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9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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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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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4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13第三章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6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8第五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9第六章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20第七章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21第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2第九章 消防器材管理办法-24第十章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26第十一章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7第十二章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27第十三章 配电室电工安全管理制度-29第十四章 临时用电安2、全管理制度-32第十五章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32第十六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5第十七章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39第十八章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42第十九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44第二十章 危险品管理制度-45第二十一章 外来承包商管理制度-46第二十二章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50第二十三章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1第二十四章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54第二十五章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8第二十六章 废弃物安全管理办法-60第二十七章 限制性空间安全管理办法-63第二十八章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64第二十九章 餐厅备餐间安全管理制度-65第三十章 职业危3、害防治责任制度-65第三十一章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69第三十二章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70第三十三章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71第三十四章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74第三十五章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4第三十六章 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76第三十七章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77第三十八章 职业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78第三十九章 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79第四十章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81第四十一章 安全生产和卫生经济责任制考核规定-83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1. 目的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4、“五项重大事故为零”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适用于xxxx卫浴有限公司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外来相关方单位和人员都要参照执行本制度。3. 相关文件和术语3.1 相关文件 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3.1.2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3.2 术语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5、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入使用。4. 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4.1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体责任。4.2 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4.4 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4.5 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4.6 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7 如实告之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4.8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范佩戴和使用。4.6、9 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4.10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4.11 保持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管理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4.12 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4.13 依法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救援措施。4.14 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4.15 保证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4.16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4.17 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善后工作。4.18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包括主要负责7、人的安全生产责任;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4.19 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5. 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5.1 工厂厂长安全职责5.1.1 直接领导公司安全部门开展安全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5.1.2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并检查执行情况。5.1.3 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安全投入。在组织审批生产、建设、改造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5.1.4 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8、工作。组织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文明生产。5.1.5 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5.1.6 检查指导各部门经理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5.1.7 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制定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1.8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5.1.9 审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表彰、奖励和处理决定。5.1.10 按国家、省、市政府规定配置安全工作机构、配置安全管理人员的编制、给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关权利和有关待遇。5.2安监部经理职责:5.2.1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9、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监部安全专员工作。5.2.2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安全生产作出决策,组织实施。5.2.3负责组织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制定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5.2.4 组织编制及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5.2.5 负责组织并参加部门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责成专人限期消除,如10、不能及时消除必须制定可靠的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5.2.6 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审订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贯彻执行情况负责。5.2.7 负责组织对职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与培训,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总结安全工作、劳动防护工作经验,对在安全工作、职业卫生工作有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5.2.8 负责对伤亡事故、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事故责任者或违反安全纪律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5.2.9 制定单位承包方案或经济责任制,要有安全具体内容并与安全责任紧密挂钩。5.2.10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和演11、练。5.2.11 每月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讲评。在发生重大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时,及时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调查处理。5.2.12 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处理公司生产中的各类不安全问题。5.3设备部主管职责:5.3.1负责组织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5.3.2参加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5.3.3负责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5.3.4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对设计安装中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12、艺从技术上负责,使其设计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具有安全性。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5.3.5对因设备失修、设备缺陷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5.3.6负责公司起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检验;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避雷设备和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限期解决。5.3.7负责设备使用、维护、检修规程的制定并持续保持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考试。参与安全技术13、操作规程编制工作。5.3.8各种机电设备、压力容器等设备、设施在购置、引进、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和投入使用的验收,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5.3.9新设备和自制设备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监测仪器、监测手段。使用前要制定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各有关单位和部门。5.3.10监督设备检修、抢修部门搞好事故预测,超前制定出安全防范对策,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冒险作业。5.3.11在进行电力、蒸汽、高压动力介质等危险作业时,应事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5.3.12对新建项目必须履行安全和环保“三同14、时”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不予决算工程款。5.4人事部经理职责5.4.1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信息发布工作。5.4.2加强安全生产舆论导向,介绍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对重大事故进行曝光,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5.4.3在拟制有关文件、公司领导讲话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5.4.4负责安排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并做好相应会议记录。5.4.5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文件的审核印发。负责上级机关或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兄弟企业15、来公司进行安全方面交流、公司承办有关安全会议的来宾接待工作。5.4.7 负责协调处理职工或周边群众在安全方面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5.4.8负责教育公司外包车辆已经司机遵守安全纪律、劳动纪律、交通法规等制度,杜绝发生重大交通事故。5.4.9负责公司职工岗位教育培训、干部聘、任用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等工作计划的同时,审批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干部安全考核、劳动组织、劳动纪律、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5.4.10 负责组织制定劳动纪律专项经济责任制并组织实施。5.4.11负责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5.4.12对员工食堂、防暑降温饮料的食品安全负责。5.4.13对职工浴室、职16、工宿舍、办公设施、通勤车辆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5.4.14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救援后勤保障。5.4.15对因劳动组织不合理、人员配置不当或因劳动纪律管理松弛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5.4.16新工人在入厂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文化考试,不符合招工条件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素质的不得录用。5.4.17新工人和调转工人在进入岗位前必须通知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对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负责劳动纪律教育和劳动纪律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应予以制止并按经济责任制进行处罚。5.4.19负责公司职工工伤申报认定、伤残鉴定、工伤待遇报批领取发放工作。0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要有安全、职业17、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对因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时,要把安全生产情况列为重点考核内容。5.4.23在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工作中,要同时推行安全现代化管理方法。对新招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资质进行审查,不符合特种作业资质没有操作证的人员不得招录上岗。负责对员工进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劳动纪律进行教育、检查和考核,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负责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结合安全主管部门制定年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18、5.5 安全员安全职责5.5.1 安全员在安监部经理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是安监部经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参谋和助手。5.5.2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5.5.3 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标准,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发布执行。5.5.4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各单位编制本单位教育培训计划,监督实施情况。5.5.5 组织公司、部门经理、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安全专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特殊工种安全培训、考试、复审、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立、监督和管理。5.5.6 负责公司安全宣传教育19、工作,及时宣传报导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方面信息、经验、教训等。负责有关安全报刊的征订、发放工作。5.5.7 负责公司各单位大、中修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大、中修安全措施进行审批,对大修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5.5.8 负责组织公司周安全检查、季度安全管理达标验收;组织季节性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有权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达停产指令,并立即上报。5.5.9 负责推广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等,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不断提高公司安全装备水平。5.5.10 组织公司每月、每旬的安全例会,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对公司20、安全生产进行宏观管理,向全公司各单位提出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建议和管理要求。