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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方案(2021-2025年)(99页)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方案(2021-2025年)(99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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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
上传人:Le****97 编号:886513 2024-01-16 99页 2.17MB
1、(此件公开发布)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目 录第一章 深刻认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形势- 5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5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短板与压力- 10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重要机遇- 12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14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4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5 -第三节 目标指标- 16 -第三章 以碳减排驱动产业绿色发展,助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17 -第一节 全力推进碳达峰行动- 17 -第二节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19 -第三节 建立健全市场治理机制- 22 -第四章 持续改善生态环2、境质量,助推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建设- 24 -第一节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24 -第二节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26 -第三节 强化生态退化区域修复- 28 -第四节 系统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 29 -第五节 精准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33 -第六节 推动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36 -第七节 深入整治农业农村环境污染- 37 -第八节 严格管控提升声环境质量- 39 -第五章 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助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 41 -第一节 深化生态共建- 41 -第二节 深化环境共保- 42 -第三节 深化机制共商- 44 -第六章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助3、力打造主城都市区战略支点- 44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45 -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46 -第三节 提高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能力- 47 -第四节 助力永川科技生态城建设- 50 -第七章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 52 -第一节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52 -第二节 提高固废危废处置水平- 53 -第三节 强化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55 -第四节 加强放射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56 -第五节 防范化解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57 -第八章 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58 -第九章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59 -附件1永川区4、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库- 62 -附件2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分工表- 69 -附件3永川区区位图- 81 -附件4永川区行政区划图- 82 -附件5永川区交通现状图- 83 -附件6永川区水系图- 84 -附件7永川区生态安全格局图- 85 -附件8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图- 86 -附件9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图- 87 -附件10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湿地项目图- 88 - 3 -第一章 深刻认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形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三五”以来,全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5、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加快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十三五”时期,全区污染治理力度之大、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上仍然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质量距离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时期,必须认清形势,抓住机遇6、,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总体完成。2020年,全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4天,无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长江干流(朱沱断面)水质保持为优,全面消除城区红旗河、玉屏河、萱花河、胜利河、跳蹬河5条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2.9%。截止2019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32%、46.8%、17.98%、4.68%,2020年各项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全区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受污染耕地7、安全利用率与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全区核与辐射安全总体形势、声环境质量稳定。顺利通过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生态环境目标指标全面完成,为美丽永川建设奠定良好生态环境基础。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围绕“蓝天、碧水、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赢碧水攻坚战,以“治理一条河、提升一座城”的工作思路,以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为突破口,以“不让一滴污水进入河道”的决心,实施“河外截污、河内清淤、清水补给、生态修复”四大措施,重点推进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船舶码头等专项治理,28、020年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出境断面水质年均值从“十三五”初期V类、劣V类提升至III类。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四控一增”举措,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永川蓝”常驻“朋友圈”。扎实推进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全面推进疑似地块核查、治理与修复工作,完成化工片区土壤污染整治任务,消除多年以来臭气扰民、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的重大环境问题。规范处置新冠疫情下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对标对表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等重点工作,农村200人以上居民聚居点已基本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态9、保护与修复扎实推进。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115.4平方公里,占全区幅员面积7.32%。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按时完成“绿盾”整改问题销号。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1%,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着力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区建设,不断增加中心城区公园绿地面积和提升公园绿地质量,城区共有公园绿地、广场绿地220.73公顷,“以景带城、城景相融”的公园城市格局初显。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水资源配置和节约用水、水环境综合整治、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防洪安全及供水安全保障、生态景观构建等工作,建成全国首批(共410、1个)、重庆市首个通过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的城市。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坚持“让大数据信息流永远川流不息”“推动大数据智能化发展既要高大上也要接地气”的要求,大数据智能化成为永川经济发展新亮点,大数据产业园成为重庆单体规模最大的大数据及信息服务产业基地,高端数控机床销量占全市的三分之一,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15年的7.658.134.3调整为7.753.538.8。持续利用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辖区煤炭开采企业全部关停,化解钢铁产能215.95万吨,占全市三分之一,淘汰关闭落后烧结砖瓦企业68家,占全市五分之一。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酒类企业。指导废旧塑料再生利用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无废城市”建11、设,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民行动,4个街道、133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工作,建成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水泥窑资源化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等一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生态文明体制不断完善。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印发实施重庆市永川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永川区环境保护与公安机关执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和永川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机关联动。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改革,挂牌成立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永川分中心,完成环境监管机构更名并调整职能职责12、。严格落实环保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优化审批阶段,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自2016年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共计核发许可证321家,核发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19家。在落实河长制和整治水环境工作中出重拳、动真格,在全市率先启动实行全区各流域镇街横向生态补偿,设置62个控制断面作为镇街生态补偿考核断面,补偿支出最多的镇街达100余万元。专栏1 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类别指标名称2020年目标值2020年实际值备注生态空间1.生态保护红线占幅员面积的比例(%)15.837.32注12.耕地面积总量(万亩)96983.森13、林增长 #林地面积总量(万亩,含可变林地)9696.6#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200200 #森林覆盖率(%)4951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1818.055.规划环评执行率(%)100100节约低碳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15】【32.3】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5】【21.16】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6】9.净增建设用地总量(公顷)【1600】【2059.62】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率(%)100100环境质量11.长江永川段水质(类)不低于上游水质II类12.主要次级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9510013.集中14、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00#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92.914.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天)29233415.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1843.44注216.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不降低且达到市控要求达标17.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达标污染治理18.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 #化学需氧量以重庆市下达目标值为准【17.98】注3#氨氮【4.68】注3#二氧化硫【32】注3 #氮氧化物 【46.8】注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注419.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城市99.8%;乡镇915、5.82%2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100备注:1.当前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评估调整最新值,评估调整工作尚未结束,最终数据由国家、重庆市认定下达值为准。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为预计值,最终数据以区统计局发布数值为准。3.2016年,全区未进行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线监测,故无法计算“十三五”期间下降率;以2017年为基准年计,截至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累计下降43.44%。4.带 的数字为五年累计数。5.“”表示“十三五”期间,重庆市未下达此类任务,未对该项指标进行统计。- 69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短板与压力16、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增加。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流行加速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演进,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产业链、供应链面临冲击,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复杂形势严峻,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部分企业环境成本与企业经营压力交织。全区近年来大力发展大数据、智能化等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取得明显成效,但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的格局未根本改变,结构调整过程仍然十分曲折。以三教园区为重点的工业园区大气环境剩余容量紧张,园区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一定程度影响。生态17、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环境污染的源头防控需要加强。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流域不仅承载全区生活用水,还承载着工业用水压力,3条河流生态基流小、生态补给有限,堤坝、水库对水资源的占有在近年来凸显。临江河流域水产养殖废水污染问题,小安溪、九龙河流域以金龙镇片区为重点的种植业污染,以及部分规模养殖场消纳地不足,大陆溪河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亟待解决,导致次级河流持续稳定达标压力较大。臭氧成为影响永川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主要污染物,移动源污染成为全区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结合预测,2025年全区机动车保有量突破30万辆,伴随着固定源污染减排潜力下降,在当前移动源污染防治主要以18、管控措施为主的前提条件下,以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较大。全区城镇开发建设活动挤占生态空间等问题依然存在,自然保护地还有诸多历史问题需要解决。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城乡结合部、石庙社区等撤乡并镇、大安园区等工业园区存在管网缺失、管网堵塞等问题,暴雨时节进水量大、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污水溢流。渝西水务永川城市污水处理厂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以镇街、撤乡并镇为重点的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较低,部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仍滞后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已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低于标准的60%。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基本无剩余容量,焚烧设施日19、处理量日益增长,随着永川双百城市建设,现有设施处理处置能力不能满足增长需求,此外,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也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全区建筑弃土基本保持在挖填平衡状态,无余量处理能力。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仍具有较大提升空间。生态环境治理主体仍以政府主导为主,市场参与有限,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治污的内生动力,依赖政府监管被动开展污染治理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投融资体系、市场交易体系、生态补偿体系、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等市场化政策机制还不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化政策和长效机制还需加强,综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高水平管理依然薄弱。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仍需持续完善,全区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微站尚20、未覆盖全部镇街,部分国控、市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水环境监测断面尚未建成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永川分中心在人员配备、监测设备、监测用房等方面与“分中心”工作任务不相匹配。永川区环境应急分中心能力离实际工作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辐放射管理工作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带动能力不强, “监测、监管、应急”能力建设仍需持续加强。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重要机遇上位重大战略交汇为美丽永川建设带来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和对重庆市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21、示要求,将推动绿色发展进入新阶段。“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战略明确西部高质量发展路径,永川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主城都市区战略支点,位于成渝发展主轴上,将受益于两地协同合作过程中释放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福利,将成为支撑成渝城市群发展的“脊梁”,生态建设与环境治理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区域、流域的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深入走向生态环境共享共治,为永川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高品质生活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环境压力高位舒缓。随着全区高质量发展提速,四大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低碳循环经济全面发展,能源消费增长速度进一步收窄,加之传统工业智能升级步伐加快。