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DN3-3-19-1地块(明福街与兴泰路交叉口东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1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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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阳市安阳市DN3-3-19-1DN3-3-19-1地块地块(明福街与兴泰路交叉口东北)(明福街与兴泰路交叉口东北)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2 2024024 年年 1 1 月月目目录录一、文本二、控制图则1.用地控制图2.管线控制图文文本本1安阳市安阳市DN3-3-19-1DN3-3-19-1地块地块(明福街与兴泰路交叉口东北明福街与兴泰路交叉口东北)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 1总则总则1.11.1 本规划适用范围(以下简称范围):规划地块位于安阳市文峰区明福街与兴泰路交叉口东北,规划总用地面积 4.05 公顷。1.21.2 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2、乡规划法(2019 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修正);(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 146 号令);(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 号);(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9)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10)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1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3、划规范(GB 50289-2016);(12)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13)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14)安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安规委20145 号);(15)安阳市中心城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暂行标准(安规委220166 号);(16)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试行)(AY01-2016);(17)安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18)安阳市总体城市设计;(19)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5-2020);(20)安阳市中心城区道路路网规划修订方案;(21)安阳市防洪排涝规划(2011-2020);(22)安阳市城市排4、水防涝综合规划修编(2022-2035);(23)安阳市城市供电专项规划(2016-2030);(24)安阳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8-2035);(25)安阳市(含汤阴县)城市供热规划(2014-2020);(26)安阳市城市供水专项规划(2012-2020);(27)安阳市市区及安阳县县域 5G 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28)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阳市明福街与兴泰路交叉口东北地块用地性质调整的批复(安政文202383 号);(29)安阳市 DN3-3-19-1 地块(明福街与兴泰路交叉口东北)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安控详202313 号);(30)相关规范和标5、准。1.31.3 本范围内的一切规划与建设活动除符合本规划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确需修改本规划的,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1.41.4 强制性内容包括地块的主要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31.51.5 对本规划确定的地块进行细分时,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确定。1.61.6 本规划解释权归安阳市人民政府。1.71.7 本规划自安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2 2规划目的规划目的2.12.1 对建设项目进行有效的用地控制和规划管理,为土地综合开发和规划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用以指导建设工程设计的编制。2.22.2 规6、划确定全面合理的控制指标体系,为本规划区域的开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发挥重要的控制指导作用。3 3土地利用性质土地利用性质3.13.1 本范围内土地利用性质包括居住用地、幼儿园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详见用地控制图对用地性质的规定。3.23.2 本规划所确定的用地面积及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4 4土地开发强度土地开发强度4.14.1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指标详见用地控制图。4.24.2 根据国土资发【2010】151号的相关规定,地块内住宅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并不得建设别墅类项目。5 5建筑退让建筑退让5.15.1 建筑后退用地边界及相邻建筑的距离按照安阳市城市7、规划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45.25.2 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值:后退距离(后退距离(m m)道路宽度(道路宽度(W W)建筑高度(建筑高度(h h)W W2 20m0m3535W W5050m mh24m无营业项目510有营业项目71524mh60m1015h60m15206 6配套设施配套设施6.16.1 本范围内配套设施设置详见“配套设施规划一览8、表”(表 6.1)。表表 6.16.1 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设置地块设置地块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用地用地面积面积(m m2 2)建筑建筑面积面积(m m2 2)备注备注DN3-3-19-1幼儿园36002340规模6班,并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点10选址应满足卫生、防疫及居住环境等要求公共服务用房445含物业管理(285m)、治安联防站(30m)、居委会(50)、小区公厕(80m)等综合健身场地宜结合绿地安排,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其中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70平方米便利店100结合商业设施设置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9、按照90-130个格口/300户设置智能快件(信包)箱,宜集中设置于小区出入口处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宜采用分类收集居民存车处含电动自行车库(棚),宜设于组团内或靠近组团设置,应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设置集中充电设施5设置地块设置地块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用地用地面积面积(m m2 2)建筑建筑面积面积(m m2 2)备注备注DN3-3-19-1防空地下室按照人防要求设计修建防空地下室农贸点600结合商业沿城市道路设置6.6.2 2 规划地块内应配建变电室、热交换站、高压水泵房等市政公用设施,需满足供电、供热、供水负荷以及相关设计要求。6.6.3 3 配电设施应设置在地面层,并10、符合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电力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2164 号)的要求。6 6.4.4 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应按照河南省邮政管理局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河南省智能快件(信包)箱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建设。