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固定资产申购及领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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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431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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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公司固定资产申购及领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申购、领用等工作秩序,依据会计法及财政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于xx本部及管控公司、代建项目或者非管控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三条 固定资产分类与界定1、分类(1) 房屋及建筑物(2) 机械设备(3) 运输设备(4) 电子设备(5) 其它设备2、界定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2、均应列为固定资产。部分设备虽然其单价不足人民币2000元,但出于实物管理的需要,也可列入固定资产。第四条 购置与领用1、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购置(调入)申请表。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由行政发展中心委托负责购买、验收,并明细登记。申请人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2、 固定资产购置的经办人应在购置完成后持固定资产购置(调入)申请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单及有效发票经行政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员完成登记后到财务运营中心办理报帐手续,财务运营中心须查验上述手续是否完备并核对购入固定资产的内容、附(备)件、价格等与合同、发票、单据一致后方能入帐。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3、原因,在固定资产验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发票时,财务运营中心应依据固定资产购置(调入)申请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单,并注明尚未取得发票的原因,预计取得发票的时间,回收发票责任人等后,办理报销手续。需进行调试安装的设备,应先计入在建工程,待办理结算及验收手续后,方可转入固定资产。4、 不得以个人名义定购固定资产,办理产权登记、注册等。第五条 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的计价以原价为准,原价按以下原则确认:1、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其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及缴纳的税金等确定。2、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3、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或4、合同确定的价格加上发生的运杂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4、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发票帐单或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上应由企业承担的其他费用计价,也可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5、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造、扩建而形成的固定资产,按原有的固定资产价值加上由于改造、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6、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价格计价(重置新价减累计折旧)。第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1、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按月计提。2、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房屋及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及大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的5、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公司将开发的营业性配套设施,用于(本公司)从事第三产业经营用房,视同自用固定资产和出租开发产品处理,并将营业性配套设施的实际成本自“开发产品”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并自发生之日起,参照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按月计提出折旧。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它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3、 固定资产折旧按规定的残值率和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和残值率如下:固定资产类别 估计使用年限6、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机械设备 10 10% 运输设备 4 25% 电子设备 4 25% 其它设备 5 20% 第七条 审批权限1、 严格按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流程执行。2、 各中心(公司)每年按需用提出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行政发展中心,经行政发展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3、 具体购置固定资产时,使用部门根据年度购置计划,填制“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 经财务运营中心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4、 固定资产的购置由行政发展中心负责,使用部门验收,部门验收填写验收单,并由实物管理部门行政发展中心明细登记且明确实物保管责任人后方可投入使用。5、 报废、转让固定资产,以及固7、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由使用部门提出,行政发展中心同意,财务运营中心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第八条 日常管理1、 资产保管维护原则:固定资产的保管维护责任必须明确到固定资产领用人,并按办公区域对公共资产就近进行管理的原则。如项目中心公共资产由项目中心秘书统筹管理;各中心集中办公地点的公共设备由行政发展中心统筹管理,各中心公用资产由中心负责人管理。2、 财务运营中心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入、调拨、结存情况。行政发展中心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使用责任人、投入使用日期、原始金额、维修记录等情况。使用部门应指定责任人,负责使用管理及日常维修、保养。8、财务运营中心、行政发展中心、使用部门应至少半年核对一次,核对时间为每年四月份和十月份,做到帐、卡、物一致。3、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由行政发展中心负责。行政发展中心应设置固定资产台帐、资产个人领用表、部门资产统计表及资产转移表。固定资产台帐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及责任人等情况;资产个人领用表记录职员在工作中领用的公司资产情况;部门资产统计表用于部门资产统计;资产转移表记录资产的转移情况,此表适用于中心内、中心与中心之间。职员调动或离职时,应到行政发展中心作好资产移交工作,行政发展中心办理调动及离职手续。4、 坚持年度盘点制度,由行政发展中心组织,财务运营中心配合,每年至少盘点清理一次,检查其9、使用情况,编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明细表,并写出书面报告。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找出原因和责任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批准后处理。5、 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应积极变现。不能正常使用,无修复价值的,要及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报废、转让手续。详细操作流程见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制度对因使用、保管不善而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由有关责任人员按重置价值或账面净值赔偿损失。6、 对已提足折旧,仍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不得办理报废手续。第三章 附 则第九条 本制度由总办编制并解释。第十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附件:审批处理流程图 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理审批事项流程图日常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理审批流程报总经理批准分管领导审批行政发展中心同意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行政发展中心文件管理员分管领导审批财务运营中心行政发展中心审核后购置固定资产审批表行政发展中心购置投 入使 用填写验收单明 细 登 记明确保管责任人盘亏报废转让盘 盈报总经理审批财务运营中心审核后行政发展中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