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资制度及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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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1920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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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工资制度及实施细则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公司工资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工资分配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突出岗位因素,使职工收入充分体现岗位劳动的差别,并与其岗位职责、岗位绩效考核紧密联系起来;(二)劳动报酬分配向关键、重要岗位倾斜,充分发挥工资引导人员流向、调节人员结构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三)与劳动力市场价位逐步接轨,参考本地区劳动力市2、场工资指导价位、同行业相同岗位的工资水平确定企业内部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合理调整分配关系;(四)工资制度改革要与劳动人事管理、用工制度、定员定额、绩效考核等改革配套进行,逐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工资能增能减的充满生机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第二章 工资制度框架第三条 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职工工资主要由岗位等级工资、年功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奖金四部分组成。第四条 岗位等级工资作为职工的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职责、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的差别确定岗位等级并执行相应的工资(薪点)标准。岗位等级工资是岗位绩效工资制的主体,是职工工资收入中相对固定的部分。第五条 年功工资是对职工积累3、劳动贡献的补偿,年功工资标准分段计算。工龄越长,年功工资标准越高。第六条 津(补)贴是对特殊劳动付出的补偿,包括特殊劳动条件类津贴和技术技能类津贴。第七条 绩效奖金是职工超额劳动的报酬,主要依据职工所在单位的业绩完成情况和本人的绩效考核结果浮动计发。第八条 公司对各单位的分配实行工资总量管理,并对其工资支付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岗位等级工资第九条 按照岗位性质的不同,公司全部岗位划分为经营管理和操作保障二大岗位系列,各系列执行不同的岗位等级工资标准:(一)经营管理岗位系列的岗位等级主要依据管理层级确定,共分为7个岗级;(二) 操作保障岗位系列的岗位等级主要根据岗位测评结果以及岗位特点,4、共分为10个岗级。第十条 岗位等级工资按月计薪,以薪点标识。工资(薪点)标准与同期薪点值之积即为岗位等级工资实际水平。岗位等级工资=岗位(薪点)工资标准薪点值第十一条 在每一工资岗级内设置12个工资档次,其中,1档最低,12档最高。各系列内视情况对相邻各档工资(薪点)标准进行适当交叉。第十二条 职工的岗位等级工资根据本人实际聘任岗位对应的工资等级确定。职工聘任的岗位发生变动时,其岗位等级工资相应调整。第十三条 聘任同一岗位期间,职工的工资档次根据本岗位任职时间和本人绩效考核的结果在同一岗位工资等级内调整。职工工资档次的调整,不得低于或突破本岗位的最低档次或最高档次。第十四条 薪点值根据企业经济5、效益状况、工资总额支付能力、工资增长指导线,视可分配工资总额的变动情况予以确定或调整。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根据各类人员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以及各岗位工资水平与可比行业或地区的工资价位之间的差别,对个别岗级或档次的(薪点)工资标准适时进行调整。第四章 年功工资和津贴、补贴第十六条 年功工资以职工本人连续工龄为计算依据,分段设定标准。第十七条 对在有特殊劳动要求的岗位任职的职工发放特殊劳动条件类津贴。 第十八条 对于具有助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主管、文员岗位系列的职工和具有高级工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职工,在其聘用期间享受技能(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第十九条 以上各项津(补)贴只有在职工实际付出有6、关劳动期间或聘任有关技能等级期间支付,一旦实际情况不符合上述津贴、补贴发放规定的,立即停止执行。第五章 绩效奖金第二十条 公司对实行年薪制人员的工资收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其工资总额单列;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的绩效奖金为本单位核定工资总额剔除当年岗位等级工资、津(补)贴、年功工资和加班工资实发数之后的余额。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各部门绩效奖金的分配坚持考核分配的原则,应同本部门、本单位及职工本人岗位工作的考核结果挂钩。各单位可采用月度奖、年终奖和一次性奖励等形式进行发放,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单位制定,公司对绩效奖金分配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第二十三条 有条件的单位可将绩效奖金总量核定到下属各个部门,由各个7、部门根据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分配方案报本单位工资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新进职工的工资第二十四条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新进入公司的其他人员实行上岗适应期。第二十五条未明确岗位的新进职工在见习期、上岗适应期期间执行“新进职工见习期、上岗适应期工资标准表”。(见表5)新进职工年功工资和津(补)贴按其实际情况支付。第二十六条见习期或上岗适应期满的职工,经其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考核后,从定岗次月起执行聘任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标准。第二十七条对于特别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其收入待遇比照市场同类人员的收入,由公司研究决定。第七章 工资支付第二十八条 职工岗位等级工资、年功8、工资及各项津(补)贴按月以货币形式计发。