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目标动火审批等7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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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882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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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目标、动火审批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2、项目部全体职工周一大会制度3、项目部安全生产碰头会议制度4、项目部作业班组班前会议制度5、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6、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7、项目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8、项目部安全生产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9、项目部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10、项目部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11、项目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2、项目部施工现场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13、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管理制度2、14、项目部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15、项目部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管理规定16、项目部氧气、乙炔瓶使用、贮存、运输规定17、项目部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8、项目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19、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0、项目部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21、项目部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22、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23、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24、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25、项目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6、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27、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28、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29、项目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30、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31、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3、管理办法32、项目部相关方管理办法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第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周星期一。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办公会宜结合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如因工外出等情况)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或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主持召开。第五条 参加会议人员:项目班子成员、技术、安监、质检、材料、设备、劳资、资料员、工长、班组长等。第六条 会议内容:4、(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事故通报等,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总结上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研究确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各自分工及职责。(三)研究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定方案和措施,按“五定”原则抓好落实。(四)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议定事项由安全副经理(安监员)督促落实。落实结果提交下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项目部全体职工周一大会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总结安排项目部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管理等方面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全体职工大会于每周一上午班前召开,参加人为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及5、全体作业人员。第三条 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或由分管生产、安全、技术工作的副经理主持。第四条 会议内容:总结上周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上级要求和项目实际,安排部署本周安全生产、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有关方面的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第五条 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项目部安全生产碰头会议制度第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为认真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碰头会议原则上每天召开一次。召开时间:每天的17:00(根据季节变化可提前或延后)。本会议可与项目部生产协调会合并召开。第三条 项目部6、安全生产碰头会议原则上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如因工外出等情况)可由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技术经理主持召开。第四条 参加会议人员:项目班子成员、各业务组长、技术、安监、质检、资料、材料、工长、外协队伍负责人、班组长等(如需要,可要求作业班组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第五条 会议内容:(一)总结项目部当天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并分析原因,拟定防范处理措施,安排布置第二天安全生产工作。(二)商定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第六条 由资料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项目部作业班组班前会议制度第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7、度要求,为更好地确保实现班组安全生产,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班组班前会议每天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天早上上班前。第三条 班组班前会议由班组长主持召开。第四条 参加会议人员:班组长、作业班组全体人员,必要时项目部安监员、施工员、技术员等列席。第五条 会议内容:(一)布置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及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二)坚持班前会“六必讲”制度。即:一是必讲上一班安全情况和遗留问题;二是必讲遗留问题的处理措施;三是必讲当班安全技术措施;四是必讲跟班干部的主要责任;五是必讲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要求;六是必讲可能发生问题的处理意见。使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到作业层8、。(三)安排布置其他安全生产事项。第六条 由班组长(或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做好记录,安监员收集整理并存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实施安全工作的有效控制,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促进安全生产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目标的分解、目标的实施、目标成果的考核评价、目标的检查方法,将安全工作任务量化为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全体员工应严格自觉地按照所定目标进行工作。第二节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和分解第四条项目部年初根据工程处下达的9、安全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指标分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用数量指标表示。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具体体现在与工程处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书或“承诺书”中。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处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或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报项目经理审定、批准后实施。第七条 项目经理将安全生产目标进一步分解到班组和员工,具体体现形式为项目经理部与班组和员工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安全承诺书”、“安全自保书”。第三节安全目标的实施第八条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并在实际中加10、强控制。目标管理体系至少包括:1、组织体系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是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领导者。项目经理部成立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班组设立安全检查员,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2、制度体系在抓好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贯彻执行的同时,抓好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安全责任具体落实到人。上至项目经理,下到每位员工,人人都有明确的安全任务、职责和权限。第九条按照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或承诺书,对每位员工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和新情况,及时解决偏离目标的问题,并进行阶段性考核、评定,以保证目标管理的顺利实施。第十条11、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网,加强各层次间的安全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反馈。第四节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评定、奖惩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部每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第十二条考核的重点是各岗位人员业务保安和履行工作标准及安全生产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第十三条项目部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对完成安全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未完成目标的,进行通报批评和罚款。对发生较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考核内容(一) 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二12、) 杜绝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三)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四) 创建文明工地和环境保护目标,按年度管理目标考核。第三条管理目标(一)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工程项目开工前,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目标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目标管理。(三) 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持证上岗。(四)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第四条考核办法(一)项目部接受工程处考核;项目部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二)考核成绩与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三)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先和奖罚的主要依据。第五条凡在安全生产中成13、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给予表彰和奖励。(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二)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三)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六条 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一)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未遂)的。(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限期整改,造成事故的。(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组织紧急避险不得14、力;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第八条经济处罚规定项目部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受到上级奖励后,项目部依照目标考核结果,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九条对有下列情节之一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一)违章操作,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三)隐瞒或谎报工伤事故,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四)不认真吸取伤亡事故教训,防范措施不落实,重复发生类似事故者。第十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免予处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第一条为增强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15、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依据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第三条项目部在工程处进行培训的基础上,对新入厂职工进行项目部、班组两级教育培训,建立教育记录卡,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 项目部教育: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设备特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重大安全隐16、患排查结果及预防事故的方法、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规定;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每年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学时。(二)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事故案例剖析;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每年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学时。