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附表15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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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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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建设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附表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1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三、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7四、安全生产承诺管理规定8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管理办法9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七、安全检查及奖惩制度8八、安全活动制度11九、施工船舶、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5十、陆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十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6十二、事故快报制度27十三、安全生产考核办法31十四、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6十五、交通船安全管理规定42十六、从业人员安全管理2、规定43十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47十八、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50十九、雾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51二十、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实施细则52二十一、工程协作与船机设备租赁安全管理规定56二十二、安全文化实施细则67二十三、安全生产基础资料管理办法69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为加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维护项目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天航局、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工作制度。二、项目经理是项3、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对项目部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重要责任者,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班组负责人是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各负责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并实施监督。三、组织机构组 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书记 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总工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施工船长、施工作业班组长、协作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等人员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总监兼任。安全领导4、小组办公室是负责项目部的日常事务,并履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项目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船长及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部,负责开展日常工作;2.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独立设置安全监管部门,足额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布置项目安全生产工作;4.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5.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所在地区和合同的安全要求5、,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6.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7.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判定重大安全风险,制定管理方案,组织编制、报审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8.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有效实施;9.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0.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11.加强对协作队伍和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监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防范安全风险;12.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及项目安全文化建设,关注6、员工健康安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13.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14.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五、安全生产工作会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会议地点按照具体通知决定3.会议参加人员:(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2)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4.会议主持: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主持。5.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规定等;(2)研究、决策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措施;(3)分析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安全管理方案和重7、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4)检查和总结项目部的当前安全工作,对下月安全工作作出安排;(5)对为安全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作出表扬和奖励的决定并报告公司;对安全生产存在严重缺陷或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及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处罚和处分的决定,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公司(6)分析、布置、检查项目部防范事故的安全工作,对事故的防范、处理作出决定,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防范措施。6.会议组织及记录:安监部负责通知、组织开会人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下发通报。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 总则为规范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发8、展,遵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2 管理原则2.1 项目部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地方及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2.2 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和依靠职工群众的原则。2.3 项目部安监部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4 项目部安监部应9、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2.5 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对各部门、作业班组、施工船舶实施安全生产考核,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3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3.1 项目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图(详见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广州南沙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3.2 项目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协作单位要建立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负责人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3.3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0、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4 安全生产责任4.1 项目部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通过分级控制、分级把关,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4.2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控制指标,每年年初/工程开工时,各部门(岗位)、自有(租用)船舶、管线班组、测量班组负责人及协作单位负责人与项目经理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书,并同时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4.3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自有(租用)船舶、管线班组、测量班组及协作单位负责人分别同所属作业人员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保证书。4.4 项目11、部须根据公司下达的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并分级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制定具体安全防控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岗位,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以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4.5 项目部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4.5.1 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a)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b)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d)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e)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f)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12、应急救援预案;g)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4.5.2 项目书记与项目经理共同对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指标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思想组织保障;4.5.3 项目主管生产副经理,负责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4.4.4 项目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4.4.5 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4.4.6 项目部全体员工13、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严禁“三违”行为,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4.4.7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5 安全生产计划与投入5.1 项目部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基建、环保等计划(预算)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5.2 项目部要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安全生产费用在项目年度预算中列出,专款专用。6 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检查6.1 项目部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处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6.2 项目14、部必须对安全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按规定进行检测,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和使用。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6.3 项目部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使用。