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方案(2021-2025年)(5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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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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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霞浦县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2 年 12 月-1-目录前言3第一章 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4第一章 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4第一节 发展基础 4第二节 面临形势 6第三节 总体思路 9第四节 发展目标11第二章 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13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13第二节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14第三章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19第三章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19第一节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19第二节 探索新时代社会组织发展新模式21第三节 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23第四章 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5第四章 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5第一节 提2、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26第二节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27第三节 健全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体系28第四节 建立医养结合发展长效机制28第五节 建立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机制29第六节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30第七节 建立城乡老年人健康助餐体系30第八节 培育养老服务及健康养老产业31第九节 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育机制32-2-第十节 完善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33第五章 着力发展基本社会服务35第五章 着力发展基本社会服务35第一节 统筹发展未成年保护和儿童福利事业35第二节 提高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38第三节 提升专项事务管理服务水平39第四节 持续推进慈善事业发展41第六章 优化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43、3第六章 优化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43第一节 合理调整优化政区设置43第二节 完善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44第三节 规范行政区域界线管理44第七章 助推老区振兴发展45第七章 助推老区振兴发展45第一节 用足用好老区扶持政策45第二节 加大对老区建设发展扶持力度46第三节 完善革命“五老”人员优待工作46第四节 弘扬红色文化和老区精神47第八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48第八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48第一节 加强党对民政事业的领导48第二节 强化制度保障48第三节 强化要素保障49第四节 强化组织实施50-3-前 言前 言民生系着民心,是党执政之本、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源。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4、,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着力发展基本社会服务,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宁德市贯彻实施方案和霞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O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政府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和施政方向,明确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制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5、本规划以2020 年为基期,规划期为 2021 年至 2025 年。-4-第一章 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霞浦县民政部门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新霞浦作出了应有贡献。新冠疫情后,我们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必须总结过去,布局未来,凝聚共识,适应霞浦全6、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目标任务。第一节 发展基础一、基本民生保障不断巩固“十三五”期间,我县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更好地履行了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统筹城乡民生兜底保障制度,实现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截止 2020年底,全县城乡低保对象 10307 人,城乡特困人员 3174 人。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我县低保救助从“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延伸,因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可纳入低保范围。建立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县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100%。自 2017 年 1 月起,全县社会散居孤儿、机构供养孤儿基本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7、月不低-5-于 900 元、1500 元。自 2020 年 1 月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支持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动员全县 25 家社会组织与 26 个老区村开展“阳光 1+1”牵手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出台的老区扶持政策,争取更多资金用于老区扶建。二、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在“量”上下功夫,在“质”上做文章,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十三五”期间,全县新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1 处,乡镇覆盖率 6.7%;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6 处,社区覆盖率 2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4个,社区覆盖率 89%8、;农村幸福 122 所,覆盖全县 42%的建制村。全县乡镇(街道)敬老院 14 所,完成消防整改工作。引进居家养老专业化企业,为城乡社区的 3200 名特定对象老年人购买了居家养老服务。县社会福利中心和三沙、下浒等 2 所乡镇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全县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室、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等形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 100%。全县共有各类养老床位 3680 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7.3 张;民营养老床位 1850 张,民营养老占比 50.3%;护理型床位 1135 张,占比 30.8%。三、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完善通过探索实践,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百姓的获得感幸9、福感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完善。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手段,截至“十三五”末,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 245 个。年检(年报)、抽查、约谈等监管手段不断强化,社会组织“一-6-网一号一平台”管理服务更加优化。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到 112 人。四、民政基础支撑切实加强民政法制保障更加有力,相继出台霞浦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办法 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浦县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霞浦县街道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试行)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实施方案等多个有关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民政信息化建设和基层队伍建设取得新进10、展。第二节 面临形势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民政工作提出新要求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加快新时代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认清形势,站位全局。提升对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基本定位和时代要求。提升对民政工作政治性的认识,深刻理解民政工作是党的政治工作,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党的执政根基和长治久安。提升对民政工作时代性的认识,把民政工作放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来审视,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把握,顺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展开11、和推进民政工作。提升对民政工作协同性的认识,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市场等方面的资源支持参与民政工作,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推动民-7-政事业行稳致远。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机制,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问题,为民政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社会深度转型令民政工作迎来新机遇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民政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更加坚实,政府公共财政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的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大,企业等市场主体进入养老、康复等领域的动力更强,社会资源也会更多向社会救助和社会12、福利、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慈善、志愿服务等领域集聚,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农村基本民生保障的兜底压力将趋于缓和。另一方面,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更加多样,与民政事业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群仍然需要民政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将成为新的课题;在城镇稳定下来的大量新市民家庭如何参与和融入社区共建共享共治,如何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成为更加现实、更加迫切的社会治理问题,民政需要同时应对“有没有”、“够不够”和“好不好”等多层次13、的问题。