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饭堂基础规定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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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593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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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学生饭堂基础规定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学生饭堂管理制度1、学生取饭菜要在固定窗口排队,不争先恐后,不插队,每个同学一次只准取饭两盅;不起哄,不敲饭盆,自觉遵守饭堂纪律。2、按食堂规定时间取饭,不提早,不延迟,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时间取饭,不予供应。3、要爱护饭卡,遗失需尽快上报总务处。4、要注意公共卫生,吃饭时要保持桌面、地面清洁,不随地吐痰、倒水,用餐完毕要离开餐桌,不要在餐厅内聊天,并自觉把桌面杂物清理到学校指定的专用桶里,要做到人离开后没饭粒,没剩饭,没杂物留在桌面。5、要爱护公共财物,2、不得敲打桌、椅、门、窗,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6、值日的同学轮流协助餐厅管理人员清洁餐厅,并做好餐厅的开门和关门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学生必须按编排的床位入宿,每个房间要张贴床位姓名表,若需要调动床位或离开宿舍住宿,必经班主任批准。2、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执行学校的作息制度,午睡和晚上熄灯钟后休息时间要保持宿舍安静,不要高声谈笑,不许打扑克、下棋、唱歌、玩乐器、开收音机等,以免影响休息。3、宿舍内务要整齐、统一,被毯要折叠,蚊帐要收好,鞋、桶、箱等东西要放整齐,达到“简、齐、净、美”的要求。4、经常保持宿舍清洁,不得在宿舍窗口丢纸屑杂物和倒水,值日同学每天要打扫房间及走廊。5、要爱护宿舍公物3、,不得乱钉、乱画、涂污墙壁,不得擅自安装电灯、电制,不得在宿舍内及其周围煮东西。6、宿舍内不准停放自行车。7、未经学校治安保卫小组批准,学生宿舍不得留外人。8、上课时间,宿舍要关门上锁。9、每个房间要选出舍长一人,负责检查督促本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爱护公物制度1、学生要自觉养成爱护公共财物的美德。凡是学校的公物,包括花草树木都不能损坏,如有意损坏者,除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外,还要经济赔偿。2、校产要立册登记,按班级分专人管理。凡分到班管理的财产(课室、宿舍内一切公物),由各班各人负责,损坏按价赔偿。每学期末由学校全面检查一次。3、公共场所的公物,学校派出值日生检查,发现破坏公物者,值日教4、师有权处理,学生也有权监督,对揭露破坏公物和检举坏人坏事的同学,学校大力支持并给予表扬。4、学生要爱护劳动工具,凡属学校的工具,一定要经工具保管人员同意才能借出,劳动工具用后要洗干净,如数归还。遗失工具的要赔偿,有意破坏的,要追究责任。5、要爱护图书馆、阅览室的图书和报刊杂志,如发现有遗失、损坏或偷窃者,则按章程规定进行处罚。安全防火制度1、安全防火,人人有责。2、加强对教师、职工、家属的安全用电、用火教育,提倡每个家属自备灭火物品。3、重视检查防火设施,消除火灾隐患,经常维修用电线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远离火源、电源。4、严禁在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图书室、厨房等区域燃放烟花炮竹。5、在学生宿舍5、实行“四不准”:不准私装电灯、不准用各种电器,不准燃点蜡烛、煤油灯、酒精灯,不准用煤油炉、电炉煮东西。6、经常检查维修灭火器械,备好灭火筒。7、火警就是命令,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参加扑救。自行车管理规定1、各班骑自行车回校的学生必须持有学校骑车证。