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连锁集团员工薪酬福利制度附医疗期工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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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居连锁集团员工薪酬福利制度附医疗期工资表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薪酬福利制度V1.0制度名称薪酬福利制度V1.0文件编号xxZ人资薪绩0011. 目的:为规范集团与员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创建和谐的劳动用工环境,建立合理、公正、公平的薪酬福利体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制度。2. 范围:2.1 适用范围:xx集团各中心、各部;各二级集团、各下属单位;2.2 发布范围:xx集团各中心、各部;各二级集团、各下属单位。3. 名词解释: 3.1 薪资:员工由于和集团存在劳动关系而从集团获得的所有各种形式的2、经济收入以及有形服务和福利;3.2 标准工资: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集团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其他福利;3.3 绩效工资:是指集团根据员工的岗位技术、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为依据支付的劳动报酬;3.4 基本工资:集团按照规定,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定期向员工支付的固定数额的劳动报酬;3.5 岗位工资:集团根据岗位的责任、劳动强度及劳动条件等要素为依据向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4. 政策与程序:4.1 薪资构成,如下图所示:薪资月薪年终奖金绩效工资标准工资基本工资(40%)岗位工资(30%)福利津贴+工龄工资(30%)(30%)4.1.3、1 员工的新资由月薪+年终奖金构成。4.1.2 月薪=标准工资+绩效工资4.1.3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福利津贴+工龄工资,为员工的合同工资,根据每位员工的任职岗位、资历、能力等确定。4.1.4 基本工资占标准工资的40%,为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应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4.1.5 福利津贴及工龄工资占标准工资的30%,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生活津贴及政策性补贴。工龄工资为鼓励员工持续为企业服务而设立。不在职工作的员工不享受福利津贴。4.1.6 岗位工资占标准工资的30%,集团公司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依据岗位工作具体情况而设立。4.1.7 年终奖金是为体现集团公司对员工的关4、心而设立。于每年的春节前根据集团公司年度的经营情况发放(根据具体岗位而定)。 4.2 奖金:4.2.1 奖金即月奖金,是为体现集团公司整体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设立。根据集团公司每月经营状况,由二级集团及各子公司向集团提报,提取月营业额的可用部分作为奖金发放。奖金实行“奖金分数制”,即结合职级、部门及工作岗位设定不同的奖金分数差别,计发奖金。4.2.2 职级越高,奖金份数越多。有利于调动管理人员科学合理、充分有效的安排本部门的员工进行运作。4.2.3 奖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部门员工的人数越少,每个员工分得的奖金总额越多,即每份奖金所含的现金越多。有利于各部5、门负责人控制本部门的员工数量,实现集团公司人员编制的自动控制。4.3 特殊津贴:经批准的特殊津贴(如技术津贴、危险岗位津贴等),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核准,报请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及各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后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具体发放。4.4 工资及职级确定:所有新入职员工,其工资及职级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确定。其中总助级及以上职级员工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报请集团总裁室确定。入职时,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员工的职级、填发员工薪资定级审批表通知员工入职。4.5 工作时间:指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包括就餐、休息等时间。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实行6、特殊工时制的员工将在入职时及在劳动合同中有特殊说明。4.6 超时工作:4.6.1 集团不鼓励员工超时工作。4.6.2 如果确属工作需要及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导致员工超时工作,部门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报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并于超时工作发生一个月内安排员工进行补休。如果未能及时安排的补休,部门负责人没有及时的说明并报请人力资源部门,将被视为员工自动放弃;故员工本人亦有责任提醒直属上司或部门负责人及时为其安排补休。补休时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完成请假程序。任何时间的超时工作如予以时间行使补偿,只能以相等于超时工作时间长度的时间予以补休。4.6.3 如超时工作无法以时间补偿,需发放超时工作薪资时,7、应于加班发生次日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超时工作的详细理由,报请领导审批(按照授权)。经领导批准的超时工作,可予以发放超时工作薪资。超时工作薪资按如下标准执行:4.6.3.1 于正常工作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1.5倍;4.6.3.2 于公休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2倍;4.6.3.3 于法定假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3倍。4.6.4 员工如属工作效率及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完成上司交付的工作而导致超时工作的,集团公司不予考虑以时间或薪水补偿。4.7 计算办法:4.7.1 员工的制度工作日为20.83天,即每月满计算为20.83天。不足满勤者以实际出勤工作日计8、发工资。每月应发工资=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当月日工资数额。4.7.2 日工资数额=当月标准工资数额21.75。4.8 发放办法:4.8.1 标准工资于每月的15日前发放,遇节假日或公休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4.8.2 年终奖金于每年年终、春节前发放。4.8.3 所有薪资均通过授权银行,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4.9 试用期薪资:4.9.1 所有薪入职的员工均需经过试用期。试用期员工指享受基本工资及福利津贴,薪资按批准职位的标准工资换算。试用期满,正式合格的员工,予以增加发放岗位工资。4.9.2 员工如遇晋升、调职等人事变动,均需经过3-6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薪资同上。4.9.3 员工如遇降职9、工资调低等人事变动,如果调整职位对应薪资低于员工薪资的直接享受所调整的薪资,人力资源部门要与员工做好前期沟通。4.10 假期薪资:4.10.1 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可请病假,享受医疗期待遇:医疗期xx连续工龄医疗期工资(按照工资基数计算)6个月以内1年以下60%满1年不满2年70%满2年不满3年80%满3年不满5年90%5年以上100%超过6个月1年以下40%满1年不满3年50%3年以上60%注:工资基数:员工在集团连续工龄不满5年的,为其工资的70%;在集团连续工龄满5年及以上的,为其工资的80%;工资基数将不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4.10.2 工伤假按国家10、有关规定执行(参见工伤保险条例)。4.10.3 其他有薪假,仅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4.10.3.1 分娩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只享受基本工资;4.10.3.2 年假、婚嫁、慰悼假、探亲假:享受基本工资和生活津贴。4.10.4 其他经集团公司管理当局批准的特殊假期,如外出培训等,只享受基本工资。4.11 事假为无薪假,扣除请假当天的全部工资(按日工资核算);当月事假超过三天,将影响月奖金的分派数额。4.12 代扣款项:4.12.1 个人所得税;4.12.2 社会保险费:集团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等)其中由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由集团公司代扣代缴;4.12.3 其他符合政府明文规定的应代扣款项。4.13 其他:4.13.1 实习生及临时工执行统一的标准工资,即全额工资。不执行试用期及岗位工资,但可享受月奖金。4.13.2 外聘员工执行统一的标准工资,即全额工资,不享受福利津贴及奖金。5. 附则:5.1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5.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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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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