6.6.5 5 本规划规定的配套设施是为本范围服务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不得随意减少数量或压缩规模。7 7市政设施市政设施服务于规划地块内的各种市政设施分别源自兴泰路、明福街、光明西路、TD37 号路,市政道路中的各市政管线,共有七种,分别为:天然气管道、电力电缆、信息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给水管道、热力管道。其中兴泰路、明福街、TD37 号路已建11、(已规划)有缆线管廊。各管线平面位置见管线控制图中所示。8 8道路交通道路交通8.18.1 本地块对外联系的市政道路为兴泰路、明福街、光明西路、TD37号路。68.28.2 规划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城市主干路:明福街,红线宽度45米,双向六车道,其中道路展宽段宽度52米;城市次干路:兴泰路,红线宽度35米,双向四车道,其中道路展宽段宽度42米;城市支路:光明西路,红线宽度20米,双向两车道;TD37号路,红线宽度20米,双向两车道。8.38.3 地块出入口可设于兴泰路、TD37号路、光明西路。8.48.4 规划范围内道路规划、建筑布局应满足环保、消防要求。8.58.5 本规划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按12、表8.1中的“主要项目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指标表”执行,停车位应按相关规定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10%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充电设施。停车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地面、地下停车方式。表表 8.18.1 主要项目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指标表主要项目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指标表使用性质及类别使用性质及类别机动车(下限)机动车(下限)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商品房1.0 车位/户或 100 建筑面积2.0 车位/100 建筑面积保障性住房0.5 车位/100 建筑面积(上限)3.0 车位/100 建筑面积商业1.0 车位/113、00 建筑面积8.0 车位/100 建筑面积商务办公1.0 车位/100 建筑面积4.0 车位/100 建筑面积8.8.6 6 本地块需执行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79 9“海绵城市海绵城市”设计指引设计指引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规范和统一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标准,使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构建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建设项目应通过室外总平面、竖向、园林、给排水、道路、建筑、结构、经济等相关专业的紧密结合、相互协调,按照“减轻影响、管理影响”的低影响开发理念优化空间利用方式、加强规划设计的整体统筹,因14、地制宜进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构建,维持或恢复场地的“海绵”功能。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应遵循“统筹协调、合理布局、保障安全、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综合利用”的原则,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加强雨水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兼顾径流污染控制和城市防灾要求。充分结合现状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等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采取降低不透水区域的面积比例,将拟建的不透水建(构)筑物布置于透水性较差的区域,分散布局不透水下垫面,在建筑、道路周边布置下沉式绿地以消纳径流雨水等措施,尽量减轻建设工程对自然水文特征的影响。优先采取减缓产汇流的综合控制措施,充分发挥地表调蓄与净化等措施来管理建设工程对自然水15、文特征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发挥场地对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功能,减少对调蓄控制设施的建设需求,并满足以下规定:8(1)地下空间的开发比例不应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不含城镇道路用地)的 70%,为雨水回补地下水提供渗透路径。(2)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项目,绿地中下沉式绿地的比例不宜小于 30%。(3)除城市道路以外的建设项目,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的比例不宜小于 50%。道路及建筑物周边绿地应合理设计下沉区,进行下沉式绿地建设,充分利用绿地接纳周边所需控制的雨水径流,并采取适当措施将雨水引入绿地下沉区。根据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结合我市的地表径流特征、土壤渗透特征、地下16、水位分布及相关的工程措施,确保我市主城区年径流总量率符合要求。1010城市设计及其他有关规定城市设计及其他有关规定10.110.1 本范围内的建筑及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规划地块位于安阳市总体城市设计所确定的现代风貌区新东片区,以本土地域特色与现代建筑结合演绎的建筑风格为主,建筑色彩以浅灰、暖黄为主,辅以棕色、红褐色,并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创造良好宜人的室内外活动空间。(2)建筑环境是确保城市道路及各组团景观和功能完整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城市道路等级、用地建设强度及城市空间规划要求进行控制,确定地块建筑的后退红线、建筑高度、建筑群体及主要建筑等要求。(3)建筑物外墙所采用的材料不得17、产生影响行人、司机安全的光反9射。(4)注意城市各种标志和广告牌的设计,形成良好的地区识别和指向标志系统,增强城市的秩序感和可识别感。(5)通过有效的照明设计,突出建筑形象,创造良好的城市夜景。10.210.2 本范围内的广告与建筑标识物的设置应遵循下列原则:(1)统一规划,避免影响建筑物及公共环境的景观效果;(2)提供使街景特色更加突出、使用效率更高的标识物;(3)考虑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和公共空间的视觉质量;(4)保证行人和机动车驾驶者的安全。10.10.3 3 本范围内的公共空间必须为所有人(尤其残疾人)提供安全舒适的通道。10.10.4 4 保障性住房配建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执行;公共18、租赁住房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的通知(安政办 201531号)和安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若干问题的通知(安保棚改办201526号)等文件配建。10.510.5 DN3-3-19-1-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务,依据安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16年第10次会议)市规委会审议决定,临城市规划道路的居住用地内,住宅楼下一律不准设置底层商业,配套商业应在小区内独立集中设置。规划地块内商业、商务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按照不超过10%控制,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超过7000平方米(含农贸点),不得沿明福街设置。1019、10.610.6 临兴泰路与TD37号路交叉口东南角、明福街与光明西路交叉口西北角分别设置不少于400m的公园绿地,且宽度不应小于8米,纳入开发用地,向社会提供城市公共开敞空间,同时建筑应满足退界要求。1 10.70.7 幼儿园用地边界应规整,有利于建筑布局并保证活动场地的完整性。10.10.8 8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并符合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要求。10.10.9 9 建设工程设计应按照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和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5-2020)执行。10.1010.10 DN3-3-19-1-居住用地为安置地块,仅可用于棚改安置用房建设,不得进行土地出让,如需出让,应重新制定规划方案。控控 制制 图图 则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