5.5.11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业务工作,按时完成公司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下个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提出月份安全责任考核和季度评比初评意见。5.5.12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协调公司级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工作。5.5.13 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5.5.14 负责编制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划,并监督实施。5.5.15 负责职业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对尘毒、高温、噪声及其它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尘、21、防毒、防物理性危害技术措施的实施。5.5.17 负责公司级动火审批工作。5.5.18 组织重伤、死亡、重大险肇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5.5.19 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伤亡事故档案。5.5.20 建立安全资金投入及安全项目实施台帐,检查安全项目进度和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5.5.21 参与安全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5.5.22 监督指导交通、防火、特种设备等专业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5.5.23 每年11月份编制下一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安全措施项目计划,报主管经理审核批准。5.5.24 定期对各单位安全情况进行评比,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22、。5.5.25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6 车间各级主管安全生产职责6.1 车间主管安全职责6.1.1 对所领导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6.1.2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每周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每月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生产会议,检查督促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6.1.3 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对本车间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齐全、完好、可靠状态负责。6.123、.4 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及时制止违章操作,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杜绝违章指挥。6.1.5 定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必须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制度。6.1.6 负责组织制定生产、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对与生产同步进行的设备检修及生产试验要亲临现场指挥作业,保证安全生产。6.1.7 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计划、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6.1.8 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现场调查、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对已未遂事故都24、要采取“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6.1.9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做好女职工保健工作。6.1.10 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6.2 班组长安全职责6.2.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带领班组职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纪律、工艺纪律,对本班组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负责。6.2.2 检查班组职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指导职工正确使用所分管的设备、工器具,保持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消除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6.2.3 对班组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对新工人和25、换岗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在生产实践中发现安全规程有问题,及时向上级提出修改补充意见。6.2.4 经常检查并保持本班组工作场所的文明生产,保持生产原料、半成品、成品和废料的合理码放、定置管理。6.2.5 要根据生产条件变化在班前会上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在班后会上对当班职工安全工作进行讲评;要认真组织好每周安全活动会;组织开展本班组危险预知活动。6.2.6 要认真进行交接班检查:查设备、查物料、查环境是否有隐患,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穿戴和使用;班中检查:查安全纪律、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按上级规定查事故隐患、查作业场所物的不安全状态、查人的不安全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26、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班组无能力解决的及时上报。6.2.7 不违章指挥职工作业、并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6.2.8 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6.3 职工安全通则6.3.1 按公司规定上下班,参加班前、班后会。做好接班检查确认工作。按岗位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中认真检查本岗位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所用工具及安全装置,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6.3.2 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27、,真正做到四不伤害。6.3.3 不断学习和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我保安全。6.3.4 认真维护好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工器具,不得擅自拆除设备、设施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保持生产作业现场物料合理码放,整齐有序,物流畅通。6.3.5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有权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标准的建议和意见。6.3.6 生产作业中,工序间要紧密配合,同事间要互相关心,发现生产设备、使用工具、作业现场存在危及人员生命安全、财产损失的明显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6.3.7 发生各类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分析,提出整改意见,不得隐瞒事28、故。6.3.8 工作时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时候打闹、斗殴、干私活;禁止在危险区域休息、闲谈;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6.3.9 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火器具和灭火器材。6.3.10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禁止无证操作特种设备。6.3.11职工上下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为员工落实,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29、和使用。第三条 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第四条 术语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二、管理职责第五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落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下称:安监部)监督其规范使用。三、实施程序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办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第七条安监部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部门安全项目投资计划30、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第八条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厂长、公司财务经理审批。第九条公司财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实报方式,按照以下标准提取:序号全年实际销售收入提取标准11000万元(含)以下22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13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0.24100000万元至500000万元(含)0.15500000万元以上0.05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31、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泻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评价、评估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事故隐患的整改支出。(五)安全标志、告知牌、安全生产宣传画、横幅等安全生产宣传支出。(六)安全培训教材、资料、课时费等安全教育培训支出。(七)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八)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评比等安全生产活动支出。(九)特种设备及其附件定期检测支出。 (十)防暑降温费、接触32、职业危害因素人员保健费和职业健康体检支出。(十一)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项目整改支出;(十二)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二条公司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所需支出。 第十三条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第十五条公司为职工提供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四、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安监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制度至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三章 安全33、培训教育制度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内容:2.1新员工进入公司教育新入公司人员(包括新员工、临时工、外部门调入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公司级教育(一级),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其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部门。教育时间一般为24学时。工厂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由34、车间主任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包括: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教育时间一般为24学时。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教育时间24学时。“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的工人方准其上岗进行实习,此间本人只准做辅助性操作或在有经验的师傅指导下做简单操作。待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并经车间考试合格,方可到办公室领取安全作业证,取得35、独立上岗操作资格。(时间一般为三个月)进入本公司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每次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2.2日常教育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采用报纸、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环保活动,班组安全、环保活动们每周进行一次。每年要对所有职工进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公司主要领导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学时;其余人员(包括管理36、人员、生产工人等)累计不得少于24至48学时;辅助部门人员累计不得少于24学时。经过培训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其成绩作为每人的工作考核情况记载存档。新项目安装、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实施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员应及时督促指导各检修人员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违章作业人员、重大事故责任者、工伤(重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部门领导或办公室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录。2.3调转岗位教育公司内调动(包括公司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2.4特殊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37、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对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较大的岗位、工种,要定期进行专门教育,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制定预防措施。发生重大事故后,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保证本单位在各个生产环节中的生产安全、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做到早38、发现、早治理、早排除,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由本公司安监部组织落实。二、检查时段及责任划分:1、按照逐级安全责任制的分工,开展单位安全检查工作。2、各岗位、班组要做到天天查,部门每周查,公司每季度检查。3、每次检查负责人应提前制定检查计划。4、每次检查应有记录。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监部(安全主要负责人).三、单位在有重大活动、节日前,安监部安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安全大检查。四、设备大修、改造和新设备安装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进行专业性检查。五、根据季节性特点,特种设备或专业性较强的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进行专项检查。六、对每次检查和上级指导机关查出的隐患、提出的整改建议,3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负责及时按期整改,并将结果报告有关部门,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记录在案。七、检查内容及要求1、每次检查必须对本部门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规定限改日期,到期复查,填写复查记录。检查含复查全过程及记录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主要负责人存档。2、日常检查应对日常工作中各种安全隐患现象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本部门存档。3、每次检查应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进行检查。第五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保证本公司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有序运行,加强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如下例会制度:一、本公司安全经营管理例40、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经理主持。二、会议的主要内容:1、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传达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通知、要求。2、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月工作情况,需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3、汇报总结本月安全经营管理、治安、产品质量工作情况,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护措施。4、由本部门经理对本月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季度的工作要点,并进行布置安排。三、全体参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四、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准时参会,不得迟到,遇有特殊情况不41、能按时或无法参会,须向会议主持人提前请假,并委派有关人员参加。五、参会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会后严格落实,传达会议精神。六、各部门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并做好记录。第六章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公司的生产和办公正常有序进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防止不安全问题的发生,特制定本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全力防止生产安全事故。1公司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2公司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负责制,切实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42、导。二、合理安排,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和仓库等要害部位,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2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区,采取围堰、加高围墙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设备。