电动工具不用时,一定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关闭开关、整理电线,放回固定地方妥善保管。 8 电动工具的维护检修8.1电动工具使用后应经常维护保养,使之保持清洁,不可受潮或雨淋。8.2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后方可使用。 日常检查项目为: a. 外壳、手柄是否有裂缝或破损。 b. 保护38、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c. 电源线、插头、机械部分是否完好无损。 d. 转动部分是否灵活、轻快、无卡滞现象。 e.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8.3电动工具每个季度由设备管理员做一次定期检查,平时随时进行抽检。8.4电动工具损坏应及时修理或退库,不准存放在现场。9相关记录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检查记录表 E、Oq/LC-02-D28第十四章 电焊工操作安全管理制度1. 焊工为特殊工种,必须体检合格,并经国家专业培训合格,持焊工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2. 焊工及其助手工作时,应戴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帆布手套,穿长袖帆布服。3. 焊接和切割系明火作业,作业现场要求与易燃易爆物相距5米以上。4. 禁39、止在存压容器表面焊接或切割,以防爆炸。5. 在容器内或潮湿处电焊,应垫绝缘垫,且应设专人监护,随时可切断电源,以防发生意外。6. 在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表面焊接时,应先将其洗净吹干,有盖的容器打开盖,方可焊割。7. 当环境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焊割作业。8. 登高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9. 更换焊条、焊丝时,必须戴焊工手套;敲焊渣时,必须戴防护眼镜。第十五章 项目开工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工程开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从源头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度本制度。1、安40、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数量;3、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措施情况(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本项资料现场不进行审查,纳入保证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手续。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与专家论证审查情况。本项资料现场不进行审查,纳入保证建筑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手续。5、现场大门设置情况(须按规定安装一个已调试好的视频监控摄像头);6、现场围栏设置情况;8、现场办公生活情况;9、施工用电情况;10、建筑起重机械布置情况;12、开工前,项目部负责人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管理机构会议;13、41、签发开工令前,技术负责人主持召开开工预备会议;14、项目经理(或其代表)每周组织召开工程例会;15、项目工程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6、项目部机构每日8时召开晨会,并填写晨会记录表;17、会议纪要由项目经理审核。会议纪要的签发时间不得迟于会议后一个工作日;第十六章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一、定义: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包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高温季节施工安全措施、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是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主要施工方案(措施)中的一项,是针对未来特殊气候环境影响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等危险及紧急情况,在季节性施工来临之前,从人员机构、资源配备,作业方法、流程、操作要领,工42、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采取的有针对性的事先预防措施。这样在季节性施工期间突如其来的灾害面前,可使人员、财产按预定方案有序进行规避及抢险,以避免或减少与之有关的疾病、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二、雨季施工措施根据本工程工期安排,主要为室外管网的施工发生在雨季,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下雨天气,将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期间加强同气象部门的联系,开槽挖沟时应尽量避开大雨。 2、雨季空气较为潮湿,因此电焊条使用前必须进行烘烤,保证其干燥使用,有效地保证管道焊接质量。3、大雨天气室外施工必须停止,雨后必须组织机电、安全人员对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等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实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4、做好电器设备的43、防雨工作,各种露天电器设备必备有防雨罩。5、定期对漏保等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失效的设施。6、做到整个施工现场的排水畅通,雨后及时清除积水,保持整个施工现场的整洁。7、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加锁,并设专人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有效。8、做好电器设备的防雨工作,各种露天电器设备必备有防雨罩,并由电工专门管理,防止漏电触电。9、上人跑道必须设防滑条,雨后必须对上人跑道及操作平台等进行检查。三、冬季施工措施1、准备工作A.冬季施工前编制好冬季施工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冬季施工管理措施,确保冬季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B.进入冬季施工前,组织技术业务培训,学习冬季施工的有关知识,明确职责;方案44、及措施确定后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向各施工班组进行交底;C.与气象台保持联系,及时接收天气预报,并作好现场测温记录,以便提前作好大风、大雪及寒流等恶劣天气袭击的预防工作。D.根据工程需求提前组织冬季施工所用材料及机械备件的进场;为冬季施工的顺利展开提供物质上的保障。四、冬季施工安全措施1、冬季脚手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搭设上下斜道,钉防滑条,设防护栏杆,雪天脚手架走道及时打扫干净。2、切实做好防火工作,架设的火炉必须专人看管,禁止随便点火取暖,现场的乙炔瓶、氧气瓶等易爆物品要分类堆放,集中管理,在仓库、木工房、易燃物品处设置灭火物品。3、对于各种线路、电器重新检查、维修,按安全用电的标准进行线路布45、置;严禁乱拉乱接。大风、雪后,必须检查线路,防止电线短路,发生火灾。4、机械设备所用的润滑油、柴油、机油、液压油、水按冬季规定使用掺加防冻剂或使用冬季特种油品。机器没有掺加防冻液的冷却水在机械使用完后立即放空冷却水。第十七章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整改,确保分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职责:各部门及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在安全检查和工作生产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必须进行彻底整改。3、工作内容:1)、对发现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46、人和安全员,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部门、整改内容及要求。2)、责任部门要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方案。3)、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安全隐患整改期限。责任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按整改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在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责任人上交隐患整改检查验收申请。