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例会台账档案应急管理制度84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47666
2024-09-08
82页
213.23KB
1、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例会台账档案、应急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现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本工程实行如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对所有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安保科对本工程各项目和安全监理工作具体负责;公路改建办公室设立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健全本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制度,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督促检查各监理机构各项目部按本办法的要求做好2、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对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二)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1、不发生较大以上施工死亡责任事故、如交通死亡事故、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多人中毒事故;2、工期向施工事故计数,伤亡人次,歇工二日数、直接经济损失、千人死亡率、千人率不超过国家标准。(三)安全管理工作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根据规定,编制安全管理工作计划;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程安全专项技术方案;3、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上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直至要求其停工整顿。4、应及时量批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署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3、组织机构安全领导小组组 长:余平杰副组长:李运榜成 员:谢俊杰、李运通、朱乾华、韩凯莉、林玉瑶安全组织机构框图办公室安 全 监 理 办(台州)第 二 标 段第 三 标 段安 全 监 理 办(温州)施 工 队第 四 标 段第 五 标 段第 六 标 段安保科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工作特点,办公室主任是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安保科具体组织实施,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公路改建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1、主任是安全监理工作第一责任人。2、落实安全施工监督管理责任制,建立安全施工监督管理保证体系,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并将其作为年度业绩考核的重4、要组成部分;3、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使用操作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阅批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4、认真贯彻“五同时”,即在工作部署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施工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施工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6、主持召开安全施工协调会,检查、总结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工作;7、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重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工作;8、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9、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5、提出防范措施。10、及时处理监理办、项目部汇报的安全生产相关问题。11、审核批准安保编制的应急救援方案;(二)安保科长职责1、具体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结合项目情况编制应急援救方案,报主任审核批准;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规程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4、负责审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到现场检查安全施工条件,督促安全措施的执行,审核须提出明确意见;5、负责施工现场特种作业施工人员上岗证的检查工作,严禁无证上岗;6、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特种设备的检定情况,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严禁使用;7、深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的动向,如发现安全隐患及6、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尽早消除隐患;8、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防暑降温、防火等材料准备工作;定期对施工现场的重要部位(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存放地)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9、切实履行职责,对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使“安全施工一票否决权”,有权令其停止施工,提出安全防范具体要求;10、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到达现场提出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主任汇报;11、组织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12、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安全技术的防范措施;13、负责项目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14、监管项目各单位做好安7、全生产管理工作台帐。(三)安全员安全职责1、配合安保科长和安全监理管理工作;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3、每天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督促检查施工中使用劳动保护用具,未戴安全帽的人员决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4、参加施工班组的安全交底工作并签字;5、深入施工现场,发现现场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苗头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包括现场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向主任汇报。6、做好现场安全施工原始记录工作。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和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通过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决策、处理安全工作中的问题。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安全例会由驻8、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领导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会议议程是由监理办通报一个月以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下一步安全工作提出要求。(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2)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4)研究生产中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5)对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竞赛及安全创优活动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6)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9、理。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消除安全管理缺陷,考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对于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工程具体设置以下检查:1、月、季度大检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安全领导组织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对施工单位本月以来的综合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施工单位及业主同时召开由施工单位参加的简短通报会,对检查进行总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后附安全检查评分表)2、专项安全检查:由安保带头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根据需要组织发展专项检查。主要对施工单位重大危险项目或具体安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根据具体施工进展情况进10、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停工整顿。3、日常巡查:各专监应每日对所分管标段进行一次巡查,各监理员应对各自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巡查,并在监理安全巡查台账上有所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停工整改同时上报监理办下发整改通知单。4、安全检查方法及内容:(1)管理人员安全巡查 1)、现场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对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上报总监停止施工的,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报告; 2)、管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对检查11、存在的问题,应按轻重缓急来综合解决,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应当立即制止,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方案,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监理人员要加强巡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4)、巡视检查脚手架、塔吊、龙门吊是否符合操作规程;模板支撑系统是否操作规程;施工用电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指令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 5)、检查现场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作业; 6)、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 7)、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12、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8)、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积极参与各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9)、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产合格证及安全性能说明文件。(2)临时用电检查制度1)、施工临时用电施工完成后,在使用前应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投入使用后,安保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每周巡视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写入台账。2)、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内容:外电防护安全距离,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采用TN-S系统,线路架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现场照明与动力线是否分开,特殊场所是否使用安13、全电压。用电设备是否完好,线路、开关等和接地接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出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置检查1)、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置检查由安办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时各专监、监理员参加。2)、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置检查内容:施工单位是否在施工现场入出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梯道口、沿线交叉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临空临边、作业场站、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事故易发生的危险部位设置足够、有效、明显的安全标志,其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标志设14、置是否醒目,高度是否合适,基础是否稳固,多个安全标志同时设置时排序是否合理整齐。