3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职工食堂生活卫生工作。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合理组织生产作业,防止中暑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职工食堂各项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三、加强高温季节用电的安全管理。1保护电力设施,做好重点线路、配电室等设备设施的巡视和检修,制定事故抢修方案。2针对潮湿天气各种用电设备绝缘程度降低,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的情43、况,加强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电气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对电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四、加强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1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做到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2公司定期对保安队员和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安全、治安防范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应急突发事件的思想意识。3保安队员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经常进行防火演练,对防火器材进行检查,提高防火知识和操作水平。4保安队对公司的消防器材、消防水井位置要做到心中有数,各个库44、房和要害部位配备灭火器和沙袋。定期对这些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良好使用状态。5如遇突发事件,在公司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下,各部门、车间要积极组织人员协助配合相关工作。第七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按程序及时、准确、完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二、发生事故后,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1、轻伤事故,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处理解决。2、重伤以上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同时,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经理接到报告后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45、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报告厂长并得到批准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如实的向南堡开发区区安全与环境保护局报告。3、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名称、企业规模、单位地址、事故发生地地址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事故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4、发生事故后,单位负责人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46、应当做出标记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不得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6、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干涉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7、在事故调查期间,单位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任何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举报。9、按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通知接待单位及家属;10、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11、事故调查处47、理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未能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相关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及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第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依据消防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2、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工作在有保障安全的环境下顺利进行。3、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教育为辅,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全面工作。二、防火安全组织与机构设置1、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车间48、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2、公司防火责任人由厂长担任,各部门、车间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本部门负责人担任。3、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此外,各部门、车间、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4、各级职能部门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公司保安队是防火日常检查工作队。三、防火安全职责1、全体员工都应树立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2、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车间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负责。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1)、切实49、执行公司的消防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消防法规。2)、 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3)、依照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操作。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是:1)、完成公司日常防火安全、宣传、检查、监督指导工作。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各项措施。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5、各车间、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6、义务消防队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50、消防职责。四、防火安全措施1、公司防火安全工作,本着“预防为主,教育为辅、防消结合”的原则。2、各车间、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措施。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经常对全体干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4、各车间、部门、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5、对从事或聘用电工、电气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51、,在取得防火操作合检证后方可上岗。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6、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进行审批。7、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仓库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8、任何人发现火险,在超出扑救范围时,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第九章 消防器材管理办法一、目的:消防器材是指为满足扑救火灾需要的消火栓、灭火器、火警报警装置等,为了规范消防器材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内容:1、为了保证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各车间/部门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2、消防设52、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本着谁管辖的区域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部门要把此项工作落实到人。3、各车间负责人员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安监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根据规定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4、各车间/部门安全责任人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指示表,压力不够的灭火器应及时充装,超期灭火器应及时更换;检查灭火器配置的位置和有效期限、有效压力,并把检查结果记录到消防设施巡检表上;5、各车间每月检查一次本车间区域内的消防栓,包括: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及消防扳手,有损坏要及时更换,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把检查结53、果记录到消防设施巡检表上;6、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的位置,不应放在加热设备附近,不可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严禁随意移动;7、做好车间/部门消防器材、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况,一旦发生火警即可投入使用,安监部安全管理人员将不定期抽查;8、各车间配备各种消防设施的标识应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各车间应每月检查一次,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9、安监部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10、严禁任何人随意使用消防器材,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要向安监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才能使用,否则将对使用者给予处罚;11、消防设施安全操作方法如下:、消防栓的使用方法:该系54、统是救火的主要设备之一,当进行该系统操作时,先打开消火栓门,一人接好水带和阀门口,逆时针打开阀门,另一人接好枪头和水带奔向起火点灭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当发生火灾时,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适当距离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然后让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拔去保险销,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火警报警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原则:使用方法:当发生火灾时,保持头脑冷静,避免惊慌失措,先观察火势,如果超出员工的扑救能力,在逃生的同时,需按下火警警报器的按钮。使用原则:a、就近原则:发生火灾时,谁离报警器近,谁就可以启动报警器按钮。b、及时原则:发生火灾时,发现者应在最快的时间内启动报警按钮,为55、灭火争取最佳的时间。c、诚信原则:当没有火灾发生时,不允许员工谎报火警,随意启动报警器按钮。d、维护原则: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损坏、拆除、遮挡火警报警器,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在最快的时间内,有效的启动报警器按钮。第十章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单位特点,仓储库房、烧成车间、危险品库房、配电室等部位为公司重点要害部位。二、重点要害部位建立严格的岗位安全制度,操作程序、工作标准、应急方案,并明文张挂。三、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位置平面图、设备名称、商标产品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在岗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设施、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运行记录、检查维保记录、事故记录、安56、全预案等。四、建立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五、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消防自动报警装置及事故应急照明装置。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为在此岗位工作的人员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和用品。无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装事故报警装置。六、重点要害部位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除特设库房外),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搭设床铺休息。七、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准上岗。要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对患有57、严重疾病或犯有严重问题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过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九、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保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置安全标志,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审验,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第十一章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门业务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二、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58、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三、用电设备、设施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而且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四、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五、未经允许不得私接乱拉临时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电器。六、移动电源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七、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并绝缘包扎良好。八、胶盖闸用于电源开关使用时,胶盖闸内装设与设备负荷相匹配的保险丝或易熔片,不准用铜丝或铁丝替代保险丝。九、凡是电器(设备)本身的电源线是三极插头的,就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十、对用电炊事机械、设备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禁止同一开关电器同时控制两台及59、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十一、对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失灵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十二、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灯泡要用磁灯口。 十三、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十四、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双人作业。第十二章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设备部为公司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第三条 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60、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61、留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第四条 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 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2.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2.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2.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2.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2.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第五条 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62、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第六条 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第七条 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63、紧急控制措施,并随 即向上级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第八条 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6、主管领导或部门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 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第九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三章 配电室电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值班电工,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二、值班电64、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内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异常情况采取措施的压力。三、高压配电室值班必须两人以上,而且至少有一人持高压操作证。四、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五、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六、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安全距离。七、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针与避雷器。