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封关项目道路改造工程交通科技施工招标文件(4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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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87699
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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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期封关项目道路改造工程(交通科技)施工招标文件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0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04投标须知前附表 04 1、总则06 2、招标文件07 3、投标文件07 4、投标09 5、开标 10 6、评标 11 7、合同的授予11 8、重新招标11第三章 评标办法1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5第五章 招标控制价29第六章 工程施工图纸 29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30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三期封关项目道路改造工程(交通科技),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100% , 本项目已获得2、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梅山盐田大道K2+160K2+360处,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中的高清电子警察监控设备5套,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预算书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段数: 1 ,招标控制价:146604元,计划工期:根据道路建设情况同步配套完成。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 列入2016-2017年度宁波市北仑区域道路配套“交通科技”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2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收款单位(户名):浙江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帐号:7336 8101 8260 0024 142。5.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5.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8年6月1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北仑区中河路297号浙江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4、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至投标截止时间参加开标的投标人 3 家时,则投标人全部入围;投标人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7、联系方式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浙江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三期封关项目道路改造工程(交通科技)建设地点梅山盐田大道K2+160K2+360处资金来源自筹100%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招标范围及招标控制价招标范围:施工图及预算书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146604元。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根据道路建设情况同步配套完成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5、标人资质条件:列入2016-2017年度宁波市北仑区域道路配套“交通科技”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2)项目负责人资格:无(3)其它条件: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6 月 1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天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 元整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二份副本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工程投标文件;在2018年 6 月 1 日 14 时30分前不得开启。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时6、间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地址:浙江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中河路296-298号)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标地点:浙江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中河路296-298号)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名履约担保 金额:合同价款的 6% ,采用保证金形式。担保受益人: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人 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施工合同前 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本招标项目的说明详见招标公告。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7、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和能力。(1)资质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安全生产要8、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它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文字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 踏勘现场 1.8.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以便使投标人自负其责地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1.8.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9、和财产损失。投标人踏勘现场不得损害招标人利益。1.8.4投标人放弃踏勘现场,或未在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现场存在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9 分包投标人在中标本招标项目后,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控制价; (6)施工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10、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包括招标文件、施工现场存在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提出工程造价调整要求。2.2.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补充纪要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个工作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书面补充纪要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11、最后发出的书面补充纪要为准。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组成(需按照招标文件的排序及格式编制):(1)封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投标函;(5)投标函附录;(6)拟派驻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投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三)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7)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证件资料;(8)投标人诚信及廉政承诺书。3.2 投标报价3.2.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自主填报总价的方式报价。3.2.2投标报价应为在投标12、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均包括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与施工方案相关的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2.3本招标项目投标报价为 固定单价,可调总价 合同价格类型,经招标确定的合同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3.2.4投标人可先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予批准。3.3 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13、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照公告规定的金额、时间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致。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2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4.3投标人如有下列14、情况之一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的;(4)投标人提交虚假资料欺骗招标人的;(5)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投标保证金一旦被没收,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向投标人出具书面告知书,不再另出具没收票据。3.5 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15、组成部分。3.5.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5.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5.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 投标4.1 投标文件16、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投标人应派遣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作为其代表在投标人须知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单独向招标人递交下列资料的原件供招标人确认投标人的身份:派遣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派遣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提17、交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招标人核实提交投标文件的人员确实为投标人的合法代表后,该投标人才有资格被接收投标文件。不能合法代表投标人的人员,招标人不接收其投标资料。核实投标人的合法代表后,招标人将通过抽签方式抽取一定数量的投标人接收其投标文件,抽取数量在前附表中明确。未被抽中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能被接收,请自觉退场。