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发电及供热设备检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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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5529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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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公司发电及供热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发电、供热设备大小修工程开工前计划安排开始到设备竣工总体验收、试运、总结全过程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修全过程的管理工作。2、引用标准及规定 原电力工业部 1980年颁发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SD23087 发电厂检修规程3、管理职能 3.1主管部门 3.1.l总工室是检修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检修工作计划及承包(外协)合同的编制2、上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3.1.2总工室设设备专工,负责分管设备检修工作的计划安排、审核、调整、平衡等工作。3.1.3总工室各专工负责检修工程全过程管理的实施,落实到工序管理,执行“三个环节”的工序管理原则(即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检验监督),从而使各道工序、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在既定的水平上。4、管理内容与要求4.l设备检修计划编制 4.1.l检修计划的编制程序: a. 总工室负责组织有关专工结合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检修间隔,全面的、准确的提出滚动计划和年度计划草案,提交总工程师进行审核;b. 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由总工室、财务、材料供应、调度长和有关运行人员参加的检修计划平衡会,提出补充3、意见;c. 修改后的检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纳入月度工作计划分步实施。4.1.2 检修计划编制依据及内容:a. 按照部颁规程规定的发供电设备大修间隔,并结合设备的运行技术状况为主要依据,对存在有严重缺陷的,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可以适当调整其大修间隔;b. 开展运行设备诊断技术,对设备运行技术状况的监测分析,得出鉴定性结论,是安排大修计划的科学手段;c. 编制检修项目必须查阅有关技术资料,检修计划的内容应包括进度及概(预)算。除标准检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两措”计划、节能计划,改进及完善化等内容。4.1.3年度检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下达后,应认真按计划进行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4.2 设备检修4、间隔与工期4.2.l主要设备检修间隔决定于设备运行技术状况。主要设备系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其检修间隔和标准项目检修停用日数按表1规定执行。表1主要设备的检修间隔和工期名称设备编号大修间隔大修工期小修间隔小修工期锅炉#1、#2、#33a32天48个月6天汽轮发电机组#1、#23a32天48个月6天变压器#1、#2主变高压厂变10a9天每年一次1天4.2.2主要设备大小修开竣工期限从调度批准停止运行(备用)起,到检修后试运良好正式向调度报竣工为止。 4.2.3主要设备运行技术状况良好,完全符合SD23087发电厂检修规程中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大修间隔允许超过表1和低于表1规定的参考条5、件,见附录D,需要延长设备检修间隔时,由分管专工在计划大修一个月前,向总工程师提出超过表1大修间隔的报告(或在填报下年度大修计划时,同时申报)总工程师根据设备运行技术状况提出审核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可以延长大修间隔。4.2.4主要设备运行技术状况不良,凡具备SD23087发电厂检修规程中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大修间隔允许超过表1和低于表1规定的参考条件,见附录D,技术状况不好栏内所列条件之一者。由分管专工在大修前提出低于表里检修间隔规定申请,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4.2.5主要设备大修,凡安排重大特殊规定工期超过考核项目工期者,分管专工需提前一个月,向总工程师申报延长工期的理由6、和时间,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纳入检修计划实施。4.2.6主要辅助设备的检修间隔和工期: a. 凡不必随主机一同检修的辅助设备和公用系统,必须和主设备一样重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b. 凡能随主机一同检修的辅助设备和系统(如输煤设备、给煤机、引、送风机、循环水泵、凝结水泵、高压开关等),都应在主设备检修的同时,一并检修。有备用的辅助设备也可以在主机运行时进行检修,但必须向调度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开工。c. 不随主机一同检修的主要辅助设备的检修间隔和工期按表2“主要辅助设备检修间隔和工期”执行。表2主要辅助设备的检修间隔和工期检修性质检修间隔设备名称大 修小 修间隔工期间隔工期汽机部分给7、水泵3年18天812个月5天除氧器3年18天812个月5天高、低压加热器2年9天8122天冷水塔5年3-天1223天疏水塔2年3天58个月1天锅炉部分:给煤机2年4天6个月1天引风机2年8天812个月23天一次风机2年8天812个月23天二次风机2年8天812个月23天电气部分:SN410SN110Z6厂用变压器炉用变压器5年6年2年3年10年10年7天8天3天2天7天7天一年一次一年一次12次/年1次/年1次/年1次/年1天1天1天1天1天1天输煤部分:2年2年2年12年7天78天78天1015天68个月68个月68个月68个月4天34天34天56天机械过滤器2年5天1年2天RO2年5天1年8、2天EDI2年5天1年2天生水泵2年37天68月12天消防水泵2年37天68月12天 4.3检修计划管理 4.3.l检修计划与滚动计划、年度计划、季、月度计划。 4.3.2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应结合设备运行技术状况和滚动计划,由分管设备专工每年10月20日前提出下年度大修计划,总工室综合平衡于11月30日前提出全厂下年度检修计划报总工程师审查,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4.3.3主要设备月度检修计划,应根据设备健康状况及年度计划的安排,每月5日前由专工提出下月检修计划,总工室审核平衡,总工程师批准后列入下月检修计划。