第四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架子工、电工、焊工、司炉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厂内机动17、车驾驶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第五条工人调换工种时,必须对换岗工人进行换岗教育,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第六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生产技术规定和操作规程等,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七条项目部每年年初或项目开工前制定项目安全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工程处主管部门。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建设行政主18、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同时要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专职安监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第九条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方式可以采取集中学习,或者由到项目检查工作的上级有关人员进行辅导、培训等形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十条项目部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培训的主要内容:1、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指令等;2、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有关标准。3、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4、自救、互救和创19、伤急救的基本知识等。(二)培训方法:采用脱产培训和业余培训,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做到急用先学、重点优先、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开工前,必须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安监人员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并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应进行安全考核、考试。(四)对特殊工种,要结合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重点培训,全体岗位工做到持证上岗。(五)开工前依据施工条件,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组织职工学习。(六)培训工作要达到使全体职工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安全意识,熟悉有关的事故发生征兆,熟练掌握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自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牢20、固树立“安全为天,生命至尊”的安全理念。(七)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项目部要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八)根据季节变化,对职工进行夏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防火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教育。(九)节假日前后,根据具体情况对职工进行节前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第十一条项目部在安全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检查中,要把安全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安全生产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根据国家有关加强防21、护用品保管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各工种的相关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按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第四条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第五条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用于施工过程中。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22、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同时,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抽查,存在隐患或不符合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第七条项目部应对从业人员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施工现场的专职安监员必须监督现场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严禁随意使用。第八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第九条安全防护用品应登记建帐入库、专人保管、发放,建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台帐,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减免职工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做到工种明确,标准合理,发放及23、时。第十条工会对本项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一条做好防护用品资金管理,实行比价采购,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第十二条防护用品库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做到“四定位”(即“定库位、定架位、定层位、定号位”),码放整齐,标识明显,帐、卡、物相符。第十三条仓库管理要做到:科学管理、规格摆放、整洁卫生。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规定、条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油漆、稀料、油品、24、氧气、乙炔气、乙醇、乙醚、丙酮、乙二胺、强酸、雷管、炸药等。第三条在施工过程中能够用到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项目部应编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控制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四条项目部根据工程所需提出易燃、易爆危险品采购计划,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采购。第五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在运输、装卸时应轻拿轻放,包装容器不得倒置、重压、防止撞击,摔扔和地上滚动,以保持容器的密封完好。对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品,在运输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并设置危险品识别标志。第六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按不同材料性能存放,如有条件应设置专用库房、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25、并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对库房定期检查。对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材料,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存放。第七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条件良好的库房存放,不得在露天潮湿、低洼积水的地点存放,对光照敏感的化学及有毒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防止烈日暴晒。桶、罐装材料存放必须是硬地面或有防渗措施,包装容器要严密封闭,不能倒置,做到经常检查包装容器是否严密,有无锈蚀,防止渗漏和挥发。如发现渗漏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清理,确保不污染土地和水质。第八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在保管中要注意防火,存放地点应远离火种,并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存放地点应设有消防器材。第九条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26、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自救;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第十条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应远离生活区和办公区,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存放在办公室及宿舍。第十一条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标明名称和性质,分类、分堆存放。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第十二条发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应由专人负责,不允许使用人员随意动用。发放时应建立台帐,对领用物品数量、领用人及领用日期进行登记。对使用不完,又无保存条件的退回仓库代管,不允许把没使用完的乱堆乱放,造成环境污染和不安全因素。第十三条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应执行现场用火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危险品27、的使用应按有关操作规程、管理办法或使用说明严格执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适宜的工具用具,以保证人员的安全健康。第十四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外设置防火标识,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结合储存物品性质,配置相应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计划。第三条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对施工人员(包括分包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第四条消防器材、设备由项目部统一购置管理,保证生活区、食堂、木加工(料28、)棚、库房、氧气乙炔库、油漆等装饰材料库、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第五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对不合格、过有效期的灭火器随时进行更换。第六条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或损坏,违者按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七条明火作业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经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第八条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第九条30米以上高层建筑施工,应随层辅设消防水源管道,用2立管,每层留消防水源接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第十条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理29、现场可燃物品。高处割焊时,派专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第十一条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第十二条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物品。第十三条进入冬季施工,应加强各种火源管理。动用或增减各种生产生活的设施,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消防人员的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第十四条凡明火作业,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使用电炉,必须经当地电业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使用。第十六条工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工作检查;班组防火负责人坚持每日班前、班后进行自查;专(兼)职消防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消防工作,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第十七条项目部专兼职消防员定期对消30、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第十八条项目部消防专兼职人员应建立项目消防器材台帐,注明规格型号数量有效期存放地点,并绘制平面布置图。第十九条项目部消防专兼职人员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问题,并留有记录。第二十条专兼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小组成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经常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第二十一条凡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部门检查提出的火险隐患,必须按“三定”原则整改。逾期不改者,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第二十二条把安全防火列入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第二十三条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31、特殊贡献者,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二十四条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造成火警、火灾的主要责任者,依据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项目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第三条确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进行目标分解,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的实现。第四条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时列入计划,及时向当地安监站申报,接受安监32、站的监督考核。第五条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工程处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组织落实。主要内容包括:(一)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二)治安防范措施或治安保卫制度。(三)消防工作安全措施。(四)保健急救措施。(五)防粉尘、防噪声及防扰民措施。(六)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七)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第六条项目部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和自评,检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和良好的环境保护状态。第七条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工作卡,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食堂应明示卫生许可证,炊33、事人员持健康证。第八条坚持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中出现的问题。第九条施工现场围栏作业(一)施工现场应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规定设置围档,围挡坚固美观。(二)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规定设置标准的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书写宣传标语。(三)在大门口处设置七牌两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四)现场门口设警卫室,警卫人员佩戴警卫标志。第十条施工现场管理(一)施工现场应做到:34、道路畅通,排水完善,无浮土,防扬尘,不积水。对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进行硬化。(二)建筑物主体施工,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三)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按施工平面图堆放整齐,注明标识。