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衡高速公路路基清淤施工管理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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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445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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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附件1:娄衡高速公路路基清淤施工管理办法 一、填方路段软土地基(淤泥)的判定方法路基填方路段一般采用荷兰轻型动力触探仪贯入土中20cm所需的锤击数作为软土地基(淤泥)的判别及其范围、深度的调查依据,清除后一般采用标准轻型触探仪进行地基承载力验算。 二、试验仪器 1、仪器的规格要求(见表1)表1 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参数仪器类型锤重(kg)探头面积(cm2)探头锥角锤落距离(cm)触探指标N导杆直径荷兰轻型动力触探仪10.350.25锥角900,最大直径25.2mm502贯入202、cm 的锤击数(击数/20cm)N2020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100.212.6最大直径4cm,锥角600502贯入30cm 的锤击数(击数/30cm)N3025 2、使用方法(1)首先按照事先布设的点位将触探仪轻轻放到测点上,此时虽无锤击但探杆在自重的作用下贯入一定的深度,用尺量测并记录探杆贯入的起始深度。(2)锤击,将落锤提升到规定的高度让其自由下落,锤击时应连续进行,锤击速度一般为1530击/min。锤击过程中应防止锤击偏心,探杆歪斜和探杆侧向摆动,每贯入1m应将控杆转动1.5圈,使探杆能保持垂直贯入,并减少探杆的侧阻力。 三、填方路段软土地基(淤泥)深度确定和基底承载力合格标准荷兰动力触3、探试验成果表示方法为:贯入深度为h时所对应的锤击数N(击次/20cm)大于或等于不适宜土锤击次数标准,则此时的贯入深度即为软土地基(淤泥)深度。不适宜土判别标准见表2:表2 不适宜土深度判别标准路堤高度(m)02.026.06.08.08.012.012.016.016.0荷兰轻型动力触探N2010910111214注:荷兰式轻型动力触探击数在只有1根导杆的情况下必须满足上表的最小锤击数要求,当有2根导杆时最小锤击数应在上表的锤击数基础上再加上1击数,当有3根导杆时最小锤击数应在上表的锤击数基础上再加上2击数。路堤填土高度为原地面以上的填土高度。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对路基基底进行承载力的验算4、,其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见表3:表3 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表路堤高度(m)02.026.06.08.08.012.012.016.016.0地基承载力要求f0130125130145155170标准轻型动力触探N30181718202123 四、试验及清淤施工要求1、填方水田地段进行触探试验前,承包人必须先进行开沟排水,红线范围内按纵横间距不小于10m,底宽0.4m、深0.6m的标准开挖网格排水沟,红线两边的纵向排水沟应加深,确保排水通畅、不积水,开沟排水晾晒至少3个连续晴天后方可进行触探试验。2、动力触探点应按断面进行布设:断面间距为10m,每个横断面至少布置35个触探点,在路基范围左中右布置,5、点距15m左右。3、当测得某层土(20cm)满足荷兰动力触探要求时,还必须多作一层的触探,如下一层同样满足要求,才可终止该点的试验,不适宜土清除至合格土层顶面作为清淤深度。承包人必须按此进行触探试验,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旁站,并对试验数据当场签字确认。4、考虑到荷兰动力触探判别不适宜土深度可能存在的误差,现场配以挖机进行地质挖探,来复核清淤深度和检验该地段的地下水位情况,避免出现夹层及软弱下卧层。5、地势平坦或地形变化不大的清淤路段,淤泥清除前后应采用横断面法进行测量;地势起伏较大或地形复杂的清淤路段,淤泥清除前后应采用方格网法进行测量。测量横断面或方格网上各点清除前后的标高,并标注在相应的图6、上,作为计算挖除软土地基(清淤)工程数量的依据。承包人必须按此进行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旁站,并对测量数据现场签字确认。6、承包人在接到该文件后20天内应与监理处一起对所属填方地段的软土地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填表(按自然段列表)上报娄衡公司、总监办。娄衡公司、总监办组织人员对所报清淤数量进行现场挖探确认并签署会议纪要后,承包人方可进行清淤施工。7、当软土地基清除的深度达到荷兰轻型动力触探仪所确定的深度后,立即采用标准轻型动力触探仪按承载力标准的要求进行试验和验算。如果验算承载力(或N30)大于等于表3的要求,则即可进行回填工作;如果验算承载力(或N30)小于表3的要求,则必7、须继续清除软土,直至承载力(或N30)满足表3的要求。8、软土地基处理施工过程中,应设置集水井,做好排水工作,清除不适宜土后进行回填之前,应进行填前碾压;当无法进行填前碾压时,应采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它方案进行处理。9、清淤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处、娄衡公司进行现场测量收方,并对清淤数量进行现场签认。 五、清淤回填原则1、所有清淤换填承包人必须获得监理处、娄衡公司总监办的批准(以会议纪要为准)后方可进行清淤换填的施工。2、当清淤深度在3m以内,或深度在5m以内但范围较小时,按一般软土地基处理;当清淤深度大于3m,且分布范围较广时,作为特殊软土地基对待,其处理方案应按程序上报监理处和总监办批8、准。3、换填材料的选择:原则上尽量回填主线挖方中水稳性较好的利用方;在水塘或水田清淤路段,当周围地势平坦地下水丰富无法排除时,且主线内无合适回填材料,则酌情考虑采用外购材料(如砂砾土、碎石土、砂砾等)进行回填。 六、不适宜土路基施工的计量控制1、清淤施工前,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原始地面进行测量,并填写测量记录表,监理工程师应当场在测量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有关资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且承包人必须附有证明该地段的具有参照物和里程桩号的影像资料。2、所有路基清淤换填施工都必须遵照本办法,承包人应在清除前根据动力触探资料按规定办理工程变更相关手续,同一自然段连续桩号的变更不得分段呈报。3、不9、适宜土清除后,承包人同样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清除不适宜土后的地面进行测量,并填写测量记录表,监理工程师应当场在测量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有关资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且承包人必须附有证明该地段的具有参照物和里程桩号的影像资料,清淤前后的影像资料做为计量的依据之一。4、路基清淤换填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全过程旁站;涉及工程量确认时,应进行有承包人、监理处、娄衡公司共同参加的三方联测。5、清除不适宜土数量的计算范围:当设计坡脚线位于不适宜土地基范围内时,计算路堤设计坡脚线外延50cm以内的部分;当不适宜土地基位于设计坡脚线以内时,按实计算。6、施工单位清除的不适宜土应堆放在指定的弃土场内(以备复查),施工单位、监理处必须按实计量,娄衡公司、总监办将安排专人随时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对监理工程师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清退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