当前,全区规上企业“机器换人、工22、艺换智、管理换脑”实施率达60%,随着智能化改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的不断推进,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计明显回落。永川区吹响“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的集结号,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大数据产业发展20条”“高端数控机床发展17条”“工业企业降成本34条”等新兴产业激励政策,也将持续推动传统产业利用大数据智能化实施绿色创新和绿色变革以及战略新兴产业持续壮大,助推实现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红利。随着生态环境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环保机构垂改、环评制度改革等机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将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畅通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基层监管执法23、能力,再加上生态文明建设其他多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将化解生态环境保护长期存在的系列矛盾和问题,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中央、重庆市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上位部署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为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较好的宏观政策环境。“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美丽永川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是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力度最大、措施最实、效果最显著的五年。区政府把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作为“一号民生工程”,表明区委、区政府对改善全区生态环境的决心。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已经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全社会绿色发展高度共识,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公众和社24、会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在迅速提高,生态环境压力高位舒缓为永川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实效带来契机,也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表明“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了方向。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25、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永川“一二三”工作思路,围绕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高品质生活示范区”目标,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主城都市区战略支点”两大定位,突出“产、城、景”融合发展三大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优化生态空间布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第二节 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26、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绿色本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全面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统筹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地上地下水环境治理,统筹细颗粒物、臭氧等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碳减排,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提供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坚持改革创新,依靠法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政府、企业、公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积极探索绩效评价、27、损害赔偿、生态补偿、自然资产核算和离任环境审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新制度和新模式。坚持相互协作、联防联治。贯彻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与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唱好“双城记” ,建好“经济圈”,做到“一家亲”高站位谋划,做到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努力打造生态共建环境共享区域典范。坚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社会民众既是良好环境的“需求方”,也是环境治理工作的“主考官”,更是环境保护的“生力军”。积极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引导和纽带作用,引导群众树牢“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共识,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第三节 目标指标到2025年,全区生态28、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升,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居民幸福感显著增强,山清水秀美丽永川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全区生态系统质量根本改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水、大气环境质量稳定持续达标,土壤环境安全,建成美丽宜居乡村,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发展水平取得长足进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适应时代要求,美丽永川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专栏2 永川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序号指标单位类别2020年现状值202529、年目标值1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率%约束性【19.1】【13】2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约束性【16.5】3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约束性【58.5】【10】4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率%约束性【10】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率%约束性【22.1】【8】6氨氮排放量下降率%约束性【4.68】【8】7国考断面地表水水质达标率%约束性1001008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g/m3约束性30359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天约束性33430010森林覆盖率%约束性5151注:1.带【 】的数据为5年累计数。2.“ ”表示“十三五”期间未进行考核统计,无现状数据。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率、单位30、GDP能耗下降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等由市级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的目标值为预计数,最终以重庆市下达数为准。第三章 以碳减排驱动产业绿色发展,助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以减污降碳为抓手,深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实施绿色低碳示范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全区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重要支撑。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绿色制造与新兴产业发展,培育高质量发展绿色增长点。强化规划环评引领作用,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不断提升传统污染物减排效能。发挥环境信用评价、绿色金融、污染者付费等环境政策对绿色发展的驱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31、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第一节 全力推进碳达峰行动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全区及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行动方案,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和方案。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达峰专项方案。主动应对气候变化,探索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融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能源、产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规划,统筹谋划有利于推动经济、能源、产业等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政策举措和重大工程,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协同推进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以及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等相关目标任务。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制定全区温32、室气体排放清单。火电、建材行业规划环评以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应开展碳排放现状调查,评价规划实施产生的碳排放量和排放强度,优先选择化石能源替代、原料工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等源头治理措施,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碳排放管理,落实能耗“双控”政策,通过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积极推动高耗能行业降本增效和转型升级,主要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完成重庆市下达的碳排放配额管理任务。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33、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持续推进燃煤消费替代,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25年,煤炭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下降。严把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关,中心城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行动计划,逐步推进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散煤。推进智慧能源体系建设,加快实施中石油、中石化在永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积极探索引进泸州、内江等城市优质低价水电,推动实施港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推广应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支持重点用能企业改进能源开发、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环节。推动电力、陶瓷、平板玻璃34、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达19.3%。推进低碳示范建设。引导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洁低碳转变,选择条件成熟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功能区、城镇,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积极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建设。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宣传活动,鼓励使用节能低碳节水产品,提倡低碳餐饮,倡导低碳居住。倡导“135”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严格执行“限塑令”,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35、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等。第二节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绿色制造与新兴产业发展。突出国家高新区“国字号”平台优势,引导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现代产业发展,提高先进制造业在工业中的比重,打造现代制造业基地。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产业与工业制造融合发展,支持重点企业、骨干企业开展新一轮高水平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传统企业生产线装配智能装备。依托大数据蓬勃发展优势,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加快建设成为全市大数据智能化先行区。加快融入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推进集约化经营、生态化生产相结合的农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生态旅游业,促进商贸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服务业绿色转36、型。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责令整改或关停退出。对超标排放和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关闭。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通过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整个企业,或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持续推进“散乱污”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37、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纺织、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有序推进现有工业园区空间布局的调整优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对未进入工业园区的项目,或在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项目,严格限制有毒有害和持久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新建工业项目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严格38、落实“三线一单”实施意见,对全区9个优先保护单元、5个重点管控单元、2个一般管控单元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各产业促进中心等有关部门在进行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专栏3 永川“三线一单”分区环境管控要求9个优先保护单元(面积占比19.2%):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5个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占比60.1%):重点管39、控单元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2个一般管控单元(面积占比20.7%):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永川主体功能区定位,制定与环境资源能力相互适应的产业和城市规划,综合考虑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和规模、资源开发和污染防治,推动全区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化升级。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展重庆市永川区国家级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40、工作,及时组织凤凰湖、港桥、三教等园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重要依据。提升传统污染物减排效能。推动固定污染源总量控制试点示范,将挥发性有机物(VOCS)纳入总量控制体系。运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成果,深度挖掘减排潜力项目,全面完成“十四五”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任务。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为重点,对铸造、平板玻璃、砖瓦建材、陶瓷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充分遵循区域、流域环境承载能力,强化“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临江河流域为重点,强化流域分区管控,针41、对流域管控单位,针对性实施特征污染物与特征污染源重点防控。第三节 建立健全市场治理机制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社会资本市场准入条件,废止妨碍形成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形成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科学制定实施管控措施,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的简单粗暴“一刀切”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持续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以市、区重点监管企业为重点,鼓励符合参评条件的,纳入区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参评,实施生态环保标杆企业和生态环境违法企业信息公开,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创新环境治42、理模式。重点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事务,加大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吸引力度。重点推进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相适应的工程项目实施,探索开展按效付费的生态环境绩效合同。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支持在电力、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及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发展第三方诊断、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充分融合产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治理,创新工业污染地块修复“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积极推动以区政府、园区为主体申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试点。健全环境治理付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建立绿色产业和绿色金融激励政策43、,完善绿色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推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绿色信贷、保险、基金、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各类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进一步提高绿色融资总规模,让有绿色发展需求的市场主体得到绿色融资的支持。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环境安全的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国家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垃圾、固废等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区级财政资金投入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倒逼企业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第四章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推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建设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核心,强化生态空44、间管控,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持续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有效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让永川因山清水秀而“颜值”更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细颗粒物浓度稳定达标,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开展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工作,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美好愿景。