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特种设备管理条例(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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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58716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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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卧龙电驱集团设备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条例。2适用范围本条例规定了特种设备管理的范围、标准、基本要求及方法,适用于日电集团下属工厂在用特种设备的管理。3名词解释本条例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2、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为机电类特种设备。3.1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3.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3、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3.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化介质,且公称直径25的管道。3.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钢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3.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4、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3.6专用机动车辆:是指在作业区域内(农用机动车除外)行驶,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最大行驶速度(设计值)大于5公里/小时或具有起升、回转、翻转等工作装置的机动车辆。3.7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3.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人员。4职责4.1 日电集团运营管理部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4.1.1负责对特种设备选购、安装、使用、修理(保养)、改造5、检验、注册、报废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与检查;4.2.4负责建立特种设备总台账。4.2 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特种设备管理相关部门;4.2.1负责特种设备的选购、安装、使用、修理(保养)、改造;4.2.2负责指导操作者正确使用和保养特种设备;4.2.3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4.2.4负责特种设备登记注册的申报、查验和发放工作,建立并完善本工厂特种设备台账;4.2.5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取证培训和复训教育。5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选项购5.1 采购特种设备及其涉及安全性能的元、附、配件时,应选择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等法定资格的生产厂6、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采购者应对所购产品的安全质量负责;5.2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时,应严格执行国家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5.3 购置的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防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设备须随机附带产品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检验质量监督证明及有关技术资料。6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与改造6.1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与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6.1.1有安全资格的单位;6.1.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修理与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6.1.3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修理与改造相适应的7、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6.1.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6.2 特种设备在安装前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承揽单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验证后报日电运营管理部备案,方可进行特种设备的安装;6.3 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施工过程中,使用单位应检查并掌握工程安全质量状况;6.4 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出具真实反映施工质量的安装(修理改造)质量证明书或工程自检合格报告书,由使用单位组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性检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 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7.1 使用单位应指定相应的专(兼)职人员负责8、特种设备及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7.2 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及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7.2.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7.2.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7.2.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7.2.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7.2.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7.3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常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技术特性。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应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9、理;7.4 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与报废。7.4.1 新装、移装的特种设备经检验、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注册手续;7.4.2特种设备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报废注销申请表,由使用单位办理特种设备的注销手续。8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8.1 使用单位组织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工作;8.2 对检验中的不符合项,使用单位需立即整改,由检验单位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8.3 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周期(附检验周期表):9 特种设备的事故处理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应按卧龙电驱集团设备管理制度条款中的设备事故管理执行。10特种设备10、作业人员管理10.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0.1.1年龄满18周岁;10.1.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10.1.3有与申请作业的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10.1.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应的工作经历;10.1.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10.1.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10.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10.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0.3.1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10.3.2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10.3.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111、0.3.4拒绝违章作业;10.3.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相关负责人报告。11特种设备的考核序号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分值备注1特种设备专项管理有健全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未建立-10分20是否有文件明确工厂内部的特种设备?未明确 -2分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未建立-2分是否及时进行安全技术归档,未归档或档案不全-2分/项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是否建立操作人员花名册?未建立-10分20是否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的有效期进行监控? 有逾期未复审的-2分/人抽检现场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3分/人无证上岗操作的-10分/人3特种设备维护管理有无编制保养标准?无标准-2分/台12、20是否按保养标准维护?未按标准-2分/项保养不到位-2分/台4特种设备检验管理是否制定了周期检定计划,无计划-10分20是否进行有效年检?年检记录是否存档? 年检合格证书是否现场粘贴? 未执行项-2分/项是否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特种设备维保合同?并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工作?不符合-3分/项对检验中的不符合项,是否及时有效整改,不符合-2分/项5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出现特大事故-20分,不包括其它专项处理20出现重大事故-15分,不包括其它专项处理出现一般事故-10分,不包括其它专项处理存在安全隐患-2分/项合计10012附则12.1 本条例经批准后发布,日电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12.2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制度审批记录制度名称特种设备管理条例制度编号引用制度号编制(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编制(修改)日期版本号保密要求公开允许检索范围全体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