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生产公司技术资料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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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289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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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装生产公司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本程序规定了公司质量环境体系中的所有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控制方法, 以确保质量环境体系中的各个场所使用的技术文件和资料都处于受控状态。2 范围2.1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体系运行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文件和资料及各种外来技术文件和资料。2.2 技术文件和资料2.2.1 技术文件a、 标准:企业标准 b、 图纸: 产品图纸工装模具图纸设备图纸包装印刷图纸c、工艺文件:制造标准原材料部品规格购买式样书检查标准 试验基准书工程品质管理表临时标准制造条件管理表作2、业指导书限度样本 日常点检簿产品包装形式2.2.2 技术资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日本汤浅和顾客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3 职责3.1 技术文件的权限规定3.1.1 编制、审核和批准权限技术文件级别编制审核批准标准企业标准一级技术科有资质的标准化人员技 师 长 技术科科长营业部部长品证部部长企业法人或总经理、有资质的标准发布责任人和上级标准化主管图纸产品图纸二级技术科技术科科长技术副总经理设备图纸二级设备科设备科科长生产副总经理工装模具图纸三级设备科设备科科长生产企划部部长包装印刷图纸三级技术科技术科组长技术科科长工艺文件制造标准二级技术科技术科科长技术副总经理原材料部品规格二级技术科技术科科3、长技术副总经理检查标准二级技术科技术科科长技术副总经理购买式样书三级技术科技术科科长技术副总经理临时标准三级技术科技术科科长技术副总经理工程品质管理表三级品证部品证部部长技术副总经理试验基准书四级技术科技术科组长技术科科长制造条件管理表四级技术科技术科组长技术科科长作业指导书四级生产部极板或装配科长生产部部长限度样本四级品管科品管科科长生产部部长日常点检簿四级设备科设备科科长生产企划部部长包装形式四级技术科技术科组长技术科科长3.1.2 需要审阅的文件和审阅权限技术文件权限级别审阅标企业标准一级营业部部长、品证部部长工艺文件制造标准二级极板科或装配科科长检查标准(生产用)二级极板科或装配科科长4、品管科科长检查标准(原材料)二级品管科科长购买式样书三级生管科科长和品证部部长工程品质管理表三级技术科科长和生产部部长3.2 技术文件各编制部门是该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该技术文件的编制、发放、回收和销毁等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的各种技术文件的保管 工作。3.3 营业部负责顾客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接收工作,技术部负责其它技术资料的接收工作。技术部是全部技术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4 程序4.1 技术文件的编制4.1.1 标准4.1.1.1 企业标准依据日本 JIS 标准,并结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各类标准的要求,由技术科编制,并填写技术文件变更审阅票。经各相关人员审5、核, 总经理和技术科有资质的标准发布责任人确认后,报上级主管标准化部门审批。4.1.1.2 企业产品标准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4.1.2 图纸4.1.2.1 产品图纸由技术科对日本汤浅提供的产品图纸重新确认,如果需要转化为中文图纸的,则根据中国国家制图标准进行转化,并按照 的要求进行审核批准。4.1.2.2 工装模具图纸、设备图纸和包装印刷图纸由各编制部门绘制,或根据制作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转化,并按照 的要求进行审核批准。4.1.3 工艺文件4.1.3.1 按照技术文件的权限规定,工艺文件由各编制部门依据日本汤浅的技术文件和的实际情况综合编制,完成后填写技术文件变更审阅票,按照 的要求进行审阅。6、然后参考审阅意见适当修改技术文件,最后由相关责任人批准。不需要审阅的文件,可直接填写技术文件审核批准票进行审核批准。4.1.3.2 下一级技术文件不能与上一级技术文件相抵触。当出现相抵触的情况时,以上一级技术文件为准。4.2 技术文件的更改4.2.1 技术文件的更改由该文件的编制部门负责,按照 4.1,依据技术文件的编制程序进行更改。4.2.1 如果没有编制权限的部门希望修改技术文件,则需先填写技术文件变更申请票,向该文件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由编制部门判断是否需要更改。如果判断为不需更改,则需再报请技术副总经理确认。4.3 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控制4.3.1 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更改应遵守技术文件和资7、料标准化管理办法。4.3.2 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由技术科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标准信息网建立联系, 获取最新信息,使之均保持为最新版本。4.3.3 当与公司产品和过程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日本汤浅提供的技术文件修订后,公司的技术文件应按照 4.2 及时更改,形成新的有效版本。4.3.4 的全部技术文件均为受控文件, 编制部门必须保留有作成人、确认人和承认人亲笔签名的原件。所有技术文件在加盖“受控”章,注明各部门的发放代号后方为有效。4.4 技术文件的发放、回收和保管4.4.1 所有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均须进行登记, 填写技术文件资料一览表,所有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更改也需在该表中进行登记。技术文件资料8、一览表每两年重新确认一次。4.4.2 顾客提供的技术文件由营业部接收,然后转交技术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日本汤浅提供的技术文件由技术科接收。技术科对接收的技术文件需填写外来技术文件资料管理表并负责管理。4.4.3 所有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发放、收回和销毁均须填写技术文件和资料发放管理表或技术文件和资料回收管理表。4.4.4 技术文件由各编制部门按照技术文件资料发放范围目录进行发放。更改后重新换发的技术文件,在发放的同时必须将原技术文件收回。如果原技术文件保管部门无法提供该文件,导致无法收回,则文件保管部门必须提供书面的解释或申请材料。4.4.5 在技术文件资料发放范围目录以外,仍需发放文件时,9、由需求部门填写技术文件发放申请单并说明理由,公司内部发放的经技术科科长确认,公司外发放的经技术副总经理确认后,填写技术文件和资料发放管理表并发放。发放时,文件必须加盖“管理外复印”章。4.4.6 技术文件的发放仅限于书面形式和不可更改的电子文件形式(如 jpg格式、pdf 格式等)。4.4.7 技术文件的印刷品原件由各编制部门保存,技术资料的印刷品原件由技术部保存。4.4.8 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副本须在各归口管理部门的计算机中及计算机以外的其它储存介质中储存一份。4.4.9 作废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由各归口管理部门保留一份存档,此存档需加盖“作废”章,其余的统一销毁。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复制公司技术文件,更不能随意将技术文件带出公司,甚至泄露给公司外人员。仅可在获得批准的情况下,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的指定人员对文件进行拍照、复印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