以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严格管控和修复治理受污染建设用地,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聚焦农村生态、农民生活、农业生产三大领域,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设施“短板”,使优美的生态环境成为支撑农村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第一节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45、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筑牢“五山五河一网”生态空间格局,保护好云雾山、巴岳山、英山、箕山、黄瓜山等“五山”自然生态屏障,保护好长江母亲河、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大陆溪河“五河”绿色生态水网。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科学编制永川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分区,作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深入落实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结合市级对全区生态空间保护目标,进一步明确生态空间用途分区和管制要求,各镇街编制土地总体规划等其他涉及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的规划与方案,须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生态空间用途和管46、制措施进行细化。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到2025年,全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保持在115.4平方公里以上。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和前提,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要求管理,不能随意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用途和范围,涉及重大的民生保障项目或者重大战略必须开展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逐步退出红线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原有居住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改建和扩建。加大红线范围内违建、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优化调整自然保护47、地。依托各大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团队,加强全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技术支撑。科学评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价值,重点评估对整合、新建、撤销、大面积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划定长江上游(永川段)珍稀特有鱼类、茶山竹海、石笋山、云龙山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定期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通过分类处置方式,依法清理整治探矿采矿、水电开发、工业建设等不符合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的项目。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第二节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保护和建设森林自然生态系统。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继续推行林长制,加强箕山、英山、黄瓜山、云雾山、巴岳山等森林自然生48、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持续开展林业楠木行动,打造楠木之乡。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对25以上坡耕地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对疏林地实施人工促进封山育林,对未成林地实施补植管护和低效林改造,对宜林荒山和无立木林地实施人工造林。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超过51%。加强永川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站)能力建设,逐步实现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网络化。完善森林火灾技防、人防、物防体系建设,定期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员的战备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服务保障体系。保护和建设湿地自然生态系统。严格落实永川区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永川府办发20149、7156号)要求,加强对全区112处面型湿地、45处线性湿地的保护,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建立健全湿地资源数据档案和湿地名录。到2025年,全区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和提升,湿地面积保持在6.56万亩以上,河流湿地面积不低于2500公顷。强化河库自然湿地岸线维护,确保河库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80%。加快建设探花湿地公园、旺龙湖湿地公园,强化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湿地净化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积极培育景区活水湿地、乡村湿地游等湿地生态产业。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五山五河”区域为重点,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网络,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与评估工作。进一步深化环境50、影响评价制度在生态保护监管中的作用,优化矿产资源、城市建设、基础设施等布局,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规定,定期组织社会各界群体开展人工增殖放流、保护产卵场等活动。加强珍稀濒危树种及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建立林业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制度、林业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报告体系和控制技术体系、林业外来物种生物防治技术方法及综合治理技术体系,对重大生态危害的林业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治理和清除。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系统。严格落实永川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9-2025),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人,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区。实施城市立51、体绿化美化,充分利用北山公园、望城公园、探花公园、桃花山公园山地环境打造山地特色综合公园,因地制宜实施屋顶绿化美化、墙体垂直绿化、市政设施立体绿化美化、边坡绿化美化。推进工业园区、永川科技生态城、成片开发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灰色基础设施与绿色基础、海绵设施与生态景观连接和整合。将永川科技生态城区域内的山、河、湖纳入重点保护名录,依托菜茵岩自然山体,建设菜茵岩山体公园及片区中部公园综合体,形成依山顺势、南北贯通的绿色双脊。第三节 强化生态退化区域修复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探索采用航拍、卫星定位,摸清水土流失类型、程度、强度,对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危害以及水土流失保持效益进行长期调查、观测和分析。52、持续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依托水土保持、退耕还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市级每年下达的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业主自主验收报备,逐年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强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流失治理等情况监督检查,核查处理疑似水土保持违法项目。按照“应收尽收”原则,持续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力度。整治河道消落带与生态缓冲带。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临江河、大陆溪河等长江一级支流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内尚未建设的区域控制不少于30米的绿化缓冲带,非城镇建设用地区域控制不少于100米的绿化缓冲带,除护岸工程及必要的市政设施53、外,禁止修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依法整治违规占用岸线项目,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清除河流违法障碍物和河滩地各类农作物及相关临时设施。开展河道清淤、消落带治理、河岸绿化等生态保护和修复,清运河岸生活垃圾堆、工业垃圾堆、建筑垃圾堆和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全面梳理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以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露天矿山堆场、已经硬化的工业广场等易复耕复绿,高速公路沿线等可视范围内的三类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为重点,有序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到2025年,完成134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修复治理,恢复损毁面积112.6公顷,打造永川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54、区。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引导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开展治理工作,到2025年,创建市级绿色矿山4个。专栏4 永川区“十四五”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名录(4个):重庆市永川区黄瓜山砂石开采有限公司、重庆市永桓砂石开采有限公司、重庆市科海粘土矿有限公司神罗沟、重庆市永川区三合矿业有限公司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实行规范化管理(4个):重庆蒋陶石英砂有限公司、重庆广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雕美石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宏佳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节 系统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常态化开展水污染源头专项整治。全面摸清长江永川段、临江河、九龙河、小安溪等次级河流排污口底数,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组55、织划定入河排污口禁止设置排污区域和限制设置排污区域。推进入河排污口智能化监测预警,纳入全市排污口监测网络和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到2025年,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强船舶垃圾、油污水、生活污水转运、处置设施运维管理,确保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设施、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和油污水接收设施正常有效运转。排查工业企业、餐饮企业、洗车场、“散乱污”企业等涉水污染源头,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备、运行及污水是否达标排放等偷排、直排、乱排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持续推进整改。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扩建渝西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新建永川科技生态城污水设施,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溢流污染控制,持续推进城区老旧排水56、管网雨污分流,实施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二期工程,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维持在98%以上。推进城镇排水设施“厂网一体化”管理进程,落实定价、付费、投建三大机制,实现“政府监管、市场运作、企业负责”的排污治污新模式。实施城镇污水管网精细化普查建档,以建制镇所在地为重点,开展“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化学需氧量进水浓度高于100mg/l。实施工业园区管网雨污分流,建设三教园区南部寿永片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率。专栏5 城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扩建:渝西水务永川污水57、处理厂原址扩建项目,新增处理能力3万吨/天。新建永川科技生态城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2.5万吨/天。实施城南污水处理设施二期工程(莲花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处理能力3000吨/天。新建一二八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新建三教产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吨/天)。推进静脉产业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渗滤液及膜下水、餐厨垃圾渗滤液等)。精准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城镇排水等污染源专项治理,加强塑料再生行业、酒类企业专项整治成果监管,防止“死灰复燃”。以大陆溪河、龙溪河为重点,突出“一河一策”精准施治,制定实施水质达标方案。实施岸上整治各类污染源,岸下生态治理的方式,开展不达标水库整治。开展城58、市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实现跳蹬河、萱花河、玉屏河、胜利河、红旗河“长制久清”。实施农村“千沟万塘”专项治理工程,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完善“千沟万塘”塘长制制度,消除“千沟万塘”黑臭水体。到2025年,临江河茨坝断面、小安溪双河口断面以及九龙河矮墩桥断面水质实现稳定达标,大陆溪河湾凼断面、龙溪河水质实现达标。强化河湖水生态流量管控。推动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永川段)实施,推进黄瓜山高位水池等一批重点节点工程。推进长征渠引水工程建设,新改扩建一批水库工程,囤蓄预留水量,优化永川水资源配置。持续建设永川河湖连通工程,实施小安溪至城区河道(胜利河、青峰河、跳蹬河、萱花河、玉屏河)、上游水库群至临江河(59、城区段)等项目建设,保障城区河道“有水”。实施永川污水处理厂向红旗河补水工程。加大污水深度处理力度,深入推进中水回用工程。继续推进小水电分类整治,到2022年全面退出列出的“退出类”小水电,加强对“保留类”和已完成整改的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测,满足生态流量下泄要求。科学制定完善水资源优化调度体系,保障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干流主要控制节点生态基流占多年平均流量比例在20%以上。实施“清水绿岸”水生态修复。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动实施长江岸线生态修复。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次级河流为重点,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在临江河柏林段、板桥河板桥段、九龙河金龙段等重点河段实施人工湿地等生态修复。实施重60、点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人工湿地尾水处理工程。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思路,持续开展冬水田蓄水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形成塘、田串连,相互补充,相互调剂格局,提高冬水田蓄水保水能力。以关门山水库、上游水库、孙家口水库、卫星湖水库为重点,加强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与控制。专栏6 河湖水生态修复项目水源涵养林建设:上游水库、关门山水库、孙家口水库、南大街大沟水库、青峰水库、革命水库、牛门口水库(临江河流域7个);双河口水库、观音堂水库、邓家岩水库、复生桥水库、佛尔岩水库(小安溪流域5个);永胜水库、东方红水库、红旗水库、九龙河金龙水厂水源地(小安溪流域4个);江永水库、流水岩水库、仙龙镇人民水库、两路口水库(大陆61、溪河流4个)河流源头生态涵养工程:登东河、荆门河、金门河、青峰河、白庙河、峪河沟、石鱼河、大竹溪河、大堰河、团结水库支流、大通河、拱桥河、三合水库支流、水碾河、圣水河、天坛河、王家河、青岗河、胡家嘴河;板桥河、太平河、青家沟河、现化河、向家坝小河沟、堂皇坝小河沟、石厂沟河、高洞子河、干滩下游支流、花滩水库支流;隆济溪、温家河、石梁河、八字塘河、詹家河沟、杨家河沟、石庙污水处理厂支流、一龙河、大安污水处理厂支流、殷家河、干河沟。重要河段生态修复:一龙河鱼剑滩、板桥河板桥段、胜利路向家坝河沟、戴家河、马银河、羊燕寺溪。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湿地工程:陈食污水处理厂、何埂镇污水处理厂、吉安镇污水处理厂、五62、间镇污水处理厂、仙龙镇污水处理厂、大安街道污水处理厂、金龙镇污水处理厂、红炉镇污水处理厂、三教污水处理厂、双石镇污水处理厂排口附近采取人工湿地作为主体工艺处理污水厂尾水。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实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提升整治,加强信息化、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建设,推动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自动化监测设施建设。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以“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定期清查、整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逐步退出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和经济林,重点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汇水区域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水源地保护区风险源排查,建立涵盖工业和交通、管道穿越等风险隐患档案并63、动态更新。各镇街建立本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工作日常巡查制度,严厉打击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逐步开展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水厂反冲废水专项整治。专栏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15个):永川区板桥镇柳溪河板桥水厂水源地,永川区陈食街道东方红水库陈食水厂水源地,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永胜水库大安水厂水源地,永川区金龙镇九龙河金龙水厂水源地,永川区来苏镇关门山水库来苏自来水公司水源地,永川区来苏镇革命水库王坪水厂水源地,永川区青峰镇青峰水库洁源水厂水源地,永川区三教镇邓家岩水库三教水厂、利民水厂水源地,永川区64、双石镇复生桥水库双石水厂脚盆井供水站复生桥供水站水源地,永川区仙龙镇牛门口水库仙龙水厂水源地,永川区永荣镇双河口水库永荣水厂水源地,永川区松溉镇长江港桥水厂水源地,永川区仙龙镇两路口水库张家水厂水源地,永川区金龙镇红旗水库普莲水厂水源地,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大沟水库黄瓜山村自来水用户协会水源地。第五节 精准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深入治理工业污染。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重点推进汽车与摩托车等工业涂装、印刷包装、燃煤电厂、水泥厂、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砖瓦企业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监管,推进煤电、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开65、展燃煤锅炉、建材、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全过程深度治理。督促辖区水泥企业、烧结砖瓦企业在用电高峰、环境预警等时段实行错峰生产。督促汽车与摩托车整车与配件制造、印刷、家具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其他典型工业等重点行业制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方案,推进重点行业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以昌州大道区域为重点,整顿从事机动车维修(钣金、涂装、汽车装潢与美容)经营业务,取缔无照非法经营行为,推进实施喷涂作业的汽修企业向一环路周边(中心城区以外)搬迁。全面遏制交通污染。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66、建设,公交、环卫、旅游等行业和政府机关推广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到2023年,全区公交车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持续开展冒黑烟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中心城区柴油货车限行,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按时完成市级下达的柴油车淘汰更新任务。