八、65、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关好。九、与供电单位或车间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十、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十一、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十二、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十三、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之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十四、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66、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十五、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十六、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路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十七、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67、,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十八、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接线必须牢固可靠,不能用缠绕方法进行。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装时先接好接地端,拆时先拆导体端。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十九、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二十、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68、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应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二十一、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二十二、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二十三、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断器。在刀闸操作手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二十四、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工作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69、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材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工具等。二十五、发生人身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二十六、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运用卤代烷型、二氧化碳、磷酸铵盐粉和1211干粉灭火器。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二十七、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鼠雀害。第十四章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为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凡是需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设备动力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70、架设临时线路。二、凡是临时线路,必须由设备动力部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三、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四、凡不合格的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五、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六、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管安全负责人)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事故的程度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第十五章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1、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71、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有效保证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隐患治理、整改和考核。3、术语和定义3.1隐患: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2重大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4、隐患的检查、登记与确认4.1隐患的检查公司每周,部门(车间)每周、班组每日至少对本部门各种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危险源及其作业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公司技术、安全等部门要定期组织专业性隐患检查,每月一次。4.2隐患的登记72、安全科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登记。登记内容为:检查人员、时间、隐患部位及危险状态,责成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和完成期限等。凡检查出的隐患经确认为本部门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主管安全部门汇报,并在登记台账上注明上报时间、部门及接受人等。4.3隐患的确认与反馈:公司各部门在收到下一级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认,班组级隐患由车间及部门领导通知班组长,进行确认反馈;公司级隐患由安全科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反馈。5、隐患的分级、分类与归口管理公司实行三级隐患、八大分类、三级管理制度5.1隐患的分级:隐患划分为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部门无力整改的属公司级;班组无力整改的属部门73、级;班组内能够整改的属班组级。5.2隐患三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制度,上一级管理部门可以越级检查督促下级的隐患管理工作。班组级隐患由班组管理,班组长是隐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自己管理为主的基础上,部门对班组隐患负有管理义务,同时具有监管责任(下同):部门级隐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职能部室管理(如按照职能管理分工,是生产隐患的接受安全科和生产管理部的管理);公司级隐患坚持自己管理为主,上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助管理。5.3隐患实行分类:隐患划分八大类,按照公司现行管理分工,班组、部门(车间)在上报隐患时,按照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环保、火灾爆炸、建(构)筑物、交通、食物中毒等分类,以便分类上报。574、.4隐患的归口管理:依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凡属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环保及火灾爆炸隐患由公司安全科和生产管理部管理;凡属建(构)筑物隐患、食品管理等隐患由综合部管理,交通事故隐患由办公室管理。 6、隐患的整改6.1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坚持“三明确、三不交”原则。三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部门(车间),部门(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三明确即: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人、明确整改标准、明确完成时间,并填写隐患整改计划。6.2各归口管理部门在收到下一级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认,及时安排整改计划,均不得借故推委和拖延。凡属公司级整改的隐患项目,在未75、整改前由公司安全科及隐患所在部门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6.3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综合大检查,凡公司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部门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书,令责任部门限期整改。6.4隐患整改具体要求建设项目(新、改、扩建、大修改造、挖潜、革新)隐患的整改:建设项目必须在建成投产后,使安全卫生、环保设施能够达到国家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不留隐患。如确因某一环节疏漏而留下的隐患,由有关部门整改。生产过程中隐患的整改各部门发现隐患后,应根据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及时确定整改级别和整改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部门,并制定出整改前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6.5隐患项目的整改须经有关部门验收76、确认后才算整改完毕,同时记录确认人员及时间。6.6公司财务部必须优先安排隐患整改的有关费用并监督其正确使用。7、考核7.1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一级考核一级,各部门要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并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7.2因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失控,或因人为原因造成隐患而导致事故的,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情节十分严重,性质十分恶劣的,构成违法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7.3安全管理部门对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加强监督力度,对整改要及时督办,对造成事故的要及时组织调查,对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7.4对及时发现隐患和隐患整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及时消77、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公司将予以表彰奖励。第十六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xxxx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第三条 特种作业包括国家及地方安监部门和质监部门规定的作业。(一)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78、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2、焊接作业。含金属焊接、切割;3、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4、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5、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以上工种作业人员由安全监察行政部门考核发证。(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1、锅炉。含司炉操作、水处理作业;2、压力容器。含压力容器操作工(含带压密封、罐车充装)、槽车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氧舱维护;3、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操作工(含带压密封79、);4、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机械安装维修、电气安装、电气维修;5、电梯。电梯司机、机械安装维修、电气安装、电气维修;6、场(厂)内机动车辆。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维修人员;7、气瓶充装作业。气瓶充装;8、特种设备焊接作业。承压焊接、结构焊接。以上工种作业人员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考核发证。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公司所有外协单位及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二、 职责分工第五条 安监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确认特种作业岗位和工种;确认特种作业培训单位的资80、格;配合安全监察行政部门,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的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 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特种设备作业岗位的确认;协助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安全部门提报需求,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根据确定的特种作业岗位合理安排人员;制定各单位参加取证、复审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协调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第八条 其它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依据第十条规定,安全、设备管理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对本单位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81、格审定;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及时将参加取证、复审培训的工种、人数上报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的培训计划,抽调人员参加培训;将复审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调离特种作业岗位。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需要复审和参加取证人员的分月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三、 取证第九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与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项目范围的作业。第十条 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5周岁; (二)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眩晕症、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82、或国家规定的文化水平要求;(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五)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第十一条 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岗位的实际作业的工种、类别,报部级安全部门审核。核准后向人力资源专业提出培训需求。第十二条 各单位组织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表,并按照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相应的培训。第十三条 培训工作由安监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四条 培训完毕后,取得安全监察行政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关项目的特种作业。四、 复审第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后,按照复审期限进行复审,逾期未参加复审的证件废止。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有效期满83、3个月前,应向单位提出复审申请。五、证件的使用与管理第十六条 安监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检查,查处违章作业行为。第十七条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严禁超出项目许可范围作业。第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或复印件),并自觉接受检查。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有关规度。 第二十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申请补办。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出借特种作业操作证。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吊销特种84、作业操作证:(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 (二)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重大事故的; (三)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 (四)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五)违反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违反上述第二、三项规定,造成特大事故的,终身不得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六、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监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七章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厂内机动85、车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二、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三、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车辆事故记录等。四、自觉接受各级质监部门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五、在用、新增或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六、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质检总局统一设计、监制。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86、,由设区质监安全监察部门组织考核、发证。七、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八、每年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安全定期检验。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自行检查,如有异常,应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使用。九、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人员职责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2、全面负责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工作。3、建立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4、制定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厂内机动车87、辆使用状况。