4)、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委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5)、重大安全47、隐患必须停产进行整改,没有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不能复工。6)在安全生产会上要通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无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拒绝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没有通过验收的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批评和处理。第十八章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为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尽可能快地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程序。2 范围适用于公司的范围内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3 职责3.1安检部负责本程序的贯彻落实,并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并汇同工会监督下属各部门做好各类事故48、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3.2各部门负责协助,并逐级向上汇报有关事故的情况。4 工作程序4.1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现场采取的应包措施等。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主管领导。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施工员、项目部,并由事故单位填写信息联络处理单报安检部。发生重伤以及上事故,除报告公司领导外,应立即报告安检部,并在24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局、社保局、总工会和法院、检察院报告。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按公司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逐级上报,并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发生49、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发生施工、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其它相关部门。当确认职工患有职业病后,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司行政部。本程序中的轻伤、重伤、死亡、重大、特大事故概念的界定。4.2事故调查轻伤事故及一般事故由各部门负责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于五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安检部。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委会主任或其指定人员领导,由安检部组织,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所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安检部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部门、检察院、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非伤亡的重大、特大事故由安检部组织50、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在10日内写出事故调查调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4.2.5事故调查组成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单位应尽可能地为事故调查组提供方便,不得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4.3事故处理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建议,应先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并把处理意见上报安检部或其它职能部门。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大、特大事故,安委会主任应组织、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与会人员应包括事故单位相关人员,以及工程、安检、物资51、设备、等有关方面负责人。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安检部等职能部门,对事故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各部门及工程部,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对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1对职业病的职工应按有关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由工会根据禁忌症的要求,对职业病患者向总经理提出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的建议,并由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2安检部有权监督检查患职业病的职工有关待遇的落实情况,并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5 相关文件(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1991年第75号令)(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4)事故处理工作流程6 记录(52、1)事故调查报告(2)信息联络处理单事故处理工作流程图事故发生后事故报告事故现场保护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事故材料归档事故报告的撰写企业内部报告企业向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九章 奖励和惩罚制度一、 安装公司及集团公司要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入经济承包责任制和计算发放奖金的考核内容。 二、 公司职工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性危害和防止工伤事故方面做出贡献的;及时排除重大事故患或在事故抢救中,使伤害降到最低或免受损失的;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技术改进等方面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公司给予奖励。 三、 对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而造成伤亡事故、职业病等严重后果的公司领导和责任者,应视其情节给53、予处罚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四、 属以下情况之一的,除责令整改外,并对主管领导和责任者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1、距地面三米以上作业,没有安全网或防护设施不全的; 2、在建工程项目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无防护措施和无明显警示标志的; 3、电气设备不接地接零,手持式电动工具无触电保护装置的; 4、机电设备带“病”运转,其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的; 5、气焊作业乙炔发生器没有安全附件或安全附件失灵的; 五、 公司的安全生产奖励和罚款,不准摊入成本。个人罚款,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不准在公款中报销。部门和个人的罚款,应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改善劳动条件及奖励先进,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章 附则 一、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规定,结合部门的实行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二、 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