持续开展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工作,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机械使用检查。督促船舶按规定使用岸电,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强化加油站油品抽检,打击调和、销售不合格油品,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油品、使用非法移动加油车等行为。严格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执法。专栏8 货车、黄标车、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区域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67、禁止使用区域:中山路街道、胜利路街道、南大街街道、茶山竹海街道、大安街道、陈食街道、卫星湖街道等7个街道全部范围。非道路移动机械范围:重庆市域范围内在用国一及以下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货车、黄标车限行区域:和畅大道一环路昌州大道(包含)文昌西路(包含)文昌东路合围环线范围内区域。凤凰大道、双楼路西段、凤兴路、花果路、凤栖路东段。限行车辆范围:07:00-22:00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限行(抢险救灾车辆除外);黄标车全体禁止通行。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推进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继续实施工地“红黄绿牌”认定与动态管理工作,并68、纳入施工单位资质等级管理,对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格落实重庆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标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扬尘控制方案,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措施,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进行定期检查验收,完成市级下达的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巩固)任务。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要求,渣土运输车必须实行全密闭。推进城区道路清扫机械化作业,昌州大道、文昌路等城区扬尘较重道路加强降尘增湿,达到“见湿不见水,道路见本色”效果,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道路机扫率达95%及以上,完成市级下达的扬尘示范道路创建(巩固)任务。加强生产经营性扬尘污染防治,储煤场69、矸石堆场、工业企业与长江永川段沿线码头等存放易扬散物质、堆场,督促设置密闭围栏和设置降尘、抑尘设施。精准管控生活污染。完成市级下达的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整治、餐饮业油烟治理任务,督促已完成治理的餐饮业及公共机构食堂定期清洗维护净化设施。实施服装干洗行业生活废气治理,鼓励使用低毒、低挥发性环保溶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严格禁燃区执法管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严守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管理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加强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执法,建设烟熏腊制品集中服务点。专栏9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与烟花爆70、竹禁放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2.9平方公里):中山路街道昌州路社区、棠城社区、汇龙路社区、兴龙湖社区、中河坝社区、红河路社区;胜利路街道玉屏路社区、文曲路社区;茶山竹海街道萱花村箕山电煤社区;胜利路街道永钢村128片区;南大街街道火车站社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永川中心城区沿一环路、永师路、凤龙大道、昌龙大道、和畅大道、文昌路、昌州大道围合区域(含道路)。文博书香小区、中铁梧桐苑小区、碧桂园翡翠湾小区、永川区博物馆、神女湖公园、御景国际小区、山水林涧小区、植物苑小区、锦绣山水小区、宏帆棠麓源小区、香海温泉度假景区、吉之汇国际农贸物流城、利安凰城御府小区、永南物流园、回龙苑小区、恒大悦府小区、71、乐和乐都主题公园第六节 推动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指导镇街采用低吸收品种替代、水肥调控等农艺调控措施的技术应用和示范推广,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等严格管控措施,到2025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对严格管控类的重度污染耕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实际退耕面积核减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在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时予以调整。完成市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严格管控和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配合市级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排查、筛查工作,动态更新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数据72、库和项目库。以制革、焦化、机械铸造等污染地块为重点,加强对疑似地块的调查评估,实施西源凸轮轴公司、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污染地块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组织开展土壤和地表水监测。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督促中船重工、红江机械、跃进机械等涉重金属在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进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严格页岩气开采过程中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配合市级开展地下水“双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划定保护区、防控区以及治理区,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配合市级持续推进地下水73、监测站点建设工作,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页岩气开采等场地为重点,制定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逐步开展防渗监测评估工作。探明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机理和防治路径,建设用地与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污染防治工作应纳入地下水有关内容。第七节 深入整治农业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贯彻落实永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三区、五沿、38流域、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优先控制单元为重点,持续推进集中区、农家乐及民宿等单元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污管网建设、卫生厕所修建、农74、家乐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持续推进分散区域住户卫生厕所改造,到2025年,农户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81.65%。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乡统筹管理体系,实施专业化社会运行管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养护的督查、指导,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深化“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模式,建立镇街和村级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备专(兼)职管理和保洁人员,补齐垃圾收集设施、中转设施、运输车辆等短板,健全完善日常管护、资金保障、激励约束等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充分发挥南大街街道黄瓜山村、代家店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建设经验,继续推进农村生活75、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工作。到2022年,确保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100%,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防治种植业环境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种植业农用投入品结构调整,推广“减氮补磷稳钾”施肥模式和无人机静电喷雾技术,推广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到202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1%及以上。以圣水河流域何埂镇长丰段、金龙镇等规模化种植业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或改造生态沟渠,构建耕地生态拦截净化区。完善“销售、回收、利用、推广”为一体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推动九龙河、来苏河等蔬菜产业带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实施氮肥深耕、76、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着力控制农业源氨排放。防治养殖业环境污染。严格畜禽养殖“三区”管理。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镇街病死畜禽收储点,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储体系。进一步划定规模水产养殖陆域禁养区,养殖水域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限期搬迁或关停,限养区、适养区内以规模以上(30亩及以上)水产养殖单位为治理重点,实施河库500米范围内规模化养殖池塘整治任务,因地制宜建设池塘尾水处理系统或底排污、鱼菜共生系统,实现尾水循环再利用或达标排放,重点打造卫星湖大竹溪水花鱼养殖专业合作社鱼塘尾水治理工程和规模化水产养殖治理项目示范、77、何埂镇圣水河流域水产养殖尾水人工湿地系统处理项目示范。持续推动乡村生态创建。大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以“一带、六园、多点”为重点建设区域,实施乡村产业“十百千”工程,开展“三特一品”创建行动,持续推动黄瓜山、八角寺、圣水湖、九龙河等4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和英山市级农业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巩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试点示范镇、村工程建设成果,开展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实施“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更加干净、整治、有序、美观。积极开展“最美乡村”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最美院落”“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新改78、建“四好农村路”1000公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第八节 严格管控提升声环境质量严格管控交通噪声污染。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交通噪声智能管理。对高速路、铁路、客运站等距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采取建设隔声屏障、隔离绿化带等。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拖拉机、低速货车等噪声较大车辆行驶区域、路线、时间。完善减速标志、禁鸣标志灯设施设置,优化迎宾大道、昌州大道东段、内环南路、渝西大道中段、人民南路等噪声重度污染道路交通环境。划定“禁鸣”路段或时段,加强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声环境敏感重点单位周边路段禁鸣执法。加强开展交通法制宣传,开展车辆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查严处“夜间飙车”、79、非法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加强施工单位噪声排放申报管理,督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类项目建设公告,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工作。强化夜间作业审核,加大夜间作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使用低噪声工艺和机具,主动淘汰高噪声施工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时间。以夜间、节假日等时点为重点,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检查。严格管控生活噪声。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空调或者冷却塔等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在住宅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使用外放设备叫卖。加强区人民医院、中医院、万达广场、中央大街、协信星光广场等重点区域商80、业活动和娱乐健身活动巡查,控制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健身、集会等活动声音量和活动时间,安装噪声监测设备。以金科中央公园商业街、奥兰半岛商业街为重点,开展夜市噪声专项整治。开展朱沱镇、来苏镇等中心镇重点企业、行业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区居民自觉维护社区环境,积极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巩固既有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强化工业企业噪声监管。鼓励工业企业淘汰高噪、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严肃查处噪声超标行为。开展不达标固定噪声源整治,依法实施位于居民楼或噪声敏感区域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搬迁计划。定期举办全区性噪声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提高企业自觉保护环境意识。第五章 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81、控,助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贯彻落实中央和市政府关于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永川区与荣昌、江津等区县,以及四川泸州、内江等毗邻地区的优势,深化生态环保领域交流合作,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深化水、大气、固废、危废联防联治,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共同防范区域环境风险,推动生态环境联合监测和数据共享,构建生态环保区域协作交流新格局。第一节 深化生态共建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以山脉、水系为骨干,加强长江、英山等重要生态廊道建设,推进毗邻地区泸(州)内(江)荣(昌)永(川)大(足)森林城市群建设。共82、同推进自然保护地调整工作,协商解决交界乡镇、交界村社自然保护地存在范围交叉重叠、功能区划分差异等问题。优先在长江、临江河、大陆溪河等跨界重点河流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河道等区域建设湿地生态板块。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共同推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统筹谋划长江水生态治理、长江防护林、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协同推进自然保护地精细化管理,开展毗邻地区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开发情况联合执法、检查。协同推行林长制,加强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森林防火等方面合作,开展跨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动执法,依法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二节 深化环境共保推进跨界水环境治理。强83、化流域污染防控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上下游河长联动机制,定期商讨大陆溪河、龙溪河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定期交流互通河(湖)长制推进情况和流域治理创新举措。与泸州市共享大陆溪河(湾凼、石牛栏、四明水厂断面),龙溪河(三溪口、滩子口、蒋洞子断面)水质监测数据。持续开展重点污染源常态化互查,重点打击超标排放、私设暗管偷排、漏排、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加强成渝大气传输通道城市联防联控,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联合开展制定毗邻地区火电、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及“散乱污”整治。定期开展交界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进度滞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督导帮扶工作。推进与毗邻84、区域共享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交界区域重点区域部分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实施交界区域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运输车辆等联合执法,探索建立高污染机动车信息管理共享和联动机制。深化固废危废治理。在充分保障本辖区危险废物妥善处置的基础上,开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统筹调度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落实重庆市四川省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实现危险废物跨境转移函商信息网上流转,简化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建立跨区域日常联合执法及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固废、危废、重金属防范等技术交流,共同提高固废、危废管理水平。强化环境风险共防。落实成渝两85、地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加强与毗邻地区应急预案对接、应急资源共享、应急处置协作,共同防范重、特大环境事件发生。加强永川朱沱港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健全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共同开展跨界区域风险防范联防联控,会同周边区县联合开展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第三节 深化机制共商推动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统一。加强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协同研究,相互借鉴负面清单中因地制宜的准入要求,协调对接“三线一单”修订,落实“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落后产能淘汰。协商沟通解决不一致、不协调问题,推进跨界区域上下管控尺度统一、衔接86、得当。加强跨区域环评会商。推进重大项目布局一体化,根据需要开展可能产生跨区域环境影响的产业园区、流域综合开发规划以及位于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沟通会商。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重大项目环评、入河排污口审批沟通协调机制,沟通对接流域上下游技术标准、政策法规等。推动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统一。推动毗邻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同步实施水泥、砖瓦窑等重点企业错峰生产,以及相应级别的强制性应急措施。明确跨区域联合执法职责、内容和程序,推动案件证据互认,加强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第六章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助力打造主城都市区战略支点以强化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87、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以更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为支撑,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精准识别污染源基本信息,精确治理重点区域、重点污染因子、重点行业,提出针对性污染防治措施。注重遵循治污科学规律,明确不同阶段污染治理的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专家治污作用,不断加强环境技术创新。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修订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加快构建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督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88、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从严从细做好中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常态化开展督察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扎实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向上争取大陆溪河、临江河等跨流域以及“泸永江”等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重大事务资金。