建筑废料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理。(四)施工机械设备,按施工平面图布置,悬挂操作规程和性能状态标识。中小型机械应搭设防护棚,棚内地面硬化,组织排水。(五)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清。(六)设吸烟场所,禁止随意吸烟。(七)搞好绿化美化。第十一条现场生活及办公设置(一)明显划分施工区与办公、生活区界限,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标识。(二)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集体住宿。(三)宿舍应具备坚固、美观、保温、35、通风等条件,住宿设单人床或双层铺,禁止采用通铺。整齐放置生活用品,保持环境卫生,保证宿舍安全。(四)宿舍严禁使用电炉或私拉乱挂电线。(五)会议室(办公室)整齐悬挂岗位责任制、管理体系图。(六)有条件时设水冲式厕所,否则要加强管理,确保环境卫生。(七)食堂透气窗高度不低于2.8米,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贴瓷砖。组织排水,设有防尘、防鼠害设施,符合卫生标准。(八)有条件时设置职工淋浴室。(九)现场和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十)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用水。(十一)生活垃圾装袋或盛放在带盖容器内,及时清运。(十二)配备保健医药箱,配置专用急救器材和急救人员,经常开展卫生防病、防疫宣传。36、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一)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和治保教育,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二)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暂住证。(三)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第十三条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一)妥善处理施工废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流。(二)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品。(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管道或者采取其它措施,处理高处废弃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任何物体。(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扬尘。(五)妥善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37、禁止用作土方回填。(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生产)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和职业危害。(七)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运输中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八)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不能满足环境保护规定时,事前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噪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高噪音设备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十五条 本制度可结合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的要求予以实施。施工现场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为施工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38、。项目部治安保卫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加强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觉悟,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及时了解与施工区域周围公安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发生重大治安事件时取得联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随时掌握施工人数,对所有施工人员造册管理。、合理安排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收看中央及地方的电视节目,组织各工种的业务培训。、严格控制赌博、酗酒、收看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合理安排各类护厂人员。对仓库、生活区及现场实行24小时值班。保卫人员随时检查其工作情况,防止盗窃事件发生。尤其要注意内外勾结进行偷盗。、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要经常检查项目部39、治安管理状态,检查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发现玩忽职守,对不负责任人员要停止工作。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第一条凡施工现场所用的安全标志的图形、颜色及材质,必须符合国家宣贯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和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形象识别手册的要求。第二条工程所用的安全标志牌在开工前应准备就绪,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不同阶段,按安全标志位置平面图在相关位置及规定地方整齐挂设。第三条各施工阶段的安全标志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增补或删减,其变动情况可在安全标志登记表中注明。第四条项目安监人员应建立安全标志登记表,并绘制安全标志设置位置的平面图。第五条项目安全标志牌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按规定挂40、设。并教育职工人人珍惜安全标志牌,对故意损坏者严肃处罚。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为加强施工现场动火管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动火三级审批制度1、一级动火。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的场所),由动火人提出申请,安监员审批。2、二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人提出申请,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审批。3、三级动火。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人提出申请,项目经理审批。第二条施工现场需要动火的,如焊、割作业、熬制沥青等,必须执行动火作业“三级审批”规定,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后方能动火。第三条连续作业的一级动火,可一项任务一审批,改变任务或作业地41、点时重新审批。二级以上动火必须逐次审批。第四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查看现场,清理动火场所附近的易燃物品。高处动火作业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第五条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第六条高处动火作业要有专人监焊。落实防止焊渣、切割物下坠的安全措施。第七条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一级审批。第八条动火作业完毕后要再次清理现场,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撤离现场。第九条动火作业完成后,动火人员要将动火审批单及时交审批42、人。第十条实施焊、割作业人员必须由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操作。第十一条施工场所建设单位(甲方)对动火另有规定的,执行建设单位(甲方)的规定。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管理规定为加强本单位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器材良好的效能和有效的利用,根据有关要求特做如下规定:一、新购置灭火器的使用年限1、干粉灭火器贮压式:出厂五年后或者压力指针指向红色区域时应进行维修;贮气瓶式:出厂五年后或贮气瓶内气体总重量减少10克时应进行维修。推车式:出厂五年后应进行维修。2、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五年后或每次使用后应进行维修;灭火剂总重量减少50克以上时应进行维修。推车式:出厂五年后或每次使用后应进行维修;推车式泡沫灭火器使用43、两年后应进行维修;清水灭火器. 水成膜灭火器出厂三年后应进行维修。二、维修后的灭火器的使用年限1、贮压式干粉灭火器:维修后两年应进行再维修;压力指针指向红色区域应进行维修。2、贮气瓶式干粉灭火器:维修后两年应进行再维修;贮气瓶内气体重量减少10克以上时应进行维修。3、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后两年应进行再维修;当灭火剂总量减少50克以上时应进行再维修。推车式:出厂五年后或每次使用后应进行维修;推车式泡沫灭火器维修后每年应进行更换药剂;清水灭火器. 水成膜灭火器维修后每隔两年应进行再维修。三、灭火器的报废年限1、干粉灭火器贮压式手提干粉灭火器出厂10年应报废;贮气瓶式手提干粉灭火器出厂8年应报废;推车44、式干粉灭火器出厂10年应报废。2、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12年后应报废钢瓶的残余变形率大于6%时应报废;推车式泡沫灭火器出厂8年应报废;清水手提式灭火器出厂6年应报废;水成膜手提式灭火器出厂6年应报废;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应报废。灭火器上的使用说明脱落或严重损坏(损坏程度至不能说明使用方法,适用扑救的物质火灾)的应报废。四、灭火器的配置选型固体物质,液体物质,气体物质,带电设备火灾场所选择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液体物质,气体物质,带电设备火灾场所选择碳酸氢钠(BC)干粉灭火器。液体物质,气体物质,600V以下带电电器,45、贵重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火灾场所选择二氧化碳灭火器。固体物质,油类物质火灾场所选择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清水灭火器。五、灭火器的配置要求施工现场的重要部位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如:现场材料库、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配电房、垂直运输设备、木工房、油料仓、集体宿舍、办公区、食堂、临时动火作业场所、在建建筑物内等。六、灭火器的管理1、现场消防人员要建立本项目消防器材管理台帐,台帐要注明消防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存放位置、发放日期及有效期。2、项目部要绘制消防器材分布图,明确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3、主管人员对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情况要定期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附件齐全,处于有效期内。4、46、灭火器的设置位置,顶部不超过1.5米,底部不低于0.15米,每处不少于2具,不大于5具,存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5、各岗位的灭火器由岗位责任人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不许存放在超温、暴晒、雨淋的环境下,不得被杂物遮挡或不便取放。6、经维修的灭火器应及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在灭火器标签上适当标识。无维修标签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视为未维修。7、各岗位有关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掌握相关的消防知识。消防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的培训负责,建立相关记录。氧气、乙炔瓶使用、贮存、运输规定第一条氧气、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规定:1、在使用时正确操作,气瓶开阀时,应缓慢开启,不能用铁扳手等铁器敲击瓶阀和瓶体。2、氧气瓶严禁沾47、染油脂,不准用带有油脂的手、工具去操作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严禁卧放。3、气焊、割作业时,气瓶阀和减压器漏气时不准使用,压力表不准,气体软管有破损、捆不紧、不准使用。4、在使用中严防气瓶受明火烘烤、太阳曝晒及蒸气管、暖气片等热源,使气瓶受热。气瓶与明火距离应在10米以上,氧气、乙炔两瓶间距离应大于5米。5、气瓶用完后,应留用余压。6、气瓶如有裂纹、变形、壁厚减薄及被火烧过的应为报废瓶。第二条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运输1、搬运气瓶要轻装、轻放,严禁滚、抛甩、倒撞,吊装时严禁使用钢丝绳和链绳,严禁直接裸吊氢气瓶。2、装车时旋紧瓶帽,备齐防震圈,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乙炔瓶应直立排放,车厢不得低于瓶高2/3。48、3、气瓶不准和易燃物品、油脂及沾有油脂的物品同车运输。4、夏季运输气瓶时,应防止太阳曝晒,运输车辆应遵守危险品运输安全规定。第三条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贮存1、氧气瓶的储存应设置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警示标志牌,仓库附近应设置灭火器材。2、氧气瓶不能和易燃物、油脂或沾有油脂的物品同室存放。3、乙炔瓶要保持直立放置并固定,有防倒装置,旋紧瓶阀,戴好瓶帽,不准放在橡胶绝缘体上,以防静电。4、满瓶、空瓶分开存放,存放处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曝晒。横放时要头部朝同一方向。5、氧气瓶、乙炔瓶库存放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6、完工后气瓶不能在现场存放。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科学有序49、地搞好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性能和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管理职责项目设备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执行工程处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组织设备操作人员做好施工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持证上岗及教育及培训工作。第二条施工设备的购置和管理(一)在授权采购范围内购置的施工设备,必须坚持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稳定、经济合理的原则认真选型、定型。设备到货经安装验收合格后,及时登记入帐。(二)凡属于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要建立设备管理台帐。三保以上修理,均应及时填入设备管理档案。(三)施工设备每年应进行一次清查盘点50、,做到帐、卡、物相符。(四)国家有定型产品的施工设备,原则上一律不准自制、改型。如特殊工程急需自制非定型设备时,必须上报工程处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三条施工设备的租赁管理(一)项目部在项目开工时,编制设备需求计划,由工程处设备管理部门为项目调配、租赁或外购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可由项目部租赁或自行采购。(二)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各部性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如发现新购置的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低劣,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第四条施工设备的使用(一)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51、,并将设备性能、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常见故障的排出等问题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可进行培训,在操作人员掌握后方可使用。(二)新设备和经过大修或改装、改造后的设备,必须进行检查、鉴定,并进行走合期试运转,在走合期间要限载、限速、加强保养。(三)设备的使用要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专人专机和岗位责任制,大型和多人配合操作的施工设备应实行机长或包机组负责制,负责人应做到相对稳定。(四)新上岗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切实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设备性能、懂设备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判断处理故障),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五)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施工52、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程、岗位责任制,确保设备的安全生产。