6、组织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7、组织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厂内机动车辆技术档案。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职责1、认真执行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2、精心操作,防止超速、超长、超高、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3、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5、认真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同时保证车辆完好。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位、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88、断提高操作水平。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才能上岗。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守则1、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嗽叭、灯光、雨刷、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2、牵引车和挂车的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并应加挂保险链条。3、装载货物超高、超宽时,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4、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须获得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路线行驶,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在厂内行驶时,主干道限速10公里/小时,其他道路限速5公里/小时。5、行驶中车辆不得无故紧急制动或突然停车,不得做“之”字型行驶。6、在进出厂房大门、停车场、倒车或拖带坏车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并加强了望,谨慎行驶。厂内机动车辆维修89、保养办法1、厂内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2、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附件。3、维保人员在正常维护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单位主管,发现严重隐患的应及时报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4、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检查制度,安全附件必须做到可靠、有效。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5、保持车辆整洁和保存车辆场所的清洁卫生。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故障”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第十八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90、强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相关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3、职责31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归口管理。32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按照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点检。33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4、工作流程41对于新进特种设备验收,应由公司设备部、采购部、安监部会同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进行验收。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应当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设备部应当仔细核对是否有上述文件。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方能由设备部交付使用部门使用。42特种设备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91、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设备部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43对于新增的厂内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安装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44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f)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g)特种设备履92、历卡4. 5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每天对特种设备进行点检,并作好记录。设备部每季度应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如设备部无具有特种设备检修资格人员,必须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负责进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如公司无法处理的,应由设备部联络供应厂商或特种设备检测单位进行处理。46设备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47设备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93、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4.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必须将电源切断,悬挂故障标志,同时通知设备部处理(或委外处理),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4.9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4.10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4.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或者安监部94、应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4.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公司有关负责人报告。操作特种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操作要平稳、准确、注意力集中。特种设备的标牌均附有警告与操作方法说明,操作时请遵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设备标牌的要求开展作业。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监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95、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例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2) 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3)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96、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1) 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2) 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3) 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条件要求。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 )。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5)97、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4.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5.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6.施工过程中,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应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7.公司设备部、安监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第二十章 危险品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公司范围内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避免误用或造成人员98、伤害等事故。2. 适用范围:所有易燃易爆物、有毒性的物质皆属之。 3. 职责:3.1 对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及常用区域,区域主管应确保该区域有灭火器材,否则应申请安放灭火器材,安监部负责协调配置,由设备部负责安装。 3.2 仓库对发放前的危险品进行隔离贮存。3.3 设备部负责对所有易 燃易爆气体的管理。3.4 各使用部门严格按操作标准执行。3.5 安监部对本规定归口管理并定期检查执行状况。4. 程序:4.1. 贮存4.1.1 仓库接收到采购回来的危险品后须将其隔离贮存,贮存室门上标注有“危险品”字样以作警戒。4.1.2 仓库对贮存的危险品须有单独的明细表,并每月盘点一次。4.1.3 实验室对危险99、品必须设置专柜放置,专柜上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所有酸、碱及化学反应 物质不能放在同一包装容器内。4.1.4 其余部门都必须将危险品贮存在适宜的且远离人员的地方,并做好标识。4.2 领用和使用4.2.1 危险品必须由专人领用,专人保管。4.2.2. 危险品在使用中或使用后要随时拧紧或密封,并放置于合适的地点。4.2.3. 使用易燃物品时必须远离火源并尽量储足灭火器。4.2.4. 对任何使用或贮存状态下的危险品其包装容器上的标签都必须清晰、完整。4.2.5. 未经相关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移动/触摸危险物品。4.2.6. 强酸、强碱、毒性物质的使用,由于强烈的腐蚀性,挥发性或毒性存在使用过100、程中必须配 戴手套、眼镜和口罩,必须远离他人,并在有水源及其通风处。强酸只能装在玻璃器皿中,稀释时严禁将水倒入酸中,只能缓缓地将酸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4.3. 应急处理 4.3.1 根据危险品MSDS的要求,在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地点放置相应的处理物品或设备设施。 一旦发生事故,应按MSDS要求进行处理。4.3.2. 如有工伤事故或处理不了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在处理的同时必须在尽快汇报到部门主 管及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处理或寻求外部帮助。 4.4. 检查: 4.4.1.安监部将本程序内容加入到每月一次的安全例行检查中。4.4.2.安监部至少每年对全公司的危险品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101、评诂与回顾,对不合格 项目马上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章 外来承包商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来承包商在工厂内的行为,保障工厂的有序运作,努力营造零事故、无伤害的良好工作环境,特制订本规定。2. 应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进入xxxx卫浴有限公司作业的所有外来承包商。3. 定义3.1承包商:在本公司现场或在财产范围内,为公司工作的外来公司或个人。承包商包括驻厂承包商、项目承包商、服务承包商等。3.2主承包商:与公司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承包商。3.3分承包商:与公司的主承包商签订合同,承揽某一项目中部分工作的承包商。3.4子承包商:为主承包商或分承包商所雇佣,完成其承揽项目中某一项特殊任务的工102、厂或个人。3.5承包商员工:直接被主承包商,分承包商或子承包商所雇佣的人员,承包商员工直接受被雇佣公司的监管。3.6工厂监督人:指本公司员工,拥有所负责承包商作业现场的工作经验,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总体协调和监督工作,并负责对承包商与公司员工之间的联系。工厂监督人一般由被服务部门指派。4. 权责4.1 人力资源部 4.1.1负责起草、审批与修订该制度,同时拥有最终解释权。4.1.2监管保安在外来承包商进入公司时的管理执行情况。4.1.3对进入公司工作的承包商员工进行身份备案并发放外包人员工作证。4.1.4管理由本部门负责的承包商。4.1.5对本部门所管辖的外来承包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安全结果评价,103、并将评价结果反馈至采购部。4.2 EHS部门 4.2.1制定外来承包商进厂作业的安全资质审核标准,并在竞标阶段对其进行审核,对审核结果签字确认作为判定我司是否与其合作的标准之一。 4.2.2制定外来承包商进厂作业的各类日常安全管理标准。 4.2.3制作并张贴各类安全操作指引,包括但不限于用电作业、动火作业、登高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切断能源、使用危险化学品、吊装作业、土建挖掘作业、管线打开作业、压缩气瓶使用、梯子使用等。4.2.4审核并批准外来承包商在厂内进行的特殊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用电作业、动火作业、登高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切断能源、使用危险化学品、吊装作业、土建挖掘作业、管线打开作业、压缩气104、瓶使用、梯子使用等。4 安全警示标门的落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落实与执行情况。.2.5有权监管所有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承包商,对外来承包商违规操作予以纠正或制止,对情节严重的做出处罚建议或直接处罚。4.2.6监控公司各部门对外来承包商的管理落实情况。4.2.7跟进外来承包商不合格项的整改完成情况。4.2.8定期组织外来承包培训。4.2.9对各部门的年度外来承包商安全评价结果进行签字确认。4.3采购部4.3.1负责对我司有合作意向范围内承包商的选择和资质审核,在得到EHS部门确认的审核结果合格后与相关方建立合同并按流程审批,合同审批完成后外来承包商方可进厂作业。4.3.2在签订外包服务合同时,同时与外包105、方签署外来承包商守规协议(见附件)。4.3.3对不配合或不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执行的外包供应商做违约处理,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4.3.4对于被认定为合格的长期合作的承包商不再进行安全资质审核,但要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外来承包商年度安全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合作。4.4设备部4.4.1在确定EHS部门对外来承包商的用电申请审核通过后,为外包用电方提供专用临时配电箱(不得影响到正常生产),用电时需做好漏电、过载、短路的三重保护。4.5其他相关部门4.5.1遵循“谁用谁主管的原则”,承包商使用部门应对承包商实施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如工作前的培训、技术交底、工作现场危害因素识别与制定控制措施计划、工106、作进度和质量跟踪、工作现场与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与纪律处罚等4.5.2指定本区域的工厂监督人(工厂监督人的定义见3.6条)。4.5.3对各自所管辖的外来承包商进行相关制度及管理规定的培训。4.5.4对各自所管辖的外包供应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外包供应商违规操作予以纠正或制止,对情节严重的做出处罚建议或直接处罚,处罚的形式有解除合同,扣除工程款或服务款,书面警告、口头警告。4.5.5因对外包供应商作业人员的违规操作监管不力导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4.5.6及时处理其他部门或人员对外包供应商违规操作或不履行职责的投诉,并将处理信息及时反馈至相关人员。 4.5.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外包供应商107、会议,及时传达相关安全政策及规定。 4.5.8对本部门所管辖的外来承包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安全结果评价,并将评价结 果反馈至采购部。 4.6 外来承包商 4.6.1提交我司要求的用于安全资质审核的所有资料。 4.6.2进入我司作业前与我司签订外来承包商守规协议并遵守。 4.6.3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资质证明复印件需于我司存 档备案。 4.6.4按时参加我司组织的相关会议和培训,不得安排未通过培训的人员上岗 作业。 4.6.5所有承包商员工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身份备案登记及工作证领取。 4.6.6服从我司相关部门的管理,遵守并执行我司相关的制度、规定,接受检 查。 4.6.7承包108、商在工作中的安全要求应完全遵照我司的安全要求进行,如需进行特殊作业,必须向我司的EHS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进行,否则视为严重违规。 4.6.8按要求加入我司安全小组,参加安全会议,提交不合格项的整改行动计 划并按期完成整改。 4.6.9为在我司作业的承包商员工配备劳保防护用品,不得佩戴和使用我司的一切劳保防护用品。5. 附件:外来承包商守规协议第二十二章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1、 目的及适用范围出现工伤事故的反应程序和可能发生工伤事故采取的措施。适用于生产车间和安装施工现场。2、职责 2.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计划制定,并定期检测其效果。2.2生产车间主管及经理负责计划的落实。2.3各相关部门协109、助配合。3、要求 3.1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明确危险作业场所,要派专人负责监控。3.2生产车间义务消防员必须定期进行抢险、救灾演练。3.3生产车间设置临时急救药箱,配备适当的药品(如止血纱布、消毒酒精、防暑降温药品、车辆等)以便对轻伤事故受伤人员进行临时急救。3.4将急救、抢险中心及联系医院的电话、地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细列成表,公布上墙。3.5一旦事故发生,生产车间及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救护,首先以最快速度,最有效途径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3.6事故发生后,生产车间主任及项目经理尽快报告公司行政安全经理及公司应急小组以便快速、有效组织抢救工作。3.7人110、力资源部负责对送院抢救伤员的身份,受伤害程度等进行验证及追踪工作。3.8公司安监部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尽快查明原因,在全司范围内进行“四不放过”的安全教育。3.9 人力资源部负责事故后的善后处理工作。3.10需进行临时急救的伤员,按相应的急救方法实施。3.11定期对员工进行临时急救知识教育,提高自救能力。第二十三章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劳保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管理,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免受职业病及其他身体伤害,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中的劳保防护用品是指公司生产工作中穿戴的由公司统一配发的服装、鞋以及其他为了保证员工正常工作的劳保用品,本规定适用于xxx111、x卫浴有限公司。3.权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审批与修订该制度,同时拥有最终解释权。 3.1.2负责按照员工的招聘计划分段实施工作服及劳保鞋的采购申请。 3.1.3每月收集各车间、部门发放劳保防护用品的签收表并抽查发放情况。 3.2 安全员 3.2.1负责制定劳保防护用品的规格和标准并及时更新(一般每年更新一次)。 