6.4 各项目部对有可能危害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针对经过评估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制定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6.5 项目部进行危15、险作业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应当制定科学有效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并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的落实。6.6 项目部应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6.7 项目部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 6.8 项目部不得将工程项目、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也不得租用无证、证书不齐或无效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船舶和设备。 6.16、9 项目部要加强对协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项目部在与协作单位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与其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6.10 项目部要针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船舶、机械、车辆等制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6.11 项目部对施工作业现场、船舶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并按照安全检查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规定中的相关奖惩规定。6.12 员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项目负责人报告。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予以处理。7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7.1 项目部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17、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7.2 项目部应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定期参加行业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以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7.3 项目部对新入司员工应按规定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项目部(船舶)级教育和班组级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对协作单位员工或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按有关规定执行。7.4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气割、驾驶、潜水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18、,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接受安全技术业务再培训。7.5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转岗人员要按规定进行转岗前的安全培训。7.6 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现场施工情况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8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8.1 项目部应制定符合安全生产特点的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对台风、风暴潮、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要建立预警机制,对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19、器材和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技术状态或正常运转。8.2 项目部定期检查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并定期组织演练和评估。8.3 项目部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快报、报告制度,明确事故报告职责、程序和要求。8.4 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8.5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电话报告公司安监部,并在1小时之内填写公司事故快报表以传真形式向公司安监部报告(机损事故报船机部门)。 8.6 自有和租用船舶发生船舶交通事故应在事发2日内,填写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报告表上报项目部。8.7 项目部将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统20、计报表于每月23日前上报至公司安监部,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年度报表,并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掌握动态。9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9.1 项目部根据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进行层层分解,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9.2 项目部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表彰或奖励。9.3 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项目部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三、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为让全体施工人员明确工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以及警示进入因施工存在危险场所的社会人员,防止事故的发生21、,特制定本制度:1危险源辨识及动态管理项目经理部根据现场具体作业活动,组织各部门主管人员辨识出本工程真实存在的危险源,形成本工程的危险源登记表。并对辨识出的危险源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项目经理部对本工程危险源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现场施工作业船舶、设备及工艺工法等的变化,不断补充新的危险源,剔除不适用的危险源,并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学习。2工程安全/环保技术交底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人员(总工程师)会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协作单位、自有施工船舶(包括租用船舶)、作业班组负责人进行工程安全/环保技术交底,详细告知工程施工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航行通告(航行警告)、项目概况、作业工地的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以22、及针对性的安全/环境保护措施、疏浚物抛泥许可证及抛泥地点及范围、施工工地的应急通讯录(包括VHF使用频道及施工港口有关部门的电话号码、双方沟通联系方法)、项目经理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及指令(安全、环境保护等)、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接受方需做的主要工作等,交底由双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协作单位根据项目部工程安全/环保技术交底书内容负责对本单位所属施工船舶、作业人员进行交底,自有施工船舶(包括租用船舶)、作业班组负责人在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向本班组所有成员进行交底,交底书一式三份,交底双方各保留一份,报送项目经理部一份。3安全警示在船舶、施工23、现场危险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社会车辆。四、安全生产承诺管理规定1.总则为强化项目部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承诺管理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及所属船舶、班组、协作单位的各项生产活动。3.承诺方式安全生产承诺采取层层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的方式,项目经理代表本项目部成员向公司总经理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项目部各部门(岗位)、自有(租用)船舶、管线班组、测量班组负责24、人及协作单位现场负责人要向项目经理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每年年初在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的同时进行安全生产承诺并递交承诺书。4.承诺内容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承诺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4.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4.2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4.3确保安全投入,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按规定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4.4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和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4.5全面识别和评估危险源,并加强危险管理。制定25、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4.6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4.7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种安全生产事故。4.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文化氛围。4.9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4.10履行承诺的表态。公司各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承诺,尽职尽责,加强安全管理,努力确保所承诺内容和目标的实现。公司各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离开岗位时,新任职者应重新代表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承诺。公司各项目应根据本项目安全生产实际实施安全承诺管理,对所属船舶和班组的26、安全生产承诺的人员作出规定,并层层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管理办法1总则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天航局、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部及所属施工船舶、施工作业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隐患排查管理3.1本办法所称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27、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良影响和管理上的缺陷。3.2依据公司制度,将项目隐患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四个等级。3.3 项目部根据安全检查及奖惩规定的要求,通过每月对项目所属施工现场和船舶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项目安监部对排查的隐患进行登记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附件1),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治理消除隐患并及时销项。安监部应对本项目部(包括协作单位、施工船舶)范围内各级各类隐患排查工作,或通过其它任何方式发现和暴露的所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数据进行28、统计分析,并于每月、每季度向公司安监部填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3.4项目部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挂牌督办的原则,对上级检查指出或自我检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针对性控制对策,严格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并组织整改到位;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政府主管机关或有关职能部门通报的隐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通报的隐患;经举报、媒体报道并经核查属实的隐患;公司等上级单位组织督查中发现并通报的严重及以上隐患;项目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及以上隐患。3.5安监部负责项目部发现或暴露出的严重及以上隐患的挂牌督办工作;一般隐患由现场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安监部进行29、跟踪监控。各等级的隐患除按照本办法挂牌督办外,仍应按照项目安全检查级奖惩规定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6项目部对符合本办法3.4规定之一的隐患,应及时下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附件3),并登记建档,同时跟踪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3.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工程项目(协作单位)的名称;隐患的具体内容;治理要求及时限;督办解除的程序;其他有关的要求。