安全围栏(挡)、防护栏杆、防护盖板(网)、脚手架及操作平台、爬梯、张拉挡板、安全通道、防落天棚、安全网、安全带(绳)、安全帽、救生衣等,防护设施本身是否符合安全性、有效性要求。3)、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上报处理。(4)安全专项方案与现场实施对应检查1)、安全专项方案与现场实施对应检查由安办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2)、安全专项方案与现场实施对应检查内容: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15、费不得挪作它用。 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设置是否按专项方案落实到位。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满足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立体交叉作业。施工机具设备用电是否满足施工临时用电技术规范要求。3)、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立即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五、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工程施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公16、路改建办公室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对各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逐级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2)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保科、监理办和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3)安保和监理办定期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主要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项目的事故隐患,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对各合同段进行排查时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4)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5)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17、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6)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班组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负责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7)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现场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期时间为5天,若工作量较大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0天。8)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18、预案。9)安保、监理办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跟踪检查各合同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对无特殊原因拖延或不整改的合同段,监理办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10)施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11)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12)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1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六、安全生产台账档案19、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台帐、记录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2、安保和监理办及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划统一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台帐的通知(浙交监2011124号)的要求建立各项安全台帐。3、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台账为13大类,监理单位28大类,施工单位33大类。实施统一规定值,各单位可根据实施情况增设台账种类。4、各单位台账在自然年内来用活页台账形式堆放文件盒内。5、各单位台账应录入及时,有关人负责归档,在次年的一个月前装订成册。6、附各单位安全台账分类明确。七、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制度为了搞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劳动20、保护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安全技术水平以及自觉遵守本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根据有关安全培训教育的有关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如下:1、安办负责组织监理办和项目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加强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2、全体人员接受属地政府的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联络等工作。各单位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21、0学时。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行业或属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取证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后,每年还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不少于15学时4、新录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5、要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教育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22、节必须抓紧教育。6、 教育培训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纸、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7、 从业人员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8、在新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新的技术标准颁布,安全操作规程改变,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仪器、设备和工具更新,新工艺、新技术推广,重大事故发生,不安全因素出现等情况下,必须及时向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有关人员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保应该督查相关单位做好安全23、技术交底工作。1、监理办必须组织施工现场全体监理人员,针对工程特点、状况、工序安全技术要求、工序工作区域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文明施工要求及个人防护要求等,分阶段进行安全预控措施交底。2、在正式开展监理工作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向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技术交底,详细介绍本工程监理现划、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明确本工程的安全监理目标、计划、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监理措施和工作方法及各阶段必须进行旁站监理的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提出要求。3、在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前,监理办应明确各工序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危险24、源的控制措施、文明施工要求及个人防护要求等,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4、在重要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向相关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项目部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施工前认真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九、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管理制度(一)、专项方案审查制度1、审查方案的编制过程与审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程序: a. 施工单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单位编制的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施工单位项25、目经理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当施工单位未编制时,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并按规定先进行内部审查,否则不同意施工。 b. 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专项施工方案一定要有施工单位(法人)的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c. 深基坑、高大模板等高危险性的施工方案要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审核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强制性标准: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当参加审查的专家认可方案能够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能够保证安全施工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专家的签字认可26、的审查意见签字同意施工,交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监督现场施工。 3、审查方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二)编制专项方案的安全监理计划及实施方案1、编制说明:编制依据、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等;2、工程概况:工程简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平面布置、施工准备情况等;3、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技术方案、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要求等;4、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劳动力计划等;5、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辨识、危险因素评估等;6、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安全应急措施等;7、安全检查和验收:检查方法、内容、程序验收等;8、安全验算及相关图纸;9、其它需要说明的27、内容;第一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于未超过一定规模但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也应当按照本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第二条 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首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对于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对于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在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审核后,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完善后的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28、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再报建设单位审批。专项方案未经审批,不得组织实施。第三条 专家论证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专家论证会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二)专家组应当由不少于5名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及相关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本分部分项工程的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应当参加论证会,涉及铁路、海事、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应邀请其参加论证会。