因此,要提升对民政工作群众性的认识,牢记初心宗旨,始终站稳群众立场,着力在“解决难题、补齐短板、加大投入、夯实基础”上下功夫,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民政治理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8-三、后疫情时代社会发展新问题给民政工作带来新挑战民政工作服务的老年人、孤弃儿童、残疾人等,绝大多数是社会上的困难群体,在疫情防控中他们比普通人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后疫情时代,要做好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等机构的防控工作,做好困难群众的防护工作。要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重大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重大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进一步做好重大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14、工作,要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重大疫情防控。要保持清醒,积极应对重大疫情防控常态化,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行之有效的应急举措上升为制度,建立相关应急预案和快速响应机制,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协调各方加强对基层一线工作者关心关爱。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机构发挥各自优势,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推动建立以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境、孤残、留守儿童等为重点的困难群众探访慰问制度。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使民政工作面临新局面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特别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15、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全面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深入实施,以及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和福州都市圈加快建设,为霞浦带来了多重叠加机遇。实现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是建设新霞浦的应有之义,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加以谋划,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以推动,进而在服务全县大局中更好发挥作用。同时应当-9-看到,目前我县民政事业发展仍受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投入不足等因素制约,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还比较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基层能力建设、法规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十四五”时期,必须突出重点、主动作为、扬长补短、攻坚克难,补齐养老短板,在健全服务体系上有新突破;激发基层活力,在创新16、社会治理上有新举措;加强专项事务管理,在提供高质量服务上有新作为;织密兜底保障网,在强化民生保障上有新成效。第三节 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法治和制度建设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整合政府、社会、市场等17、方面的资源,围绕“三个聚焦”,做好“三项基本”工作,高质量开启民政事业现代化新征程,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10-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以党建促业务,为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民生为重,兜住底线。民生为重,兜住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保障和18、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首要任务。筑牢民生底线,补齐民生短板,健全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让广大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坚持底线思维,实现应救尽救,夯实社会救助基层基础,扎扎实实守住民生保障底线,形成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合力,服务好社会发展全局。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准确理解和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民政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社区组织服务能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编密织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防线。统筹兼顾,注重公平。统筹兼顾,注重公平。统筹协调城乡区域19、民政事业发展,鼓励发达地区争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优势,支持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推动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更加重视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改革创新,提质增效。改革创新,提质增效。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社会参与活力。通过理念、模式、政策、平台、技术等-11-多维创新,构建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民政工作转型升级。强基固本,重心下移。强基固本,重心下移。把握民政工作立足基20、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特点,适应民政职能调整、对象多元、任务加重趋势,更加重视民政基层基础建设,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限下放,支持基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基层民政承载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第四节 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以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和创新社会治理为核心,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为重点,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组织为服务载体,以社会工作为服务手段,形成部门及工作之间统筹联动、密切配合、相互支撑、协同推进的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范围更加适度、水平更加合理、与经济社会发展21、水平相适应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使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健全,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得到更全面发挥,民政事业现代化新征程实现顺利开局。民生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民生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不断加强;生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更加完善。“老区优先、适当倾斜”原则充分得到体现。-12-民政公共服务更加优质高效。民政公共服务更加优质高效。民政服务提质增效,走上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道路。积极应对人口22、老龄化,养老服务政策更加完善,基础设施布局更加合理,服务质量和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各类养老床位数量稳步提升,力争到 2025 年,全县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 40 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 6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达 10 张。城乡一体、保障有力、服务专业、覆盖全面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全面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进一步得到加强,慈善事业发展更加规范有序和富有活力。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优质便捷。科学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地名管理服务,规范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科学有序。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科学有序。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23、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更为精准全面,推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更加有效,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更加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建设协同推进。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队伍的规模、效能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助力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中积极作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上新台阶。基层综合服务设施覆盖大部分城乡社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13-第二24、章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着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第一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农村社会救助政策持续稳定。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25、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依规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调整优化低保“单人户”政策,将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强化县乡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等基本生活保障。健全民政、乡26、村振兴、卫健、医保、教育、-14-住建、人社、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联动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建立完善包括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对象和支出型困难人口等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资源库。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开展常态化监测,重点关注其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患有慢性病对象、失业人员、受灾人员、大额临时救助对象等,及时预警其因病、因灾、因教、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提升农村地区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农村地区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对27、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及时提供救助帮扶。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异地受理基本生活救助申请。第二节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完善各类基本生活救助家庭财产标准或条件,建立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适当提高保障水平。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低保政策和延保渐退机制,提升低保救助精准化、规范化、及时化水平,分档或根据家庭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建立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巡访制度,对28、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全部落实集中供养,对分散-15-供养特困人员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责任。