(六)认真做好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法”,保证设备的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有效,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严防“以包代管”拼设备的短期行为。(七)对设备所需的各种燃料、润滑油脂和液压油,必须按规定油质品种选用和定期注油,保持油料的清洁,规定需要过滤的都要进行过滤方能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故障,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或经济处罚。(八)在冬季施工的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冬季使用的规定。(九)要做好各种设备的标识,并保持完整有效、清晰,不得涂改和覆盖,附属设备不准拆卸使用,更不准挪作它用。(十)各类设备操作人员53、必须持证上岗,并认真准确及时填写运转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十一)设备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使用中的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正确合理使用设备以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每月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第五条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一)分级保养原则1、运输车辆、起重及大型土石方等施工机械执行多级保养制,即每班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2、中小型机械设备,一般简单的电气设备执行两级保养制,即每班保养、一级保养。(二)分级保养标准1、每班保养每班保养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1)每班前必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例行检查54、。(2)交接班进行检查时,机械停止使用。(3)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保养,如有必要,应有保护措施。(4)检查电气设备时,要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标识,工作完毕要互相知晓才合闸,保养灯应取安全电压。(5)施工机械设备的表面油污要及时清除。(6)填写例行保养记录或交接班记录。2、一级保养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重点,通过检查紧固处的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周期加注润滑油,清洗滤清器或更换滤芯。一级保养由经过培训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机械操作人员实施。3、二级保养二级保养以紧固、调整为重点,除执行一保的作业项目外,还需调整发动机、电器设备、操作、传动、制动、行走等主要部件的状况,以及紧固内外所有的紧固件。二级55、保养由专门从事该专业工种持有等级证书的修理工负责,持证机械操作人员参加。4、三级保养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可更换部分零件,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补漆等防腐作业。三级保养由二保规定的人员负责,配合机修单位进行。(三)分级保养的时间周期1、每班保养周期间隔不超过8小时。2、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3、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4、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0小时进行一次。 各类设备的保养周期有所不同,视设备类别缩减或延长。(四)施工设备的润滑1、根据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要求,按设备随机操作手册中规定的规格品种或允56、许代品种购买各类润滑油脂,验收合格方准使用。2、设备管理人员组织和检查操作人员,按施工机械设备的润滑周期实施设备的润滑工作。3、装用润滑油脂的容器应标明油种,保持清洁,防止渗漏和油料相混,易燃油脂必须注意禁火。(五)维修保养工作的考核1、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按维修保养计划和规定的周期进行保养,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状态完好。2、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漏保、失修或病运情况,要督促限期整改。3、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要建立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第六条施工设备需要大修时,项目部向工程处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报告,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七条特种设备的管理(一)项目部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登记特57、种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操作人员名单、操作证书编号,建立设备运转、维修记录。(二)特种设备的装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装拆资质的单位承担装拆工作。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保存装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三)特种设备装拆前必须编制装拆施工方案,报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实施装拆。(四)项目部对特种设备的基础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安装后由安装单位对设备进行自检,合格后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检验部门检查验收。项目部应保留验收合格报告,并在设备明显处悬挂准用证。(五)装拆时对作业场所应设临栏,并设警示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项目部保存证书复印件。(七)项目部建立58、特种设备每月两次的检查记录、包括设备日常使用状况、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仪器仪表维修保养记录等。(八)建立特种设备日常运转记录、故障和事故记录。操作人员培训记录、健康检查记录等。(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为了监督国家、行业职业安全健康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本项目的落实情况,防止和减少职工在工作、生产中的健康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全部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和外包劳务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的监护管理。第二条有害工种的职业健康监护1、59、有害工种的范围包括:电气焊工、油漆工、喷漆工、喷沙工、水泥搅拌工、倒灰工、木工、切割工、高噪音设备操作工等。2、对以上从事有害工种作业的人员,应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掌握从事本工种作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了解对人体的健康危害及预防措施。3、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其落实情况。4、配备必需的健康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5、对从事有害工种的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三条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1、项目部在施工前制定预防职业健康紧急情况发生的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响应领导小组。2、紧急情况范围包括:中毒、中暑、有害化学物品泄漏及其他可能造成职业健康伤害的情况。3、应急预案应传达到所有应知人员60、,对有关人员进行应急防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必要时进行演练。第四条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种卫生管理制度和生活设施。设置固定的垃圾存放点、建立符合卫生条件的厕所、食堂配备必备的设施、炊管人员要进行健康体检、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配备保健急救人员及急救器材、药品、建立职工活动场所及吸烟室等。具体执行中煤集团公司建筑施工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附表1文明“三区”标准及考评表的规定。第五条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1、对处在“四期”期间的女职工应采取特殊的劳动保护措施,予以适当照顾和保护。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2、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劳动强度的劳61、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3、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六条监督检查1、工会组织配合安监人员对项目部执行本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2、有关人员把日常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每月自评结合起来进行自查。4、对查出的问题要要采取纠正措施予以整改,必要时由检查人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结果予以验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行为和环境行为,保证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预防环境污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和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作业人员。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1、年龄满十八周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62、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应及时进行复审考核。4、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严禁酒后作业和作业中嬉闹玩笑。5、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赤脚、穿硬底鞋、拖鞋和带钉易滑等不便工作的鞋;雷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天气,禁止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如有霜冻、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6、作业过程中认真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偷工减料、违章作业;在进行作业时,要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具和用品。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作业要求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依法享有劳动63、保护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接受安全卫生教育。2、厂内机动车更换润滑油等油料时,应本着以旧换新的原则,交废油换新油,废油收回集中处理,因维修产生的报废配件、垃圾等废弃物也须集中处理,增加再生率,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3、厂内机动车驾驶员要做到“七不”即:1酒后不开车;2私事不开车;3不开赌气车;4不开英雄车;5不开带病车;6不让无证人开车;7装载不安全不开车。4、出车前和收车后要擦洗车辆,使车辆达到最佳状态,要做到“三检”、“四勤”,即出车前、装卸间隙、收车后的检查;勤紧固、勤洗车、勤润滑、勤维护。5、作业中出现事故要及时处理,做到“64、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6、厂内机动车辆保养按公司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程序和施工设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执行,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养护工作。7、雨季施工时,作业完毕应将机械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8、厂内机动车辆在行驶时,任何人员不得上下机械和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运输建筑垃圾时,要封闭好,不得污染环境;装运混凝土或粘性物料后,要将车厢内外清洗干净,防止凝结在车厢内。9、作业后,要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现场,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第四条登高架设人员作业要求1、作业65、前要对使用料具进行检查和负荷试验,严禁使用无合格证,有污染、腐蚀、弯曲变形等不合格的料具和防护用品。2、仔细领会施工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如有疑问及时提出并得到明确指示,消除误解。3、正确使用“三件宝”和其他防护用品及工具袋,增强防护意识,确保自身和相关人员的安全。4、架基挖坑时,发现地下文物和异物,要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待相关部门勘验认定,确定无文物价值或污染源,允许施工时再行作业。5、施工现场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运输道、上下梯子都要随时清理,斜道板按要求钉防滑条。6、上下建筑物、构筑物、提升设备和脚手架,必须走楼梯、斜道或乘坐载人升降机具,严禁攀爬或搭乘提料机具。7、高处作业使用的梯子要轻、66、牢固,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不得缺档;需接长使用要绑扎牢固;梯子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严禁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垫高使用。8、施工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作业,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否则,不得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作业。9、暴雨、大风过后,对脚手架、起重提升设备的各零部件、整体结构及地面基础要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加固修复,排除后方能使用。10、架设作业完毕后,要消除不安全的隐患,高处作业不遗留不稳定料具,地面作业坑要填平或设警戒灯,材料要码放整齐。11、拆除脚手架,周围要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有专人看管,禁止入内;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67、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要回收再使用。第五条电工作业操作要求1、电气设备及器材开箱时,应会同有关人员核对型号、规格,进行外观检查,清点零件、说明书、合格证,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2、当作业中发现违反规程、设备损坏或危害人身安全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向有关人员报告,及时进行处理。3、敷设配管和安装支架,应横平竖直,安装牢固,排列整齐;管口应光滑、无毛刺。4、变配电设备在安装前,要按规定进行试验调整,不合格者不得安装;变电所内所有电气设备、外壳支架及金属结构均要有良好的接地,其接地电阻符合规定。5、直流电机和较大型或较复杂的交流电机,试运行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和操作,启动时必须考虑电网中68、的负荷情况,以防运行中发生意外。6、使用手锤、电锤、电钻作业时,要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居民生活区施工,晚上禁止使用上述工具。7、电工所使用的所有绝缘、检验工具,要妥善保管,并应定期检查、校验。8、在施工作业后,施工现场的塑料管、金属软管下脚料、废弃物以及电缆、电线头、电缆线辊、包装物等废弃物,该回收的交材料库,要废弃的扔到垃圾箱,不得随意扔在施工现场,影响环境。9、有人触电,要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要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炮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10、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和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和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69、;穿导线时要相互配合防止挤手。第六条焊工作业要求1、焊工应了解所操作焊机的结构和性能,掌握安全用电知识,熟悉灭火技术和人体触电的急救方法。2、在焊接操作前必须严格检查焊机和电焊工具的安全性能;供电、焊接回路接头的压接应紧密牢固,且裸露接线柱应有防护罩;焊钳、焊接电缆、地线的绝缘应无损坏,且不得与乙炔气管、氧气管钢丝绳接触。