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废旧物资固定资产报废制度附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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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046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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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废旧物资固定资产报废制度附明细表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维修、回收、仓储、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为有效防止废旧物资的流失,规范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配件材料的利用率,调动员工修旧利废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组织机构第一条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物资部、财务部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第二条物资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废旧物资的维修、回收、仓储、上缴工作,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及措施。第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业务的监督。第四条公司2、物资部负责报废物资、委外修理设备、工具、配件手续的审批,参与对修旧利废物资的鉴定与确认。第二章范围与分类第五条废旧物资是指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设备更新换代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残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备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第六条废旧物资的分类(一)按用途分类1、可修复的废旧物资2、不可修复但拆卸后部分零配件可重新使用3、不可修复的但具有残值的物品4、无任何价值的废品(二)按物资类别(详见附表)1、固定资产:电脑、车辆、电机、减速机、电动滚筒、其他整机。2、金属材料类:边角料等、五金、水暖、手动工具、焊接材料等。33、电气材料类:断路器、继电器、控制模块、PLC、电线、仪表、仪器等。4、设备配件类:各类设备配件、易损件。5、废油6、非金属材料:输送带、三角带、聚氨酯材料等第三章固定资产报废制度第七条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中的有形磨损,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继续使用的物资;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4、作部分报废。第九条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固定资产符合报废条件后,须由固定资产使用或管理人、部门填写报废申请表,包括需要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年限、报废理由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再交公司物资管理部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将结果返回。公司物资管理部、财务部对申请报废固定资产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果,并签章。设备使用人员协助完成申请报废资产的相关鉴定、核查、回收等工作。第十条固定资产报废后处置及残值回收:折价转让给能利用的单位或个人。将可利用的零件拆除留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废品处理给专业回收公司。国家法规强制报废的压力容器、车辆、其他安全设施等必须作为废品交指定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不得转让。报废资产残值5、由公司财务部核算,报废所取得的收益,全部上缴公司财务,作为预算外收入。固定资产报废手续作为公司调整固定资产的凭据,由物资管理部保存,报废手续一般保存期限为10年。相关记录按公司指定表格填写由物资管理部保存:详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固定资产报废登记表。第四章固定资产以外物资的报废第十一条公司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旧时旧物资应清理、整洁、干净,尽可能保证基本完整,并对不可修复利用或经修理可再使用的旧物资分别分类保存,严重毁损的大额、大型物资设备应注明报废原因。第十二条新增、技改、基建工程物资经技改项目负责人签字,领用时暂不能交旧物资但又急需,先打欠条后领用,三日后必须交旧。第十三条各选煤厂要建立废旧6、物资台帐,认真登记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第十四条按废旧物资类别、固定资产、电气材料、设备配件、废油由公司统一处理。选煤厂任何人不得自行处理废旧物资。金属材料类废旧物资选煤厂可自行处理。第十五条交库旧物资,各选煤厂能修复利用的旧物资必须进行修理,自行修理后使用期限超过6个月的按物资原值30%的金额给与奖励。需委外维修的物资做维修计划,由物资部统一安排维修或回收处理。第十六条修复的物资经办单位、部门要及时办理交库手续,仓库保管、技术员等有关人员检验合格后才可办理入库手续。第十七条物资部根据集团废旧物资管理规定,对经过鉴定已不能再次使用的废旧物资应按季提出处理方案。第十八条为鼓励废旧物资的回7、收,对废旧物资产生单位,按照公司废旧物资处理所得的30%每年进行奖励一次。废油按处理所得的50%奖励有关单位。第十九条物资部负责对公司各选煤厂的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保管的,按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按季度进行考评考核。第二十条公司财务部监督废旧物资处理全过程。如发现营私舞弊或私自盗、倒买废旧物资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严惩,并追究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物资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附表一:公司统一处理废旧物资明细表1、皮带机:直径500mm以上各类滚筒,胶带和刚丝带(运输100m以上),各类托辊。2、8、刮板机:机头轮组件,机尾轮组件,耐磨衬板,槽体,链轮。3、浅槽:整体更换头轮组件、尾轮组件、惰轮组件、耐磨衬板、链条、分体链轮、头轮轴、惰轮轴、轴承瓦座。4、筛机:激振器、主梁、筛板支撑梁、单H梁、双H梁等的横梁,激振器安装梁,进料箱体,出料箱体,筛邦,筛体,筛板、轨座、侧压板、盲板、弧形筛片、弹簧等。5、破碎机:齿辊,轴,箱体,齿盘。6、离心机:主轴,背板,筛框、刮刀、壳体,环形缓冲器、缓冲组件、筛篮、油滤、真空计、减震垫、减震块、纤维齿轮、安全销等。7、旋流器:成组。8、螺旋分选机:整体、底流嘴等。9、泵:轴、轴承箱、泵壳、所有过流部件。10、压滤机:滤板,滑道,油泵,油缸、横梁、拉板小车9、输送链。11、加压过滤机:滤扇,油缸,放料闸门,主动侧分配阀(总成),被动侧分配阀(总成),主轴减速机一轴总成、减速机二轴总成、减速机三轴总成,主动侧分配阀体、被动侧分配阀体,气动活塞凸轮挠曲切断阀,HCB笼式双座调节阀,油泵。12、空压机:泵头、油气分离器、电磁阀、感温棒、控制面板。13、浓缩机:马达,油泵,油缸、齿条、抗轮。14、加药系统:部件、喂料泵、面板等。15、磁选机:滚筒、槽体、永磁体、轴等。16、给煤机:槽体,整机更换。17、装车站:槽体,称重传感器,油缸,油泵,仓内耐磨衬。18、管道:所有旧耐磨管道。19、阀门:所有阀门DN50以上。20、电气仪表:变频器、软启动器,高压断路器(10KV及以上),高压接触器(10KV及以上),低压400A以上断路器、接触器,母联断路器、接触器,PLC的所有模块,密度计,液位计,进口传感器、集控上位机,授权软件,监控电视。、21、其他:所有电机和减速机、联轴器、液力偶合器。22、废油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