(四)需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应当在论证会召开3天前送达专家组成员及参加论证会相关单位部门。第四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安全控制措29、施是否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等。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在施工过程中确需作重大或实质性修改、调整专项方案的,修改调整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批。对于已由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六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当对相关施工技术、安全管理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指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30、,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第七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第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第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附件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土石方开挖工程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二31、滑坡处理及边坡防护工程(一)滑坡体处治工程。(二)高度超过6米(含6米)的边坡处理工程。(三)高度超过3米(含3米)的支挡工程。(四)大型或复杂的边坡防护工程(预应力锚索、抗滑桩等)。三、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一)人工挖孔桩工程、岩溶段桩基工程。(二)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地质条件不良或周围环境及地下光缆、管线复杂的基础开挖工程。(四)水深超过5米(含5米)的桩基础、挡墙基础、地下连续墙、沉井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五)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高度超过5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二)跨度超过1032、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三)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四)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五)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大型模板等)。(六)特殊结构模板工程。(七)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模板支撑工程。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塔吊、大型门吊、架桥机等)。(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四)特殊环境下的吊装工程。(五)打桩机械、钻孔机械等大型机械装拆工程。(六)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装拆工程。六、水33、上及水下工程(一)外海作业工程。(二)码头、水工结构物、边通航边施工航道作业工程。(三)内河深水超过2米作业工程。(四)内河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水上平台作业工程。(五)水下混凝土浇筑工程。(六)水下打捞、拆除、焊接、设置设施等工程。七、架设、拆除与爆破工程(一)拆除拱、梁等较易坠落、坍塌的工程。(二)拆除高度5米(含5米)以上的墙、立柱等易坍塌的工程。(三)大型支架、模板、便桥、设备架设拆除工程。(四)桥梁、码头加固与拆除工程。(五)港口、码头大型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工程。(六)有特殊要求的架设工程(七)所有涉及爆破的工程。八、桥梁工程(一)悬浇、悬拼施工的桥梁工程。(二)转体、顶推施工的桥梁34、工程。(三)斜拉桥、悬索桥塔、索施工工程。(四)跨线施工桥梁工程。(五)跨径10米以上圬工拱桥拱圈施工工程。(六)跨径20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拱桥拱圈施工工程。(七)高度超过5米(含5米)的柱、墩、塔等构件工程。(八)预应力结构张拉、压浆工程。(九)支架法现浇梁、拱工程。九、隧道工程(一)隧道出渣、运输工程。(二)隧道初期支护、二衬工程。(三)隧道洞口、明洞施工工程。(四)隧道围岩突变区段掘进工程。(五)竖井、斜井、辅助坑道工程。(六)隧道预应力锚杆工程,盾构隧道深基坑施工,盾构设备安装、拆卸,盾构进出洞施工,特殊地质、环境区域盾构隧道掘进施工,盾构隧道掘进施工常见问题处理等工程。(七)溶洞、暗河35、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质隧道,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工程。(八)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运、就位、对接等水上、水下作业工程。(九)长隧道和级及以下围岩的短隧道初期支护工程。十、其它(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二)2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三)边通车(通车公路为二级及以上)边施工作业工程。(四)特种设备施工工程。(五) 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用电设备5台以上或总容量50KW以上)。(六)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视具体情况而定。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滑坡处理及边坡防护工程(一)滑坡体处治工程。(一) 岩质边坡高度超过36、30米、土质边坡超过15米边坡处理工程。二、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一)开挖深度20米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二)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高度超过8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二)跨度超过18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三)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四)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五、水上及水下工程(一)外海作业工程。(二)码头、水工结构物、边通航(通航航道等级37、四级及以上)边施工的航道工程。六、架设、拆除与爆破工程(一)有特殊要求的架设工程。(二)所有涉及爆破的工程。七、桥梁工程(一)悬浇、悬拼施工的桥梁工程。(二)转体、顶推施工的桥梁工程。(三)斜拉桥、悬索桥塔、索施工工程。(四)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的跨线桥梁工程。(五)高度超过15米柱、墩、塔等构件工程。(六)跨径15米以上圬工拱桥拱圈施工工程。(七)跨径30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拱桥拱圈施工工程。八、隧道工程(一) 盾构隧道深基坑施工,盾构设备安装、拆卸,盾构进出洞施工,特殊地质、环境区域盾构隧道掘进施工,盾构隧道掘进施工常见问题处理等工程。(二)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水突泥、断层等不良地38、质隧道,浅埋段、偏压严重段隧道掘进工程。(三)沉管隧道施工中沉管浮运、就位、对接等水上、水下作业工程。(四)长隧道和级及以下围岩的短隧道初期支护工程。九、其它(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二)3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三)边通车(通车公路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边施工作业工程。(四)其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视具体情况而定。十、应急管理制度(一)“三防”工作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台风(含超强台风、强台风、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热带低压,下同)、暴雨、洪涝、潮汛、泥石流等灾害性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促进监理办“三防”工作39、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三防”工作能力,保障在台风、洪水、潮汛期间公路建设工程及参建人员的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州市防台应急预案、温州市交通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温州市公路建设工程“三防”工作应急预案,结合本监理办工程实际,制订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苍南灵海连接线公路工程监理办所辖工程范围内应对台风、暴雨、洪涝、潮汛、泥石流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40、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三防”工作现代化水平。(2)“三防”工作坚持“防、避、抢”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三防”的首要任务,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3)“三防”工作在市质监局和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1.5 工作重点组织危险地段、低洼地带、地质灾害路段的人员和物资转移,加固和拆除高空施工器具,做好临水临崖路段、便桥、便道和隧道的防范和低洼地道路的防洪排涝工作,组织道路的抢通和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做41、好“三防”信息的发布和应急队伍的演练等工作。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机构各单位成立“三防”工作小组,监督本项目“三防”工作的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项目部要确定“三防”抢险突击队,准备必须的抢险机具,负责本合同段“三防”工作的组织实施。抢险突击队人员名单和抢险机具清单由项目指挥部汇总后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交通局安全监督机构和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备案。2.2 工作职责安保和监理办工作主要职责。加强对本项目“三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督促各项目部明确“三防”工作职责、制订“三防”应急预案、落实好“三防”组织、人员、资金、器具等;按“三防”预初始段要求,及时发42、布“三防”信息,根据“三防”应急响应安排人员值班,准备抢险队伍和设备;督促项目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水上作业、高空作业、大型结构物、不良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危险地域的人员转移工作,加固和转移不安全地器具,确保机具安全。项目部工作主要职责加强对本项目“三防”工作的管理工作,明确“三防”工作职责、制订“三防”应急预案、落实好“三防”组织、人员、资金、器具等;按“三防”预初始段要求,及时发布“三防”信息,根据“三防”应急响应安排人员值班,准备抢险队伍和设备;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水上作业、高空作业、大型结构物、不良地质、隧道等高危险工作面的观察,根据情况做好低洼地、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危险地域的人员转移工作,43、加固和转移不安全地器具,确保机具安全。3 台风影响等级划分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及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3.1 特别重大(级)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我市登陆,或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宁德至浙江台州一带沿海登陆,严重影响我市。3.2 重大(级)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和紧急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我市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福州以北至浙江台州以南登陆,或强台风、超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北至浙江象山以南登陆,或强台风、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沿海北上,严重影响我市。3.3 较大(级)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福州以南登陆或44、紧擦我市沿海北上,或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南、浙江宁波以北登陆,影响我市程度较重。3.4 一般(级)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在东经125度以东、北纬24度以南转向,对我市影响较小。4 预防预警和应急机制4.1 预防预警信息预防预警信息通报(1)安办、监理办“三防”工作小组应加强对气象信息情况的收集,当气象部门预报有汛期和接到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时,应及时通知各项目经理部并通过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预防信息。(2)当市防汛指挥部和气象部门预报有风暴潮灾害时,安办、监理办“三防”工作小组应及时发布预防信息,通过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预防信息,并要求45、做好防范工作。交通设施信息报告收到暴雨和涝情时,处于低洼地带的工棚、器械、人员必须转移,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并将情况报建设单位。