3、在密闭的容器、罐柜、舱室等环境中焊接时,为减少焊接烟尘、有害有毒气体对人体的伤害,必须打开所有孔洞使空气流通,粉尘量不得超标;在焊接作业中应尽量采用低烟尘和无烟尘的焊接方法,减少焊接作业中烟尘对人体伤害。4、对盛放过易燃、易爆物质的容器进行修复工作时,未经彻底清洗,并经检70、测合格,禁止施焊,以免中毒、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5、焊接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以及高处作业时地面上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清理干净,或进行覆盖、隔离等防火措施;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许可后,方可进行。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焊接作业,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7、焊接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焊药熔渣以及焊条废头,回收处理,减少环境污染。8、焊接完毕,要切断焊机电源,关好氧气瓶气阀,检查操作现场,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第七条起重工作业要求1、起重作业前,必须熟悉起重设备的性能,了解工作内容,以及周围环境和安全注意事项,严禁超负荷作业;对起重机71、械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2、起重工必须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起重时要有专人指挥,协调作业;起吊前要对机械工具、吊具、绳索进行检查,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3、起重机作业时,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禁止无关人员上下起重机;司机室内不得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防止触电和发生火灾。4、作业完毕后臂杆应转至顺风方向,将吊钩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及时清理燃油、润滑油等污染物对大地和环境的污染。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第一条为规范班组安全活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班72、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第三条班组应设兼职安监员,协助班组长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班组长或兼职安监员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自觉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第五条坚持班前会制度。班组长每天上班,应对作业面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当日的施工部位,操作注意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并根据班组人员特点,合理安排工作。第六条班组长组织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班前会要做到“六必讲”,即必讲上一班安全情况和遗留问题;必讲遗留问题的处理措施;必讲当班安全技术措施;必讲跟班干部的主要责任;必讲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要求;必讲可能发生73、问题的应急处理意见。班前会情况记入班组班前安全狐疑记录本。第七条班组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都要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所有参与操作人员签字,并做好记录。第八条班组要经常自检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同时做好记录。第九条班组每周要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结合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状况、项目部及上级安全部署,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并保留记录。第十条做好班组的新工人入厂教育,认真填写三级教育记录卡(班组级教育卡)。第十一条班组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发生生产安全74、事故,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和紧急避险,协助事故调查。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规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三、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工程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75、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监督、指导,确保施工安全。四、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分包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监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五、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六、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项目部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项目部应协助各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76、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必须限期整改。七、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八、由项目部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项目部须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九、分包单位与项目部(分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77、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接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十、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十一、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十二、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78、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措施时,应取得项目部防火主管人员的同意,办理动火审批,落实防火、防止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十三、分包单位需用项目部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的规定,应及时向项目部提出,项目部应及时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托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十四、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项目部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79、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和自己的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发挥安全技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保证和支撑作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项目部班子成员、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交底。在管理施工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第三条在编制施工80、组织设计时,应将安全生产内容控制纳入,进行全面策划,编制安全生产专篇,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界定重点设防区域和关键设防点,明确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提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第四条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五条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的范围,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界定的重点设防区域和关键设防点,制定设防措施。分管技术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方案,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第六条对于结构复杂,特殊性较强,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下列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81、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报工程处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监员进行现场监督。按规定需要报公司审批的及时报公司审批。其余一般专项方案由项目部自行编制审批。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82、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5、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83、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7)现场临时用电方案;(8)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第七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84、(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第八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由生产、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物资等部门审核会签后,生产、安全主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由工程处总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 ,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第九条严格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85、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如下:1、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86、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87、围的拆除工程。6、其它(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第十条 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1)对属于第九条规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项目部上报工程处,由工程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2)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第十一条项目部根据不同施工88、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施工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方案等。第十二条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按照公司关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按部门和岗位职责,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第十三条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生产、技术、安全、质量、物资、设备等部门进行讨论,并决策总体思路,项目技术负责人执笔或各业务部门分别完成相关内容后由其汇总成文,报工程处技术部门审核,处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实施。第十四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规模较大工程的子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该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89、第十五条按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规定需报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由处主管部门报批。第十六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核、审批,应由有关的生产、安全、技术负责人负责。第十七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实施。第十八条在施工过程中,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工程项目技术主管负责落实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和设防措施;分管技术人员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专职安监员、质检员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方案、设防措施、交底的实施进行监察和验证。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负责人在90、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部分项作业负责人做出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完善签字手续,具体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工程项目施工防护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监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第十八条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1总则 为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提高编制水平,发挥其在施工准备、工程实施、竣工交验、工作总结等工作中的组织、指导作用,制定“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9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工程处(分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的工程项目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总包单位的特殊要求。 本办法不适用于投标用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方案)的编制。 附录AC是本办法之重要组成部分。2编制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贯彻、执行,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的精神,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发挥组织、计划、控制、激励的作用,正确处理质量、工期、成本三者的关系。 贯彻国家建筑技术政策,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及其综合措施和方案,使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得到计划上和组织上的保证。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过程是从抽象到具体、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92、局部的系统工作,是技术与管理的结合过程,是管理转化为效益的过程。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要遵循技术规律,合理分解工序和安排施工程序,充分利用时间和空间,最大限度地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资源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是施工部署。在组织好项目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明确管理方式,合理部署施工准备、工程实施、季节性施工、施工阶段转换、专业配合、竣工收尾、交工验收各阶段人和事的关系,组织均衡、协调和有节奏的连续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的另一个核心是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前者解决“顺序”和“时间”,后者解决“空间”和“施工投资”问题。