第二十九条 根据本制度计发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之和如低于同期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第三十条 根据本制度计发的工资均为含税工资,由财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行使代扣代缴义务。第八章 管理体制第三十一条 公司工资制度实行统一制度、分级授权管理的体制。第三十二条 根据相关管理权限,公司领导层工资收入由X市政府管理。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所属各单位有如下管理权限:(一)制定岗位等级工资制的标准体系及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和落实;(二)运用与各单位绩效挂钩和与公司总体绩效挂钩等工资总额管理手段,对各单位进行工资总额控制;(三)负责各单位经9、营者年薪制办法的制定和管理; (四)对各单位的内部分配办法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工资分配责任:(一) 制订本单位年度工资分配方案;(二) 在执行公司统一的工资制度框架和不突破本单位年度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可根据各自不同的生产经营特点,把职工绩效奖金的考核和发放与企业内部灵活的分配、用工形式相结合,使工资制度的激励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方案为公司工资制度的总体框架,各年度及各阶段的具体实施细则可另行规定。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XX公司工资制度实施细则为保证XX公司工资制度的有效实施,规范各单位10、的工资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与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二、岗位等级工资的实施(一)岗位系列包括经营管理岗位系列和操作保障岗位系列等二个系列。凡未设单独岗位工资系列的岗位参照经营管理岗位系列执行。(二)在岗位等级工资薪点标准表中每个岗级共设置12个工资档次,主要用于同岗级工资内的正常晋升和逐步拉开同岗位(级)人员的工资差距。同一工资等级适用多个岗位,而每一岗位只对应一个工资等级。(三)经营管理岗位的主管内设初级主管、中级主管、高级主管。文员内设初级文员、中级文员、高级文员。岗位等级工资标准分别设置。(四)职工的岗位等级工资根据本人实际聘任的岗位(职务11、)和已明确的职级确定,岗位变动,其岗位等级工资相应调整:1.新进职工在见习期、上岗适应期的期限为:(1)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2)研究生(硕士、博士)适应期:3个月;(3)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的和退伍战士适应期:36个月。新进职工在见习期、上岗适应期期间执行“新进职工见习期、上岗适应期工资标准表”(表5);见习期、上岗适应期期满首次聘任岗位(职务)时,其岗位等级工资按照对应岗位等级工资标准的第1档确定;2.职工新聘任岗位(职务)的岗位级别高于其原任岗位级别的,其岗位等级工资按照新岗位对应岗位等级工资标准水平就近就高确定;3.职工新聘任的岗位(职务)与其原任岗位属同一工资岗级的,保留原工资档次12、;4.职工新聘任岗位(职务)的岗位级别低于其原任岗位级别一个工资等级的,其岗位等级工资按新岗位对应岗位等级工资标准就近就低确定;低于其原任岗位级别二个工资等级的,其岗位等级工资按新岗位对应岗位等级工资标准就近就低后,再降低一个工资档位确定;以后依次类推,降低到新岗位对应岗位等级工资标准中本人原工资档位的水平止;但对工作时间在15年及以上的职工,可参照相同工龄职工的岗位等级工资档位予以确定。5.对于兼任不同岗位且其岗位等级属于不同等级的职工,其岗位等级工资从其较高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6.对不同系列岗位变动的,原则上按新岗位对应岗位等级工资第1档工资标准执行,对工作时间在15年及以上的职工,在13、聘任低于原工资标准岗位(职务)的,可参照相同工龄职工的岗位等级工资档位予以确定。7.对“就近就高”或“就近就低”解释。“就近就高”即工资标准就近往高方向对应到新的工资标准止,如上下档位的工资标准相等,再往高对应一档;“就近就低” 即工资标准就近往低方向对应到新的工资标准止,如上下档位的工资标准相等,再往低对应一档。8.岗位工资的调整自聘任文件或调令下发次月起执行。(五)临时(三个月以内)变动岗位人员执行原岗位工资标准,如临时变动改为正式调整,从正式下达调整文件次月起执行新岗位工资标准。临时岗位变动超过三个月的,其工资待遇按正式调岗处理。三、年功工资和津(补)贴的计发(一)年功工资分段计算,其计14、发标准为:工龄10年(不含)以下的年份,每年3元,工龄10年(含)20年之间的年份,每年6元,工龄20年(含)以上的年份,每年10元;(二)年功工资于每年元月一日进行调整;(三)在特殊劳动条件类津(补)贴中,除已纳入岗位工资套改额度的津(补)贴项目外,继续保留夜餐费、船伙贴、油轮贴、航行贴、执勤办案贴、班组长津贴、保健津贴、施工津贴和远郊贴,支付标准及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及执行年薪制或比照年薪制人员,不再执行特殊劳动条件类津(补)贴; (四)技能(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的具体标准为:技能(技术职务)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中级高级工、助级技能(技术)津贴标准(元月)1207040(五)技能15、(专业技术职务)津贴在职工从事与技能(专业技术)等级相应的工作和聘任期间享受,从聘任的次月起支付,一旦不符合技能(专业技术职务)津贴发放条件的,停止执行;(六)职工计算年功工资的工龄及享受津(补)贴的条件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认定。四、工资制度执行中有关问题(一)已退出领导岗位的部、科级人员,其岗位等级工资标准往低对应一个工资档次。(二)有保留工资的,在调整岗位工资等级、横移工资档位、变岗变薪时,增加工资的职工有保留工资的应相应冲销保留工资。(三)离岗休息、在家待岗和长病假等不在岗人员,从其重新上岗次月起按本人新聘任岗位所对应岗位工资等级确定岗位等级工资,在此之前仍保留其原待遇水平。五、2008年工资调整要点(一)薪点值由原来的9元调整到10元,从2008年1月起实行。(二)新进职工见习期、上岗适应期工资标准的调整,从2008年1月起实行。(三)原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管(文员)1-3档的,对应到初级主管(文员)工资等级;原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管(文员)4-7档的,对应到中级主管(文员)工资等级;原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管(文员)8-12档的,对应到高级主管(文员)工资等级。六、附则1.本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2.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