2、有下列情况者扣留自行车一周,并扣该生所在班每人次2分:(1)不按规定地点停车者;(2)骑车进出校门不下车推着走者;(3)校内骑车载人者;(4)把自行车骑进田径场者;(5)无证骑自行车回校者。借书规则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精神宝藏。合理开发和利用图书价值是每个师生员工的权利。为保障大众的权利,借书者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1、进入借书室必须文明礼貌,不喧哗取闹6、,要排队借(还)书;不得带雨具、零食、以及有损借书室清洁卫生的东西入借书室。2、爱护学校设备设施,包括检索柜、检索卡、台凳,宣传栏、标语、挂图等。3、借书顺序:检索书号一写上检索号和登记号一排队待借。4、借书必须持有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证主必须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失,由本馆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办。在校期间,学生只有一次因遗失而补办借书证的资格。补办的申请书上要有两位以上同学的签证和班主任的意见。同时缴交一寸半身照一张及原证工本费的十倍人民币。5、借用或转让借书证者,图书馆有权终止证主及使用者的借书权,有权扣6、偷用、冒用别人借书证者,除终止其在校借书权外,还将作纪律处分和罚款处理7、。7、毕业班在离校前两个月之前,补办借书证的权利终止;毕业离校前十五天之前,借书权利终止;离校前一个星期之前必须向本馆清还书刊。8、学年终或学期末,在复习的前一周全部清还图书;逢期中考试,在复习周内清还图书。9、集体借书,必须有学校的证明,并由作为全面负责的专人收集借书证或工作证后,统一到图书馆办理有关手续。如有责任问题,由专人负责。10、借收期限:原则上自借书之日起计,教职工为一个月(现任教师用主要的教学参考书为三个月);学生为十五天;经学校批准借阅的校外人士为二十天。期满可以续借一次。书借后不超四天者,不接受还书手续。11、逾期还书每天罚款五角至一元。自图书馆发出通知之日起,拖延或回避处理8、者,从严处理。12、借书册数:教职工每次借书不超过三本;学校允许特借的校外人士不超过两本。借书时必须清还上次所借的书目。13、如有遗失、损坏、按石涧中学图书馆遗损书刊赔偿办法有关条款处理。14、本规则自XX年2月起执行。遗损书刊赔偿办法学校图书馆为学校师生员工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是学校的精神宝藏。为保障本馆书刊的安全,以利书刊的正常流通,特制定本办法。一、爱护书刊是每个读者的权利和义务。借阅书刊必须爱护并妥善保管。遗损赔偿。二、损坏赔偿办法:书刊有批点、涂改、沾污、乱页、散页、剪割、缺页、撕毁等情形为损坏。损坏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者,按原书价(无书价者,根据该书的版本、页数、参考价值和馆9、藏情况,由本馆决定)罚0.5至1倍。损坏程度较严重,需加工整修方能继续流通者,按书价罚款13倍。严重损坏以至失去加工整修和参考价值的,应以原版本书刊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否则作如下处理:A、图书1、单卷本参考价值一般,购置困难的,按原价4-5倍。参考价值较大,购置困难的,按原价6-10倍。2、多卷本视原书价值及本馆复本数量多少,按原书价(按每本价计算)4-10倍赔偿。B、报纸杂志按原价4-10倍赔偿(如是本馆装订本,加装订费)。三、遗失赔偿办法遗失书刊应立即向本馆报告,并在五天内接受本馆处理。对拖延接受处理或回避责任者,报请学校处理。1、以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或按原书价的5-10倍赔偿。2、10、遗失馆藏单本、特借、有参考价值或重要配套的书刊,如无法以相同版本的原名书刊赔偿时,可由本馆决定准予借书人在馆外,用相同版本的书刊以静电复本赔偿。否则按原价10-20倍赔偿。3、赔书时每本罚缴编辑费5元。四、在接受本馆处理后二十天内又找到原书而且完整无损污时,必须将原书归还本馆,凭赔偿收据领回赔款(但按延期还书论处,如借书期内,以报失日为准遗失,则不计失书之日至借书期满之日的天数)。已赔偿相同版本书刊者,原属图书馆的书刊,须由本馆盖章注销后归赔书者所有。五、遗失或损坏精装本以平装本赔偿时,读者应向本馆缴交精、平装本的差价。六、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师生员工(包括离退休干部、职工)和特许借阅的校外人士,自XX年3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