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1.5 倍之间、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根据实际给予低收入家庭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29、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探索为低保、特困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制度与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衔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统筹研究制定完善救助机构、合理配备人员的措施,通过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实社会救助服务力量。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责任和相关保障条件。乡镇(街道)配备社会救助协管员,辖区户籍人口 3 万(含)以下配备不少于 2 名,3 万以上配备不30、少于 3名。村(社区)配备 1 名专兼职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给予乡镇(街道)配备的社会救助协管员政府规定的临聘人员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理论研究,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政策-16-宣讲进村(社区)”活动。落实分级培训要求,加强对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人员以及挂包村(社区)干部的业务培训,确保基层干部和经办人员熟练掌握社会救助政策要点和业务知识。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搭建社会救助供需对接平台,推进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信息有效对接。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服务供给。引导慈31、善组织开展慈善救助项目和活动,实现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社会帮扶有机结合。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相关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志愿者与救助对象结对帮扶机制,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救助领域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推行社会救助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对情况明确、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和信息核对;取消可以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核对系统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资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32、。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或由县财政单独列支。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制度,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困难群众救-17-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深化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用,实现资金分配全流程实时追溯到人到户到单位。加大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力度,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纳入乡镇(街道)工作绩效评价。建立低保对象、特困人33、员和低收入家庭定期核查和主动报告制度。优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优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健全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建立由县、乡两级政府负责人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将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街面流浪乞讨人员转介处置机制,明确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救助对象转介处置程序。完善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建立返乡受助人员信息台账。“十四五”期间按照“确需接送,最少中转”原则,精准制定护送方案,做到“点对点,一站式”无缝护送;同时,成立“送爱回家”志愿服务小组,对流浪乞讨的老年人、未成年人、34、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危重病人等群众实行分类护送,确保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保持 100%。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对托养机构的监管,保障送托人员合法权益。提升救助寻亲服务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专业化寻亲队伍,充分利用 DNA比对、人像识别等智能化手段开展寻亲服务。对符合落户安置条件的长期滞留人员及时予以落户安置,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加强救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为救助机构配置必要的设备。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救助管理政策与实务培-18-训。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慈善捐助等方式,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35、相关服务。加强救助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制定并实施站内照料、护送返乡等方面标准。专栏 1:“十四五”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重点1.1.“智慧救助智慧救助”:依托全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统一汇集、互通共享各类救助信息,拓展完善救助平台功能,为开展困难群众数据比对、监测预警、分析研判、综合救助、帮扶服务、政策衔接、社会监督等提供支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社 会救助”服务改革,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闽政通”等移动端和网上办事大厅等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加快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 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推广,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36、筹、救助效率提升。2.服务类社会救助:2.服务类社会救助:创新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资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照料护理、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3.社会救助服务热线:3.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做好“12349 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与“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归并工作,为群众提供社会救助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救急难事项受理等服务。-19-4.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4.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37、,依托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推动相关部门和有关金融管理机构协同联动,及时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提供相关核对信息,做好查询服务或协调建立查询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成果,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和数据核对,夯实精准救助基础。第三章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全面领导,强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社会组织发展新模式,建立健全现代社会工作制度,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体系完备、共治共享、和谐有序、群众满意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第一节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形成基层党组38、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推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把人选任职条件,实行资格联审,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民主权利,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在现有基础上稳步提高。健全党组织主导的城乡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制度,-20-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实现村(社区)民主议事厅全覆盖,达到民事民议民决。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全面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到 2025 年,村(社区)全部制定或修39、订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挖掘、展示和推广优秀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完善社区依法履行职责、挂牌保留目录等清单,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开展“社区万能章”3 年专项治理行动,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培育一批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县乡镇服务能力上新台阶。积极推行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深化乡镇(街道)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放管服”承接能力,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窗式”办理,推动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40、覆盖率达到 100%。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建立健全与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相匹配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建立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和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完善参加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推动实施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21-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新型城41、镇化建设工程,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新建小区社区服务设施严格按国家标准落实;同时,盘活存量老旧社区,通过整合调整清理,提高设施利用效率,使得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达到标准。要保障社区办公用房,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下的,按建筑面积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建,超出 10 万平方米的部分,按千分之二的比例配建。积极创新社区近邻服务模式,完善幼有所育、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等服务功能。探索实施社区发展行动计划,着力解决社区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推进城乡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加42、快补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推进城市社区生活性服务综合体建设,深化社区便民惠民服务。