收到防台预报时,要将高空器械全部放下并加固,防止意外。4.2 预防预警应急响应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三防”知识宣传,提高交通行业干部职工的“三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交通行业内各层级“三防”组织指挥机构,落实“三防”工作责任人、队伍、预防体系及预警措施,加强“三防”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建设。(3)工程准备:对隐患部位、地质灾害地段等采取应急除险加固和封闭处理;对施工高支架46、进行加固,低洼地、临水临崖工棚进行转移。(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预案可操作性。(5)物资准备:加强对“三防”物资的准备和储存,应用于道路抢通的机械、器具及砂袋、砂石等物资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储备。(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市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平台,对“三防”信息报送渠道进行保障准备,保证信息畅通。(7)前期准备:对“三防”的组织、预案、物资、抢险队伍、信息报送渠道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责、限期整改。台风暴潮预警应急响应(1)接到气象部门台风警报和县指挥部台风预警,安办、监理办“三防”工作小组立即启动“三防”应急预案,并迅速将预警信息传达给47、项目经理部。(2)按“三防”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去向,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信息上情下达。(3)组织人员和物资转移,加固工地设施,撤回低洼地带人员。.1 级台风应急响应(1)安保、监理办“三防”工作小组的应急响应。全体监理人员做好临战准备,落实值班人员,保证信息畅通,及时传达和上报防台抗台信息。(2)项目经理部的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关注上级的台风信息,加强值班,保证信息的畅通,重点做好水上及高空危险点作业人员的安保工作。.2 级应急响应(1)、安保、监理办的应急响应。全体管理人员按分工到岗,落实值班人员,及时传达和上报防台抗台信息,配合项目指挥部督促项目经理部启动相应级别的48、响应预案。(2)、项目经理部的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值班人员,及时上报防台抗台信息;加强对工程脚手架、施工便桥、简易工棚的安全防护,做好将简易工棚、低洼地带、不良地质影响区域的人员、资料、物资和机械设备撤至安全地带的准备;落实抢险物资和机具设备,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 .3 级应急响应(1)安保、监理办的应急响应。监理办进入临战状态,全体管理人员按分工到岗,落实值班人员,及时传达和上报防台抗台信息,配合项目办公室督促项目经理部“三防”各项工作的落实,检查落实情况。(2)项目经理部的应急响应。全体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及时上报防台抗台信息;简易工棚、低洼地带、不良地质影响区域的人员、资料、物资和49、机械设备做好撤离准备,并落实撤离地点和工具,妥善安排撤出人员的生活;对水上作业、高空作业、大型结构物、不良地质、隧道等高危险工作面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级部门汇报;检查施工区域河道排洪情况,做好清除准备;落实抢险物资和机具设备,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 .4 级应急响应(1)安保、监理办的应急响应。监理办进入临战状态,全体管理人员按分工到岗,昼夜值班,及时传达和上报防台抗台信息,配合项目指挥部督促项目经理部“三防”各项工作的落实,检查落实情况。(2)项目经理部的应急响应。全体人员进入临战状态,昼夜值班,及时上报防台抗台信息;安排地点和交通工具及时将简易工棚、低洼地带、不良地质影响区域的人员50、资料、物资和机械设备撤出,妥善安排撤出人员的生活;落实人员对水上作业、高空作业、大型结构物、不良地质、隧道等高危险工作面的情况进行全程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清除施工区域河道中的障碍物,保证排洪通畅;工程一律停止施工,安排抢险救灾突击队、抢险机具和物资处于战斗状态。4.3 抢险救灾(1)安保、监理办“三防”工作小组,应及时了解灾情,协助项目指挥部和项目经理部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对工程结构受损或产生滑坡等情况,协助分析灾情,督促落实治理措施。(2)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灾情发生情况,及时投入抢险队伍和必要的机具,抢救受损的物资和机具,对受损的工程结构采取紧急加固,以抑制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工51、程受损导致交通中断的要及时抢通。4.4 应急结束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接到上级指挥部应急结束命令后,应急结束。4.5 灾情报告灾情报告时效(1)遇、级台风影响应急响应和防汛防洪警报:立即启动报告程序,每隔12小时电话或者书面报告抢险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和当时灾情状况;(2)遇、级台风影响应急响应:进入、级应急响应后,每小时报告一次台风、洪水等情况,必要时书面报告。由于通讯原因一时无法报告的,要在通讯恢复后迅速补报,并报告信息不畅通的原因;(3)灾情过后:第一次书面报告受灾情况应当在灾情过后6小时以内,没有受损失也要电话报告平安,并做好电话记录;灾情过后12小时内,要第二次书面报告受损失情况,以补第52、一次遗漏,如与第一次损失相当,也应电话告知;灾情过后24小时以内,要基本确定整个受灾损失情况,第三次准确报告数字,如与前两次相同,也应电话报告;灾情过后的连续三天,即48小时、72小时内,要相继书面或电话报告受灾情况,以便进一步的核准受灾数字。 灾情报告程序和内容(1)报告渠道:各项目经理部向项目保和监理办报告;办公室汇总后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2)报告内容:损失项目、数量和金额等情况(详见附表)。(3)报告程序:接到-应急响应命令后,每隔12小时电话或者书面报告抢险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和当时灾情状况。灾情过后,第一次书面报告受灾情况应当在灾情过后6小时以内,没有53、受损失也要电话报告平安,并做好电话记录;灾情过后12小时内,要第二次书面报告受损失情况,以补第一次遗漏,如与第一次损失相当,也应电话告知;灾情过后24小时以内,要基本确定整个受灾损失情况,第三次准确报告数字,如与前两次相同,也应电话报告;灾情过后的连续三天,即48小时、72小时内,要相继书面或电话报告受灾情况,以便进一步的准确受灾数字。5 宣传、培训和演练5.1 宣传各有关单位的“三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三防”知识宣传,提高本项目参建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5.2 培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组织好“三防”培训工作,培训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每年汛前至少要组织培训一次。5.3 演练(1)54、各单位“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2)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针对本项目易发生险情的特点,每年有针对性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提高苍南县灵溪至龙沙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55、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6)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相关的应急预案 (1)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苍南县灵溪至龙沙公路改建工程监理一、二办管段内施工活动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重伤100人以上的事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56、人以下的事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事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重伤10人以下的事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款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下同)。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工作中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2)统一领导,各司其责事故现场应急预案在工程建设安全领导组织领导下,安57、保、监理办和各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针对各种安全风险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做好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采用科学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安保、监理办与各施工单位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驻地有关部门在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1.5 工作机制监理办和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当地交通主58、管部门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2 应急管理职责 2.1 各部门职责 安保、监理单位根据市在建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部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的责任人,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内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应到现场督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59、时责令改正;严格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月度计量支付管理;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成立安保、监理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应急预案,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本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结合工程特点建立本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编制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每年不少一次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合同段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对本合同段施工60、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帮助;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报告;及时编写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 预防预测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急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安保、监理办和各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建设办公室的领导下,定期开展预测信息接收,转发和预防工作。通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风险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向施工单61、位发布预测信息,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反应准备。 3.1 预测预警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台汛、风暴潮、冰雹、暴雨、雪等恶劣气象以及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推测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发布预警信息。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由当地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和发布,各单位应及时掌握专业机构发布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其它预测预警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做出相应预测。 3.2 事故预防安保、监理办得到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布预警信息,负责组织施工62、单位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在日常施工管理中,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条件,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必须摸清重大危险源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监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4 应急响应 4.1 事故报告 报告原则事故发生现场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63、在第一时间上报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报告程序发生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向监理办、工程建设办公室快报、单位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快报、12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报。