时间利用是否合理,顺序安排是否妥当,空间利用是否充分,施工投资是否高效93、,项目的效益就存在于这精心的设计策划中。 涉及到的很多政策和法规问题应有明确的交待,如占地、环保(粉尘、废气、污水排放、场界噪声排放、废弃物控制目标及处置方案等等)、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用电、交通等等。 施工组织设计应力求做到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有数有据、系统配套、图表规范、文本标准。3分类及编制要求 本办法将施工组织设计划分为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四级。总体原则是:下一级在上一级的基础上细化,但不得变更上一级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安排,确实需要时,按程序报批。 承包合同签订后立即着手编制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对施工管理机94、构、施工顺序、(总)进度计划、总资源量、施工(总)平面图进行策划和部署,以指导后续工作。 在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原则下按施工图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当合同项目只有一个单位工程且无子单位工程时,可将总设计适当细化,不必另编。 分部工程技术复杂,或单位工程的水、电、设备等工程,在该分部(子分部)开始施工前编制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特殊过程:应根据工程的特点,项目部自身的控制能力并与主管部门沟通后,在项目施工策划文件中予以界定。如果有,应重新策划,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设计。 单体规模较小(3000m2 以内,18m跨以内)、技术上较简单、结构型式普通、工期较短(半年以内)的工程95、施工组织设计系列文件可略作简化。 任何时候,上一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见3.0.1)中应对下一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作出计划和安排。 工业设备安装、路桥工程按相应的专业规范划分施工项目(单位、分部、分项等),参照以下要求编制。3.1 项目为群体建筑时的分类编制要求 以施工图或扩初设计和合同条件为依据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内容是工程任务情况,现场管理组织和体制,主要工程的展开顺序和穿插、流向、施工力量和机具等部署性活动的安排,明确重点工程施工方案、综合进度计划和控制性节点工期,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总平面图规划设计,主要管理系统策划等,应突出体现其规划安排和总体控制的作用。 各单位(子单位)工96、程施工组织设计。以施工图为依据,按总设计确定的原则部署单位工程的施工活动,重点是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确定和优化,进度计划的细化与均衡,施工平面布置的动态管理,针对性的技术组织措施等。 水、电、设备等专业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专业施工图为依据,按总设计、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穿插原则部署各主要分部(专业)的施工活动,重点内容参见3.1.2。 群体建筑的室外工程如道路、围墙、架空电缆、路灯、管网等,按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C的划分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参见3.1.2。3.2 虽非群体建筑但单体规模较大的工程,已有施工图但技术准97、备时间不足时的分类编制要求 开工前编制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内容参见3.1.1及3.1.2,但基础工程分部的内容按不另编写的口径行文。需划分子单位工程时,在文中说明并安排编制下一级施工组织设计。 结构、装修、水、电、设备工程在施工前分别编制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编制责任与审批4.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遵循以下原则:谁主持项目实施,就由谁主持编制、贯彻、执行、总结工作。 施工组织总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生产、技术、安全、质量、物资、设备等部门进行讨论,并决策总体思路,项目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执笔或各业务部门分别完成相关内容后由其汇总成文。一般应在开工前14d完98、成。 群体项目中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规模较大工程的子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该工程施工负责人(栋号工长)组织编制。一般在施工前7d完成。 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该分部施工负责人组织编制。一般在施工前7d完成。 专项施工方案/设计视其复杂程度、专业性质等不同,由项目经理或施工栋号长指定人员编制。一般在该专项施工前7d完成。 冬/雨期施工方案/措施作为特殊专项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应强调对本工程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一般在冬/雨期前21d完成,以便做好充分准备。 分包方承担施工的部分,由其施工负责人组织编制相应方案/设计,具体要求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 当开工准备时间不足时,编制完成时间可99、协商推后,一般不迟于合同签定后28d;必要时,可与监理机构、甲方协商确定报送时间。4.2 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的总体原则是一级编制、上一级审批。 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审批程序:项目部业务部门会签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签字确认工程处生产处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物资等部门审核会签后,签署审批意见。技术科备案1份。审批工作应在项目部报送后37d内完成。 大型群体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数超过8个的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0m2 的住宅区)、高度超过60m(烟囱超过120M)的工程、基坑深度超过5m且基坑面积大于1000m2 的单位工程、钢结构跨度超过40M工程、混凝土结构100、跨度超过30M、吊装50T以上合同额大于10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首次应用新技术及特种结构工程、合同签定创省优的项目工程、井下施工项目,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需先经工程处审批(4.2.2),再报公司技术处、安监局审核备案、并由公司生产副经理和总工程师二次审批后实施;二次审批应在处上报后37d内完成。以公司质资中标的下属单位,民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2000m2、工业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报公司技术处备案。 凡不符合4.2.2、4.2.3所列条件的工程,其各级施工组织设计均由项目经理和项目工程师审批并签署意见后执行。审批工作应在报送后37d内完成。 以公司名义承接101、且设有公司、处两级项目部的工程其总设计由公司项目部报送公司生产副经理和总工程师审批,技术处备案。符合4.2.3规定的,执行4.2.3条。4.3 当出现4.2节未能覆盖的工程项目时,项目部应向主管部门(公司或处)提出报告,另行确定审批程序。4.4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明确要求单独编制的几个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4.5 任何时候,各级施工组织设计均应在内部审批程序完成后再报送监理或建设单位。5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包括发放、登记、实施检查、变更和总结。 项目部及备案部门都应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系列文件登记台帐,记录文件的发放、复印、报送102、变更等信息。 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检查实行分级管理,由哪一级审批的,就由哪一级组织检查,检查结果予以记录,有关问题应有处理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主体内容在施工中一般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要时,变更内容应采用书面形式报原审批人批准。变更一般以“修改页”的形式附于原文件后。批准后的变更(修改页)应发至原文件持有人。 在结构体系、施工工艺、材料应用、模板体系、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有特色的工程项目,施工中应注意积累数据资料,竣工后及时进行总结。各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人应在审批意见栏明确该工程的总结要求;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实施和指导。 为不断提高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水平和施工组织管理水平,公司实行施工组织(设计)年103、度评比制度。每年初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技术开发处提出评比计划,年底进行评选,奖优罚劣,促进提高。 本办法由工程技术开发处负责解释,执行情况列入各级考核内容。附录A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体例 本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系列文件参照国家技术标准的格式编制,其章节条款采用“小数点”方式。 文件中的“章”用阿拉伯数字1、2、3表示,后面不加任何标点符号。 “节”为章以下的小题目,用1.1、2.4方式表示,独占一行。 “节”以下条、款分别用1.1.1、2.4.2.2方式表示。 “款”以下若需要,可用小写英文字母标记。 “章”以下直接写条(款)时,用3.0.1、3.0.2方式表示。附录B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模式B.1 104、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章节模式及主要内容B.1.1 项目概况工程任务情况;工程设计概况;施工条件;B.1.2 编写依据合同、图纸、地质报告、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等B. 1.3 施工部署项目施工管理组织;总体施工安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力量和机具部署;B.1.4 重点工程、重要部位施工方案B.1.5 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进度综合控制网络;主要节点控制工期;B.1.6 施工总平面规划大型机械布置;主要生产设施安排;临时用水用电设计;总平面图;B.1.7 主要管理措施质量方面(包括检验批的划分、质量管理点、过程控制等);保证工期方面;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环境保护(粉尘、废气、污水排放、场界噪声105、排放、废弃物控制目标、处置方案并在施工总平面图标注废弃暂存场所等等)方面;季节性施工方面;成本节约措施等;B.1.8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情况B.2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章节模式B.2.1 工程概况设计概况;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对本工程的要求;B.2.2 编写依据B.2.3 施工部署总体方案;施工顺序安排;工序穿插和流向;B.2.4 施工方案和方法基础施工方案;主体结构施工方案;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可对混凝土、模板、钢筋、脚手架等分别详述);水、电、设备施工方法详述(或另行编制);B.2.5 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进度控制说明;B.2.6 主要资源需要量计划劳动力安排;施工机具计106、划;周转材料计划;B.2.7 施工平面图设计对本工程周围的场地使用作出细化规定。B.2.8 主要技术组织措施质量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工期控制措施;其它措施;B.3 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章节模式B.3.1 水、电、设备等专业分部工程施工组织有较强的独立性,章节安排可参照B.2节内容,一般不应有缺项。B.3.2 需要编制的土建各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亦可参照B.2节内容安排章节,主要以施工方法优选及针对性措施为主,施工平面图、施工部署、进度计划等章可视需要取舍。B.4 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章节模式专项施工方案/设计一般有专业规范要求(参见正文节),编制时应注意查阅,主要内容应符合其规定。章节安排107、可参考B.2及B.3.2的内容。附录C施工组织设计的标识C.1 封面样式C.2 项目会签表样式C.3 审批表样式C.4 修改页样式C.5 修改索引表样式C.6 文件编号规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号规则为“单位代码”“项目代码”“项目文件序号”,说明如下:(XX YY NN) 单位代码可按现各处名称数字,亦可采用字母代码等方式。项目代码各单位自行给所属每个项目分配唯一的数码代号,一般至少三年内不得重复;也可用项目名称代字或拼音字头表示。项目文件序号按本项目自编文件形成的顺序由项目部统一编号。文件编号与审批表编号一致。C.7 修改页编号规则修改页编号方式为:“文件编号”Xn(n为修改顺序号,1,2,3108、)。C.8 文件装订顺序每一份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含各级)装订时宜按下列顺序:封面+审批表+会签表+目录+正文+修改索引+修改页+封底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公司、工程处)工程名称文件编号编制单位、人员送审日期审核意见:(意见应具体,可附页)部门职务审核人审核意见安监主要领导审批意见生产主要领导审批意见批准意见:(可附页)总工程师:日期: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部会签表工程名称文件编号编制执笔编制日期项目相关业务部门会签记录部门审 核 意 见姓名日期技术部门安全部门设备部门材料部门质检部门劳资部门技术副经理生产副经理安监副经理项目经理审核意见:(可附页)签名:日期:施工组织设计修改页原文名称:编号: 修109、改人日期:审批意见:审批人日期: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组织(总)设计项目名称:_文件编号:_受控标识:_实施日期:年月日公司项目部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专项施工方案设计项目名称:_文件编号:_受控标识:_ 实施日期:年月日公司项目部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为规范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根据公司规定,施工项目实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即:(一)一级交底:工程处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二)二级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含各专业技术人员);(三)三级: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技术人员)施工班组(含劳务分包队伍)。第二条项目部实行两级安全技术110、交底制度,即由项目技术主管向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交底,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向班组全体作业人员交底。第三条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按进度(检验批)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安全交底工作。第四条交底的内容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机具、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给操作人员带来的潜在的、隐含的危险因素和职业健康影响,提出具体的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职业健康的防护要求、注意事项等。包括:(一)施工项目的作业点和危险点。(作业条件及要求、施工准备、操作流程)。(二)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三)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四)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第五条各级11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及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但交底内容应各有侧重,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六条 项目部一级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一)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单位(子单位)工程开工前或开工初期向下一级技术人员交底。