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与监控中心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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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862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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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IT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第三条 公司人力行政部,专门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IT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章 网络管理第一2、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第二条 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的计算机,不得入网。各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载和使用未经测试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以及不要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第三条 上班时间不得查阅娱乐性内容,不得玩网络游3、戏和进行网络聊天,不得观看、下载大量消耗网络带宽的影视、音乐等多媒体信息。第四条 禁止未授权用户接入公司计算机网络及访问网络中的资源,禁止所有用户使用迅雷、BT、电驴等占用大量带宽的下载工具。第五条 禁止所有员工私自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程序,如因此而感染病毒造成故障者,按相关处罚条例严厉处罚。第六条 任何员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第七条 员工在受到病毒或木马攻击时,应及时记录好中毒现象描述和备份好C盘资料及重要数据,并通知网络管理员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第八条 公司员工禁止利用扫描、监听、伪装等工具对4、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禁止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第九条 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部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严禁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部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第二章 设备管理第一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IT设备或配件的,可向公司人力行政部具体办理。若有符合需求的可调配设备,优先进行内部调配,并做好登记;若无可调配或有但不符合工作需要的设备,先由申请人填写IT设备购买申请表,经公司内部系统审批并打印纸质申请由所在5、部门领导签字审批后交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采购。若因工作需要对设备配置有特殊要求的,需在申请中说明并和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当次采购的人员进行沟通。第二条 所有新购IT设备,经公司人力行政部入库后再办理登记领用手续。第三条 设备领取后务必爱惜设备,规范使用,正常维护及保养。不得随意放置,恶意操作。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IT设备直接监管人,对本部门的所有IT设备有实时实地监管的义务。第五条IT设备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用设备责任落实到部门)。凡因特殊情况自行购买的设备,必须在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设备相关资料及参数或附件。并按公司要求保管好相关资料和信息,若有需要,公司人力行政部可6、协助处理。第六条 严禁自行公司内部间调换给类设备,严禁擅自移动和装拆各类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严禁擅自请人维修;严禁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调整计算机一律由人力行政部安排及办理备案。第七条 设备硬件或重装操作系统等问题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处理,首先由该设备使用人进行设备保修后,公司人力行政部应及时调集力量予以处理。在接收故障设备后,将酌情安排时间短期内进行处理。第八条 原购IT设备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人力行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审核后处理。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计算机终端用户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或离职,需要继续使用该计算机的应在公司人力行政部作变更备案;不继续使用7、该计算机的,部门领导需监督责任人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及时退回人力行政部,由信息部再行调配。第九条 设备出现故障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且符合报废条件的,由IT设备终端用户提出保修申请,公司人力行政部对设备使用年限、维修情况等进行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将交由公司人力行政部处理。第三章 数据管理第一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计算机内的资料涉及公司秘密的,应该为计算机设定开机密码或将文件加密;凡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或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更不得透露给他人。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负责将其所有工作资料收回并保存。第二条 为保证数据安全,凡涉及保密资料的电脑严禁私自拆除机箱及解除封闭,私自8、使用USB接口,一经发现严肃警告并处视情况进行罚款。第三条 有软驱和光驱的电脑,严格控制软驱和光驱的使用,禁止随意安装或卸载软件。第四条 工作范围内的重要数据由计算机终端用户定期更新、备份,并提交给所在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负责保存。第五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务必将有价值的数据存放在除系统盘(操作系统所在的硬盘分区,一般是C盘)外的盘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与公司人力行政部联系并采取保护数据安全的措施。第六条 终端用户未做好备份前不得删除任何硬盘数据。对重要的数据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不同的地点;对采用磁性介质或光盘保存的数据,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数据丢失;9、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第四章 操作管理第一条 凡涉及业务的专业软件由使用人员自行负责。严禁利用计算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除维修人员以外的外部人员操作各类设备;严禁非人力行政部人员随意更改设备配置。第二条 爱惜IT设备,不得随意将水、饮料等液体或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计算机附近。第三条 规范操作,合理使用。不得拍打、抬砸公司设备等恶意破坏行为。第五章 网站管理第一条 公司网站由人力行政部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台管理,由公司相关部门提供经审核后的书面和电子版网站建设资料。第二条 公司人力行政部将负责公司网站、微博、内刊等对外、对内宣传资料的制作。公司各部门员工应遵守操作规范,认真了解公司等各项10、发展,并不得在任何媒介上散播有害公司形象的一系列谣言。第六章 处罚措施第一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擅自下载、安装或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文件,经查实后,第一次按50元/次进行罚款。第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的;2、非法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3、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侵入他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干扰他人正常工作;4、访问未经授权的文件、系统或更改设备设置;5、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的安排且未向行政部备案;6、工作时间外使11、用公司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7、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五个小时以上)离开办公位置或下班后无故未将计算机关闭;8、 擅自更改IP,造成网络故障者;9、私拉乱接网线,擅自乱动网络设备,造成网络故障;第七章 附则第一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设备:指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移动硬盘、U盘、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公司所有IT设备。有害数据:指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含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程序,或者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数据。合法用户:经人力行政部授权使用本公司网络资源的本公司员工,其余均为非法用户。第二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应积极配合人力行政部共同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全公司范围,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