被抽中的投标人按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1)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的,招标人将不再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须提供原发证、发文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招标人同意和相关招投标监18、管部门备案。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证书和证件原件将在评标结束后退还,银行到账回单等其他原件资料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标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2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19、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2 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招标人按规定程序接收到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不签字,视同其放弃确认权利。(8)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评标活动由招标人20、根据有关规定专门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含)以上的单数。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7.定标7.1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将中标候选人等评标结果内容在街道(镇)办事处网站上公示3日。7.2 公示期间对该评标结果有投诉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7.3 采用小型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项目班子承接项目数量规定的,取消中标资格。7.4 公示结束后21、无异议的,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5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合同的授予8.1 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 履约担保8.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规定为保证金形式的,须从中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内。8.2.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22、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和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评标或抽取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及参数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23、名称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投标报名环节,投标人名称还应与报名资格审查时一致。如投标人更名,能提供行政机关的有效更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投标函签字盖章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盖章处,均需按格式规定进行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的要求,不能对规定格式有实质性的修改或删除,如格式有细微偏差,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文件关键性内容不得存在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份数不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资格评审企业经营许可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具有相关部门颁发24、的有效资质证书,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第1.4.1条款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函附录同意招标人的要求2.2详细评审标准(合理定价随机抽取法)中标价确定招标控制价=146604元;业主下浮率5%;即中标价为139274元注:投标报价必须为139274元,否则作废标处理。中标人确定各投标人在开标签到表中的序号即为抽签号,招标人根据该编号随机抽取中25、标人。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固定中标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方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的规定确定中标人。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注正副本的;(2)26、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投标文件关键性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文件擅自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或格式,致使招标文件的原意发生改变而将影响评标的;(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经初步评审,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个,评标委员可视作本次招标缺乏有效竞争而否决所有投标,也可继续评标。3.2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27、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 评标结果4.1评标委员会推荐随机抽中者为中标候选人。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28、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安全要求: ;文明施工要求: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中标下浮率: 【中标下浮率= (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可调总价。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29、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投标文件;(8)招标文件;(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合同双方应对合同文件加盖骑缝章,且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其中承包人的合同当事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不允30、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本工程,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 承包人承诺督促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人员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如果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其他人员不能履行应尽职责,承包人承诺更换人员,并承担更换人员的违约金,如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诺承担损失。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承包方按规定提交工程担保后 生效。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31、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地 址: 地 址: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单位传真: 法定代表人电话: 法定代表人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一节 合同通用条款本工程“通用条款”采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第二节 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结合32、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招标人提出的涉及投标人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1.施工组织和工期1.1、工程开工(1)、承包方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或以发包方(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单开始施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承包方。发包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因延期开工造成 损失不予赔偿,33、工期相应顺延。1.2、工程工期开工日期从发包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之日算起。1.3、进度计划承包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及发包方。承包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调整措施而引起的人、机、料增加,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4、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经监理工程师核定、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a、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施工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的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前期问题影响工程开展。b、一34、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c、不可抗力。d、发包方代表给予顺延的工期。e、承包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否则等于自动放弃权利,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10天内予以答复、确认,逾期不予答复,承包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但由于工期延长发生的额外增加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非上述因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1.5、暂停施工发包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方按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对已完成工程妥善保护,实施发包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处理意见后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复工35、要求。停工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工期提前:本工程不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2.质量与验收2.1、检查与返工承包方应认真按照规范、标准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承包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所需材料退货的费用,因返工修改而引起的二次验收核验费支出由承包方承担。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36、有关损失。2.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继续施工。2.3、验收和重新检验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应承认验收记录。