3.2.2根据劳保防护用品配备定额的数量及标准再结合HR人数预算,完成年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 3.2.3负责监督各岗位员工的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对未按要求佩戴的人员按照 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通知其直属主管。 负责厂区内各区域安全标示指引的规划与悬挂,引导员工进入各相关区112、 域必须按照要求正确穿戴劳保防护用品。 3.2.5加强劳动防护及安全工作的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3.3各车间、部门根据劳保防护用品配备定额的数量及频次于每月10日前向生产办公室提交有效(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为本区域员工购买次月劳保防护用品,由生产办公室文员汇总后于15前统一提交给采购部,所购劳保防护用品的规格及定额严格按照劳保防护用品配备定额执行,不允许出现采购配备定额之外劳保防护用品的现象,过期不再补发。劳保防护用品到货后,安排专人根据请购清单负责领取。领取后应将劳保防护用品落实到应受益员工本人,指定专人负责物品的发放,并如实予以记录存档备查,所受员工需实行签字领取的方113、式进行,并将发放签收记录提交至人力资源部。负责引导、监督、检查员工的劳保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对未按要求佩戴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拒绝未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的人员进入所属区域。3.3.6由于生产工艺调整、新项目投产或在工作环境中识别到有新的危害需要补充、变更劳动防护用品,各车间、部门主管、主任需提前向安全员提出申请,安全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实处理。3.3.7共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比如安全帽、安全带等,使用部门必须进行统一管理,正确储存、定期维按时检查,以免造成损坏及误用。 3.4 采购部门在收到各车间、部门根据劳保防护用品配备定额的数量及频次提交的有效采购计划,在10日内为工厂员工购买114、劳保防护用品。确保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厂家具备生产资质,产品的各项证明齐全;保证同等质量下产品价格不高于同类产品。 3.4.3与供应商签订劳保防护用品的质量保证合同书,明确每一种劳保防护用品的保质期,并阐明若在保质期内损坏的处理措施。 3.4.4及时处理各部门、车间反馈的有质量问题劳保防护用品。 3.4.5库存低于安全库存量及时补足。3.5 仓库3.5.1对于采购部门购回的劳保用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保管,确保进仓产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产地、厂名、厂址、产品说明书、合格证齐全、外包装完好。3.5.2对新购回劳保用品验收不合格的,需及时通知采购部门联系供应商做出退/115、换货处理。 3.5.3严格按照各车间、部门提交的劳保防护用品配备定额的数量以及各车间、部门开据的有效领料单发放劳保防护用品。 3.5.4新入职员工的工作服和劳保鞋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记账,未经人力资源部确认,仓库不得擅自发放。3.5.5建立劳保防护用品最低库存,以备新入职员工使用,每月所有种类的劳保用品最低库存量为100件。在劳保用品接近安全库存时,需及时向采购部提供库存信息。3.5.6做好除工作服以外的其他劳保用品以旧换新工作,同时负责回收的劳保用品管理及处理工作,并如实记录备案。3.5.6负责离职员工工作服及劳保鞋的回收处理工作。 3.6 劳保用品受益人 3.6.1对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本着节116、约的原则,不多领、不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3.6.2 自觉按要求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并负责各自劳保用品的妥善保管。 3.6.3熟知本工作岗位所属区域或从事该岗位工作应佩戴的劳保防护用品。3.6.4有责任监督进入本工作区域的人员是否按要求佩戴劳保防护用品,并有权利拒绝没有按要求佩戴好劳保防护用品的人员进入本工作区域。3.6.5如遇有劳保用品遗失或非正常(未到更换周期)损坏需重新领用时,可向所属部门申请按正常流程予以领取,但公司会根据相关规定及政策酌情对人为损坏劳保防护用品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4.防护用品类别及配备标准4.1 工作服:按季节分为春秋季及夏季两种,按岗位分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及普117、通工人。配备标准:春秋季工作服2件/人/年,夏季工作服2件/人/年。4.2 其他防护用品:具体类别及标准见附件1。5. 劳保防护用品佩戴要求 5.1 公司为生产系统的员工统一派发工作服,凡已领取工作服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着工作服上班,不允许任何员工穿着带有其他工厂标识的工作服进入本公司,否则,公司保安有权拒绝该员工进入。 5.2 各车间、各部门有特殊要求穿戴的(包括劳保鞋、绝缘鞋、手套、绝缘手套、防护眼镜、耳塞及口罩等),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佩戴。6. 劳保防护用品的领用6.1工作服的领用:根据人力资源部邮件通知的时间及数量标准,各车间、部门开据领料单经主管、主任批准后直接到仓库为所有在118、职员工领取应季工作服。6.2新入职员工劳保防护用品的领用:新员工入职当天,由所在车间、部门主管、主任安排专人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应季工作服2件,劳保鞋1双以及岗位上要求佩戴的其他劳保防护用品。6.3其他 劳保用品的领用:劳保防护用品到货后,各部门根据劳保用品配备定额开据领料单经部门主管、主任批准后直接到仓库领取当月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7. 管理要求7.1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将工作服、劳保鞋(含绝缘鞋)交回仓库,并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否则将视为未按照公司要求办理完离职手续。7.2 除工作服以外的其他不属于一次性消耗的劳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劳保鞋及安全帽、安全带)均需按以旧换新的方式领取,否则119、公司将有权拒绝发放。 7.3 非公司规定岗位的人员(含非公司人员)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得穿戴和使用公司对应的劳保用品。 7.4 对未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的人员,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厂区。第二十四章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及员工生命和财产免受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危害,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仓库区域的安全管理。3、职责:安监部:负责对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监督、检查,并与相关政府部门接口,确保本公司仓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设备部:负责对仓库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设计工作,对各种硬件(如建筑、电线线路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地方进行整改。仓库:按120、规定的要求进行日常操作,并对仓库各项设施的安全性能进行监督、检查。4、内容:4.1、仓库建筑: 4.1.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和公司安监部门的批准审核,仓库建成后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验收。4.1.2、仓库必须和办公楼分开布置。4.1.3、储存石油、化学易燃物品、爆炸物品等专业仓库的建立不能和成品仓、物料仓规划在一起。4.1.4、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1.5、仓库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者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防火墙的耐火等级不应当低于库房的耐火等级。一旦发生火灾,便于进121、行抢救。4.1.6、储存易燃物品库房的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4.1.7、仓库区域内通道必须时时刻刻保证畅通无阻、一旦发生火灾时,能确保消防车辆进行及时抢救。4.1.8、仓库内严禁安装取暧装置。4.2、储存管理 4.2.1、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产品之间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4.2.2、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4.2.3、仓库内必须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周围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4.2.4、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122、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4.2.5、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4.2.6、仓库区域内严禁住人睡觉。4.3、装运管理 4.3.1、搬运、装卸公司所有物料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4.3.2、汽车、拖拉机严禁进入仓库。4.3.3、各种机动车辆装卸完物品后,不准在仓库内以及周围停放和修理。4.3.4、仓库周围禁止吸烟。4.3.5、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原料,必须及时清除干净。4.3.6、仓库内不能搭建临时建筑,因装车的确需要时,须经仓库负责123、人同意方可搭建。4.3.7、装卸结束后,应当对仓库内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4.3.8、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4.4、电源管理 4.4.1、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果需要安装电器设备,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4.4.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4.4.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都应当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应当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线。 4.4.4、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124、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和安监部领导批准。4.4.5、仓库内的电源应当设总闸和分闸,每个库房应当单独安装开关箱。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4.4.6、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4.4.7、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4.4.8、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严禁堆放物品,4.4.9、仓库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电工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4.4.10、电器设备和电线不能超负荷工作,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的 情况时要及时修理。4.5125、火源管理 4.5.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4.5.2、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内、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动火证,经仓 库经理和安监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人员姓名、现场督管人员、批准人、防火措施等内容。4.5.3、在仓库内严禁使用火炉取暧。4.5.4、在仓库以及周围2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4.6、消防设施 4.6.1、仓库区域内应当有比较完善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仓库的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它、关心它、勤加保养、并且能够正确使用。4.6.2、仓库应当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126、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4.6.3、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备应由仓库进行管理,定期自查,保持完整好用。4.6.4、仓库内的走火通道和仓库的安全紧急出口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4.7、健全消防组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4.7.1、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6S组长为仓库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负责人的确定或者变动应当由仓库经理批准。安全负责人的职责: a、组织学习公司各种安全规定,完成公司安监部门部署的安全工作。b、划分责任区,指定区域负责人,明确职责,逐级落实安全任务; c、负责组织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警惕性。对各种专业人员和新进库工作127、的职工,进行专业安全知识的教育; d、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组织领导值班巡逻工作,防火、防盗、防止坏人放火破坏; 4.7.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方法,做好本职的防火工作。第二十五章 动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设备部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因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和建设、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应用范围在生产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都称为动火作业。本规128、程适用于xxxx卫浴有限公司和外来承包商。3动火作业注意事项3.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安监部审批生效。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备内与高处作业的规定。3.2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3.3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动火前要用石棉板隔开,存有可燃气体的地沟处要灌满水,将可燃气体置换出。3.4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3.5 动129、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3.6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3.7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均不应小于10m ,并不准在烈日下爆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3.8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130、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不准一个接线处同时接多部电焊机。3.9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4动火作业证的管理4.1 动火作业证由申请部门到公司设备部办理。由设备主管及公司安全员签字。 4.2 一份动火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作业证上签字,如果由同一伙人分别在多处进行逐项作业,可办理一份动火证,规定数量不超过三处,每处必须由安全员进行措施落实。4.3 动131、火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和扩大使用范围,更不准代签,一律使用碳素笔填写,并做好备档。4.4 动火作业证一式二份,动火申请部门持一份,另一份由设备部存档。4.5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证。4.6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要认真填写,不能敷衍了事。5工作责任要求5.1 动火负责人动火负责人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应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因此在动火作业前应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待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情况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132、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5.2动火执行人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部报告。5.3动火监控人动火监控人为现场安全员,动火监控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动火监控人,严禁监控人躲在本身不安全的地方或看不到动火处进行监护。动火过程监控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区域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动火监控人必须133、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或玩手机、打盹等违规现象,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5.4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6相关文件动火作业票第二十六章 废弃物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对公司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减少对环境及人员健康的不利影响。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各部门。3、职责 3.1安监部负责制定公司固体废弃物分类标准,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处理方法; 3.134、2各固体废弃物处理单位按要求处理固体废弃物; 3.3安监部负责公司危废的管控,仓库负责危废仓的管理。4、程序 4.1固体废弃物分类公司生产、办公或进行其他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体物,根据其性质和实际状,分为三大类:a 危险废弃物:可能对周边环境或人体安全健康有害的剧毒,易燃,易爆,辐射,放射,感染性的废弃物;b 可回收废弃物: 因公司活动而产生的非危险废弃物,且能回收利用的,包括公司内部及回收单位回收的废弃物。c 不可回收废弃物:不属于危险废弃物,且在当前状况下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物。4.2废弃物的收集4.2.1 各部门应因地制宜,在各自区域放置装可回收垃圾及不可回收垃圾的垃圾桶,并做好标识,135、同时需要张贴固体废弃物分类表,方便指导分类;4.2.2 各区域的清洁工定期将垃圾运到废品指定存放区域;4.3 废弃物的处理4.3.1 危险废弃物,如:日光灯管、油桶、含油抹布等,由设备部统一收集,存放于危废仓库存放区,再由采购部联络相关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把危险废弃物进行转运处理;办公室危险废弃物,如:打印机晒鼓等,由IT部门联络供应商进行回收置换;4.3.2 可回收垃圾被运到废品仓后,由采购部负责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4.3.3 不可回收垃圾,则由清洁工运送到垃圾收集点,由采购部负责联络外部进行处理。