3.8项目部、船舶接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后,项目经理、船长应立即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公司安监部备案。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30、的部门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3.9隐患治理期间应严格控制安全风险,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避免产生安全事故,必要时在施工现场、船舶设置督办隐患警示牌,隐患治理责任人和现场负责人应按要求及时报告隐患治理情况,直至该隐患完成治理并销项为止。3.10负责治理隐患的责任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公司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工作,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的,应及时向项目部报告,进一步确定安全措施、整改方法和时限。3.11隐患治理完成后,安监部应认真组织审核,符合要求的办理销项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继续治理,并提出具体要求。必要时应组织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31、现场复查。3.12符合本办法3.5规定之一的,隐患治理完成后,项目部还应向公司安监部报送附有照片或影像等证明资料的隐患治理完成报告。3.13项目部协作单位、船舶接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后未认真执行的,或未认真整改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按规定报送公司从重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14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报公司安监部备案,以便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地方重大隐患治理主管部门报告重大隐患及其治理方案、进行隐患整改和完成申请验收等手续。附件: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3.安全生产事故32、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附件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单位(项目部): 年度序号隐患发现时间隐患简要描述发生隐患单位(船舶)上级主管单位隐患等级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或进展情况整改结果验收情况是否销号填表人: 审核人: 主管领导: 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年 月)填报单位:一般隐患严重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排查一般隐患其中已整改整改率排查严重隐患其中已整改整改率排查治理较大隐患未整改完毕的较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其中: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排查较大隐患其中已整改销号整改率其中排查重大隐患其中已整改销号整改率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其中累计落实治理资金落33、实治理目标任务落实治理机构人员落实治理时间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落实治理目标任务落实治理经费物资落实治理机构人员落实治理时间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项万元123456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填表人: 审核人: 主管领导:注:1.表中数据关系:18小于或等于15减16;19、20、21、22、23分别小于或等于18;2.统计数据为本年度1月份以来的累计数据;3.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10”应包括往年未完成治理的情况,另注说明。附件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编号: :经检查,你单位(船舶)存在以下事故隐34、患:现对你单位上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挂牌督办,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治理完毕。治理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1.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2.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应每天报告一次隐患治理工作进展情况;3.治理期间,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广州南沙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项目安监部、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各执一份。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实际,35、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作业班组和施工船舶。3 培训对象3.1 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负责本项目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2 项目部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项目部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 培训内容4.1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4.1.1 36、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4.1.2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c) 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d)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e)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f)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g)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h)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1.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37、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c)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d)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e)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1.4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4.1.5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4.1.38、6 主管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4.2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4.2.1 项目部必须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公司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等)进行强制性的公司、项目部(船舶)、班组三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4.2.2 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应做好培训记录,填写一份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卡并由授课人、听课人在相应栏目签字后,项目部留存归档。(公司级安全培训可由项目部代替进行)4.2.3 项目部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39、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4.2.4 分包单位和劳务协作队伍新进场的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由分包单位和劳务协作队伍自行组织进行,其培训记录由项目部留存归档。4.2.5 新上岗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4.3 岗前培训内容4.3.1 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a) 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b)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c)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d) 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e) 有关事故案例等。4.3.2 项目部(船舶)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a40、)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c)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f) 本项目部(船舶)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g)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h) 有关事故案例; i)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3.3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a)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 岗位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的重点、方法及程序;c)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d) 有关事故案例; e)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4 从业41、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项目部(船舶)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4.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5 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5.1 项目部应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5.2 项目部应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5.3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5.4 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42、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违反安全规定接受处罚后的强制培训除外)。5.5 从业人员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限应满足有关规定。6 附则6.1 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6.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等。6.3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表1: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项目经理部(章) 序号时间安排教育培训内容学时参加人员范围授课人员填表人: 审批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表2: 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43、培训卡姓名性别工号单位岗位(职务)入职时间 年 月 日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公司概况介绍;2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及劳动纪律;4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基本知识;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安全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5有关事故案例等。讲课人听课人教育日期及学时日期: 学时:效果评价项目(船舶、车间)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本项目工作任务、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44、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措施及应注意安全事项;8有关事故案例;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讲课人听课人教育日期及学时日期: 学时:效果评价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岗位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重点、方法及程序;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职业健康安全事项;4.有关事故案例;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讲课人听课人教育日期及学时日期: 学时:效果评价备注表3: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受教育单位(班组、人员): 时 间: 年 月 日地 点教育类别讲解人参加人员签到栏(可另附签到表): 教育培训方式:学时教育培训内容:过程记录:教育培训效果评价:填表人:七、安全检查及奖惩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45、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与健康安全,顺利完成工程任务,特制定本规定。