无论发37、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完成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和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经济支出,不合格承包方承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4、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按建设部颁发的质量评验标准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整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通过,承包方递交竣工验38、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整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整改合格后的验收日期。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2.5、竣工资料承包方在竣工验收前应提交发包方2套完整、准确的的竣工资料(具体标准见甬城档199816号),其中原件一套,若竣工资料不符合,则发包方有权扣除合同造价的3的费用作为资料损失费。3.合同价款与支付3.1 合同价款的确定1)、本次招标为预算范围内的39、全部工作内容,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单价按中标单价(即预算中的单价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后价格);工程量按实结算。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合同单价应作调整:发包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和工程联系单及工程洽商单。电线电缆,钢材,钢管。3)上述变更的调整方法:、当合同中已有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当合同中没有项目单价的,由承包方按发包方工程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工程造价编制方法(或发包方确认的价格)及承包方投标时的中标下浮率,确定变更合同价款。、电线电缆,钢材,钢管按施工当月信息价调整,计取顺序为北仑区,后为宁波市。4)、结算造价最终以发包方或有关部门审定为准。3.2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竣工结算时按40、竣工图及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定额计量规则按实结算。承包方将工程进度报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清单报与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在审查报告和证实支付清单无误签字确认其工程进度款。3.3工程价款的支付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以发包方或造价咨询单位的资料验收函为准)后付款至工程合同价款的70%,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完成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7%,预留3%的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无息)。一年保修期满后,如工程无质量问题或未发生其他损失,发包方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质量保修金。3.4 材料和设备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和材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均由承包方采购。承包方必须严格按41、发包人要求选材,产品合格证、质保单等资料齐全。发包方认为承包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应允许复验,复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对于发包方认为重要的设备、材料,承包方必须在采购前报计划给发包方或监理公司,并由发包方和监理公司一起参加选样、定牌、审价,否则承包方所采购的设备、材料,不能用于本工程。4.分包本工程不得分包。5.工程变更5.1、变更的指令没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能进行任何的变更。如果承包人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或非发包人应承担的其它因素等原因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设计,除须报请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批准外,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5.2、42、工程变更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做出变更,并为此目的或根据他认为适当的其他理由,有权指令承包人进行下述任何工作。1)减增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2)更改有关工程性质、质量、规格。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础、位置和尺寸。4)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变更(如果有)的结果应根据本合同规定进行估价。但是,如果发出本工程的变更指令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5.3、确定变更价款工程变更以及相关工程签证必须在变更实施完毕后15天内上报工程联系单以及相关变更价款,否则变更价款由施工单位自行负43、担。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6条确定。6.安全施工6.1、安全施工与检查(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承包方必须将此费用用于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当中,不得挪作他用。若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应比例调整。6.2、安全防护承包44、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6.3、事故处理(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发包方、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7.环境管理其一,防止大气污染。施工工地禁止随意焚烧垃圾。水泥、石灰等容易扬尘材料采用库房存放;施工道路全部用混凝土硬化,干旱季节注意施工路面淋水,以防止扬尘,施工现场禁止燃烧油毡、橡胶、皮革等产生有害气体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其二,防45、止水污染。施工工地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向附近河道排放工程废水和生活废水。对施工的废水和生活废水,场地内设排放系统,集中排放到城市污水管内。对于清洗用的油和其他化学溶剂不得随意乱倒,要求用后收集,集中处理。其三,施工现场的噪音控制。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在施工安排中,注意减少夜间的大噪音施工;及时对施工机械检修,减少设备噪音。其四,固体废物处理。施工现场每天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卫生打扫,清除卫生死角,垃圾集中装入垃圾桶,统一由环卫车运走,建筑垃圾首先人工分类,对可回收利用的选出,其它垃圾统一运到环卫处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8.竣工结算本工程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承包方应在30日内提供工程结算。如超过期限不提供工46、程结算,则根据发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为依据(承包方不得提出异议),工程结算需报有关部门审核。9.保修合同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协议条款的同时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见附件1。10.其它的要求及说明10.1、废除合同在不影响发包方取得误期罚款和赔偿权力的条件下,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废除合同。a、承包方将整个或部分合同转让给他人。b、承包方延期开工,或施工很慢,虽然书面提醒,发包方仍认为不可能按期完成合同内容。c、承包方停工十五天以上,停工理由不被发包方接受。d、承包方撤离工地,或放弃工程,或证明他没有施工,或证明他施工混乱,而又不可能达到完善施工。e、承包方对合同的执行敷衍了事,或47、忽视履行合同实质性义务,而且发包方代表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十五天内仍无动于衷。对废除合同,发包方以备忘录形式通知承包方即可,无须诉诸司法和采取其它措施。10.2、承包方要将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分包出去时,需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的承包方,始终都要对执行本合同负全责。10.3、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48、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11.违约和索赔11.1、违约(1)、发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承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方原因49、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3)继续履约。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4)其他违约。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人员到场考勤天数按每月22天计,项目负责人缺勤扣罚1000元/天,其他管理人员扣罚300元/天。11.2、索赔(1)承包方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承包方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方提出索赔:、承包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方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50、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承包方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方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方应向监理工程师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承包方索赔处理程序、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51、承包方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方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监理工程师应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受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4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方。、承包方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方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承包方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十七条4款的约定办理。(3)承包方提出索赔的期限承包方递交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竣工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4)发包方的索赔、发生索赔事件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方,详细说明发包方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细节和依据。发包52、方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上述约定相同,延长质量保修期的通知应在质量保修期满前发出。、监理方按商定或确定发包方从承包方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质量保修期的延长期。