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程验收制度【5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正***
编号:338861
2022-04-08
5页
16KB
1、采掘工程验收制度采掘工程验收制度为了确保采掘工程验收公平、公正、合理、规范,使之与公司和各施工队签订的承包合同相一致,特制定该制度:一、下列情形者一律不予验收:1.三无工程(无设计、无计划、无指令)。2.不符合安全作业条件的或者未达到设计安全目的的。3.同一工程二次验收均为可修品的。4.未达到设计施工目的而擅自停工的。5.已下达停工通知,但仍然擅自施工的部分。二、单体工程验收细则:1.主运输巷道:1)必须沿技术人员放设的中、腰线施工,偏离不得超过0.1m。2)严格按照设计规格施工,超欠不得超过0.1m。3)水沟要同步形成,距掌子面不得大于 20m。4)风机窝要及时跟进,每隔 40m 打一个,每2、个 2m3。5)如遇断层发生塌方,按支护验收执行,不在工程验收中体现;支护完毕后必须保证巷道净断面规格。6)主运输巷道及包括有轨巷道铺道应保证单侧人行道不小于 0.8 米(运输车辆到巷道壁距离)。2.下水平穿、沿脉:1)必须沿技术人员放设的中、腰线施工,偏离不得超过0.2m。2)严格按照设计规格施工,超欠不得超过0.1m。3)需要进车的巷道,每一个弯道给扩邦量 4m3(圆心角90)或 6m3(圆心角90)。4)属于沿脉巷的,若无特殊地质情况或技术要求,脱脉超出 3.0m 的部分,按废品处理,不予验收。3.天井类工程:1)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普通天井规格不得低于 2.0m1.5m(长宽),中穿规格3、不得低于 1.8m1.5m(高宽);溜矿井、风井等超欠不得超过0.2m。2)设计沿脉天井,必须沿脉施工。若无特殊地质情况或设计要求,脱脉超出 3.0m 的部分,按废品处理,不予验收。3)最终工程量不得大于设计工程量的 104%,超出部分不予验收(设计变更除外,但须有处长签字的变更通知书)。4)每隔 15m 斜高必须施工一个安全硐,规格为 2.5m1.8m1.5m(长高宽)。5)天井工程掘进完成后,按正规支护合格后方可报出全部工程量(预留 5米工程量作为考核)。4.采准工程:1)必须沿技术人员放设的中、腰线施工,偏离不得超过0.3m。2)严格按照设计规格施工,超欠不得超过0.2m。3)最终工程量不得大于设计工程量的 102%,超出部分不予验收(设计变更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除外,但须有处长签字的技术指令);小于设计工程量但可满足施工目的的按实际验收量为准。4)切巷部分若无特殊地质情况,脱脉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