4.4 安监部加大危险废弃物的管控力度,时刻掌控危废收集情况,并对每次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数量及处理136、单位,予以如实记录,确保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应定期核实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的能力。5. 相关文件废弃物分类表废弃物分类表分类废弃物堆放场所处理方法危险废弃物干电池、充电电池、日光灯管、含油抹布、废油类危废仓库委托外部处理废电脑、废打印机、废复印机过期药品复印机感光鼓、打印机硒鼓回收置换可回收垃圾塑胶类:废胶纸、塑料带、塑料瓶、废轮胎、废橡胶制品废品仓委托外部处理木材类:木箱、木托板、废纸箱板;金属类:铁夹、铁箍、铁皮、易拉罐、废铜、废铝等金属类制品不可回收垃圾除以上危险废弃物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废弃物均视为不可回收垃圾垃圾收集点委托外部处理第二十七章 限制性空间安全管理办法1. 目的建立限制性空间137、及容器进入程序,使相关员工能够安全地在限制性空间进行必要的工作。2. 范围适用于全厂员工及承包商。3. 定义 3.1 限制性空间指:(1) 足够大到员工可以进入从事指定的工作(2)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即不能自如进出(比如:罐子、储料斗、地下管道等);(3)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3.2 进入指除了手臂之外的身体其它部位进入了容器内或限制性空间入口。4. 责任区域有责任确认,区域内所有限制性空间应作标识,同时要让所有在区域内工作的人员明白。5. 政策厂内任何限制性空间的进入必须得到许可证后方可进行。6. 要求/程序6.1 进入准备 a) 首先对相应设备执行上锁程序挂标签程序; b138、) 释放能量,如切断通往限制性空间的压力空气气源;c) 如果限制性空间有保护盖,在移去盖子之前,必须确认安全(压力、温度等)后,方可打开;d) 其它的准备工作包括去污、通风、危害测试、照明和围栏等。6.2 安全测试a) 进入前须通风5分钟,必要时作氧含量测试,如氧含量不在19.5-23.5%之间,必须通风;b) 若存在可燃液体或气体,则在进入前必须检测且保证安全;c) 若可能存在有毒气体,必须测试,且进入前保证安全措施。d) 在工作许可证上,注明测试的频率。每次中断(换班、就餐等)后重新工作如果有可燃性气体或毒性气体产生,则必须加大测试频率或连续检测。6.3 安全设备 要使用必要的安全设备,包139、括:PPE、照明设备、通风设备、测试设备、救生设备等。6.4 现场监护人 至少有一名现场监护人守候于入口外看得见或听得见的地方,以便紧急情况下向里面的人提供帮助或向他人求助。a) 现场监护人的PPE必须与工作执行人相同。b) 防止外来的对工作执行人的可能的伤害,劝阻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围栏范围内,必要时向主管汇报。c) 紧急情况时,及时进行救护或求助。6.5 许可证的申请及审批 a) 拟进入工作的员工在现场准备工作结束后,要填写工作许可证,并提交给限制性空间所在区域工段长或者以上主管审批。b) 区域主管要与工作执行者共同讨论该工作及安全要求,并亲自到现场检查,确认工作安全进行后,方可批准工作许可证140、。6.6 培训 所有进入限制性空间及容器中作业的人员和其监护人在开始工作之前必须得到该程序的培训。第二十八章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一、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漏电、损坏等故障。把手、卡头、电门是否可靠。二、使用时,外壳要接地,要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地方,站稳后,方可操作。三、取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轻拿轻放,不能用手提着电线,以免损坏工具。四、不能不经插销直接把电插进插座。五、电钻、手砂轮未能安全停止转动时,不能进行检修工作。六、离开岗位、停电、休息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拔掉插座。七、在潮湿、有水的地方使用时,或长期使用,要装漏电保护器。第二十九章 餐厅备餐间安全管理制度一、厨房在使用各种141、炉火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燃气灶时,要先点火,后开气。每日下班时,要有专人负责断电、断气并登记备案。二、厨房的各种电气设备(机械、照明、插座、线路等)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三、用电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并且绝缘良好,接点、接头要牢固,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四、厨房的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五、厨房在热油、炸制食品和烘烤食品时必须专人看管,掌握温度不能过高,锅内放油不得太满,防止因油温过高或油溢出锅而引起火灾,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六、厨房灶台照明应使用防潮灯,灶台附近应配备灭火毯和消防器材。七、定期清洗烟道、烟罩、灶台油垢,避免油垢过多引起火灾。八、燃气142、存放或调压室内应安装防爆照明灯及报警装置,通风良好,使用完毕后有专人关闭阀门,并做好记录。九、熟知公司消防报警程序及厨房消防器材存放位置,会使用消防器材,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十、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使用。第三十章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 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使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143、,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负责人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主要负责人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144、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4、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确保其实施。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职责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145、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3、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4、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146、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相关防治措施。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理。6、依法承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三、设备部门的职责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责1、在企业职业健康领导小组领导下,147、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五、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148、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六、车间负责人职责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149、确使用。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对本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主要责任。七、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第三十一章 150、职业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企业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的权益。二、岗前告知1、企业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2、企业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151、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其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二、现场告知1、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三、健康体检结果告知。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152、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四、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五、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六、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二章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作业场所153、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二、企业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安监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154、理情况;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4、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安监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第三十三章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155、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一、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156、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三、职业健康宣传1、企业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四、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一)培训内容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6、职业危害事故案例。(二) 培训的对象及方式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157、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2、入厂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1)企业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2)企业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3)综合安全知识,企业主要158、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4)企业的各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5)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知识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组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2)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159、。(5)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4、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1)由企业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160、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子及考分花名册。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企业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子及考分花名表。3)一般“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4)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五、培训时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六、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七16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第三十四章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为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台帐。二、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162、三、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企业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五、企业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六、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163、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第三十五章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二、劳动防护用品164、发放标准主要依据河南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六、员工因故离开原生产岗165、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166、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应当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阻燃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十、企业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员工如何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十一、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第三十六章 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为做好企业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167、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健康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三、企业应设置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168、五、企业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169、测和评价。十一、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第三十七章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170、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三、至少每年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171、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八、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172、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5、劳动合同告知书和教育培训考核资料6、其它需要的资料九、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十、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本企业负担。十一、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第三十八章 职业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17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报174、告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班组长汇报,班组长要向车间汇报,车间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一)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二)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175、组织泄险;(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四)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五)配合安监和卫生等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安监和卫生等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六)落实安监和卫生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九章 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1)本公司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其组成如下:组长:刘绿园副组长:杨延军成员:陈亮、高洁君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安监部门。(2)本公司各车间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176、应急救援小组,其组成如下:组长:杨延军 成员:陈文利、武中华、李文鹏、董希军、郑海霞、罗晓勇、安海忠、王会忠 2、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职责 组织制订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职业危害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二)事故报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177、展趋势等。公司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三)事故处理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公司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6、配合安监部门进行调查,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7、落实安监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8、员工代表在发生职业病危害178、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公司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四)事故的应急救援保障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五)事故的预防1、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组织定期训练;2、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时、按点进行检查;3、化学品工段禁止烟火,并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4、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5、参加救援的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的知识,组织演练,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参与救援;6、定期委托职业卫179、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治理。