承包方应付给发包方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方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方。12.工程考核及相关管理承包方须配合发包方和造价咨询单位对结算的审核,并及时提供完整资料,双方约定:竣工后17%工程款待承包方提供资料齐全并与咨询单位办理书面手续后由发包方核拔。13.项目保险承包方必须绝对保证安全施工。按工程需要对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由于承包人53、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中,人员工伤保险应符合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甬人社发2014170号)规定。14.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北仑区人民法院起诉。附件1:廉政合同附件2:质量合同附件3:安全合同附件4:履约担保格式附件1:廉 政 合 同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承包、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54、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定立本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证、诚信、透明的原则(二)严格执行 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55、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劵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56、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六)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称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57、遵守以下规定:(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58、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形式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参加今后的招投标工作。(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日常监督由甲、乙双方的纪检监督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实施,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本合同作为 工程 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止。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59、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附件2: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 工程的建设单位 与施工单位 ,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 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 ,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 。第二条 甲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 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60、度。(四)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二)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三)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四)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五)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61、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四)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五)乙方必须按照工程62、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七)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八)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拒绝使用。(九)乙方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第五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63、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受权代理人: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3: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64、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65、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66、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67、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68、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在施工期间,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三、违约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一式二份,69、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其授权代理人: 其授权代理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第五章 招标控制价附后第六章 工程施工图纸提供电子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根据现场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及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等)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目 录一、封面 3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2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3四、投标函 34五、投标函附录35六、拟派驻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投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36(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36(二)项目负责人70、简历表37(三)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39七、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证件资料40八、投标人诚信及廉政承诺书 41 工程施工招标投 标 文 件(封 面)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71、和处理有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四、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包括招标控制价在内的招标文件内容无异议,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本招标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达到合格标准。2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72、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如我方中标,我方接受本工程发包人通过我方基本账户向我方拨付工程款。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五、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序号项目内容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诺1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完成施工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同意2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10073、0 元/天同意3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合同总价的3%同意4未达到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合同总价的4%同意5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总价的2%同意6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总价的1%同意7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违约金限额合同价的1%同意8出借资质证书罚金合同价的5%同意9串通投标的罚金合同价的2%同意10弄虚作假的罚金合同价的2%同意11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罚金合同价的5%同意12行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罚金合同价的2%同意13工程保修担保金额工程结算总价的3%同意14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同意15是否同意合同协议条款要求投标人承74、诺“同意”同意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六、拟派驻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投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职 务姓 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 位项目负责人 一旦我方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投标人:(盖章)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投标人:(盖章) (三) 7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工程名称:序号机械或设备名 称型 号规 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定额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投标人:(盖章) 七、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证件资料 至少包括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安防资信等级证书或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3)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其他投标人认为重要的资料复印件。 八、投标人诚信及廉政承诺书本投标人参加本次工程投标,特作如下承诺:1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3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4不干扰、排挤其它投标人的投标,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5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说情、解脱。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本次投标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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