(二)交底主要内容是: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及设计信息,施工方案要点、施工准备要求,施工注意事项(如地基处理、主体施工、装饰施工等),质量、工期、安全要求等;上一级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三)交底前应编制技术交底书,并向交底人作口头交底,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四)项目部一级安全技术交底是编制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依据和重要内容之一,所涉112、及的内容只许细化,一般不得随意更改。第七条项目部二级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一)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在施工班组接受任务时进行,一般以分项工程(检验批)为单位。重要部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班组有权拒绝施工。(二)交底主要内容是:分项(检验批)施工内容、施工方法、关键部位作法、规范要求、工艺标准、检验方法、安全措施及防护要求、成品保护及要求等。(三)交底前应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向班组进行口头交底。参加交、接底人员应全部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应参加交底。(四)本级安全技术交底是班组安全施工的重要依据,内容应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第八条交底书应一式两份或三份,班组一份,交底113、人一份,安监员一份存档备查。第九条安全技术交底书是重要的安全档案资料,应按单位工程整理,填写汇总表(清单),便于管理和查对。第十条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责任制的体现,接受人如有疑义应向交底人提出。 各级交底人同时也是交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十一条技术员、安监员应将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项目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工地食堂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2、工地食堂要有当地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要有身体健康证,并定期对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证不准上岗。3、炊管人员操作时114、,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做到“两白”(白衣、白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4、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5、对炊事人员和各级人员要普及预防食物中毒的一般知识和应急处理办法。6、食堂要按要求做到操作间、库房清洁卫生,做到无蝇、无鼠、无蛛网,并有防灭措施。7、食品加工机械、用具、炊具、容器应有防蝇、防尘设备,用具容器和使用苫布(棉被)要有生、熟及反正面标记,防止食品污染。8、食堂操作间、仓库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制作食品生熟分开,食品案板需有遮盖。9、主、副食应分开存放,易腐食品应有冷藏设备(冷藏库或冰箱)。10、采115、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级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必要时可要求当地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11、采购食品使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12、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3、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霉物、不洁物。建筑工程使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资,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存。14、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食堂必须设置合格的密封熟食间,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15、盛放酱油116、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件无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16、禁止用铝制品、非食用性塑料制品盛放熟菜。17、制作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发生。18、制售过程及刀、墩、菜板、盆、碗及其他容器、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19、共用食具要净洗消毒。20、使用的代价券必须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污染。21、餐厅要设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盛放丢弃食物的桶(缸)必须有盖,并及时清运。22、项目部主管人员要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并将提高食品的卫生质量、防备食物中毒列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评比内容。23、定117、期做好食堂卫生检查工作,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地卫生部门颁发的饮食等(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及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和检查。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第二条安全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整改的难易程度可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类: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在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118、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只是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三条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责任主体。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和解决的难易程度来分,事故隐患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须由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B级:须由公司解决的事故隐患。C级:须由工程处解决的事故隐患。D级:处属各单位及科室能够自行解决的事故隐患。第四条 对事故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建筑施工企业事故类型分类为:管理、脚手架及模板工程、基坑支护、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施工机器具、消防、其它。第五条 项目部是D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事故119、隐患排查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建立并落实从项目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本项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管生产、技术及其他业务的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本职工作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监督监察、统计分析、信息报送、跟踪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六条 各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向处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安监员具体负责本项目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监察、统计分析、信息报送、跟踪督促工作。第七条 班组长对本班作业场所内的隐患排查工作直接负责。岗位职工对本工作岗位内的隐患排查工作直接负责,及时排查120、整改。第八条 项目部必须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事故隐患的治理。第九条 项目部与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分包方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第十条 项目部应结合实际全面规范隐患排查内容,编制隐患排查表。排查表内容应能满足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的要求。季节性施工和上级另有要求的,应编制专项排查表。第十一条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和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包括:基坑支护、降水工程、121、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预应力工程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等。第十二条 项目部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确认应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每月一次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根据施工部位进展和不同季节的特点,做到及时排查和确认事故隐患。第十三条 项目部对查出并确定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确认A、B、C、D四个等级,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122、第十四条 项目部的每月安全办公会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必议议题,安排部署、总结分析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对列入A、B、C级的事故隐患,应以正式文件向工程处提交书面报告。第十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十六条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启动应123、急预案,并及时向工程处调度室报告。第十七条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的工作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并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报工程处安监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当无法保证安全时,应及时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防止事故的发生。第十九条 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灾害(包括自然灾害)隐患,必须及时报工程处调度室和安监部门。第二十条 根据分级监控的原则,项目部重点监控D级和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任务124、。第二十一条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局部停产整改的项目,必须坚持复工验收制度。验收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恢复生产。验收不合格的,继续停产整改,直至达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第二十二条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本项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第二十三条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机制,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员工安全绩效工资挂钩,加强考核,促进责任落实。第二十五条 实行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125、目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安监部门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核实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对发现、排除和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及企业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员执行日检、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执行跟班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班前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建立126、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有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填写检查记录,相关人员签字。第三条项目经理或安全副经理必须亲自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员、班组长、工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对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对本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工程处安监科。第四条项目部必须每月定期持表自检项目部内业资料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并上报。第五条对各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五定” (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责任)要求立即或限127、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结果,均有记录和签名,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到上级检查单位。第六条项目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自身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向处机关或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反映,在未解决之前,要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第七条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要求进行专项、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雨季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塔吊、施工用电等安全生产状况;冬季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节假日前后针对职工思想松懈状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第八条项目部在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搭设完成后,必须由生产、技术、安监、工长、128、施工班组长联合进行检查验收,并有量化内容的检查记录,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第九条项目部对垂直运输等特种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具体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项目部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有权依据上级规定及项目的自行规定对班组或责任人进行处罚。第十一条 专职安监员每月对当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按规定上报处安监部门。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129、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130、数。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伤者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和单位负责人报告,直接领导或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用事故正式快速报告方式(如:电话、传真等)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工程处主要领导、安监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司主要领导、安监局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措施等。