1检查小组人员组 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安全总监及其他班子成员 成 员:工程、船机部门人员2检查内容项目部安全检查分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船舶安全检查,分别按照“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和“船舶安全检查表”进行,主要内容是查施工船舶设备、安全设施、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施工用电、事故预防等。3检查频次及覆盖范围项目部对现场施工船舶(包括自有船舶、租用船舶及协作单位船舶)经常性地开展安全46、检查,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施工现场及船舶覆盖率达100%。自有船舶要按照本船船员安全自查责任表中的内容,确定检查周期,明确责任,做好自查;船舶领导每月要组织一次对船员安全自查责任表制度落实情况的安全检查。项目部和船舶除按规定频次进行安全检查外,根据节假日、季节性和特殊时期等安全工作的需要进行重点或专项安全检查或抽查。4隐患整改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管理问题、违章行为、安全隐患等,由项目部检查组规范开具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要求,限定整改期限,检查人员和整改责任人签字确认。对不能及时纠正或解决的隐患或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必要时责令停工整改。受检单位和施工现场、船舶隐患整改47、完毕后,及时向项目部提交复查申请报告。项目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复查合格后在安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5处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章行为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船舶、责任人,由项目部检查组开具安全检查处罚通知单或联系单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如下:序号处罚条款罚款对象处罚金额1对不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进行整改的施工船舶、机械、施工作业现场船长、操作员、负责人200元/项2对同一船舶、机械或施工作业现场存在3项及以上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船长、操作员、负责人300元/项3未按船舶证书配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应急设备等安全设备存在较大缺陷的;机械、施工作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船长48、操作员、负责人500元所属协作单位1000-5000元4乱拉电线或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的当事人,当事人不明时处罚船长或负责人500元5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时,未按要求摆放移动灭火器材当事人200元6动火作业时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当事人200元7氧气、乙炔压力表损坏未及时进行更换的当事人,当事人不明时处罚船长200元8动火所使用的设备摆放不符要求(氧气钢瓶与乙炔钢瓶摆放距离大于5米,离动火点10米以上,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5m,电焊机二次线长度不得大于30m。动火周围10米内应无可燃易爆品)当事人、当事人不明时处罚船长200元9动火作业时存在漏气、电线破损等其他安全隐患当事人500元49、10水上、主甲板作业,乘坐交通船不穿救生衣或穿戴不规范当事人100元11不戴安全帽当事人100元12上岗作业时穿拖鞋当事人100元13作业时不穿工作服、不戴防护手套当事人100元1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当事人200元15酒后作业当事人200元16违章指挥当事人500元17其他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当事人100-200元18船员、现场作业人员存在上述违规行为2起及以上,除对当事人处罚外船长、现场负责人500元19当月安全检查协作单位累计出现上述不符安全作业要求行为3次及以上的协作单位2000元20监理、业主上船进行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较多或对船舶安全管理不满协作单位5000元安全检查处罚标准650、处罚的实施6.1对协作单位所属施工船舶、机械、作业人员的处罚,由检查组现场开具安全检查处罚通知单,对协作单位的处罚由项目部安监部以联系单的形式下发协作单位,罚款由协作单位负责追缴。6.2对项目部人员、自有船舶及租用船舶人员的处罚由项目部安监部开具安全检查处罚通知单,罚款由安监部负责追缴。6.3罚款应在一周内缴纳到项目部财务部。逾期不缴,将由项目部安监部书面通知加倍处罚。7奖励7.1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或向上级反映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缺陷或问题,对安全生产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经调查情况属实,视情给予100500元的一次性奖励。7.2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从而避免了重大事51、故的发生,经调查情况属实可给予500-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7.3对施工班组、船舶人员的奖励,由施工班组、船舶提出申请,经项目部确认,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核实并做出决定。8奖罚资金处理罚款金额计入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奖励费用在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八、安全活动制度1项目部成立“安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项目经理组长职责:负责组织活动,对“安全活动日”全面负责。副组长:安全总监及其他班子成员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组织“安全活动”的开展,并负有监督责任。成员:项目部全体人员成员职责:在组长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安全活动日”执行人:专职安全员执行人职责:负责拟定全年“安全活动日”计划(见表152、)并付诸实施。项目部“安全活动”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2活动时间项目部“安全日活动”开展时间定为每月16日,如遇其他重大情况(国家、上级单位开展专项安全活动等)计划发生变化时,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调整“安全活动日”时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等其他安全活动根据上级的组织安排进行开展。3活动方式及内容“安全活动”内容要丰富,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形式:3.1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开展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3.2组织进行项目部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3.3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现场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3.4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学习天53、航局、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3.5安全知识考核。4活动记录开展“安全活动”时,项目部做好相应记录(见表2),具体包括:活动内容、活动方式、组织人、参加人员(本人签名)、过程记录、活动的效果评价及影像、图片等多媒体资料。5其他规定项目部通过在施工现场和作业船舶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和纂写安全活动报道等方式,大力营造“安全活动”的活动氛围。表1: 年安全日活动计划表项目经理部(章): 序号时间安排参加人员具体内容活动形式12填表人: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表2: 安全活动记录活动名称参加人数地点主持人记录人日期 年 月 日内容记录:签到记录:姓名单位/部门职务其他九、施工船54、舶、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项目经理部施工船舶、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特制订本制度。1项目经理部投入的施工船舶、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相关证书;所配备人员需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各类有效资格证书。2施工船舶、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前,由其所属单位以联系单的形式报项目部工程部,并提供有关证书复印件,工程部对证书审核通过后,通知安监部对施工船舶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检查,检查船体状况、机械设备状况、消防设施、救生设施、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是否完好,规范填写船舶、设备进场安全验收记录(见表1)。3安监部组织对船舶、机械设备检查或复查通过,认为投入的55、施工船舶、机械设备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通知工程部批复进场联系单准许进场施工,施工船舶、机械设备方可进场施工。4未报项目经理部进场或检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合要求的船舶、设备严禁准许进场施工。5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对隐患整改工作不重视,带病施工的船舶、设备,责令停工整改,必要时出具撤场通知责令撤场。6项目经理部根据船舶、机械投入情况建立船舶管理台帐(见表2)、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台帐(见表3),并保留船舶、机械证书复印件。7船舶管理台帐内容包括船舶的船名、船型、主要规格、进退场时间、主要证书(国籍/检验)有效期、所属单位等资料和信息。8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台帐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的名称、规格型56、号、所属单位、设备出厂/检验合格证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进场验收情况、进出场时间等。9特种设备必须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并按要求申请相应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项目部保留机械设备有关证照、检验报告复印件,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见表4)。10项目部根据船舶和设备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台帐资料,保留签证、调遣的有关资料。表1: 船舶、设备进场安全验收记录船舶(设备)所属单位: 年 月 日船舶(设备)名称类型船舶(设备)进场考察、验收内容验收人员意见(需整改的项目、是否准许进场等)签字栏验收小组组长参加验收人员船舶(设备)所属单位或现场负责人表2: 船舶管理台账序号船名船型吨位(总/净)证书有效57、期(国籍/检验)航区进场时间撤场时间配套锚艇隶属单位备注表3: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台账(一般施工机械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隶属单位进场时间是否持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进场验收情况验收人员验收时间使用班组(段落)退场时间备注表4: 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序号设备名称主要型号参数出厂编号隶属单位进场时间是否持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进场验收情况验收人员验收时间使用班组(段落)设备证书复审日期退场时间备注十、陆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和规范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及项目经理部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消防法58、律法规和天航局、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规定。1本规定适用范围为项目经理部办公场所、员工宿舍、陆地施工现场及管辖下的其他陆地场所。2消防安全组织机构2.1项目经理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安全总监组员:安全、调度、工程、船机、总务、财务等部门主要人员2.2项目经理部根据需要设立应急消防队,负责本部的应急灭火工作,成员如下:队长:安全总监副队长:项目总工队员:工程、船机、总务、财务等部门主要人员3项目经理部各级消防责任人及职责:3.1项目经理3.1.1为项目经理部消防第一责任人;3.1.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3.1.3落实公司制59、定的消防安全指标的完成;3.1.4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员工岗位防火责任制;3.1.5负责带领或安排副经理及安全技术人员开展专项防火检查,听取检查结果,督促隐患项的落实整改;3.1.6组织落实消防教育和培训,增强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能;3.1.7发生火灾事故,及时启动消防应急处置方案,担任应急领导指挥小组组长,积极组织初期火灾的扑救及人员、设备的抢救,妥善保护现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整改工作。3.2项目书记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消防责任制的逐级落实工作,与项目经理共同对本项目消防安全指标的完成负责。3.2.2对项目经理部日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检查及整改等60、工作开展情况予以检查、监督、指导。3.2.3加强对党员干部、团员青年的消防知识教育,积极组织宣传本部消防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3.2.4发生火灾事故,担任应急领导指挥小组副组长,当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时作为替代人,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3.3 安全总监3.3.1为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工作直接领导人3.3.2主持、组织项目经理部的消防教育培训,监督作业班组消防教育活动的开展,检查教育记录。