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服务组织进入城乡社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第二节 探索新时代社会组织发展新模式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确保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力度,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年报)、评估“三同步”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广泛开展党组织创建活动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等活动。按照应建尽建原则43、,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22-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培养社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鼓励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交叉任职,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确保党组织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加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拓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促进社会组织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过程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以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导向,以深化管理制度改革为主线,以自身建设为基础,提高社会组织发展水平。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改革,培育发展行业44、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成果,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强化社会组织发展扶持措施,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税收优惠制度。探索创新发挥社会组织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模式。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坚持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并重,认真贯彻社会组织管理有关规定,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会组45、织年检改年报改革,以年报促规范。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评估、约谈、双随机抽查、财务抽查审计等工作,促进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运行。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矛盾调解等工作机制。完善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加强-23-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有效归集和信息公开,推进部门联合惩戒,倒逼运行不好的社会组织“主动退出”,促进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运行。优化“互联网+社会组织服务”,完善“一网一号一平台”社会组织信息化体系,推动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深度融合,推进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和综合执法机制,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46、稳定的非法社会组织。强化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强化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指引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建立完善的民主决策、科学管理、自我约束、规范发展的内部运行机制。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第三节 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构建以基层社会工作站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统筹机制,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高效顺畅的工作格局。建立街镇区县二级社会工作服务47、体系,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承担社会工作机构和志愿组织培育、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社区参与能力提升、扶老助残及关爱妇女儿童等功能,打造枢纽型、立体型、综合型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载体。-24-扩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扩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支持基层经办机构、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中设置相应的社会工作岗位,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使用。支持霞浦本地院校强化优化相关领域课程设置,增设社会工作专门方向。加大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动员力度,提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提高持证上岗专业人才队伍48、的质量和数量,提升专业化发展水平。建立分级培养机制和分类培训体系,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和素养。建立继续教育和督导培养制度,建设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地。完善“两工”联动机制,逐步实现“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常态化,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优先发展以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人员、流动人口、特殊困难人群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和以精神慰藉、卫生健康、教育辅导、婚姻家庭、就业援助、矫治帮教、人口服务等为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进品牌化建设。制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标准和规范,引导社会力49、量举办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促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发挥财政性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社会工作领域。建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金管理、评审评价、购买服务、绩效评估等系列制度,规范项目管理,推动社会工作机构发挥更大效能。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发展。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发展。加大税费优惠、资金投入、激励嘉-25-许等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保险保障,鼓励开展志愿服务“时间银行”等实践,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50、。加强志愿者注册管理、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志愿服务信息化管理和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管理,推动实现慈善与志愿服务信息全国“一网可查”。推动在乡镇(街道)建设标准化示范性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与社会工作者联动机制,提升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到 2025 年底,基本建成制度保障有力、志愿服务网络健全、参与渠道便捷可及、覆盖领域和范围广泛的志愿服务体系。专栏 2: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重点工程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 40 平方米的标准,到 2025 年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51、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到 2025 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的 1.7,建立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专业精湛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和城市社区社工站建设,依托站点,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服务供给。第四章 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26-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全县养老服务高52、质量发展,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一节 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不断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硬件设施、疫情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通过新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以及改扩建适宜的厂房、医院、闲置校舍、办公用房及其他设施等方式,支持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养老服务的不同领域、形态、类型和功能,逐步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格局。53、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监管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公建民营的管理规则,完善退出保障机制。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鼓励多种市场经济主体开办养老服务机构。落实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床位运营补贴等政策,支持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养老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普惠社区养老专项行动,由当地政府提供土地、场所、规划、融资、财税等政策支持包,企业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包,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满足广大中等收入家庭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增加-27-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为老年人群体提供经济可负担、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第二节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54、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确保到 2025 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 100%;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上养老设施欠账。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达 500 平方米以上,并视人口老龄化加深程度逐步提高规划标准。完善“四同步”工作规则,民政部门先期介入新建住宅区养老设施规划布点,参与新建住宅区的规划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将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55、发展“全龄化”社区家园模式,到“十四五”期末,探索实施“1133”工程,打造霞浦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即贯彻一个中心(以老人为中心),构建一个网络(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服务网络),抓好三大重点(建设总部枢纽、夯实乡村依托、优化上门服务),落实三项任务(运营模式创建、专业团队培育、优质品牌塑造)。构建形成以综合服务总部为枢纽,以乡镇敬老院、村幸福院和社区照料中心(服务站)为依托的,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霞浦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鼓励社会工作者进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活动。