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督促企业依法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保护制度,承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第三方机构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承担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连带责任。推动排污单位建立环境保89、护责任制度,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强全域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永川水生态文明城市、黄瓜山村等市级美丽宜居村庄、合兴村国家级示范绿色村庄等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区建设。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鼓励镇街创建一批生态文明示范乡镇。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依托黄瓜山国家级农业生态旅游示范点、茶山竹海万亩茶园和天然竹海、临江河90、流域等区域物产资源丰富、生态本底良好优势区域,创建重庆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继续深化绿色园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森林乡村等生态文明示范细胞工程建设。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提高干部群众生态文明素养。把生态文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院校)培训课程,纳入全区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鼓励排污企业设立开放日、建立教育体验场所,向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开放企业环保设施。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环保志愿者宣讲团队深入进基层。以当前群众最关心的环保热点问题为宣传切入点,结合环保宣传材料,实行精准宣传。增强社会主体参与环境治理的91、能力。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支持具备资格的环保公益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慈善事业,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和效能。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作为永川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重要内容,积极打造一批具有永川特色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点。鼓励基层社区(村)组织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社(村)规民约,在广场娱乐噪声、鞭炮燃放、绿色消费、垃圾分类等方面开展探索,自发实施、共同监督。推动公众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02312345”政府便民服务等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政府主导和覆盖生态环境92、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等具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有奖举报制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十进”活动,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划(试行)内容纳入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评价活动。广泛宣传绿色生活理念,巩固已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村)实效。加强绿色产品认证管理。推动消费行为绿色化,推行“光盘行动”,禁止“过度包装”。第三节 提高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能力标准化建设渝西监测、应急、辐射分中心。推动环境智能感知与探测大科学设施建设,整合监测、应急、辐射监管能力。充分发挥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永川分中心在渝西地区的技术支撑作用,积极争取监测人员编制,强化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拓展环境监测用房,93、补齐现场采样与分析、挥发性有机物应急监测与走航监测等环境监测设备,实现分中心能力与监测需求、监测任务相匹配。加强渝西地区应急分中心能力建设,补充应急交通工具、应急防护装备、应急取证设备,提升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永川核与辐射监测分中心,提升监管、监测、应急等区域中心能力,推动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智能化,为核与辐射技术研发与应用提供保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不断完善环境水质自动监测质控体系,全力推进临江河、九龙河等市控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建设临江河流域水质监测管理系统。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建设,新增2个标准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施大气网格化94、监测微站二期建设,推动将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公安、气象等相关系统逐步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接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体系,实现闭环解决问题的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现代感知等新技术在监测监控中的应用,综合运用卫星和无人机、无人船遥感技术,提高全区智能化、自动化监测能力。构建智慧生态环保体系。加强环保信息化系统整合,完善环保大数据与全区政务大数据融合共享,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大数据支撑。加强生态环境、气象、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相关生态环境数据对接,运用立体化大数据分析城区及园区空气环境、长江以及临江河等次级河流、关门山水库、卫星湖水库等重点湖库环境质量规律性95、结论。整合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现有监测信息、污染源信息,建设永川区智慧河长信息系统,推动在线监测可视化、信息处理一体化,形成治水大数据中心。综合运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物联感知设备,实时掌控污染源企业环境综合监控、污染源总体指标分析、空气质量监测、水源地修复管理等功能,推动事后监管变事前预警,驱动管理部门快速响应。精准提升治污成效。持续开展制定大气排放源清单,依托永川高校资源,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臭氧(O3)来源解析,定性、定量识别环境受体中大气颗粒物、臭氧污染的来源,解析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农业源、生活源等各种污染源对大气细颗粒物的贡献,精准制定大气污染96、防治措施。探索开展水环境污染物来源解析,针对不同水体污染特征及成因过程,建立河流至断面水质响应关系,提出分流域的精准化总量减排方案。深入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完善约谈制度、考核办法,编制、实施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严格执行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排放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学研究。充分利用永川“西部职教城”的教育优势,强化校企合作,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业及课程建设、实习实训、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社会培训、行业调研等方面战略合作。加强与“部”“市”科研院所合作,筛选推广适合于永川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污染、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适用技术。对适宜由部属科研单位或其他社会力量承担的政府购买97、服务事项,采用直接委托或竞争性购买等方式,实行合同化管理。科学评估临江河、九龙河、小安溪以及其他次级河流治理项目绩效,完善次级河流及水环境保护方案。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坚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深化与公、检、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席会议、会商督办方面的协调联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定期清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庆市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推动镇街和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完善巡查及报告制度,落98、实各镇(街)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处理职责。探索推动将部分生态环境职权纳入镇街、园区综合执法。第四节 助力永川科技生态城建设着力构建永川科技生态城生态空间格局。加强西部菜茵岩、中部陈食山体崖线、东部云雾山等三纵山脉的保护与修复,夯实永川科技生态城绿色基地与生态屏障。依托区域山水资源本底丰富优势,推进永川科技生态城南北向郊野公园与东西向综合公园建设,构建永川科技生态城“十字”生态绿脉。依托通石桥水库、七一水库、跃进水库、智汇湖、明珠湖等天然水体,筑牢城内生态绿环。实施组团级绿地建设,构建内部生态核心。推进社区公园、专类公园等城市绿地建设,形成多点覆盖的生态节点。加强主环绿道、次环绿道、社区绿道三级绿99、地建设,形成向外外延的生态绿廊。到2025年,永川科技生态城形成“推窗见绿、5分钟入园、10分钟亲水、15分钟踏青”的公园绿地体系。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建设。建设永川科技生态城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配套主次管网,适时开展大安街道污水处理厂扩建工作。探索建设地下花园式再生水厂,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强化雨污分流设计以及管网建设工作,保持河湖水系及联通功能格局。推进永川科技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强化永川科技生态城智慧流域管理,探索利用现代传感技术,及时监测水系、污水、雨水、水污染治理设施、水利设施,并设置智慧平台实现全自动化管理,构建水利物联网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力争做到原生垃圾零填埋。加强医疗废物分类100、收集、交接、转运、处置精细化管理,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高质量建设渝西地区医疗中心(应急医院)。完善服务重大项目落地机制。加强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沟通协调,围绕永川科技生态城重点项目、新旧动能转换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签约项目、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完善服务机制,推动项目尽快落地。主动了解重大项目生态环境方面的政策需求,围绕破解影响重大项目环境审批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尽量将项目问题解决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积极拓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渠道,统筹规划全区、永川科技生态城重点项目污染排放总量指标。坚持城市建设,环保先行101、,合理规划环境基础设施选址,对于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等可能会产生“邻避效应”的环保基础设施应先期开发建设。第七章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深刻认识国家安全体系的总体性和全面性,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涉及的国家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立足预防,防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辐射与放射、重金属污染、医疗废物等方面环境风险,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安全工作上新台阶。妥善解决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破解生态环境问题“邻避”现象,有效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第一节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逐年梳理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企业名单,督102、促风险源单位认真履行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论证。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推进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强化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防范,建立多层级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推进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将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强断面水质预警调度机制,并分别向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水质预警函。强化应急响应管理。103、完善“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撑、社会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机制。全面普查本辖区所有环境风险企业,以及涉及环境风险物质装卸运输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页岩气开采设施、加油站加气站、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危废经营单位、石油天然气管道等重点风险单位,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精细化管理,并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登记。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第二节 提高固废危废处置水平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动永川区“无废城市”建设,组织编制实施永川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拓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范围,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和配104、套设施建设,启动陈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到2025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到100%。新改扩建工业项目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限值,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辖区内粉煤灰、炉渣、污泥、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6%以上。建设建筑垃圾、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到2025年,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替代用量不少于30%。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实现城镇全覆盖,分类收运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推进实施中明港桥环105、保危废(含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回转窑焚烧处置项目。鼓励采取清洁生产等措施,优先实行企业内部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降低产废企业的处置成本和贮存环境风险;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制度,杜绝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两张皮”问题。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和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强化生态环境、交通、卫生健康、经济信息和公安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完善“平战结合”常态化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充分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手段,精细化全程跟踪管理药品106、和医用耗材。全面实施医疗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时完成年度医疗废物产生量报送工作。推进医疗废物在线监管试点工作,构建医疗废物综合监管技术平台,推动传统人工监督转向信息化智能化监管转变。定期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曝光违法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增强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将中明公司危险废物焚烧炉、永川生活垃圾焚烧炉、华新水泥窑等纳入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专栏10 固废危废处理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重庆市中明港桥环保危废(含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回转窑100吨/天焚烧处置项目(含应急处置医疗废物30吨/天),20万m刚性结构填埋场项目。生活垃圾处107、理处置设施:实施陈食街道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配置600吨/天焚烧线+15MW汽轮发电机组。扩建城区垃圾中转站(一期300吨/天、二期300吨/天)。新建永荣镇垃圾中转站60吨/天。新建金龙镇垃圾中转站60吨/天。新建青峰镇垃圾中转站60吨/天。新建松溉镇垃圾中转站60吨/天。新建板桥镇垃圾中转站60吨/天。新建卫星湖办事处垃圾中转站60吨/天。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扩建永川餐厨垃圾处理中心350吨/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新建建筑垃圾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3355吨/天。第三节 强化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严把危险化学品准入关。全面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108、化学品安全风险,及时更新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信息系统数据。加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推动“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督促化学品生产企业采取防渗漏、防垮塌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探索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加强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安全管控。联合相关部门共享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基础信息、动态信息,建立完善上下游事故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安消防、生态环境、水利、交通、海事、应急管理等部门应急救援力量,指导沿江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装卸,配备水上环境大型应急救援船舶,打造专业水上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国、省、县道和桥梁,设置防撞109、栏、建设桥面径流收集池等应急防护工程。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按照相关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家标准要求审批新建项目,执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排放“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制度,继续对重点行业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深入推进涉重金属企业规范化整治,完成市级下达的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减排目标。第四节 加强放射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加强放射性物质安全监管。加强新申请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督促制定辐射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辐射工作场所放射性废物、废旧放射源、闲置放射源清查,重点消除历史遗留的放射源和放射性110、废物,推动废旧放射源回收再利用,确保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闲置放射源100%得到安全处置。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强化电力公司、铁塔公司主体责任,督促落实优化输变电等基础设施环评和“三同时”管理。推动辐射工作单位依法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提高辐射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监管素质。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建立电磁辐射环境舆情应对机制。