安保、监理办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办公室快报、12小时内第一次续报。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2)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3)项目基本概况;(64、4)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报告方式 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先行报告事故概况,有新情况及时续报,但应在12h内补齐书面材料。 4.2 应急处置 处置原则各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现场处理(1)安保、监理办协助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和事故技术调查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工程建设办公室和公司报告。(2)安保、监理办和施工单65、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和事故调查。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5、应急终止 5.1 应急终止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险情排除;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结束; (3)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故危险区并得66、到良好安置。5.2 应急终止报告应急状态终止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办、工程建设办公室和有关单位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或险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6 应急保障 6.1 组织保障(1)安保、监理办应当定期检查本办职责范围内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督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等情况。(2)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工程生67、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3)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地方配合时,应在驻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2 宣教保障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防及有关知识宣传,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讲解,增加预防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施工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办应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纪录。 6.3 人力保障(168、)成立抢险队伍,主要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施工及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施工队、施工班组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3)应急管理力量:主要由监理办和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组成。接受并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4 财力保障(2)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帐。安保、监理办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管理的定期审核。 (3)安保、监理办、施工单位应为本单位员工及劳务合作人员投保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含在投标报价中。 6.5 演练保障施工69、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制定应急工作演习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触电、溺水、防台、防汛、高空坠落、坍塌等演习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7、应急重点7.1大型桥梁工程墩高10m以上及单孔跨径大于40m的桥梁,要从基础、墩、梁等各分部工程入手,仔细分项可能存在的深基础开挖、桩基础、高墩浇筑、梁体预制或现场浇筑等各分项工程危险性,根据危险性大小采取不同的预控措施;对于各类危险可能导致的伤害,分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7.2拆除工程对于既有建筑物,特别是桥梁建筑物的拆除,必须首先编制拆除方案,分析各阶段工作的危险性,明确各部分拆除的工序、工艺及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可能导致的70、伤害,在预案中明确施救方案,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抢救路线和抢救方法,避免发生次生事故。7.3机电伤害对于重大机械设备,要弄清楚其工作基本原理,找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对于一般机械设备及支架搭设,根据以往的经验,分析其误操作和机械本身原因可能带来的人员伤害。在此基础上,编制有针对性的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预案。在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同时,编制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4危险化学品伤害因工程需要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要按照国家规定强化管理,与环保、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联系。根据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控制危害扩散、消除危害后果等方面工作编制应急预案。7.5易燃易爆品伤害因工程需要储存、71、使用易燃易爆的,要建立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人员,建立与消防部门的工作联系。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保持现场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按照预案开展自救,并为消防专业队伍人员进场施救创造必要的条件。 8 预案管理 8.1 责任追究实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 预案更新监理办、施工单位应根据生产环境、工程规模和自身条件的改变,每年度不断修订更新72、本单位、本项目的应急预案。8.3 预案解释与实施本预案由苍南县灵溪至龙沙公路改建工程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三)其他应急预案消防应急救援预案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监理办火灾事件发生时应急响应的途径,以保证当火灾事件发生,采取积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事件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监理办对火灾发生时采取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控制措施。3职责3.1安保监理办办公室负责安保、监理办的应急和响应的管理,组织编制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应急和响应方案,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评审,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符合性;负责应急措施预案所形成的文件的管理(包括文件的修改工作)与73、发放;紧急情况发生时,负责急救工作的指挥与调度,落实后勤工作,协助事故处理与调查.3.2按照监理办的安排,制定培训计划,使相关人员清楚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和职责.3.3实施部门安保、监理办建立消防领导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与维护。按照安保制定的演练计划,进行应急演练,并在演练之后,评价演练的效果,提出改进的意见; 按照安保的培训计划,进行应急预案的知识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清楚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和职责.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及时地作出响应,并在响应后组织评价响应的效果,提出修改意见.4工作程序4.1报警方式向当地消防队报警,报警电话联络74、号码:(手机拔打:所在地的区号+)1194.2项目部按规定建立消防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总工、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成立业务消防队,并将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和业务消防队员名单报监理办备案。4.3火灾扑救、火灾报警、报告与伤员救护的工作程序步骤发现火情立即高声报警,联络附近的人员开展火情扑救工作根据火情的严重程度,确定向当地消防部门求急(拔打119)联络义务消防队员向监理办报告救助因火灾而受伤的人员火灾扑灭后保护事故现场项目部安排伤员的后勤保障开展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急救方案 火情发现人员立即高声报警,并首先考虑切断电源线路(但必须此人懂得电工知识,如不懂,则不要冒险),附近的工作75、人员立即赶赴火灾事故现场,如报警人没有切断电源,应先切断电源,按照救火知识,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开展救缓工作,并注意自我防护。 现场的最高负责人作为现场的消防指挥员,指挥现场救缓工作,根据火情的严重程度,确定当地消防部门求急(拔打119电话),联络业务消防队员,指挥救火工作,向监理办领导报告灾情。 如现场有人员受伤,应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护,必要时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设施拔打“120”电话,与救护中心联系,要求紧急救护。 安保、监理办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并由专业的消防管理人员接替现场指挥工作,如消防队赶到,应服从消防队的指挥,直至灾情得到控制并消除。 办公室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如有伤76、者,;立即与救护中心联系,确保伤员及时得到救护。应急指挥者、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1在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最高负责人为现场的最高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与调度,最高指挥员应保持冷静的头脑,有序的指挥现场灭火,并在事故后报告事故经过。.2现场参与救火的人员,应积极参与紧急救缓工作,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与调度,有救缓经验的人员要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参加灭火救缓,其他人员应保持现场的秩序,配合救缓人员工作,并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事后配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4.4火灾扑灭常识物资仓库的火灾扑灭知识消防重点部位是油库、劳保库和建材电线仓库,按要求在此部位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基本满足消防规程的要求。仓库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库77、区消防管理规定,随时消除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库区吸烟。发生火警时,全体义务消防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灭火。对初始火点的扑灭。现场人员应使用配备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当火势较大时,应立即切断火场电源,再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同时向119报警,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及时清理火场通道,清除障碍物,以保证消防车辆进入火场灭火,并积极协助消防队员的灭火工作。油库起火应立即关闭所有油罐和伐门,切断油库电源,已着火部位采用1211灭火机喷射灭火,可同时用消防砂子遮盖,隔氧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油罐起火一般先爆炸后燃烧,救火人员一要防止爆炸伤亡,二要防止油料飞溅伤人,扑救人员要在上风头进行救火,78、严禁用水扑救燃烧的油罐,对未燃烧的油罐可用水降温。电器设备的火灾扑灭知识初起火场所的扑灭:现场人员利用配备的灭火器材进行扑灭火灾。火势较大的扑救:立即切断火场电源,组织人员利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当火势不能控制时要进行火灾报警,在报警中组织人员疏散火场上的爆炸物品和清理通道障碍,以保障消防车进入火场,全体人员协助消防队扑救。防止爆炸:火场附近如果有压力容器,如盛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的钢瓶、油桶、储灌等,凡不能搬走的,可用水冷却,以防爆炸。变电所运行设备起火的灭火:高压设备着火,当班正值(正班)首先切断起火设备电源,坚守值班岗位,履行职责,根据火势负责报警;副班组织并参加灭火。低压、控制、保护等79、设备起火,初起火的设备,因断电会造成严重影响,扩大事故的,可带电灭火,扑救中使用干粉、1211、干砂灭火。为保证人身安全,应保证人体与带电设备的距离,俣不得用水灭火。当火势较大不能控制时要切断电源,用水扑救,并进行火灾报警。装油容器的起火、油罐火灾一般是先爆炸、后燃烧,扑救人员应防止爆炸伤人,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液体流散扩大事故。扑救人员就地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在火场上风进行灭火,但不得用水扑救。