第五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第六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救援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131、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七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项目部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志,记录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事故调查工作。第九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据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工程处主管批准。(二)重伤以上事故现场清理,由工程处报公司或有关部门批准。第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安全132、生产法和刑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经济处罚:按国务院493号令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奖罚办法和工程处的有关规定执行。(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处查看、开除。附件:1、伤亡事故快报表 2、轻伤事故登记表伤 亡 事 故 快 报 表上报单位: 年 月 日 签发人: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发生事故地点市县(市、区)乡(镇)发生事故单位名称经济类型所在行业 国有 2 集体 3 私营4 有限责任 5 联营 6 股份合作 7 外资8 港澳台投资 9 股份有限公司10 其它A农、林、牧、渔业 J房地产业B采掘业 K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C制造业 L社会服务业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成和供应133、业 E建筑业 M教育文化艺术及广电业F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N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G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O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H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P其它行业 I金融业 证照情况事故类型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生产规模和能力(设计、核定)安全评估等级事故现场总人数伤亡情况死亡 失踪 被困 重伤 轻伤事故简要情况采取的措施:伤亡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 龄文化程 度伤害程 度家 庭 住 址报送单位: 经办人: 上报时间:年月日时分轻 伤 事 故 登 记 表事故单位事故地点事故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类别轻伤人数人伤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等级本工种工龄受伤部位伤害程度休工天数事故简要情134、况:主要原因和责任分析: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工程处意见:工程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项目部意见: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班组意见:班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项目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有关信息,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项目部安监员是项目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负责人,负责向工程处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第三条 项目安监员对每月安全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月初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详细策划,月底写出书面总结,于下月3日前报处安监部。第四条 安监员在现场安全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开具安全隐患135、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整改,同时按要求于当天上报安监部。第五条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要以影像资料存档,并于每周五下午五点前报安监部备案。第六条项目部安监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规定向工程处报送以下安全生产信息报表:1、每月25日前向工程处安监部门报送施工单位职工伤亡事故月基础资料。2、每月25日前向工程处安监部门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月报表。3、每月25日前向工程处安监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报表。4、每月25日前向工程处主管部门报送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资料。5、按工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其他报表、资料。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36、,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重大危险源的范围:建筑施工企业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指列入建设部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137、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5、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138、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7、其它(1)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2)人工挖扩孔桩工程。(3)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4)预应力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6)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二、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建设部和公司规定,对本项目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填写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表,并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工程处主管部门。三、对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139、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措施,措施的内容必须具体可行,有针对性。四、对参与重大危险源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会预警预知制度,使作业人员了解危险源可能导致的灾害后果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五、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对预案内容要通过宣传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必要时应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六、重大危险源施工现场附近应设立重大危险源警示牌,明确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可能导致的后果、存在的时间、监控责任人及监控措施。七、重大危险源施工完毕应及时销号,并上报工程处主管部门。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提升项目部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推行精140、细化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工程处部署,依据上级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第三条 本项目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根据工程处年度达标规划,要求我项目部在年7月底前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第四条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员工参与”的原则,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类管理人员和员工,根据各岗位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明确自己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的责任,并贯彻落实到工作中。第五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成员: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副经理、安监员、质检员、技术、材料、设备、劳资等141、岗位人员。第六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负责编制项目部安全质量编制达标计划及保证措施,并抓好落实。2、负责本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及运行。3、组织落实各工作岗位、生产管理部位及各项工作的工作标准。4、组织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5、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考核。6、及时发现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使标准化工作持续有效的运行。第七条 为加强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考核,项目部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小组。组 长:项目经理成员: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副经理、安监员、质检员、技术、材料、设备、劳资等岗位人员。第八条 考核小组的主要职责:1、组织每月142、一次对本项目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和自评工作。2、组织每月一次对各各类岗位执行工作标准情况的考核,对考核结果提出奖惩意见。3、督促落实对查出的问题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实行闭环管理。第九条 项目开工时,项目部根据本项目的达标标准,编制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接受工程处组织的标准化开工验收,达到标准方可正式开工。第十条 项目部每月对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自评,自评范围要覆盖各管理岗位、各施工班组、工种。项目部每月自评结果报工程处安监部备案。第十一条 项目部考核小组在自评时必须坚持标准。自评结果由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不低于3人签字认可。第十二条项目部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实现精143、细化管理的基本手段,规范施工生产的经营管理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生产,把安全质量标准化贯穿到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种方案的编制及施工和生产现场管理的各个环节,覆盖到工作质量、工程质量、管理质量的各个方面,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七十三处XXX项目部。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本办法中的红色字各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修改) 项目部相关方管理办法1、为规范对相关方的管理,对其实行有效控制,以期使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公司管理体系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管理手册等有关规定编制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部对相关方施144、加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影响的活动,适用于对项目部所有相关方的控制和管理。2、本项目部在施工过程和管理活动涉及的相关方包括:劳务分包方、工程分包方、设备租赁方、周转材料租赁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种设备供应商、氧气和乙炔供应商、运输散装水泥、沙、石等颗粒状物资的运输方、垃圾清运方、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包括送料人员、参观人员、实习人员、合同谈判人员、上级检查人员等)。3、项目部确定与以上相关方发生交易关系时,应根据管理职责和工作标准,明确相关人员负责对以上相关方的管理,分别建立项目部相关方管理台帐(见附例表),按发生交易的类型登录在台帐中,以确定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方式、责任、范围等。4、145、项目部具有采购职能的部门发生关联交易的相关方,要制定必要的管理措施。管理措施包括:向相关方通过合同、培训、告知有关事项等方式,通报本项目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违规处理规定、监督检查方法等,并保存必要的记录。5、项目部针对地区的要求,针对不同的相关方确定施加不同的影响,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本项目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需求与控制措施,以规范相关方行为。6、项目部在对分包方、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跟踪评价及终结评价时,应对其遵守根据法律法规或执行我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情况进行评价。7、项目部材料组负责对物资供应商、周转材料租赁方、劳保用品供应商、运输方、固体废弃物清运146、商进行管理。其管理内容包括:要求相关方提供产品环保合格证明、安全检测报告、准运证明、毒害物品包装回收程序及运送途中防止运输遗撒、扬尘的措施等。8、项目部设备组负责对设备出租方进行管理。管理内容包括:要求设备出租方提供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证、设备安检证明、设备操作规程、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控制措施等。9、项目部劳资预算组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管理。管理内容包括:将其纳入管理体系范围、协助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与环保培训、违章处理规定、监督执行我处相关规定的情况。10、对于严重违规的相关方,由项目部分管领导令其进行纠正。对于纠正不力、管理不严的相关方,由项目部提出书面报告,经处相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将其在“合格供方147、名册”中剔除。 11、相关人员(包括送料人员、参观学习人员、实习人员、合同谈判人员、上级检查人员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取得项目部领导的同意,戴好安全帽,由指定人员陪同,注意安全警示,按照规定路线行走。 编码:QP/CCECC14-1 需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管理台帐(示例) 单位:XXX项目部 编号:序号相关方名称交易类别管理内容管理措施控制期限责任人备注1XX劳务公司XX施工队劳务分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价、签署安全协议、培训、检查、奖惩据合同期限XXX2XX专业公司工程分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价、签署安全协议、培训、检查、奖惩据合同期限XXX3氧气乙炔供应商供应氧气乙炔安全管理签署合同明确安全条款、进货验收执行情况据合同期限XXX4颗粒状物资运输方运输服务安全环境管理签署协议明确环保安全要求据合同期限XXX5设备租赁方设备租赁安全环境管理签署协议明确环保安全要求据合同期限XXX6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供应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评价选择,索取厂家资质合格证据合同期限XXX注:1、相关方类别分为:工程、劳务分包、物资、设备供应、垃圾清运等。2、凡列入本管理台帐的相关方,应在工程及劳务分包方评价、物资及设备供应商评价资料中,对其安全、环境行为进行评价并留有记录。对建筑垃圾清运分包方应有控制措施及检查记录。 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临时人员项目部应执行相关方管理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