3.3.3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严格执行消防规章制度;3.3.4带领安全技术人员开展专项防火检查;3.3.5组织制定本项目消防应急处置方案,加强演练,并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61、的变化做好方案的更新、日常管理工作;3.3.6发生火灾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做好现场保护和扑救工作,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现场具体情况,指派专人做好现场记录。3.4安全主管人员3.4.1为项目部经理部消防执行人; 3.4.2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消防相关文件和要求,根据国家的消防法规和公司颁布的小安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实施现场监督管理;3.4.3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3.4.4参与专项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3.4.5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协调项目经理部范围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保证消防通道畅通。3.4.6按规定组建应急消防队,制定现场消防处置方案,一旦发生火62、灾带领员工实施扑救,保护火灾现场;3.5调度、工程、船机、总务、财务及其他人员3.5.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3.5.2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演练,掌握消防知识、技能;3.5.3在安全主管人员的指导下参与初期火灾的扑救及人员、设备的抢救工作。3.6应急消防队3.6.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3.6.2参与消防安全检查,积极消除火险隐患。3.6.3了解消防重点部位,掌握消防设施的性能和各种灭火器材的操作方法,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维护、检查工作。3.6.4在队长的带领下积极参加扑灭火灾和疏散人员,保护火灾现场。3.6.5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发生63、的原因。4消防档案项目经理部建立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应该据实归入消防档案。4.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4.1.1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及重点部位分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4.1.2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情况,应急消防队员及重点工种人员情况。4.1.3消防安全制度及有关陆地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4.2.1安全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4.2.2防火设施、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情况。464、.2.3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及历年消防工作记录,火险、火灾的发生情况。4.2.4项目经理部消防教育、培训及义务消防队员灭火训练的演习情况。5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负责组织日常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主要内容包括:5.1通过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及安全防火、灭火、报警、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5.2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本单位的应急消防队员参加公安消防部门举办的各种消防知识培训班,通过专业知识与防火灭火技能的学习,使义务消防队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成为保障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6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6.1消防安全检查项目部消防器材65、由项目安监部主管人员负责管理与使用,每月至少对所有消防器材检查一次,并填写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见表1)。项目部结合月度安全检查进行防火巡查,并填写防火巡查记录表(见表2)。检查的重点部位为厨房、办公室、宿舍、仓库和其他公众聚集场所等人财物集中,容易诱发火险、火灾的场所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部位。检查内容主要有:6.1.1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有无违章、违规现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6.1.2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数量是否满足防火需要,日常安全检查是否留有记录。6.2隐患整改对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向有关66、负责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包括隐患部位、性质、整改措施、期限等,整改责任人必须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及物资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并确保在整改完成之前防止隐患酿成灾害。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项目经理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7应急预案演练项目经理部应当按照陆地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调整,以确保符合实际情况及预案的可操作性。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表1: 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项目部(现场): 年 月 日器材名称检查日期编号规格型号存放位置是67、否正确外观是否完好部件配置是否齐全钢压(灭火器)是否充足送检时间检查结果检查人表2: 防火巡查记录表被检查单位或位置: 年 月 日项目内容巡查内容巡 查 情 况处 理 情 况1办公区、生活区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畅通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等是否在位、完整、有效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5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7办公室(宿舍)是否有专人检查电器设备关闭8总电源漏电保护器是否正常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签 署巡查人:记录时间: 时 分处理时间:时 分说明:没有发现问题的在检查情况栏内打“”;有问题的要准确,详细记68、载,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或部门。十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强化项目部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及各项工作的开展,制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月度安全例会制度1.1每月组织召开由项目经理主持,各部门主管人员、作业班组负责人、协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自有船舶(租用船舶)船长参加的月度安全生产例会。1.2会议主要内容:总结分析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隐患提出预防措施,并对下月安全生产生产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单独形成月度安全生产会议纪要下发作业班组、协作单位、施工船舶。2专项安全会议 当施工安全生产遇有重大决策或情况,如防台、贯彻上级紧急会议精神等事项,组织召开项目部专项69、安全会议,会议形成安全生产会议纪要下发作业班组、协作单位、施工船舶。十二、事故快报制度1 总则为及时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积极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局、公司有关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项目部各部门、施工班组、作业船舶3 事故处理原则3.1 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等级以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3.2 发生下列事故时,必须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报告事故情况、事故救援和处理情况:3.2.1 发生人员重伤(重伤标准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失踪或死亡事故;3.2.2 发生船舶水上交通一般及70、以上事故(事故等级划分见局公司水上交通事故管理规定);3.2.3 发生船舶机损一般及以上事故(事故等级划分见局公司船机管理制度汇编);3.2.4 发生道路交通一般及以上事故(一般事故指重伤1至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人民币以上);3.2.5 发生火灾事故;3.2.6 发生关系到安全生产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3.3 当发生本制度3.2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后,应按照以下程序及时报告。3.3.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或船舶有关人员应立即以电话等形式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应迅速报告公司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同时按照规定报告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水上交通事故报71、当地海事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当地交管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带领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和组织抢救,并按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管理规定进行报告、统计。3.3.2 项目负责人或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在1小时之内按照“事故快报表”见附件1的内容以传真形式对口向公司安监部、船舶部等部门报告。3.4 当发生3.2中所列事故等级以下的事故时(如:轻伤、水上交通小事故等),执行以下规定:3.4.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或船舶有关人员应立即以电话等形式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72、的部门报告。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和抢救。3.4.2 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在8小时之内按照“事故快报表”(见附件1)的内容以传真形式对口向公司安监部、船舶部等部门报告。3.5 发生本制度“3.2”中所列的“1、2、4、5、6” 类事故及所列等级以下事故时,报告公司安监部;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同时报告公司总经办;当发生“” 类事故及“”类所述等级以下事故时报告公司船舶部。3.6 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监督岗位人员负有对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进行预警、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的责任。3.6.1 当作业船舶、施工现场遇有各类险情或发生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下令启动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73、,相关人员要积极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立即通过高频电话等通讯手段请求救援。同时,尽快向当地海事或安全监管等部门报告,以及时得到其指导帮助。3.6.2 项目部应立即按照“响应程序”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将抢救遇险人员及救援所采取的措施等实施情况,按程序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直至救援工作结束。3.7 各部门、施工班组、作业船舶要严格执行事故快报制度,不得迟报、瞒报,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严厉查处违规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3 附则 本制度由项目部安监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附件:1.公司事故快报表2.船舶机、航损事故的界定、报告、调查处理与统计有关规定附74、件1公司事故快报表填报单位联系人电话项目部协作单位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况(事故简单经过、伤亡及损失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救援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填报人: 年 月 日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附件2船舶机、航损事故的界定、报告、调查处理与统计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职责,确保事故的迅速救援与报告,并对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和规范统计上报,现对船舶机、航损事故的界定、报告、调查处理与统计做如下规定。