十一、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 总则1.1、为了加强本监理办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所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财政部、安全监管80、总局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要求整改的措施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1.3、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为各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按施工建设工程造价1.5%提取是确保安全生产拟投入的最低费用;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必要时适当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 2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内容2.1完善、改造和81、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等费用;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费,设备维修养护费用;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2.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82、安全防护用品费用;、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2.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2.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控、监管费用;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2.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费用;、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2.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举办安全生83、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费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总额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集体的奖励;、办公室和监理办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2.7 施工单位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84、施工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围挡设施费用;、为保证施工期间交通安全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费用;、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线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3.1、安全生产费实行专款专用。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3.2、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结合危险源清单,列出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工程量清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作为安全生产费用85、支付的基本依据。3.3、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3.4、安保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文明措施情况及专款专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3.5、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数额、预付数额、支付时限、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86、,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负总责,并监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情况。3.6、安全生产费用实行按实签证支付,即在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价的控制内按实签证。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不支付余额部分的安全生产费用。3.7、监理工程师在核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和投入安全保护设施或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有权在支付时暂扣相应费用,并督促承包人改正和增加安全投入,直至满足要求后方可拨付。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工程师可暂时停止其工87、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十二、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1、办公室与监理办、项目部。签订安全监理责任书,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2、公司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安全责任书分阶段对监理办安全工作进行考核;3、工程验收后按照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划定工程安全管理级别,兑现安全责任书内容。4、安全考核办法3.1考核办法依据安全责任制监理办、项目部,制定安全工作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监理人员考核采用百分制,扣除考核扣分为实际考核分数。实际考核分数低于70分者,取消当月的考核奖金,并通报批评。对连续二个月低于70分或一个月低于60分者,停职待岗或予以开除。附:一、监理人员安全工作考评表监理88、人员安全工作考评表检查项目扣分标准规定分得分备注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不参加学习一次扣5分;考试不及格扣1020分;组长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20规定分考试分规定分100=扣分该月未考试按上次考试情况扣分对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组长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20遵守安全制度情况上工地不戴安全帽一次扣3分;违章用电一次扣3分;驻施工现场违反施工单位有关安全规定一次扣35分20现场监管情况未及时发现现场安全问题一次扣5分;放松安全监管标准一次扣5分;应旁站而未旁站一次扣5分;施工单位未执行领导指示不报告每次扣10分;监管现场出现一般安全89、事故每次扣1525分;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每次扣3035分;40监管现场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开除合 计100十三、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保证安全设施和防护器具处于良好状态,发挥其在安全生产和保护人身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监理过程中所有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管理。第三条 术语1、安保和驻地安全装置:化工生产中用以保证安全生产的装置,如超限报警、安全连锁、防火防爆、过载保护、事故照明、洗眼器及安全疏散设施等。2、防护器具:在作业过程中用以保护人身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防护服、绝缘鞋等。第四条 职责1、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装置及防护器具的抽检90、考核工作。督促各专业人员维护好本职的安全装置。2、本岗位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维护、检修、保养和管理工作,做好安全装置和防护器具的交接班。第五条 维修与检验1、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由专人维护管理。2、安全装置按规定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并定期检修。3、主管人员对安全装置、防护器具应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记录档案。4、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确有必要时,所在单位须先申请并经同意,报安环部批准。5、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外购的安全防护器具,验收员应认真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六条 防护器具的选用与保管1、根据作业性质、劳动条91、件和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具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不准使用替代品。2、防护器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防护器具结构、性能及使用、维护、保管方法。3、防护器具要定点存放、专人保管,建卡造册,逐班交接,发现问题须逐级上报。4、各工段应建立防护器具管理台帐,专人负责。安全员建立全厂防护器具台账。第七条 防护器材柜管理1、防护器材柜是放置防护用品的专柜,严禁乱放无关的用品、用具,岗位操作工必须严格交接。2、防护器材应放在专用柜内,面罩和滤毒罐分体存放,且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罐底有胶塞封堵,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3、空气呼吸器的气瓶压力应保持在25MPa,严禁与酸碱、油类接触,远离火源和高温92、设备,每季度检查一次气瓶压力。使用后压力低于25MPa的,要及时补压。4、防护器材柜应放置在便于取用、温度适宜、不宜遭受灰尘和腐蚀性物质污染的场所。5、防护器材柜、防护器材由工段兼职安全员等员负责管理。6、各类防护器材领用、使用、维护与保管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处罚1、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未设专人管理,一项罚款100元。2、未对安全装置、防护器具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一项罚款100元。3、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一项罚款300元。4、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一项罚款300元.5、在防护器材柜内,乱放无关的用品、用具,罚款50元。6、没有按规定有效存放防护93、器材的,一项罚款100元。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十四、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引发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识别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确定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一94、)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1、基坑(槽)开挖与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2.5 m(含2.5m)的基坑、1.5m(含1.5m)的基槽(沟);或基坑开挖深度未超过2.5m、基槽开挖深度未超过1.5m,但因地质水文条件或周边环境复杂,需要对基坑(槽)进行支护和降水的基坑(槽);采用爆破方式开挖的基坑(槽)。2、人工挖孔桩;沉井、沉箱;地下暗挖工程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4、起重机械、吊装工程物料提升设备(包括各类扒杆、卷扬机、井架等)、塔吊、施工电梯、架桥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的安装、检测、顶升、拆卸工程;各类吊装工程。5、95、脚手架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木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6、拆除工程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建筑幕墙(含石材)的安装工程;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隧道工程,围堰工程,架桥工程;电梯、物料提升等特种设备安装;网架、索膜及跨度超过 5m的结构安装;2.5m(含2.5m)以上边坡的开挖、支护;较为复杂的线路、管道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施工安全有影响的工程。(二)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1、安全网的悬挂;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尚未安装栏杆的阳96、台周边、作业平台和作业面周边、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物料提升设备及施工电梯进料口等部位的防护。2、施工设备、机具的检查、维护、运行以及防护。3、2m(含2m)以上的高处作业面架板铺设、兜网搭设。4、在堆放与搬(吊)运等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堆放散落等情况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等。5、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搬运、储存和使用。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使用、拆除。7、施工现场及毗邻周边存在的高压线、沟崖、高墙、边坡、建(构)筑物、地下管网等。8、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9、施工现场及周边的通道和人员密集场所。