-28-第三节 健全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体系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制度。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制度。逐步提高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政府56、购买力度,在 2025 年底前将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40 元,7 类特定对象老年人购买服务率达 100%。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设立品牌奖,鼓励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运营、规模化发展。鼓励物业公司、物流企业、商贸企业等各类服务企业面向社区,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加强对居家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加强对居家老年人的关爱服务。支持城乡社区安排人员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互助服务等方式,加强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独等困难老年人的探视走访,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充分发挥57、各类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开展“1+1”结对帮扶服务。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建设、运营和管理等配套措施。第四节建立医养结合发展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通过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团队为入住农村养老机构的-29-老年人开展巡诊服务。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推进“医养护”一体58、化养老服务。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养老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护”一体化养老服务模式基本形成。支持医疗单位开办养老服务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开展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单位活动。第五节 建立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机制加快发展护理型养老服务。加快发展护理型养老服务。聚焦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保障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人服务需求。根据护理型床位需求,着力59、研究推动护理型养老院建设。建立失能老年人养护院,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群体。政府兴办的养老院应以护理型养老院为主,重点服务贫困家庭失能老人。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需求。按省级统一工作部署,探索建立并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体系。探索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加快建立长期护理服务机构,探索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办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30-机制。第六节 完善农村养老服60、务体系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升级。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升级。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纳入预算内投资优先方向。按照运营社会化、管理规范化、投入多元化、服务专业化的目标,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通过改造提升,将乡镇敬老院升级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设施,主要服务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行“应收尽收”。整合使用乡村养老资源。整合使用乡村养老资源。将硬件设施水平好、处于交通要道上的敬老院打造成农村区域养老中心,优先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逐步满足重度残疾人、独居、孤寡、空巢、留守等特殊困61、难老人需求;将辖区老年人口少、区域位置偏僻的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农村慈善幸福院,为邻近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逐步健全养老服务关爱体系,乡镇党委统筹指导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村党组织负责实施,组织村组干部和在家农村党员,就近就便、分片包干,开展定期寻访和相应援助服务。大力发展乡村养老、城乡互助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适应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运行机制。第七节建立城乡老年人健康助餐体系-31-推广“长者食堂”。推广“长者食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遵循“政府搭台62、村居承办、适当补助、自费用餐、邻里互助、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全县推广长者食堂建设,为城乡空巢留守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助力实现共同富裕。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长者食堂“老年人助餐意外险”产品和服务,确保老年人助餐无忧。按照“需求优先、逐步覆盖、分年建设、应建尽建”的工作步骤,争取 2025 年底前全县有需求的村(社区)全覆盖。支持建设具有配餐、送餐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央厨房”。引导“第三次分配”。引导“第三次分配”。鼓励开展“孝老一日捐”公益慈善主题活动,引导企业家、乡贤、志愿者等爱心人士和慈善总会、企业商会等社会力量采取捐款、捐物、冠名宣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营造“全民孝老,共63、同富裕”的良好氛围。第八节 培育养老服务及健康养老产业培育康养休闲基地。培育康养休闲基地。发挥我县气候、生态、山海景观、环三都澳等资源优势,引导养老与医疗、教育、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集医疗服务、康复护理、养老养生等功能于一体的养老养生旅游休闲基地和森林康养基地,开发建设一批生态养老特色小镇,形成一条养老服务产业链,打造霞浦特色养老服务品牌。打造康养旅居产品。打造康养旅居产品。探索“旅居+养老”的养老服务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党建养老、研学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打造霞浦滩涂摄影旅居养老路线。推广绿色候鸟式养老,形成季-32-节性地方推介目录。鼓励开发“旅居+养老”民宿64、产品,满足迅速增长的老年旅游和旅居养老需求。推广智慧养老新模式。推广智慧养老新模式。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发展居家养老、健康管理咨询、生活照护等服务新模式,打造“智慧养老院”。依托“互联网+”,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通过呼叫中心、大数据养老等“智慧养老”手段,提供紧急救援、助餐送餐、临终关怀等服务。推广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生活服务机器人等新型健康养老设备。推广物联网、远程智能安防监控等技术,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第九节 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育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建设。鼓励和支持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扩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规模。多渠道加强养老服务专业65、队伍建设。在县职业中专开设老年护理、康复技术等相关专业。在县社会福利中心(红景天)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完善养老从业人员激励机制。完善养老从业人员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养老从业人员在职补贴和入职补贴制度,吸引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认同感,切实提高养老护理员待遇,探索实行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制度。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工程。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持续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和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加大养老人才培训投入。加大养老人才培训投入。将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纳入我县就业培训体系,实行岗前免费培训。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队伍培66、-33-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建立分级分类培训体系,扩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范围,提高培训频次。鼓励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建立医养结合人才队伍轮训机制,提高养老护理员护理水平。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第十节 完善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完善养老服务顶层设计。完善养老服务顶层设计。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把养老服务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推动人大立法出台养老服务条例,规范老年人优待政策和养老服务供给,建立全社会尊老、爱老、敬老的文明环境。健全完善养老服务各项配套政策,逐步在养老67、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维护、资金奖补、监督管理等方面细化具体规则。增强家庭养老主导地位。增强家庭养老主导地位。落实赡养老年人个税减免、独生子女带薪护理休假、将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经济困难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贴等支持政策,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养老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养老工作信息化建设。落实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在切实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着力推动各有关部门涉及老年人的人口、保障、服务、信用、财产等基础信息分类分级互联共享,消除信息孤岛,推进信息惠民服务向老年人覆盖、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34-专栏 3:养老服务重大工68、程1.社会福利中心护理能力提升工程。1.社会福利中心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期间,县社会福利中心通过提升护理床位和医养设施,至少增加护理型床位占比至 60%以上。2.特困对象集中供养能力提升工程。2.特困对象集中供养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期间,全县15 个乡镇敬老院通过改扩建增加护理型床位数量,加强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成特困对象集中供养机构和农村区域性养老中心。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工程。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工程。“十四五”期间,建设 1 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支持多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组网建设。4.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机构工程。4.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机构工程。69、“十四五”期间,建设 1 个床位 500 张左右的失能老年人养护院。5.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工程。5.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工程。