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开展辐射工作场辐射风险评估,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重点监管高风险活动,对辐射风险较低的活动或实践提出豁免管理或简化管理的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动,推动解111、决放射、辐射安全领域重难点问题。第五节 防范化解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将信访投诉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畅通和规范微信、微博、电话、来信、来访等群众诉求渠道。积极推进网上信访,打造一体化受理、分级办理的信访投诉云平台。不断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统筹管理各渠道的信访投诉,确保有效信访投诉“问题有人接、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解决一批群访和反复访积案。加强对投诉、信访问题梳理,定期进行分析比对、研究,提早对群众集中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施预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信访积案常态化解机制,落实责任、深入基层、跟踪督办、限期结案,力争生态环境历史信112、访积案“清仓见底”。开展“三到位一处理”专项行动,落实领导包案、综合施策化解、规范办理程序,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推动形成依法维权、理性信访的行为习惯。积极化解“邻避”矛盾。梳理信访人利益受损赔偿难、企业“达标扰民”“环保邻避”、涉环保整改“一刀切”等四类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会商,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探索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的长效保障机制,消除公众认识误区,增进公众对政府和企业的信任,破除“邻避效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舆论监督和引导作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推动力。第八章 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目标为导向,谋划一批113、对保护辖区生态环境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工程,促进规划任务与重点项目相互衔接。充分整合各领域力量、各方资源,创新资金筹措方式。加强资金统筹,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谋划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落实中央和市级项目储备制度,围绕永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相关方面,加强项目统筹谋划和投资论证,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加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交通、财政等要素保障部门协同,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审核和协调服务,积极做好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114、保障工作。多渠道筹措重点项目资金。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全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强年度预算管理,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监督、评估,积极向市级争取水、气、土、生态修复等生态环境要素污染治理以及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永川分中心、辐射“监管、监测、应急”三中心、环境应急分中心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探索通过股权投资、建立基金,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建立社会资本投入回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化的生态环保投入格局。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建立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督促施工业主保质保量完成115、工程建设。推动构建内部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多层次立体化监督体系,努力实现对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全面落实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开展预算重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绩效评估。第九章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生态环境总体改善,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建设美丽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力,健全规划落实责任体系,引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实施效率。分解落实责任。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对于新形势下要求调整修订本规划的,须按照程序进行。做好生态环境各要116、素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分解、细化本规划各项任务措施。将规划涉及的重要内容、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镇街,并纳入各部门、镇街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措施、责任、期限。强化政策配套。强化国家、市级政策导向研究,围绕美丽永川建设目标,研究制定和深化落实有关配套政策。围绕规划确定的各生态环境要素的主要目标,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分类实施重大项目。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强化统筹资金安排,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狠抓考核评估。将规划重点任务作为各部门、镇街党政机关落实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部门、镇街应认真落实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实施责任,并于每年12117、月31日前向区生态环境局报送重点任务、重点工程的推进、完成情况。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管和评估工作,到期组织开展规划中期、终期评估,评估结果向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加强评估成果应用。加强宣传引导。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解读工作。加强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整合,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企业、群众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作用。挖掘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亮点成绩、典型案例、重要成效、创新工作方式等,并向公众宣传。开展区域合作。深化与渝西地区其他区县、川南地区城市的交流合作,共商谋定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跨区域项目,深入118、交流学习推广先行工作经验和做法。争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优惠贷款支持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永川科技生态城、长江绿色生态廊道等项目建设。附件:1.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库;2.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分工表;3.永川区区位图;4.永川区行政区划图;5.永川区交通现状图;6.永川区水系图;7.永川区生态安全格局图;8.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图;9.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图;10.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湿地项目图。附件1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库序号工程名称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万元)完成年限归口部门一、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工程1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完成生态保护红线119、勘界定标工作。20002021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完成营造林任务不少于1.2万亩,实施森林质量提升1万亩。20002025区林业局3改造原有竹基地和桉树林20万亩。20002025区林业局4新建生物防火阻隔带420公里、森林防火应急通道260公里、防火检查站50座、林火视频监测系统30套、红外预警监测系统5套、森林消防蓄水池300座、红外语音电子宣传杆(森林防火智能语音卡口)100套。30002025区林业局5改建重要应急防火公路180公里。防火阻隔带清理维护260公里。建设森林火险综合监测站3个,配置手持火险监测仪49台。建设数字超短波高山中继站3台,购置基地调度设备、基地台、便携式背负台、120、语音网关、手持台。购置便携站及视频图传系统、北斗星指挥系统、北斗车载台、北斗手持台、小型应急通信车、移动视频单兵系统等。15002025区林业局6森林病虫害防治区域化建设:完善28个基层重要镇街(林场)监测站,新建1个区域性监测预警中心,1套区级监测管理信息系统。2002025区林业局7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长江、临江河、小安溪河、九龙河等河流流域镇街实施冬水田建设与稻田蓄水保水工程,辐射带动全区冬水田建设蓄水面积20万余亩。30002025区农业农村委8建设探花湿地公园一期工程。100002022区新城建管委9旺龙湖湿地生态保护工程,占地面积2130亩。436382023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10城市121、生态系统建设新建城市绿地223.8万平方米。50002025区城市管理局11望城公园三期建设,建设用地约600亩。170002025区新城建管委12建设桃花山公园三期工程。30002025区城市管理局13实施茶山步道游园、菜茵岩公园、老高速路口社区公园、芭江桥滨河公园一期。55002025区新城建管委14实施旺龙湖公园、栏杆滩社区公园、凤凰湖滨河公园等工程。75002025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15对老城区望城、桃花山、玉屏山、桂山、更棚坡、黄桷坡、北山公园进行必要提档升级改造。35002022区城市管理局16对城区30处坡坎崖进行综合整治,面积76万平方米。350002022区城市管理局17生态122、退化区域治理实施134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恢复损毁面积112.6公顷。50002025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8创建市级绿色矿山4个。8502025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9宝峰镇、吉安镇、五间镇建设坡改梯、水保林、经果林和沟、凼、池、路等基础设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km2。37002023区水利局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污水管网建设实施全区镇街雨污管网精细化普查建档。80002023区住房城乡建委21开展污水设施进水浓度监测,完成约500公里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实现雨污分流。800002025区住房城乡建委22永川区城区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工程,完成约200公里排123、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维修改造。600002024区住房城乡建委23建设新城片区污水管网及凤凰湖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约25公里。100002025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24松溉热电厂污水管网专线项目,跨越大陆溪河,建设长度约1公里的污水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内容。5002023港桥产业促进中心25三教产业园配套污水干管建设。20002025三教产业促进中心26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渝西水务永川污水处理厂原址扩建3万m/d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150002022区住房城乡建委27新建永川科技生态城污水处理厂2.5万124、吨/日。120002023区新城建管委28扩建城南污水处理设施(莲花污水处理厂3000吨/天)90002025区临江河指挥部29新建处理能力为2万吨/天的三教产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150002025三教产业促进中心30溢流与径流污染防治实施径流污染控制工程,建设管网沿途雨水截流调蓄设施:南大街街道调蓄池、中山路街道调蓄池、胜利路街道调蓄池;实施雨水排放口截流处理设施。7902022区临江河指挥部31新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截洪沟系统、调节池,扩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处理系统及配套设施,论证新增渗滤液处理能力500吨/日。127032023区城市管理局32实施永川污水处理厂溢流污染控制,125、实施末端调蓄池、支管截流等设施建设。72402022区临江河指挥部33水资源保障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永川段),包括:临江加压泵站、双石加压泵站、孙家口水库加压泵站等。/2025区水利局34小安溪至城区河道(胜利河、青峰河、跳蹬河、萱花河、玉屏河)河湖水系连通工程。9638.622022区水利局35上游水库群至临江河(城区段)河库水系连通工程。17911.082022区水利局36实施永川污水处理厂向红旗河补水工程。17332021区住房城乡建委37实施永川污水处理厂三期中水回用工程。1616.842021区住房城乡建委38水环境治理上游水库、孙家口水库保护工程,实施入库支流生态修复、保护区水126、土保持、涵养林隔离防护、滨岸带修复、自然湿地种植。40002025区水利局39实施临江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包括水环境整治项目、水源区保护项目等水生态修复项目,沿河栽种水生植物修建石笼驳岸等建设内容。360002025区水利局40松溉场镇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前溪河、后溪河清淤和拦水坝建设,实施生态护坡工程和水域联通工程,建设亲水游步道等设施。65002025区文化和旅游委员会员会41大陆溪河水质提升工程(港桥园区段),对大陆溪河河道进行生态修复。30002025港桥产业促进中心42水生态修复实施临江河流域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实施垂直生物滞留带、重点支流入河口人工湿地建设、生态驳岸工程种植127、沉水植物工程、组合式生态浮床等。7768.152025区生态环境局43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景观工程(园区段),全长约12公里,总面积约1800亩。655202025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44临江河生态修复工程全长约2000米,由双河2号桥到新泰机械厂段,绿化面积约为14.5万平方米。38472023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45实施小安溪流域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垂直生物滞留带、重点支流入河口人工湿地建设、生态驳岸种植、沉水植物工程、水生生物操纵工程、组合式生态浮床等。5753.882025区生态环境局46实施九龙河流域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垂直生物滞留带工程、重点支流入河口人工湿地建设、128、生态驳岸工程、沉水植物工程、水生生物操纵工程等。5308.082025区生态环境局47实施大陆溪河流域干流及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垂直生物滞留带工程、重点支流入河口人工湿地建设工程、生态驳岸工程种植、沉水植物工程、水生生物操纵工程。2415.572025区生态环境局48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包含砾间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建设、生态护坡、沉水植物等。1779.092025大安街道办事处49板桥河板桥段湿地系统建设工程,包含砾间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建设、透水坝工程、生态驳岸工程、沉水植物、组合式生态浮床。2011.642025板桥镇政府50胜利路向家坝河沟生态修复工程。包括砾间接触氧化、透水129、坝、生态护坡、沉水植物、人工生态湿地、组合式生态浮床等。1101.192025胜利路街道51戴家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园区段),全长约5.3公里。245392025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52马银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园区段),全长约1.9公里。74322025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53港桥工业园区段湿地系统建设工程,对港桥工业园区段进行人工湿地,组合式生态浮床建设等工程内容。8002023港桥产业促进中心54建立三教产业园区下游河道缓冲区。30002025三教产业促进中心55建立港桥产业园区下游河道缓冲区。10002025港桥产业促进中心56实施污水处理厂(站)尾水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在陈食街道、何埂镇等重130、点污水处理厂排口附近采取人工湿地作为主体工艺处理污水厂尾水。42002022区住房城乡建委57大气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治理完成市级下达的老旧车淘汰任务。10002025区公安局58完成市级下达的重型柴油车改造治理任务,对尾气排放进行在线监控。完成市级下达的柴油车淘汰更新任务。2002025区公安局、区交通局59城区公交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10002023区交通局60推进中心城区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监控设施建设。2002025区生态环境局61工业源污染治理完成市级下达的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任务。5002025区生态环境局62实施玻璃、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企业氮氧化物深度治理。30002131、025区生态环境局63完成市级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20002025区生态环境局64完成永川区大气中臭氧源解析及防治方案编制。2002021区生态环境局65完成永川区大气中细颗粒物源解析及防治方案编制。2002021区生态环境局66扬尘污染控制实施“红黄绿”分级管理,完成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或巩固任务。5002025区住房城乡建委67完成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创建或巩固任务。5002025区城市管理局68生活源污染治理完成市级下达的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整治、餐饮业油烟治理任务。3002025区生态环境局69能源结构调整推动中石油、中石化在永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100002025区能源局70建设重庆132、永川妇幼保健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30002025区能源局71土壤与地下水协同防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维护13个已建成耕地质量永久性定位监测点正常运行。30002025区农业农村委72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类任务46222亩。50002025区农业农村委73受污染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西源凸轮轴公司,机械、铸造污染地块整治,开展地块调查评估、修复,预计修复污染土壤约72.2亩。20002025区生态环境局74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污染地块整治,开展地块调查、评估、修复,预计修复污染土壤约50.9亩。50002025区生态环境局75地下水污染防治配合市级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监测、评估。15002025区133、生态环境局76农村污染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实施农村优先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谭家坝村新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解放村新建集中处理设施。435.322025区住房城乡建委77实施农村污水治理优先区域,完善截污管网57.5km。20302025区住房城乡建委78实施农村优先区域污水治理,新建卫生厕所3.4万余座,新建化粪池9座,新建隔油池20座。10243.152025区农业农村委79实施农村污水一般区域治理,完善截污管网13.7km。691.352025区住房城乡建委80实施农村污水一般区域治理,建设卫生厕所8576座。2572.82025区农业农村委81开展“千沟万塘”专项整治,对全区23个镇街进入次134、级河流、饮用水源地的小支流、坑塘、沟渠专项整治。消除“千沟万塘”黑臭水体。50002021区生态环境局82对全区农村河道水质进行生态修复。30002022区水利局83农村种植业污染治理推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项目。25002025区农业农村委84圣水河流域何埂镇长丰段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及河道生态修复,将耕地发展为耕地拦截净化区;构建生态堤岸、植草沟,构建生态湿地、滨河缓冲带、下沉式绿地。23562022何埂镇政府85实施金龙镇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及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将规模种植区周边耕地发展为耕地拦截净化区;构建生态堤岸、植草沟,构建生态湿地、滨河缓冲带、下沉式绿地。