10、经论证确认或设计单位交底中明确的其97、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业活动;大风、高温、寒冷、汛期等其他潜在的有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包括外部环境等诱因)。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当地气候、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列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第三章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第五条 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当编制详细的名录,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与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一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施工单位应将98、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六条 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分别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度。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其中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工程,99、吊装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城市房屋及构筑物爆破拆除和其他土石方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通过相关部门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按规定认真编制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内的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第七条 安保、监理办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理。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施100、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负责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及时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书面报告。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地质地貌、当地气候、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和进展,在开工前辨识并列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并根据交通运输部文件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号)的要求,开展本合同的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2、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制定101、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等方面。3、风险评估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经验,并有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4、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反映风险评估过程的主要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评估结论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可能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区域或节点、事故可能性等级、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措施等内容。5、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预控。专项风险等级在级(高度风102、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的风险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5.1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或复评估。5.2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及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5.3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5.4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5.5当专项风险等级为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6、监理办在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103、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时,应同时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开工令。7、工程开工后,安办、监理办应督促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予以记录。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监督管理部门报告。8、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办审核后应向建设单位报备。9、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10、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费用应在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十五、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104、普通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1普通施工设备主要指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等。1.2项目部必须健全施工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1.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1.4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的指令,强令违章作业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指令人的责任、操作人员盲目服从违章操作,应负直接操作责任。1.5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使用、必须执行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做105、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作业。当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1.6施工现场应具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所需的道路、场地、机棚以及供水、供电、排水等条件。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1.7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统一、固定的位置,场地应安全。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雨棚等防雨装置。1.8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已报废的机械设备。1.9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106、及其它安全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正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2、特种设备及大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1、特种设备及大型设备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出厂手续齐全,安装、拆除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安装前后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告知程序,安装过程接受监督,使用前经过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登记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塔式起重机、客货电梯的附着和提升系统统一由主设备的安装单位安装。 2.2、门式起重机、架桥机、塔式起重机、客货电梯的安装和拆除根据高危险性分项工程的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工程总包单位107、技术负责人、总监、业主代表审批后实施。 2.3、使用单位完善特种设备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4、使用单位落实定期保养制度,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2.5特种施工设备和大中型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108、作、保养和技术规程,并取得国家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2.6监理单位特种设备及大型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审核特种设备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 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核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方案。监督拆装单位执行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2.7、施工单位特种设备及大型设备安全管理职责向拆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如基109、础地质条件资料、混凝土的强度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审核特种设备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 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核拆装单位制定的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装、拆卸、使用情况。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完好状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监督产权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维修110、保养,督促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督促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8各单位须建立特种设备及大型设备专项台帐。施工单位在特种设备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许可投入使用前,填报登记表向监理办、指挥部、项目所在县(市、区)交通局和市质监局告知。十六、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监理办的安全信息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安全信息系统的安全,按照浙江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规范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的通知(浙交监20111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指挥部实际情况,制定本111、制度。第二条 安保负责办公室安全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电子和纸化两套台账。第三条 各工作计算机未进行安全配置、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的,不得入网。计算机使用者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不下载和使用未经测试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不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不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第四条 需要在上级有关部门网站上进行办公的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帐号和密码。严禁随意向他人泄露、借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严禁不以真实身份登录系统。计算机使用者应定期更改密码、使用复杂密码。第五条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登录上传相关安全信息、台账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十七、临时设112、施验收管理制度1、总则(1)为保证专项施工方案和这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和落实,确保安全方案、措施落实到位,起到为设备与作业人员提供良好、安全且符合国家规程规范要求的作业环境,特制定本验收制度;(2)施工现场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新搭设的脚手架、模板、临时用电、起重机械和机具、施工电梯、附墙式龙门架、施工机具与设备以及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石开挖、拆除与爆破工程、高处作业与“四口”、“五临边”防护、新技术、新工艺等,工程实施前必须经过安全、设备部门验收,验收合格手续办理完毕方可使用。