一、机、航损事故的界定(一)船舶水上交通事故(航损):碰撞事故、搁浅事故、触礁事故、触损事故、浪损事故、火灾、爆炸事故、风灾事故、自沉事故、船舶进水事故、挖泥机具损坏和坠海事75、故(耙头、绞刀、斗轮、链斗组件、抓斗、铲斗、钢桩、大小泥门)及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的水上交通事故。(二)船舶机损事故:船舶机电设备发生损坏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机损事故。机电设备:船舶推进主机(包括尾轴和螺旋桨等)、挖泥设备驱动系统(动力设备和轴系等)、泥泵系统(泥泵机、泥泵、轴系、服务系统)、发电机、辅机(锅炉、泵浦、制冷设备、锚设备、空压机、液压系统、舵系、生活卫生设备、环保设备等)电网电站、管路等。二、事故报告与统计(一)事故报告1.水上交通事故报告执行公司水上交通事故管理规定的事故报告程序。机损事故报告执行机损事故的有关报告程序。2.发生船舶水上交通事故(航损),事故单位76、向公司安监部报告。由航损事故导致机损时,事故单位向公司安监部报告,同时报告(安监部报)公司船舶部。3.发生机损事故,事故单位向公司船舶部报告。由机损事故导致航损时,事故单位向公司船舶部报告,同时报告(船舶部报)公司安监部。4.发生事故后无法判定为航损或机损时,事故单位向公司安监部报告。(二)事故统计1.机、航损事故均由公司安监部统计上报。2.因航损导致的机损,作为航损事故统计上报。3.因机损导致的航损,作为机损事故统计上报。三、事故调查处理1.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海损)由安监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必要时船舶部门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机损事故由船舶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安监部,由安监部统计77、上报。3.由海损事故同时导致机损事故和由机损事故同时导致海损事故时,以安监部为主,船舶部门参与调查处理。4.发生事故后无法判定为海损或机损的事故,以安监部为主,船舶部门参与调查处理。十三、安全生产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协作单位、作业班组、船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绩效,根据局、公司相关要求,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协作单位、作业班组及船舶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2安全生产考核二个月为一个考核期,项目经理部各部门、班组、船舶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协作单位班组、船舶考核结果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返还挂钩。3安全生78、产考核包括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考核、事故隐患考核和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三部分。3.1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考核3.1.1当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人员重伤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时,对项目经理部相应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安全考核计零分;3.1.2当发生下列事故时,对事故责任部门、协作单位、班组、船舶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安全考核计零分;3.1.2.1发生员工重伤以上责任事故;3.1.2.2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责任事故。3.2事故隐患的考核(一)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79、环境的不良影响和管理上的缺陷;(二)凡在上级、主管机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天航局的安全督查检查中,施工现场或船舶被发现存在严重及以上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被上级、主管机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的,每一项次扣除负有责任的部门、班组、船舶年度事故隐患考核分数10分。(三)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施工现场或船舶被发现存在严重及以上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被项目部挂牌督办的,每一项次扣除负有责任单位年度事故隐患考核分数2分;未按规定的期限整改并将隐患予以消除的,每一项次另扣除事故隐患考核分数4分。3.3安全管理综合考核安全管理综合考核包括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考核、事故隐患考核和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三部分,考核分80、数按安全管理综合考核表(见表1、表2、表3)所列标准进行计算,总分为100分,每项扣分以满分分数扣完为止,不计负分。4考核程序4.1对发生的责任事故,按照天航局规定的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由天航局或公司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机损事故由船机设备部)提出考核意见,构成一票否决等级的责任事故,由公司安委会审批。4.2每个考核期末,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负责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评分;协作单位、作业班组、船舶的考核评分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5处罚及奖励5.1项目经理部各部门、作业班组、船舶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取消当年参加各类先进评比的资格;得分在90分以上,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81、物资奖励。5.2协作单位、作业班组、船舶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返还风险抵押金的50%;得分在60分以上80分以下,返还风险抵押金的80%;得分80分以上,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6附则6.1本制度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6.2本制度自项目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表1: 项目经理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综合考核表项目经理部: 部门: 工作岗位: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满分班子打分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满分40分1安全事故1、部门分管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扣20分,2、部门分管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但未造成人员受伤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每次扣5-15分;3、没82、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扣20分40分事故隐患考核(25分)1事故隐患凡在上级、主管机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天航局、公司的安全督查检查中,施工现场或船舶被发现存在严重及以上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被上级、主管机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的,每一项次扣除负有责任的部门年度事故隐患考核分数10分。凡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施工现场或船舶被发现存在严重及以上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被项目部挂牌督办的,每一项次扣除负有责任的部门年度事故隐患考核分数2分;未按规定的期限整改并将隐患予以消除的,每一项次另扣除事故隐患考核分数4分。25安全管理工作考核 满分35分1贯彻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文件1对项目部布置的安全83、工作没有及时完成每次扣2分;2不认真,工作应付,致使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安全管理问题扣3-5分。5分2安全/环保技术交底专项安全生产措施1、未及时对部门分管工作范围内作业班组、施工船舶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少一项扣3分;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缺乏针对性,扣2分;3、施工组织设计中专项安全生产措施缺乏可操作性,扣2分。5分3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每项扣2分。5分4违章情况1、施工作业中违章操作未能及时制止扣1分;2、施工作业中违章指挥扣3分;3、违反其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项扣2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10分5隐患整改1、部门分管工作范围内查处的安全隐患不按规定时限整改,少84、1项扣1分;2、部门分管工作范围内连续2次检查中出现同一安全隐患,每项扣2分。8分6安全活动1、无故不参加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活动,每缺席1人扣1分,负责人缺席扣2分;2分得分合计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表2: 项目经理部协作单位/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综合考核表项目经理部: 协作单位/作业班组: 负责人: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满分班子打分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满分40分1安全事故1、部门分管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扣20分,2、部门分管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但未造成人员受伤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每次扣5-15分;3、没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扣20分40分事故隐患考核(85、25分)1事故隐患凡在上级、主管机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局、公司的安全督查检查中,施工现场被发现存在严重及以上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被上级、主管机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的,每一项次扣除负有责任的单位、班组年度事故隐患考核分数10分。凡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施工现场或船舶被发现存在严重及以上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被项目部挂牌督办的,每一项次扣除负有责任的单位、班组年度事故隐患考核分数2分;未按规定的期限整改并将隐患予以消除的,每一项次另扣除事故隐患考核分数4分。25安全管理工作考核 满分35分1贯彻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文件1、经理部布置的安全工作没有及时完成,扣2分;2、工作不认真、应付,致使存86、在安全管理问题,扣3分。5分2安全/环保技术交底专项安全生产措施1、人员、机械、特种作业设备相应上岗证书、检验证书等缺失,每项扣3分;2、证书过期,每项扣1分。5分3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每人次扣2分。5分4违章情况1、施工作业中违章操作,每项扣2分;2、施工作业中违章指挥,每项扣5分;3、违反其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项扣2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10分5隐患整改1、上级单位和项目经理部检查出的隐患不按规定时限整改,每1项扣2分;2、连续2次检查中出现同一安全隐患,每项扣5分。8分6安全活动1、不参加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活动,每缺席1人扣1分,负责人缺席扣2分;2、不87、按经理部要求开展安全自查、安全教育,每少1次扣3分。2分得分合计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表3: 项目经理部船舶安全管理综合考核表项目经理部: 船舶: 船长: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满分班子打分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满分40分1安全事故1、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轻伤,每次扣20分;3、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害,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每次扣5-15分;4、没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扣20分40分事故隐患考核(25分)1事故隐患凡在上级、主管机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天航局、公司的安全督查检查中,施工现场被发现存在严重及以上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被上级、主管机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挂牌88、督办的,每一项次扣除负有责任的船舶年度事故隐患考核分数10分。凡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船舶被发现存在严重及以上事故隐患或事故隐患被项目部挂牌督办的,每一项次扣除负有责任的船舶年度事故隐患考核分数2分;未按规定的期限整改并将隐患予以消除的,每一项次另扣除事故隐患考核分数4分。25安全管理工作考核 满分35分1贯彻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文件1、经理部布置的安全工作没有及时完成,扣2分;2、工作不认真、应付,致使存在安全管理问题,扣3分。5分2安全/环保技术交底专项安全生产措施1、人员、机械、特种作业设备相应上岗证书、检验证书等缺失,每项扣3分;2、证书过期,每项扣1分。