第四十章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为保护员工健康,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职业卫生档案包括:(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组织机构设置文件,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任命与资质文件;(2)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4)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180、息,及其配备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记录与结论;(6)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检修与更换等记录;(7)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人员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与考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8)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9)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症、职业健康损害或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10)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验收等的回执或批复文件;(11)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申报等有关回执或批复文件;(12)其他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资料或181、文件。2、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要求(1)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2)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3)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职业卫生档案资料。(4)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5)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并复档案室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6)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7)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进行质量182、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8)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9)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10)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11)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第四十一章 安全生产和183、卫生经济责任制考核规定1. 目的安全纪律是包括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内,要求全体员工必须清楚并认真遵守的纪律;建立良好的安全秩序是培养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严格遵守安全纪律是实现xx卫浴长期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加强对违反安全纪律的责任考核是维护安全秩序的严肃性、遏制违章行为、控制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为了厂区以及车间整齐清洁,同时加强各个生产线清洁、卫生,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为此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卫浴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全体员工及外来相关方人员违反安全纪律的责任考核。3. 相关文件和术语3.1 相关文件3.1.1 xx卫浴安全生产184、奖罚制度3.2 术语3.2.1 “四不放过”:是指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3.2.2 “五项重大事故”:是指死亡、重伤、重大设备、重大交通、重大火灾事故。3.3.1 xx卫浴卫生管理制度3.3.2 清扫、清洁、整齐、整顿、有序4. 职责4.1 安监部每月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安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并提出考核意见。人事部每月对各部门卫生指标完成情况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并提出考核意见。4.2 生产部每月对公司全员遵守劳动纪律和卫生情况进行汇总并提出考核意见。4.3 人力资源部根据生产部、安监部提出的考核意见经主管领导批185、准后从责任单位、责任人工资中执行考核。4.4 人力资部要建立安全奖励资金专项台帐,并对安全奖励资金发放实施财务监督。5. 管理内容和要求5.1 安全事故责任考核5.1.1 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都要认真开会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一般险肇事故、微伤、轻伤事故由责任单位组织,召集事故相关人员参加,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按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经过、事故造成的损害程度、事故原因、责任认定、防止措施、对责任者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和安监部。重大事故、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组织事故分析会,责任班组、车间、本部门兼职安全员、部门领导参加。违反以上要求,考核责任者月工资50%。5.1.2 对瞒报、186、谎报、补报安全事故的责任部门一经查出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500元,对事故责任者和部门领导按事故双倍考核。5.1.3 凡在年内发生重复性事故,责任部门、责任单位领导一律按事故性质双倍考核。5.1.4 凡在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期间;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期间发生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加倍考核。5.1.5 发生安全事故,出现职工违反安全纪律施行连带责任考核,责任者所在班组长、车间级领导、部门级领导一并按比例接受连带责任考核。5.2 微伤事故考核5.2.1 治疗费用1人次在500元以内为微伤。 月度内发生内微伤事故1人次,不受公司考核。月度内发生微伤事故2人次,扣罚事故责任人500元,车间负责人400元;3187、人次,扣罚事故责任人500元,车间负责人600元;递增一人次,加罚车间负责人200元,以此类推。一次性发生2人次微伤事故,比照轻伤事故考核。5.3 轻伤事故考核5.3.1 治疗费用1人次在500元至5000元以内且不出现伤残情况为轻伤。5.3.2 月度内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扣罚事故责任人500元,车间负责人300元;递增1人次,加罚车间负责人300元,以此类推。一次性发生2人次轻伤事故,比照重伤事故考核。5.4 重伤事故考核5.4.1 治疗费用1人次在5000元30000元以内且不出现伤残情况为重伤;出现伤残的一律视同特重伤。5.4.2 年度内发生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扣罚事故责任人500元,车188、间负责人1000元,同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如年度内发生重伤事故2人次,扣罚事故责任人500元,车间负责人3000元,同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如年度内发生重伤事故3人次,扣罚事故责任人500元,车间负责人5000元,同时给予车间负责人开除处罚。递增1人次加罚2000元,以此类推。一次性发生2人次重伤事故,比照特重伤事故考核。5.5 特重伤事故考核5.5.1 治疗费用1人次在30000元以上,治疗后出现伤残情况视为特重伤。5.5.2 发生特重伤事故1人次,扣罚车间负责人5000元,并给予降职或开除处罚。5.6 死亡事故考核5.6.1 公司发生一人次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委会根据事故原因、责任性质,对事故189、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及处理,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给予车间负责人开除处罚。5.7 险肇事故考核5.7.1 险肇事故是指:在生产和检修作业过程中因安全不确认或采取的作业方法不得当而导致的各类事故,虽然未对人员或设备造成伤害,但对安全生产已经构成威胁。5.7.2 一般险肇事故考核 一般险肇事故比照微伤事故考核。5.7.3 重大险肇事故考核 重大险肇事故比照轻伤事故考核。5.7.4 其它事故考核5.7.4.1 发生一般磕手碰脚、划伤、烫伤、压伤、挤伤等一次性治疗费用不超过500元的,不视同工伤。5.7.4.2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比照重伤事故考核。5.8 对违反安全纪律的190、具体考核规定。6 . 安全生产连带责任6.1.1连带责任安全考核,各个部门的主管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次是各个部门的安全专员和班组长。6.1.2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连带责任考核,违反国家安全管理法、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没有完成各项公司下发的安全任务要求,没有及时制止违章,以及未能发现本部的安全隐患。6.1.3一般具体考核办法,部门主管和部门安全专员每人罚款100元,班组长和班组成员每人罚款50元。6.1.4如出现在车间吸烟、冒险指挥、违章作业等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加倍处罚,处罚范围100500元,吸烟一根一次100元。6.1.5连带责任同样适用于卫生惩罚。7191、 .公司卫生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环境以及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美化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要求:.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7.1.3.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7.1.5.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7.1.6.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7.1.7.饮水必须清洁。7.1.8.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192、必须特别保持清洁。.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7.1.10.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7.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7.2.7.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193、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7.2.8. 车间及厂区内禁止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50元,处理2次以上,做辞退处理。安全管理处罚细则序 号考 核 内 容处 罚 金 额一、违反安全基础管理考核1安全管理不健全、管理网络出现断档200元/次2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无本单位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0元/次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有岗无规200元/次4不按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会议记录200元/次5安全基础管理台帐不健全,记录不及时(按公司规定建立的台帐)100元/项6无故缺席公司安全例会100元/次7公司安全例会迟到一次50元/次8不按期组织194、安全检查、无检查记录200元/次9安全隐患整改不能按规定期限完成200元/次10不按时完成公司安委会、安全处交办的安全工作200元/次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管理考核11未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培训500元/次12未按公司规定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500元/次13安全教育档案管理不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300元/次14未按公司规定进行各类安全教育200元/次15安全考试不及格100元/人次16安全考试作弊100元/人次17抽背各级领导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及格(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50元/人次18抽背职工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及格(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50元195、/人次19不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演练200元/次 三、班组安全管理考核20不认真进行班前安全工作布置(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50元/次2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不及时、不详实(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50元/次22未按规定查阅管辖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无签字(车间每月一次、专职安全员每季一次、部门领导每半年一次)(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100元/次23未按规定进行班前作业环境、使用工器具安全检查确认(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100元/次24未按规定进行班中安全巡检(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100元/次25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设施检查(第一次发现给196、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100元/次四、电器安全管理考核26电器设备无接地或接零保护100元/次27移动电气设备未使用漏电保护器100元/次28使用手持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电线破损、随意碾压等)100元/次29机、电检修不执行停送电制度200元/次30临时电源线不规范、不及时拆除200元/次31变、配电室使用的绝缘工具不定期校验200元/次32变、配电室不认真执行停电挂牌和送电确认制度200元/次33变、配电室防止小动物进入防护设施不齐全300元/处34变、配电室不认真执行门禁制度50元/次35电气控制开关损坏、电气线路裸露100元/处36用潮湿物品擦拭运行中的电气设备100元/次37其他电197、器设备不规范现象100元/次五、电气焊、气割安全管理考核38电焊机一、二次线不符合管理要求100元/次39氧气、乙炔气瓶运输混装、同车运输100元/次40氧气、乙炔气瓶间隔不够5米,与明火不够10米(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100元/项41氧气瓶压力表损坏、乙炔气瓶无防回火装置100元/次42野蛮装卸、运输氧气瓶、乙炔气瓶100元/次43乙炔气瓶横躺使用100元/次44手上或手套上带油搬动氧气瓶或开关氧气阀门(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200元/次45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100元/次46电焊机不拉闸断电接、拆二次线100元/次47在电焊钳通电的状况下,背负电焊钳(198、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200元/次48蹬踩油桶进行电气焊或气割作业500元/次49在潮湿场地不做绝缘防护就进行焊接作业300元/次50电焊机二次线裸露(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100元/处51氧气带、乙炔气带漏气(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50元/处52用氧气吹扫身上的粉尘或为轮胎打气(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50元/次53用乙炔气带替代氧气带使用50元/次54骑氧气带、乙炔气带进行气割、气焊作业50元/次55电气焊、气割作业不清除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品200元/次56在防火重点部位动火不办理动火手续500元/次57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现场无专人监199、护200元/次六、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考核58叉车制动系统失灵、或带病运行200元/次59叉车司机无操作证100元/次60厂内机动车辆行驶超速(主干道30公里、分支道5公里、倒运大型件5公里)100元/次61叉车、铲车带人行使100元/次62叉车司机驾驶时,接打电话100元/次63因驾驶,造成厂内设备设施的损坏。200元/次七、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考核64现场各种安全装置损坏或有缺陷100元/处65现场物料码放超高超标、堵塞人行通道(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100元/处66使用报废的绳扣吊物品50元/次67不及时躲避厂内机动车辆、或在提升机吊物下通过50元/次68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200、种作业100元/次69双手拿物品攀登直爬梯50元/次70高处往下抛掷物品50元/次71各层平台往下清理物品无专人监护50元/次72清理、打扫现场造成二次扬尘50元/次73现场检修无醒目的安全标志50元/次八、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考核74特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100元/人次7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100元/人次76用电动砂轮磨件不戴防护眼镜50元/次77使用砂轮锯、或机床作业不戴防护眼镜50元/次78女工在班中穿高跟鞋50元/次79接尘岗位不戴口罩50元/次80车间光膀子干活50元/次81在车间穿拖鞋50元/次82在车间穿布鞋还不提鞋50元/次83噪声区域不佩戴耳塞50元/次九现201、场管理规定84堵塞安全通道100元/次85在车间晾衣服(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50元/次86遮挡消防设施100元/次87封堵逃生门100元/次88在车间内吸烟100元/次89出现偷盗公司及个人财务行为的500元/次90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200元/次卫生处罚细则序 号考 核 内 容处 罚 金 额厂区卫生1垃圾厂在垃圾堆积到2/3时没有进行清理50元/次2公司大门口有杂物的和垃圾的20元/次3办公楼前存在垃圾的或其他废物的20元/次4公司各条道路存在垃圾或其他废物的20元/次5公司各个卫生间脏乱差50元/次6各车间门口脏乱差的(处罚所处车间主管)20元/次7食堂就餐环境脏乱差以及后厨202、脏乱差200元/次8在墙上乱写乱画的(处罚车间主管)有车间主管负责清理50元/次9如出现其他根据具体情况现场制定罚款20-100元/次车间卫生要求10各个车间卫生不允许出现卫生死角(处罚车间主管)10元/次11各条生产线在工作完毕后要进行进行卫生清理如不清理者全线人员被处罚10元/次12各车间卫生区域划分不清楚,处罚车间主管50元/次13车间地面脏乱差处罚卫生区域内人员10元/次14车间发现烟头处罚车间主管100元/每颗15发现浪费水、压缩空气以及其他浪费的,处罚所在区域的班组和班组成员10元/人次16在车间晾晒衣服,处罚当事人以及班长和车间主管20元/人次17生产工具码放不整齐处罚当事人5元/人次18私自飞线处罚处罚当事人5元/人次19没有对本卫生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清理的处罚卫生区域内负责人5元/人次20工作台脏乱差5元/人次21随意乱放个人物品处罚物品所有人5元/人次22生产过程中的废泥清理不及时的5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