(属地调管辖设备或停发电机应提前一周上报地调,停汽时,提前15天通知用户。)49、.3.4辅助设备,公用系统的大、小修由分管专工编制月度检修计划(附备件加工计划)本月 15日前总工室审核平衡,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安排在下月工作计划中实施,批准后的下月生产计划应提前10天下达给各有关部门。 4.3.5主要设备大、小修应在开工前二天(星期天节假日需提前三天)由检修负责人向调度长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属地调管辖设备,调度长应向地调正式提出申请,经地调批准后执行)。 4.3.6在运行中如发现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急需停机(炉)进行临时检修时(或影响全厂出力的辅助设备),由调度长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地调设备调度长应向地调申请,批准后方10、可开工)。不影响全厂出力的辅助设备的检修,由专工提出,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总工室协调检修力量,由当班调度长安排运行方式后执行。 4.4.1.检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a重大特殊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已经批准; b检修项目、进度、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已组织检修人员学习,并为他们所掌握; c劳动力、主要材料和备品配件以及生产技术协作项目等均已落实,不会因此影响工期; d. 施工工具、专用工具、安全用具和试验器械业经检查、试验并合格;e外协工作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完毕;f. 关键工序确定,已制订验收办法。4.4.2施工过程中的管理4.4.2.1 列入计划大修的发供电设备,必须按现场规程的规定退出运行,11、并按安全规程规定作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4.4.2.2参加检修工作的人员都要明确各自的任务与责任,检修开工后,严格执行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4.4.2.3 检修开工后,应尽早的解体设备,发现缺陷应及时填写大修项目变更申请报告目录G补充检修项目,落实施工方法,提出质量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对解体重点设备(汽机本体,锅炉汽包,发电机,主变等)发现存有严重问题时,检修负责人和有关专工应在场掌握第一手资料、指导检修工作。4.4.2.4对重大项目和特殊项目的开工,检修负责人和专工应向参加这项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质量要求,做到人人明白,未经技术交底不准开工。4.4.2.5做好设备解体和复装的12、技术检验和技术记录工作,技术记录字迹要整洁,数据要真实。4.4.2.6.对重要设备复装的主要工序(如汽轮机扣缸,锅炉汽包封门,发电机装转子,变压器扣罩等)检修负责人、专工、总工程师要在现场检查指导,确保检修质量。4.4.2.7.外包项目应设质量负责人制定质量标准和要求,并留至少10的质保金。其质量负责人应为设备主人。4.4.2.8.检修工作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a. 质量好。设备检修后,消除了设备缺陷;达到各项质量标准;能在规定的检修工期内启动成功;能在一个大修间隔内安全、经济、满出力运行;可靠性、经济性比修前有所提高;监测装置,安全保护装置,主要自动装置投入率较修前提高,动作可靠且信号、标志正13、确;b. 工期短。完成全部规定的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且检修停用日数不超过规定;c. 检修费用低。使用的材料、人工、费用不超过公司规定金额;d. 安全好。施工中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作业,消灭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4.5.设备检修验收管理 4.5.1 质量检验要实行检修人员自检和验收人员检验,质量检查员监督相结合。验收人员与质量检查人员必须深入现场,调查研究,随时掌握检修情况,帮助检修人员解决质量问题。质量验收项目(发电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制度)设备小修验收项目见附录H执行。实行三级验收制。 4.5.2三级验收的组织领导见下表:验收类别项目零星验收分段验收总体14、验收组织领导主持人检修班长或检修负责人分管专工总工程师参加人检修人员检修负责人及专工、总工程师检修负责人,运行班长,专工、检修班长,调度长及主要值班员4.5.3零星验收。全体检修人员对修后的设备进行严格自检,质量达到要求后,由班(组)长进行验收,达不到标准不交分段验收,上道工序未验收,不进行下道工序。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4.5.4分段验收。重要工序和重要项目的检修内容、技术记录、质量评价、技术监督,由检修负责人主持,检修班长及专工参加进行验收,并填好分段验收记录,检修和验收双方负责人签名。4.5.5外包项目的验收由设备主人负责,根据项目内容、质量标准与质量要求,按合同内容要求进行验收,15、施工单位、验收人、填写验收单并签字。4.5.6转动机械设备,阀门传动装置及刀闸等设备的验收要吸收设备主人参加,没有设备主人的验收签字,设备不得投入运行。4.5.7整体冷态验收。在分段验收,部分试运工程结束,各部技术资料齐全,总工程师主持,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进行现场检查,质量和环境符合要求,并提出初步评价。填写大修后冷态总体验收报告,见附录1并签名,发布启动和整体试运行决定,否则不得启动。4.5.8分部试运由调度长主持,检修负责人、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分部试运前应检查零星、分段验收单,质量验收全部合格、检修项目无遗漏,现场设备整洁方可进行。4.5.9试运前,检修人员应向运行人员书面交待设备和系统的变动情况及运行中要注意的事项。在试运期间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4.5.10参加验收的运行人员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a. 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活动部分是否灵活,设备有无泄漏;b标志信号是否正确,启动装置、监测和保护装置,表计是否齐全,指示动作是否正常; c核对设备、系统的变动情况; d施工设备和电气临时接线是否拆线; e现场整洁情况。5、检查与考核本制度总工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每年一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考核意见,按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