5分3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作业人89、员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每人次扣2分。5分4违章情况1、施工作业中违章操作,每项扣2分;2、施工作业中违章指挥,每项扣5分;3、违反其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项扣2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10分5隐患整改1、上级单位和项目经理部检查出的隐患不按规定时限整改,每1项扣2分;2、连续2次检查中出现同一安全隐患,每项扣5分。8分6安全活动1、不参加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活动,每缺席1人扣1分,负责人缺席扣2分;2、不按经理部要求开展安全自查、安全教育,每少1次扣3分。2分得分合计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十四、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项目经理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90、,根据公司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1项目经理部调度负责机动车辆的日常管理和安排使用,建立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台帐(附件1),妥善安排好车辆的年度总检、保险工作,做到不漏报、不漏验,并以此作为提高车质车况的重要手段;认真办理各种车务手续,做到手续齐全,数据可靠。2不得雇佣患有职业禁忌疾病的机动车驾驶员,临时雇佣的机动车驾驶员上岗前需进行体检,以确保无癫痫、明显的听觉器官、心血管、神经系统器质性疾患和色盲等职业禁忌疾病。3驾驶员须经过专业训练,经交管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关规定,坚持中速行车、安全礼让,确保行车安全。4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调度与91、驾驶员根据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要求(附件2),每月共同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附件3)。驾驶人员严格执行车辆“三检”制度,认真填写车辆三检记录表(附件4),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把好车质关。5项目经理部机动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其他持有驾驶证的人员有特殊情况需驾车外出的,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处签订机动车使用安全承诺书(附件5)后,方可向调度提车;无证人员任何情况下均严禁驾驶。6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中不应吃食品、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开霸王车、斗气车。7长途行车要安排驾驶员适当进行休息,避免疲劳驾驶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8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要减速慢行,仔细观察92、来往运输车辆动态,停放位置不应妨碍过往车辆的行驶,防止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9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各项安全规定,坚决杜绝各类违章行为。如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经济处罚,由当事驾驶员本人负责承担。10调度负责建立健全驾驶员的技术档案,包括:奖惩、违章、事故、准驾、增驾以及资历等内容,严格把好年度审验关。对于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和不宜继续从事驾驶工作的驾驶员,安监部有权停止其驾驶工作,并建议项目经理部解除其劳动合同。11每月至少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安全意识,并保留记录、考勤。12驾驶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外从事专、兼职驾驶工作,因此导致发生93、交通事故,项目经理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其后果自负。 附件1: 机动车辆管理台帐 车辆名称牌照号码车龄到检日期自有/租用保险种类保险期限驾驶人员姓名驾照等级附件2 : 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要求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1外观车辆外观整洁,各零、部件完好,连结紧固,无缺损,并有正常的技术性能;车体周正,左右对称部件高度差不大于40mm。2照明和信号系统车辆的灯具安装要牢固,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丢而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其灯泡要有保护装置。灯光开关安装要牢固,开启、关闭自如,不得因车辆震动而自行开启或关闭,开关设置位置适当,便于驾驶员操作,开关上有符合规定的标志;车辆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光色94、等符合规定;驾驶室的仪表板上应设置仪表灯,仪表灯亮时,应能看清楚仪表板所有仪表,并不得眩目,仪表板上应设置转向指示信号和蓝色远光指示信号灯;喇叭功能完好。3车身车身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和客货安全,车身内外不得有使人致伤的尖锐件或凸出物;驾驶员座椅应舒适可调,各操作件布置合理,操作位置尺寸符合标准,轿车前排必须装置安全带;车门、车窗启闭轻便,不得有自行开启现象、其门锁牢固可靠;车辆前挡风玻璃应具有刮水器,刮刷面积应保证驾驶员有良好足够的视区,最低不少于1800cm2;车辆左右两侧必须各设置一面后视镜,后视镜安装位置、角度适宜,镜面影像清晰;车内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4仪表车辆应95、设置水温表、电流表、燃油表、车速里程表,气压表,机油压力表等仪表及开关,并灵敏有效。5动力系统发动机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不得有异响;怠速稳定,机油压力正常;发动机应有良好的启动性能;化油器、消声器不得有“回火”、“放炮”现象;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齐全,性能良好。6传动系统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不打滑、无抖动和异响,操作轻便;变速器及分动器换档时,齿轮啮合灵便,自锁、互锁装置有效,运行中无异响;传动轴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中间轴承、万向节不得有裂纹、松动现象;主传动器、差速器工作应正常,无异响。7行驶系统轮胎胎冠花纹深度磨损后应不少于1.6mm,胎面因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96、轮胎帘布层,胎面和胎侧不得有长度超过25cm、深度足以暴露出帘布层的破损和割伤,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轮胎;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必须紧固;车架不得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和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减震器工作应正常。8转向系统车辆的主方向盘应转动灵活、操作轻便、无阻滞现象,车轮转到极限位置时,不得与其它部件有干涉现象;转向轮转向后应有自动回正能力;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且球销不得松旷,横、直拉杆不得拼焊。9制动系统行车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应符合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行车制动系在产生最大制动作用时踏板力不得超过700牛顿97、,手握力不超过300牛顿;行车制动系最大制动效能应在踏板全行程的4/5以内达到,驻车制动系最大制动效能应在操纵杆全行程的3/4以内达到。10其它千斤顶、灭火器瓶、停车应急三角警示牌要齐全有效附件3: 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表车辆(名称): 牌照号码: 年 月检 查 项 目外观整洁 完好 周正照明和信号系统前大灯 转向灯 雾灯 尾灯 刹车灯 喇叭 仪表板照明 灯光开关车身车身技术状况 坐椅 安全带 车门、车窗 刮水器 后视镜 灭火器仪表种类齐全 灵敏可靠动力系统发动机 化油器 消声器 冷却系统 点火系统 润滑系统 燃料系统行驶及传动系统离合器 变速箱 传动轴 中心轴承万向节 轮胎 钢板弹簧 车架 螺栓98、铆钉 前后桥 减震器转向系统方向盘 转向节及臂 转向拉杆及球销制动系统脚刹 刹车片 手刹车辆证照、保险证照 车辆年检 车辆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整改结果说明:合格的项目打,不合格的项目打。检查标准依据公司机动车辆安全检查明细表所列项目及要求。检查周期:项目部安全员组织驾驶员每月系统检查一次,并填写该检查表。检查人: 项目安全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4: 车辆三检记录表车辆(名称): 牌照号码: 年 月 车辆三检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出车前车身及外观(包括座椅、安全带)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及方向盘灯光系统轮胎、雨99、刮器油、水、电瓶仪表、喇叭、底盘其它行车中车辆运转动力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变速箱、离合器等)制动系统仪表、喇叭、底盘等收车后车 身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轮胎、雨刮器油、水、电瓶仪表、喇叭、底盘卫生情况其它具体问题描述 司机(签字): 车辆主管人员: 安全主管:备注:正常划,故障划;具体问题描述栏填写问题出现时间、部位以及车辆报修和修理等情况。附件5: 项目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承诺书为确保机动车辆的使用安全,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本人郑重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项目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2.听从项目部调度指挥,每天出车任务完成后及时向调度报告并上交车辆钥匙,不擅自用车,不公车私用。3. 积极参加项目100、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4.每日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任何问题及时向调度报告,保持车况处于完好状态,不开带“病”车。5.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坚决杜绝各类违章行为;坚持中速行车、安全礼让、不开超速车,不酒后驾车;长途行车适当进行休息,不疲劳驾驶。6.不在项目部外从事其他专、兼职驾驶工作。7.我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损失由本人承担。 承 诺 人: 批 准 人: 年 月 日说明:项目部非专职司机并具有有效驾驶证人员,若因项目部工作需要驾驶机动车辆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同时向本项目部做出安全承诺,签订机动101、车辆使用安全承诺书后方可使用。十五、交通船安全管理规定1项目部租用交通船需与交通船所有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所租用交通船船体、船况必须满足人员登乘安全的需要,并且具备有效、齐全的船舶证书,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适任证书,项目部对相关证书复印留存。2交通船消防、救生设备、设施、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满足载员的需要,驾驶员负责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有效、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3项目部交通船的使用听从调度安排,交通船驾驶员严禁未经调度安排擅自动用交通船进行接送人员及其它活动,一经发现处以500元/次罚款,由此引发的事故由驾驶员自行负责。4交通船驾驶员工作期间需穿戴好救生衣等安全防102、护用具,严禁穿拖鞋、短裤、赤膊作业;严禁酒后驾驶。5上、下交通船严禁人员跳跃登船,需要时搭设跳板,防止人员摔倒、滑落。因潮汐等影响落差较大时,要搭建带栏杆的上下扶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6经理部为交通船配备救生衣,未自带救生衣的人员可以临时穿戴使用,乘坐交通船上下船的所有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7交通船驾驶员有监督搭乘人员穿戴救生衣等安全防护用具的责任与义务。搭乘人员不穿救生衣,驾驶员有权拒绝开船要求。一经发现违者,经理部将对当事人处100元罚款,对交通船驾驶员处200元罚款。8遇到大雾、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禁止交通船航行。十六、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1项目经理部建立管理人员(包括协作单位项目部管理103、人员)台帐(见表1),留存建造师、三类人员等证书(持证人员)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经理部临时用工通过公司与具备有效资质的中介机构(派遣单位)规范签定劳务用工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依据有关法律要求和双方约定缴纳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理部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台账记录(见表2),并留存有关证书、身份证和各类保险保单或凭证复印件。3项目经理部对进场船舶船员、管线和测量等作业班组成员、协作单位施工人员和劳务人员(其中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登记(见表3),并随时更新,保存最新记录,同时将身份证及有关证书复印件留存。4项目部根据从业人员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台帐资料。5项目部对特种作业人104、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临时用工的持证情况和实际操作水平进行审核和检验,并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表1: 管理人员登记表 项目部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担任职务(岗位)联系电话建造师及三类人员证书类别本岗工作年限备注123456.协作单位(名称) 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担任职务(岗位)联系电话 建造师及三类人员证书类别本岗工作年限备注12345.