1200202135、2金龙镇政府86农村养殖业污染治理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镇街病死畜禽收储点,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储体系。30002025区农业农村委87规模化鱼塘建设底排污设施,尾水处建设生态沟渠和湿地处理养殖废水。126002025区农业农村委88实施重庆市永川区大竹溪水花基地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尾水深度净化区,设置“河流缓冲带”。1653.492023卫星湖街道办事处89实施何埂镇圣水河流域水产养殖尾水处理项目,在何埂鱼塘片区尾水排口出建设引水沟渠工程,将尾水引入下游堰口池中进行生态处理。528.492023何埂镇政府90在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大陆溪河流域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种136、植技术推广。114002025区农业农村委91农业节水实施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在上游、卫星、双河口、花滩等4个灌区实施续建配套改造工程,恢复和新增有效灌面11.3万亩。57002025区水利局92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在何埂镇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500亩;来苏镇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0亩;五间镇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亩。83352025区农业农村委93噪声污染防治工程人民广场、万达广场等城区广场,棠城公园、观音山公园等公园,华茂商圈、协信中心商圈等商圈安装社会生活噪声监测仪器,共计60台。1202022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三、环境风险防范工程9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生活垃137、圾处理处置城镇、农村全部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100002025区城市管理局95实施陈食街道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配置1*600吨/日焚烧线+15MW汽轮发电机组。350002025区城市管理局96扩建城区垃圾中转站。新建永荣镇垃圾中转站、金龙镇垃圾中转站、青峰镇垃圾中转站、松溉镇垃圾中转站、新建板桥镇垃圾中转站、卫星湖办事处垃圾中转站等垃圾中转站,均为60吨/天。9002025区城市管理局97静脉产业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渗滤液及膜下水、餐厨垃圾渗滤液等)。80002022区城市管理局98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100吨/天回转窑废物处置项目(含138、应急处置医疗废物30吨/天),20万m刚性结构填埋场项目。697002025区生态环境局99餐厨垃圾处理处置扩建永川餐厨垃圾处理中心350吨/天。150002022区城市管理局100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3355t/d。60002025区城市管理局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101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永川分中心能力建设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永川分中心、生态环境监测与辐射监测大楼项目,新建10000平方米的智能化生态环境监测与辐射放射监测实验室、4500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室和2300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库。100002024区生态环境局1139、02永川区辐射监测分中心建设建设核与辐射监测分中心,承担区域监测、监管、应急职能职责。20412025区生态环境局103永川区应急分中心能力建设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持续建设,提升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5002025区生态环境局104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包括应急处置物资、应急监测设备、应急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应急信息化能力建设。2002025区生态环境局105空气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购买(6+1)7参数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气象5参数监测系统、高空瞭望系统,二期建设网格化空气监测监管微站48个,覆盖全部镇街。购买VOCs固定源在线监测设备50套,购买VOCs厂界在线监测设备40套,购140、买1套便携式GC-MS检测仪,对永川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行业企业安装VOCs在线监测系统。在城区范围内新建2个标准空气自动监测站。购买机动车尾气遥感系统及相应设备。20002021区生态环境局106配备大气走航车。5002021区生态环境局107新建化学组分和光化学自动监测站点。10002025区生态环境局108水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临江河、九龙河等市控断面、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设施。8002025区生态环境局109在大陆溪河湾凼国控断面、临江河茨坝市控断面、小安溪双河口市控断面以及九龙河矮墩桥市控断面新建地表水自动监测站。5002025区生态环境局110实施重庆市永川区智慧河141、长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安装监控设施及信息系统等,实现在线监测可视化,信息处理一体化。利用水利、环保、农业等部门现有监测信息,整合重点污染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及河长信息化管理等业务信息,形成治水大数据中心。5002025区水利局共 计87.76(亿元)附件2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分工表序号任务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目标指标1约束性指标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51%。区林业局/2到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五年累计下降率13%。区发展改革委/3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35g/m3;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300天及以上;国考142、断面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五年累计下降率分别达10%、10%、8%、8%。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率16.5%。区生态环境局/二、以碳减排驱动产业绿色发展,助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4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全区及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行动方案。探索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气象局、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5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融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重点领域规划,统筹谋划有利于推动经济、能源、产业等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政策举措和重大工程。区发展143、改革委、区能源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等/6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制定全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火电、建材行业规划环评以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纳入碳排放内容。完成重庆市下达的碳排放配额管理任务。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7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区交通局、区能源局/8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区住房城乡建委/9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严把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关,中心城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全面实施144、散煤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区能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10加快实施中石油、中石化在永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推动实施港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推广应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区能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港桥产业促进中心11推进低碳示范建设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宣传活动。鼓励使用节能低碳节水产品,提倡低碳餐饮,倡导低碳居住。倡导“135”低碳出行方式。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委12严格执行“限塑令”,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等。区商务委区文化和旅游委员会、区市场监管局13利用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145、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能源局14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纺织、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对未进入工业园区的项目,或在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15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146、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新建工业项目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管委会、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16对全区9个优先保护单元、5个重点管控单元、2个一般管控单元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关部门在进行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和旅游委员会、区生态环境局等/17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引领作用147、开展重庆市永川区国家级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时组织凤凰湖、港桥、三教等园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重要依据。高新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区招商投资局18提升传统污染物减排效能推动固定污染源总量控制试点示范,将挥发性有机物(VOCs)纳入总量控制体系。全面完成“十四五”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任务。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19强化“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临江河流域为重点,强化流148、域分区管控,针对流域管控单位,针对性实施特征污染物与特征污染源重点防控。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20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持续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生态环保标杆企业和生态环境违法企业信息公开,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永川区银保监分局21健全环境治理付费机制建立绿色产业和绿色金融激励政策,完善绿色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推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绿色信贷、保险、基金、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各类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永川银保监分局、区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永川支149、行22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环境安全的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区生态环境局/23落实国家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垃圾、固废等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区级财政资金投入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税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推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建设24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要求管理,不能随意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用途和范围,涉及重大的民生保障项目或者重大战略必须开展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25150、逐步退出红线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原有居住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改建和扩建。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6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科学划定长江上游(永川段)珍稀特有鱼类、茶山竹海、石笋山、云龙山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定期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27保护和建设湿地自然生态系统强化河库自然湿地岸线维护,确保河库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80%。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8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与评估工作151、。加强珍稀濒危树种及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开展林业外来入侵物种对本地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调查与评估,对重大生态危害的林业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治理和清除。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29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规定。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有关镇街30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到2025年,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区。区城市管理局区新城建管委31推进工业园区、永川科技生态城、成片开发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新城建管委32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持续推进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市级每年下达的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152、区林业局33开展河道消落带专项整治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除护岸工程及必要的市政设施外,禁止修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区水利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34开展河道清淤、消落带治理、河岸绿化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局35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实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提升整治,加强信息化、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建设。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有关镇街36逐步退出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和经济林,重点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汇水区域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有关镇街37每年组织开展水源地保护区风险源排查,建立涵盖工业和交通、管道穿越等风险隐患档案并动态更新。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153、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各镇街38严厉打击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以“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定期清查、整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水厂反冲废水专项整治。区生态环境局/39逐步开展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40常态化开展水污染源头专项整治推进入河排污口智能化监测预警,到2025年,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区生态环境局/41加强船舶垃圾、油污水、生活污水转运、处置设施运维管理,确保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设施、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和油污水接收设施正常有效运转。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154、市管理局、永川区海事处42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区老旧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推进城镇排水设施“厂网一体化”管理进程。实施城镇污水管网精细化普查建档,开展“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临江河指挥部、区新城建管委43强化河湖水生态流量管控继续推进小水电分类整治。科学制定完善水资源优化调度体系,保障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干流主要控制节点生态基流比例。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44精准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突出“一河一策”精准施治,制定实施水质达标方案。开展不达标水库整治。区水利局各镇街45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实现跳蹬河、萱花河、玉屏河、胜利河、红旗河黑“长制久清”。区住房城乡建委/155、46实施农村“千沟万塘”专项治理工程,以镇街为单位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消除“千沟万塘”黑臭水体。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47深入治理工业污染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协同治理。推进煤电、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燃煤锅炉、建材、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全过程深度治理。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48督促辖区水泥企业、烧结砖瓦企业在用电高峰、环境预警等时段实行错峰生产。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49督促汽车与摩托车整车与配件制造、印刷、家具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其他典型工业等重点行业制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方案,推进重点行业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156、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区生态环境局/50整顿从事机动车维修(钣金、涂装、汽车装潢与美容)经营业务,取缔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交通局51全面遏制交通污染持续开展冒黑烟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中心城区柴油货车限行,按时完成市级下达的柴油车淘汰更新任务。区公安局、区交通局/52持续开展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工作,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机械使用检查。区生态环境局/53强化加油站油品抽检,打击调和、销售不合格油品。区市场监管局/54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油品、使用非法移动加油车等行为。