“十四五”期间,全县至少建设 1 个面向中低收入老年群体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的普惠养老项目。6.医养康养联合工程。6.医养康养联合工程。“十四五”期间,全县 85%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全县打造 1 个康养基地。7.老年人健康助餐工程。7.老年人健康助餐工程。“十四五”期间,在全县推广长者食堂建设,争取 2025 年底前全县有需求的村(社区)全覆盖。建设一个具有配餐70、送餐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央厨房”。-35-8.适老化改造工程。8.适老化改造工程。“十四五”期间,全县至少完成 1520 户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9.养老人才培训工程。9.养老人才培训工程。“十四五”期间,全县至少完成 20 个养老院院长、40 个为老服务社工、1800 个养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10.养老品牌工程。10.养老品牌工程。“十四五”期间,全县至少建设 1 个为中等收入以上家庭老年人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的项目,打造 1 个连锁化运营、规模化的养老服务品牌。第五章 着力发展基本社会服务享有基本社会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要聚焦特殊群体,立足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合理拓展服务内71、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面向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逐步从基础保障向适度普惠发展,不断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提高社会福利保障水平。要以惠民利民为导向,提升婚姻和殡葬等专项事务的管理与服务水平,推动基本社会服务精准化、高质量发展。第一节 统筹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事业积极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积极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责,及时督办和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动员村(居)委、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36-和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和积极参与未成年72、人保护工作。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强化未成年人监护能力体系建设。强化未成年人监护能力体系建设。加强国家兜底监护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民政部门长期监护、临时监护措施。完善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康复治疗、助医助学等政策措施。建立“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建立监护评估机制,加强危机干预和家庭监护能力评估体系建设。指导村(居)委会等及时报告和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不依法履行监护权的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处置力度。加强孤儿73、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健全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建立主动发现、主动申报、主动保障的系列机制,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有意愿、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送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贯彻落实福建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福建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规范开展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服务。进一步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74、制。加强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引导更多社-37-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着力提升城乡基层儿童关爱服务能力,建设县级综合指导和服务平台,持续保持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配备以及新任职培训“两个全覆盖”。持续推进实施“福蕾行动计划”,完善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关爱服务网络。积极试点儿童关爱保护“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会志愿者”四社联动,进一步打造一批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示范社区。提升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优化儿童福75、利机构布局和功能,推进区域化供养,合理满足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等需求。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孵化和培育一批儿童关爱服务类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和专业队伍,开展人员培训、志愿者招募、项目策划和运营。到“十四五”期末,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推动乡镇建设儿童服务中心,村(居)建设儿童之家。规范收养登记。规范收养登记。强化儿童优先,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规范开展收养登记,加强公共服务和管理,更好地保障收养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一批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评估员,建立收养子女家庭跟踪回访服务制度。建立儿童收养个案会76、商机制,积极探索鼓励国内公民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孤儿政策,进一步规范涉外收养工作。推进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推进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强化部门协同,不断提升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跨部-38-门领导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推进关爱服务项目实施。强化服务对象信息管理,精准到户、建档到人。加强家庭关爱,以家庭为中心增强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合法权益。逐步提高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的购买水平和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第二节 提高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康77、复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残疾人基本需求精准满足为导向,康复与预防相联动、与医疗相结合,全面系统的残疾康复服务体系。逐步扩大康复服务和基本辅具适配服务覆盖范围。做好残疾康复服务与医疗卫生、残疾人教育、就业等相关公共服务的统筹,推动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一体化发展。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和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两项补贴”标准。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参与为各类残疾人提供打折券、消费券、服务券等新型补贴。加强“两项补贴”制度与残疾人保障相关制度、护理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生活补贴与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的78、衔接。加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力度。加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力度。认做真贯彻宁德市民政局 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宁政民202041 号)要求,加强和规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机制和帮扶政策,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39-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贫困重度残疾人保障能力。加强贫困重度残疾人保障能力。精准落实“福康工程”项目,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在完成实地评估筛查的基础上做好康复辅具的配置和康复指导训练,助力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落实完善政策措施,通过托养、政府购买服务79、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的照料护理服务。第三节 提升专项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及相关服务短板,推动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便民惠民、绿色文明的基本殡葬服务网络。推动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霞浦县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大力推进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公益性骨灰楼堂,统筹发展公益性公墓,建设 1 个城市公益性安葬设施;农村地区以村(联村)或乡镇为单位规划建设公益性安葬设施。鼓励在经营性安葬设施内划出一定区域,提供公益性安葬服务。提升殡葬管理水平。提升殡80、葬管理水平。探索打造散葬坟墓“一墓一码”智慧管理模式,持续开展违建墓地整治,巩固提升整治成果,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坚决遏制违建墓地乱象。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增强殡葬中介机构、服务企业规范诚信经营意识,健全殡葬领域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满足群众个性化丧葬需求。推动殡葬服务与“互联网+”-40-融合发展,促进信息化管理,探索推广远程告别、网络祭拜等殡葬服务新模式,提升殡葬文明社会自觉。加强宣传教育,遏制丧葬陋习,培育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完善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完善殡葬服务保障81、制度。构建以公益性为主、营利性为辅、文明利民惠民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保障网络。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推动建立全覆盖的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惠民殡葬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增加服务项目、提高保障标准,着力将服务保障内容向节地生态安葬延伸覆盖,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提高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贯彻实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健全婚姻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婚姻管理工作。健全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纠错机制。做好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统筹做好相关82、制度安排。拓展婚姻登记服务项目。拓展婚姻登记服务项目。探索开展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增强婚姻家庭法律观念,提升婚姻家庭责任感。完善场所建设,开发婚姻辅导“微应用”程序,推动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建立离婚冷静期配套机制,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推进“互联网+婚姻”,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数字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扎实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姻家庭文化活动,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婚俗文化。-41-着力健全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着力健全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属地责任、夯实监管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83、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同联动。