2、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验收(1)一般性专项施工方案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总工程师113、(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验收;(2)建设部规定须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并报公司总工办,由总工办(或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论证会;(3)工程所涉及到5m以上深基坑支护、地下暗坑工程、隧道工程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或者高度虽不足6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高大模板工程、24m以上钢管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作业、人货电梯、拆除与爆破工程、30m以上高空作业,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以及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新技术、新工艺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和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在项目部自验114、基础上报股份公司对口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验收。3、安全设施与设备验收(1)项目部一般防护设施、中小型施工机械机具、设备,由项目部总工(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及施工班组(队)长进行验收,监理人员参加。(2)整体防护设施、重点防护设施以及临时用电工程、24m以下脚手架搭设、基坑开挖、高处作业与“四口”、“五临边”防护、物料提升机、龙门架等由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进行自验合格后,报分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附则(1)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具体意见,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115、人员尽快整改。(2)安全验收必须严格遵照标准、规定,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要求,严格把关,并办理书面签字手续,验收人员对方案、设备、设施的安全保证性能负责。(3)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或架设的高大、重要的防护设施及大型设备须重新进行验收;停止使用一个月以上、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雨雪后的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必须重新检查验收。(4)凡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十八、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116、,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遵守各项法令、标准、法规。2、依法履行向劳动者告知职业病危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3、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驻地场所有专职保洁人员负责保洁,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整齐清洁、窗明地洁,无积灰现象。5117、监理办对施工单位卫生管理要求:(1)施工现场路面硬化、平整,环境整洁、无坑洼、无破损、无积水、无乱堆乱建现象。(2)施工现场围档封闭符合规范要求。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堆放,并及时清运。(3)切实做到完料清场地净。(4)工地上建筑材料分类堆放在各区域指定地点,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5)保持施工场地的排水系统畅通,施工现场无大面积积水。(6)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7)施工现场设有禁止游动吸烟的标牌,办公室等公共场合应有禁烟标志。(8)工地内设有饮水处和吸烟处,公共水杯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杯。(9)每次安全检查时都必须将卫生检查列入检查项目。(10)施工单位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118、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11)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12)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13)工地应配备保健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14)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十九、消防管理制度1、检查119、施工单位是否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和健全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理部与各有关部门是否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施工材料堆放、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工地油库、配电房、炸药库等重点部位是否根据需要完善了安全防护栏和防避雷设施。3、施工单位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台账,4、在施工现场、重要库房是否设有消防安全警示牌、消防安全标语、消防安全专栏,经理部是否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库房人员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了库房防灭火知识。是否有消防安全演练计划。是否进行120、消防安全演练。5、施工现场、库房、生活区、办公楼是否留有安全出口、 消防通道、人行道,通道口是否安全通畅无障碍。6、工地用电是否符合TN-S规范要求,是否存在乱搭乱接一闸多机的现象。7、做好消防要全宣传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充分利用工地简报,安全宣传栏,安全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广大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在安全出口、人行道口、消防栓、灭火器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从细节之处普及消防知识。8、以消除事故隐患为目标,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三个能力。即: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9、加强消防安全教121、育,实现“六个熟悉”。即: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熟悉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的知识和技能,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10、根据工地消防需要,开展好消防安全培训,成立兼职消防安全小分队,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工地消防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到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灭火演练。1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活动”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精神,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认真检查,并督促落实,把消防安全工作做为关系经济发展、122、社会稳定、单位兴衰、人身安危的大事抓紧抓好。12、加强监督检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自查自纠责任,落实重大火灾隐患逐级报告制度,确保冬防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13、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值班、值宿,增加值办、值宿人员,重点岗位、部位要死看死守。对不履行职责,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14、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各单位要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活动”工作中,要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自检自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业主。二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文明施工是施工单位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使施123、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现场文明施工的水平,是施工项目各项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是促进施工生产、施工安全的有效保证。2、安保、监理办成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各项目部成立相应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管段内文明施工管理、环保实施方案、措施、制度的落实。3、各个项目部在开工前,利用会议、板报、宣传画等进行文明施工、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全体员工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提高全员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意识。4、建立一线人员用工登记及档案管理制度。项目部应建立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操作工人的动态台帐(名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有关学历124、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并及时报业主、监理备案。5、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佩戴上岗证上岗。项目部管理人员和预制场、沥青混凝土拌和场、路面工程摊铺现场等作业点施工作业人员一般应统一着工装上岗。工装(工作服)应舒适、牢固、具有防护功能,有所在单位的标识,能体现参建单位和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6、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要在满足施工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地考虑到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合理的地形和地貌,做到科学利用、合理布置。7、工程活动在公路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开挖防止滚石损坏、侵占道路,泥浆、污水不得随意排放。8、沥青、水泥混凝土拌和等施工现场,要设置粉尘回收装置,有效控制烟125、尘污染,并严格控制机械施工噪声污染。9、临时施工便道要按招标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合理布设,便道边线顺直,排水顺畅,并设简易路面,由专人负责养护并经常洒水,保证路面平整并防止积水、扬尘;与预制(拌和)场相接的施工便道应硬化处理,防止运输车辆将泥土等带入场内污染场地。10、根据工程情况,严格控制便道数量,尽量减少占地,便道用地尽量避开植被良好的地带,严禁任何机械在便道外行驶,确保周围环境和植被不被干扰和破坏,工程完工后及时对需保留的便道进行清理平整,保证通行能力,对废弃便道采取措施予以拆除、清理平整。11、施工机具应及时保养、清洁,施工机械、车辆停放整齐。12、项目部、预制场、拌和场、桥梁及码126、头工程施工现场等主要施工点、应设置以创优质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宣传横幅,营造良好的施工氛围。在主要施工点在桥梁等质量和安全事故易发的施工场地,设置质量、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告示牌等,并公布质量、安全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13、施工过程中最容易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并给清洁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在现场施工中,每一道施工工序,除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外,还要有文明施工内容,工作完成以后,必须对施工中造成污染进行认真的清理。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就要该班组承担,真正做到谁污染、谁清理的原则。14、工程建设中含有害物质的施工物料,不得堆放在河流、沟渠等附近,施工提倡清洁生产,尽量选用先进的机械设备,减少跑冒滴漏,减少含油污水产生量,桥梁桩基施工,泥浆污水要经沉淀后,满足相应标准后才能排放,不能对周边环境因素造成不良影响。15、加强环保基础工作,技术交底中应有环保要求的措施。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将环保工作贯彻施工全过程。16、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项目部整改。17、利用每月工程例会,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环保问题。18、建立环保台帐,做好环保实施记录(包括影像资料)及文档资料,详细记载施工中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管理运营
上传时间:2024-08-14
30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