区商务委区公安局55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推进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157、监测系统并联网,继续实施工地“红黄绿牌”认定与动态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扬尘控制方案,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措施,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进行定期检查验收。区住房城乡建委/56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推进城区道路清扫机械化作业,昌州大道、文昌路等城区道路扬尘较重道路加强降尘增湿。区城市管理局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57精准管控生活污染实施服装干洗行业生活废气治理,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58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严格禁燃区执法管理。禁止露天焚烧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区生态158、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59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管理工作。区公安局/60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到2025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指导镇街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等严格管控措施。完成市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区农业农村委有关镇街61严格管控和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配合市级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排查、筛查工作,动态更新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数据库和项目库。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严格页岩气开159、采过程中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区生态环境局/62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配合市级开展地下水“双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划定保护区、防控区以及治理区。配合市级持续推进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以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页岩气开采等场地为重点,制定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63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乡统筹管理体系,实施专业化社会运行管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养护的督查、指导。区住房城乡建委/64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完善“户集、村收、镇转运、区处理”垃圾常态化收运模式,建立镇街和村级可160、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补齐收运设施。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工作。区城市管理局/65防治种植业环境污染推广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着力控制农业源氨排放。推动在九龙河、来苏河等蔬菜产业带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66完善“销售、回收、利用、推广”为一体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67防治养殖业环境污染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有关镇街68持续推动乡村生态创建巩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试点示范镇、村工程建设成果。深入实施“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最美乡村”评选活动。开展161、“最美院落”“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有关镇街69严格管控交通噪声污染推广交通噪声智能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拖拉机、低速货车等噪声较大车辆行驶区域、路线、时间。区公安局/70优化噪声重度污染道路减速标志、禁鸣标志灯。划定“禁鸣”路段或时段,加强声环境敏感重点单位周边路段禁鸣执法。加强开展交通法制宣传。依法严查严处“夜间飙车”、非法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71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加强施工单位噪声排放申报管理,督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类项目建设公告,做162、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工作。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以夜间、节假日等时点为重点,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检查。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72严格管控生活噪声严禁在住宅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使用外放设备叫卖。加强重点区域商业活动和娱乐健身活动巡查,控制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健身、集会等活动声音量和活动时间。区公安局区商务委、区文化和旅游委员会、区生态环境局73引导社区居民自觉维护社区环境,积极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巩固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74以金科中央公园商业街、奥兰半岛商业街为重点,开展夜市噪声专项整治。区公安局/75强化工业企业噪声监163、管开展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固定噪声源整治。定期举办全区性噪声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提高企业自觉保护环境意识。区生态环境局/四、深化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助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76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长江、英山等重要生态廊道建设,推进毗邻地区泸(州)内(江)荣(昌)永(川)大(足)森林城市群建设。共同推进自然保护地调整工作,协商解决交界乡镇、交界村社自然保护地存在范围交叉重叠、功能区划分差异等问题。优先在长江、临江河、大陆溪河等跨界重点河流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河道等区域建设湿地生态板块。区林业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77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共同推进164、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统筹谋划长江水生态治理、长江防护林、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开展毗邻地区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开发情况联合执法、检查。协同推行林长制,加强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森林防火等方面强化合作,开展跨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动执法。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78推进跨界水环境治理建立健全上下游河长联动机制,定期商讨大陆溪河、龙溪河等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定期交流互通河(湖)长制推进情况和流域治理创新举措。与泸州市共享大陆溪河(湾凼、石牛栏、四明水厂断面),龙溪河(三溪口、滩子口、蒋洞子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79持续开展重165、点污染源常态化互查,重点打击超标排放、私设暗管偷排、漏排、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80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加强成渝大气传输通道城市联防联控,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联合开展毗邻地区火电、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及“散乱污”整治。推进与毗邻区域共享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交接区域重点区域部分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81定期开展交界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进度滞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督导帮扶工作。区生态环境局/82实施交界区域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运输车辆等联合执法,探索建立高污染机动车信息管理共享和联动机制。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83深化166、固废危废治理建立跨区域日常联合执法及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84在充分保障本辖区危险废物妥善处置的基础上,开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实现危险废物跨境转移函商信息网上流转,简化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加强区域固废、危废管理、重金属防范等技术交流,共同提高固废、危废管理水平。区生态环境局/85强化环境风险共防加强与毗邻地区应急预案对接、应急资源共享、应急处置协作。区生态环境局/86加强永川朱沱港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健全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港桥产业促进中心87共同开167、展跨界区域风险防范联防联控,会同周边区县联合开展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88推动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统一加强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协同研究,相互借鉴负面清单中因地制宜的准入要求,协调对接“三线一单”修订,落实管控要求,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落后产能淘汰。协商沟通解决不一致、不协调问题,推进跨界区域上下管控尺度统一、衔接得当。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89加强跨区域环评会商推进重大项目布局一体化,根据需要开展可能产生跨区域环境影响的产业园区、流域综合开发规划以及位于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沟通会商。建立健全168、流域上下游重大项目环评、入河排污口审批沟通协调机制,沟通对接流域上下游技术标准、政策法规。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90推动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统一开展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推动毗邻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同步实施水泥、砖瓦窑等重点企业错峰生产,以及相应级别的强制性应急措施。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级有关部门五、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助力打造主城都市区战略支点91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好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区生态环境局区级有关169、部门、各镇街92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督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区委组织部/93从严从细做好中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常态化开展督察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区生态环境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94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督促企业依法执行各项环境保护制度。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区生态环境局/95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一批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区林业局、区城170、市管理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等96创建重庆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和旅游委员会、各镇街等97继续深化绿色园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森林乡村等生态文明示范细胞工程建设。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经济信息委、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98提高干部群众生态文明素养把生态文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院校)培训课程,纳入全区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区委组织部、区教委/99增强社会主体参与环境治理的能力支持具备资格的环保公益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慈善事业171、。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区法院、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100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作为永川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重要内容,积极打造一批具有永川特色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点。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101推动公众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02312345”政府便民服务等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十进”活动。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172、区文化和旅游委员会、区教委、区交通局102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推动将住房城乡建委、城市管理、交通、公安、气象等相关系统逐步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接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体系。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气象局103精准提升治污成效持续开展制定大气排放源清单,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臭氧(O3)来源解析。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等104深入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完善约谈制度、考核办法,编制、实施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区水利局各区级河长部门、各镇街105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体系夯实乡镇执法力量173、,乡镇(街道)和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完善巡查及报告制度,落实各镇(街)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处理问题职责。各镇街、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区生态环境局106深化与公、检、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席会议、会商督办方面的协调联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107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108助力永川科技生态城建设建设永川174、科技生态城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配套主次管网,适时开展大安街道污水处理厂扩建工作。畅通科技生态城河湖水系及联通功能格局。强化科技生态城智慧流域管理。区新城建管委六、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安全工作109强化环境风险评估逐年梳理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企业名单,督促风险源单位认真履行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论证。推进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区生态环境局/110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多层级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断面水质预警调度机制,并分别向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水质预警函175、。区生态环境局/111强化应急响应管理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机制。深化重点风险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精细化管理。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乡住房建委、区商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112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加快推动永川区“无废城市”建设,组织编制实施永川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区生态环境局“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13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优先实行企业内部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制度。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范围,并纳入环境信用评价176、,强化多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114完善“平战结合”常态化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时完成年度医疗废物产生量报送工作。定期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曝光违法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115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全面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及时更新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信息系统数据。加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推动“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港桥产业促进中心116加强177、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安全管控联合相关部门共享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基础信息、动态信息,建立完善上下游事故信息通报制度。永川区海事处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117强化应急救援力量,指导沿江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装卸,配备水上环境大型应急救援船舶,打造专业水上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永川区海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118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国省县道和桥梁,设置防撞栏、建设桥面径流收集池等应急防护工程。区交通局/119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强化电力公司、铁塔公司主体责任,督促落实优化输变电等基础设施环评和“三同时”管理。提高辐射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监管素质。强化电磁辐射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重庆移动公司永川分公司、中国电信永川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川分公司- 98 -附件3永川区区位图附件4永川区行政区划图附件5永川区交通现状图附件6永川区水系图附件7永川区生态安全格局图附件8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图附件9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图附件10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湿地项目图-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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