将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制定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相关配套政策,积极为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离家在外的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能力。大力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能力。强化站内照料职责,充分利用站内设施设备开展照料服务。确有必要开展托养工作的,优先选择政府举办的机构承接托养服务,切实加强对托养机构监管,确保送托人员生命安全。推进救助寻亲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利用智能化手段寻亲,减少84、滞留人员数量。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转介处置机制。对符合落户安置条件的长期滞留人员予以落户安置,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强化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切实强化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加强救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配置齐全的安全检查、厨房餐饮、卫生防疫、特殊人员护理、视频监控、信息化等设备,配备必要的救助专用车辆和必要的传染病防护物资、设备。探索建立跨区域集中照料新模式。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第四节 持续推进慈善事业发展-42-完善慈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慈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贯彻落实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完善慈85、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重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协调落实和强化慈善事业在税收、金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持续推进慈善组织等级评估,加强慈善组织信用管理,引导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慈善活动。畅通慈善领域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慈善事业创新发展。推进慈善事业创新发展。推动全民参与慈善事业。积极发展慈善信托。鼓励慈善组织和慈善力量由城市进入农村开展服务。探索“互联网+慈善”模式,结合实际,规范引导网络、突发事件募捐和个人求助。建立慈善供需对接机制,引导慈善资源与慈善需求有效对接。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每年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搭建慈善交流86、展示平台,弘扬慈善文化理念,促进慈善文化传播。加强慈善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慈善工作业务水平。着眼发展,明确细化保障和支持,激发各类慈善主体发展活力,规范慈善主体行为,完善监管体系,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公开募捐行为,落实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慈善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专栏 4:“十四五”优化基本社会服务工程福蕾行动计划:福蕾行动计划:建立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儿童福利保障及关爱服务网络。福康工程:福康工程: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手术矫治、康复训练、配置假肢矫形器和康复辅助器具,更好助力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43-的项目。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程:87、推动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一个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推动婚姻登记水平提高工程:推动婚姻登记水平提高工程:婚姻登记业务信息一体化、服务智能化,部门间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等新技术应用实践。第六章 优化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全面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构建新时代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服务体系,维护边界地区平安和谐稳定,全面推动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有效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节 合理调整优化政区设置全面加强党对区划地名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稳妥有序开展行政区划调整,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88、。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遵循城乡行政管理的发展要求,深化研究城乡行政区划体制。严格行政区划调整审核报批程序,围绕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探索扁平化管理体系和构建更加高效率的组织体系,合理调整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有序增设城镇型政区,促-44-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各项事业发展的行政区划结构。加强行政区划公共服务,发挥行政区划信息查询平台功能作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和完善专家论证制度,健全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和民生影响评估机制。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的效果评估。89、第二节 完善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服务。规范工作程序,充分进行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审慎提出清理整治清单,严格按程序推进实施。加强宣传,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实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着眼于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走向法治化、科学化、信息化。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保护好老地名、起好新地名、管好用好现有地名,促进地名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服务和保障经济、文化、军事,以及社会各界的迫切需求。发挥区划地名信息库作用,利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90、完善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加强区划地名信息的大数据应用,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效能。支持和引导地名文化产业发展,满足社会多元化地名文化需求,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三节 规范行政区域界线管理-45-不断推进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事业实现新发展。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和 福建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 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及时处理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争议。着眼于增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认真排查处置界线纠纷隐患,指导各地建立完善边界纠纷综合防控体系,进一步规范界线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推进界线信息化管理,优化完善界线隐患争议辅助决策平台91、,探索建立界线界桩管理信息系统。第七章 助推老区振兴发展革命老区是新中国的摇篮,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极大贡献。但革命老区的地理区位一般都比较偏远,经济欠发达,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十四五”期间,要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积极配合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助推老区振兴发展。第一节用足用好老区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好老建委成员单位牵头协调、统筹推进的作用,协调推动成员单位在政策、技术、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加大对困难老区的倾斜支持。积极配合省、市、县人大开展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建立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评估机制,长期开展促进老区发展的评估工92、作。统筹抓好老区扶持政策、乡村振兴发展政策在民政领域的衔-46-接落实,推动我县有关民政建设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并按中西部地区政策执行。第二节加大对老区建设发展扶持力度加大老区乡村振兴项目扶持力度。加大老区乡村振兴项目扶持力度。积极培育老区乡村特色产业,结合老区自身资源禀赋及产业优势,逐步提升老区乡村产业竞争力及特色水平,形成自身发展优势,提高造血能力。“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老区乡村振兴发展,落实县政府关于支持老区基点村行政村乡村振兴八条措施,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老区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扶持老区村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生产发展项目,培育、壮大老区乡村特色产业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助力老区乡村振兴。9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区扶建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区扶建工作。坚持以“自愿参与、因地制宜、精准结对、共同发展”为原则,继续深化“阳光 1+1 牵手计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要推动工作落实,在社会组织与老区村签约结对的基础上,抓好共建协议的落地落细,实现双方共同发展的目标;要加强典型引导,积极推广各地形成的经验典型,进一步打造“阳光 1+1 牵手计划”的工作品牌,形成社会力量参与老区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做好宣传引导,深入挖掘社会组织和广大爱心人士参与老区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感人事迹,营造全社会踊跃参与老区村建设的良好氛围。第三节完善革命“五老”人员优待工作对革命“五老”人员实施动态94、管理。对革命“五老”人员实施动态管理。持续落实革命“五老”-47-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与重点抚恤优待对象定期抚恤标准同步增长机制。规范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切实落实革命“五老”人员的医疗待遇。出台革命“五老”遗偶关爱帮扶措施。第四节弘扬红色文化和老区精神把握好新时代新征程老区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把握好新时代新征程老区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红色文化的教育引领作用,始终把老区人民永远跟党走作为老区宣传工作的主旋律,把弘扬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作为老区宣传工作的主题。多角度宣传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扶持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了解老区、关心老区、支持老区的良好氛围,95、运用各种媒体做好老区宣传工作。加大非文物保护单位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加大非文物保护单位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充分挖掘革命遗址的红色内涵。建立健全革命遗址基础数据库、非文物保护单位革命遗址保护修缮项目储备库,按照申报一批、储备一批、跟进一批的思路做好保护利用工作。加强资源整合,坚持先行保护、逐步修缮、长效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红色旅游相结合,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专栏 5:“十四五”助推老区振兴发展工程“阳光 1+1”牵手行动:“阳光 1+1”牵手行动:持续推动社会组织与老区村结对共建,携手老区村共建共发展。-96、48-第八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为保证我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能够全面实施、顺利推进、落实到位,需要加强党对民政事业的领导,强化制度保障,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组织实施,深化一批典型、实施一批改革、补上一批短板,合力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第一节加强党对民政事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民政部门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各方面,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宁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民政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97、精神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改革全过程,进一步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扬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持续改进作风,勇于担当作为,以坚强的政治保证,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中,推进霞浦民政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第二节强化制度保障强化民政法治建设。强化民政法治建设。强化法治建设,推动出台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及时修订与我县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提升民政-49-工作法治建设水平。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基层民主等方面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及时将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民政重点工作纳入立法规划和计划。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简化98、民政办事手续、优化办事流程。规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民政法治监督、宣传和普法新途径,依法依规办事。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民政事业发展。积极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认真开展民政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组织开展好标准化工作试点,着力抓好标准宣传贯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机制,坚持普法教育与中心工作、法治实践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宣传宪法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增强为民意识;深入学习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增强99、廉政意识;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提高法治民政建设水平。第三节 强化要素保障资金保障。资金保障。健全完善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合理分担、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民政资金保障机制。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充分利用财税、金融等优惠、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民政公共服务领域。积极主动对接国家和省里,充分利用中央和省市支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优势,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和地方债发行对民政事业的支持。通过倡导公益慈善捐助、-50-社会组织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引导和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民政事业,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面、多渠道、多形式民政事业投入新格局。聚焦财力,突出基本民生、基层基础、事业补短板保障。加100、强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技术保障。技术保障。加快实施“智慧民政”行动计划,提高民政管理智能化水平,提升便民为民服务技术保障能力。强化数据汇集能力,构建民政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实现民政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区块链、物联网、AI 等技术,提高应用系统的分析、统计、判断能力,逐步实现智能化,为领导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民政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信创工程,为建设“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慧化”的智慧民政平台提供强有力支撑。人才保障。人才保障。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形成结构合理的民政系统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构建行政力量为主导、专业力量为支撑、社会力量为补充的101、民政人力资源保障格局。统筹社会资源,分级分类开展各专业技能领域培训,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和复合型民政专业人才。依托高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孵化园和民政福利机构等单位,建设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地。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职称体系,着力解决社区工作者身份定位、报酬待遇、发展出路等问题,建立社区工作者工伤保险制度。第四节 强化组织实施注重规划协调。注重规划协调。注重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制度建设,提高规划-51-的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提高规划的实施效率。跟踪分析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觉接受督查部门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102、将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财政预算计划中,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并列入绩效考核,确保规划的有效落实。实施项目带动。实施项目带动。新改扩建一批养老服务项目工程,包括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工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工程、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工程、老年人中央厨房助餐工程、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健康智慧养老工程等。加强监督评估。加强监督评估。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强化动态管理,努力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根据规划目标分解计划,对各责任部门的年度目标、指标和任务等实施情况,开展年度评估,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评估。103、附件:霞浦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储备表-52-附件霞浦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储备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一)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基本养老服务体系1霞浦县失能老年人养护院重点满足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残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等照护服务需求。建筑面积 33656 平方米,床位 500 张,床均面积 50 平方米。2霞浦县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改扩建 15 个乡镇(街道)敬老院,总建筑面积 78000 平方米,新增床位 1000 张。3霞浦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投资包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104、范(2018 修订版)的要求,对社会福利中心及乡镇敬老院消防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改造建筑面积 40000 平方米。4霞浦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床位 180 张,总投资 3600 万,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县社区居家养老总部,构建以养老服务总部为枢纽,扩充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 60%,增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的服务能力。5霞浦县金沙养老公寓占地 30.1748 亩,分三期建设,一期为养老公寓(设置床位 100-300 张);二期为养老公寓,医院(康养中心);三期为接待商贸服务中心、道路及配套设施,6福建臻日善医养中心项105、目总建筑面积 4.38 万平方米,建设康养中心、老年公寓、物业用房、养生公寓、护理院、文体活动室、架空层、地下车库等设施,新增慢病康复、特色疗养、亚健康管理、健康干预、家庭保健、就医指导、涉外就医等功能。-53-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二)社区服务体系(二)社区服务体系7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推动全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现 15 个乡镇(街道)全覆盖;推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社会工作站(室);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依托站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服务供给。(三)公共服务体系(三)公共服务体系8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含未成年人保护设施106、)项目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占地 75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840 平方,设计床位 120张。9霞浦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项目的建筑主体为悼念、综合办公区、集散区 3 个功能区及其他附属设施。拟建筑面积 827平方(守灵堂 316 平方米含食宿、收费大厅 511 平方米)及 5350 平方米的公共停车场、附属设施。殡仪馆改建工程分三期实施,第一期至 2022 年底完成对现有场馆布局进行规划,建设业务区、部分悼念区、集散区及道路配套设施。第二期至 2023 年底建成守灵堂及附属绿化设施。第三期至 2024 年底完成 450 平方米火化区的改造及附属设施。10霞浦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用地面107、积约172870.8(约259.306亩),墓葬区占地面积48994,建筑占地面积2052.8平方米,绿地面积 87383.37,绿地率 50%;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387 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73 辆。拟安置骨灰总量 78390 台,其中传统墓穴 23516 台,树葬、花葬各 19598 台,草葬 7839 台,骨灰格数量 7839 台。11霞浦县乡镇公益性公墓项目1、柏洋乡公益性公墓用地面积约 9994 (15 亩),其中建筑面积 1400,墓园区面积 6938,骨灰墓位 7040 台;2、三沙镇公益性公墓用地面积约 9936(14.9 亩),其中建筑面积 1800,墓园区面积 6764,骨灰墓位 10368 台;3、下浒镇公益性公墓用地面积约9968(14.9 亩),其中建筑面积 1400,墓园区面积 8529,骨灰墓位 9136 台;4、北壁乡公益性公墓用地面积约 9945 (14.9 亩),其中建筑面积 1200,墓园区面积 7365,骨灰墓位 5990 台。本项目总投资 8950.6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7617.5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06.82 万元,基本预备费 426.2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