表2: 临时用工登记表序号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从事工作 联系方式所属单位持有证书情况聘用时间退场时间表3: 从业人员登记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所属单位作业类型持证类别资格证号证书有效期进场时间撤场时间备注十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1 总则为规范项目部劳动防护用105、品的使用和管理,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公司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施工班组、各岗位的从业人员3 管理职责 项目部需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则上由公司总经办统一购买、配发;项目部确需自行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应上报总经办。项目部安监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台账和发放档案。4 购买4.1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4.2 购买劳动防护用106、品时应开据劳动防护用品专用发票。4.3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到具备相关资质的正规销售商处购买,并审验销售商营业执照及产品合格证等。4.4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4.4.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规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以下六类:a) 头部护具类:安全帽;b) 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呼吸器;c) 眼(面)护具类:焊接面罩、焊接护目镜、防冲击眼镜;d) 防护服类: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e) 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f)107、 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4.4.2 临时穿用的工作救生衣、便携救生衣,也作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管理。(船舶航海专用救生衣执行船检相关要求,不适用于本规定)4.4.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时,应审验和留存生产厂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志证书等证明材料及技术监督或船检等部门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或安全鉴定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此外还应审验和留存销售单位营业执照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的许可证书。4.5 采购或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建立台账,台账内容至少应包括品名、购买日期、规格、数量、有关证照审验情况、产品验收情况、产品有效使用期和审验人签字,并将相关证照、证书等附108、后。5 发放原则5.1 项目部在岗员工及临时雇佣人员应按本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5.2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严禁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要教育职工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其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5.6 发给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个人负责保管使用。在使用期限内丢失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按标准补配,当事人负责补配用品的费用。6 发放标准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标准发放。7 保管和报废更新7.1 劳动防护用品按以下要求进行保管。7.1.1 项目部安监部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完好、有效情况的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的劳动防护用109、品。7.1.2 全体员工应妥善保管各类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破坏防护用品结构及影响其使用功能,不能使用损坏和使用功能不良的劳动防护用品。7.1.3 救生衣等需定期检验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7.2 劳动防护用品的判废更新执行以下要求。7.2.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动防护用品应予报废,包括:a) 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破坏。b) 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超过有效使用期。有效使用期是指:自产品生产日期起算,计算至其产品合格证标定的使用期限或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附录B“个体防护装备使用期限”中规定的相关工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110、限;取二者规定时间短的作为有效使用期。项目部劳动防护采购台账和发放档案中的产品有效使用期要按此要求进行登记。7.2.2 对于过期、损坏等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集中存放,定期消毁,严防流出8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8.1 工作服8.1.1 项目部所有员工在从事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按要求穿着统一配发的工作服。8.1.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按照专业安全要求及规范穿着个人劳动防护用品。8.2 救生衣8.2.1 各类船舶的船员在系解缆、瞭头值班、夜间巡视、舷外作业、登乘救生艇筏、海上救助、抢险作业和其他容易造成人员落水的甲板作业时,必须穿着救生衣。8.2.2 所有登乘交通船的人员,必须穿着救生衣。8.2.111、3 管线、水上测量等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救生衣。工作船必须配备救生圈、抛绳或沙篙等器材。设专人负责对作业过程监护,确保人员安全。8.2.4 凡是在工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或外来办公人员,需上船工作时,由项目部负责提供救生衣,并由安全员指导登船人员按规范穿戴。8.2.5 凡是从事水上作业的其他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一穿两戴”的规定穿戴救生衣。8.3 安全帽8.3.1 各类船舶船员在甲板部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8.3.2 项目部人员,凡是进出工地现场或登船工作时,要戴安全帽。8.3.3 管线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8.3.4 凡是到工地现场、船舶检查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或外来办公等其112、他人员,由项目部负责提供安全帽,并由安全员指导规范佩戴。8.4 安全带8.4.1 所有作业人员在登高作业时(作业面在2米以上或在作业面附近存在2米以上的没有遮蔽的沟、坑等)必须系戴安全带,同时要有专人监护。8.4.2 船舶高空、舷外作业时,必须系戴安全带,同时要有专人监护。8.5 防护手套8.5.1 在进行系、解缆;更换缆绳;掏绞刀头;插接缆绳和装卸(吊装)大型设备等作业时,必须佩戴皮质手套。8.5.2 在进行敲锈,油漆等作业时应佩戴线手套。8.5.3 在接触有腐蚀性物质的作业时,应佩戴防腐手套。8.5.4 从事有关电器设备作业时,应佩戴绝缘手套。8.5.5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按本工种的防护113、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手套。8.5.6 管线作业人员,应根据不同的作业形式,佩戴相应的防护手套。8.6 保护足趾鞋。容易造成脚部伤害的作业必须穿保护足趾鞋。9 有关安全要求9.1 各类工作服在穿着使用时,必须系紧拉链或扣齐纽扣,保持清洁整齐。9.2 救生衣在穿着使用时,系紧上、中、下部三条系带,防止入水脱落。9.3 佩戴安全帽,要系紧系带,调整好旋钮,防止脱落。9.4 佩戴安全带,要将每条系带系牢,检查保险绳与保险钩联接是否牢固,保险钩必须与固定物系牢,并有专人检查后方可作业。10 附则10.1 项目部安监部负责监督指导协作单位参照本规定为从业人员统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检查其劳动防护用品的114、规范、正确使用。10.2 本规定由项目部安监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十八、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1项目经理部按照公司的工作部署编制本项目的安全费用计划,报公司审批后按计划执行。2.项目经理部严格执行对协作单位和租用船舶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按规定提取、留存和支付,并保留有相关单据和记录。3.协作单位或船舶租赁单位每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同时上报对应的发票复印件。4.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动态管理台帐,留存安全生产费用发票复印件。5.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安全费用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将计划完成情况和分析结果以安措费月报表的形式上报公司安监部门。6.每年年底115、或项目完工后,项目经理部对安全费用投入进行总体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上报公司安监部门。十九、雾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1船舶驾驶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交通部海上雾中航行规则,结合本船舶特点正确理解和掌握规则要求。2船长和驾驶员应当对航行水域的水深、气象、潮汐、航标、碍航物等特点有充分的了解,结合本船的船舶性能,制定切实可行的视线不良时的安全措施。3船舶遇视线不良时,当值驾驶员应及时(自航船舶立即降低航速)报告船长,由船长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4大雾期间施工,各施工船舶需打开船舶甲板照明灯、施工信号灯、雾灯,发放雾号。5用68频道、广播配合发布临时航行通告,通告船舶目前的位置,动态116、,请过往船舶注意。6开启雷达,派专人值雾更,观察有无靠近船舶,如有用雾笛警示或VHF16频道呼叫其避让。加强了望频度和力度,尤其注意过往渔船。7船长、驾驶员和值班人员要以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有效手段进行正规的了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做出充分的估计。8有雷达的船舶要正确使用雷达,进行不间断观测和雷达标绘,以便做出正确判断,并加强与相关船舶的联络,保证与他船安全通过。9自航船舶在任何时候都要以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住。10根据实际情况,关闭全部或部分水密门。准备各类救生设备,以便随时可用。11自航船,当发现他船与117、本船将要构成紧迫局面而他船显未采取避让措施或措施不力,本船应及早采取措施,避免发生碰撞。12当能见度低于500m时,各施工船舶停止施工同时,各船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规定正确施放雾号,加强了望、与过往船舶的通讯联系,保证船舶安全。二十、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实施细则1总则1.1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1.2施工现场是指项目部所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活动场所。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2.1“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118、总监、项目总工、项目书记、副书记等。2.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2.3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进展,于每月26日前经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研究讨论后,授意安监部制订次月项目负责人轮流带班计划(表1)。并根据作业计划所涉及的施工作业特点,明确工作内容、职责权限等。2.4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在项目部日碰头会上根据项目负责人轮流带班计划(表2)及实际情况落实或调整当日带班人。2.5项目经理经上级领导批准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119、外出期间的项目日常工作。2.6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应全面掌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履行相应职责,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认真填写“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记录表”(表3)存档备查。下列情况,项目负责人必须现场轮流带班生产:2.6.1项目开工或项目施工区域、环境、设备等情况出现较大变化时。2.6.2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 2.6.3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2.6.4各项工序进行典型施工时;2.6.5防抗台风、暴雨、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处置或灾后恢复生产和节假日时;2.7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职责:2.7.1检查落实技术、质检、安全等管理人120、员跟班作业,确保现场管理人员有效到位;2.7.2检查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2.7.3巡视施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指导一线人员作业,及时制止“三违”行为;2.7.4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2.7.5填写带班生产工作日志并签字归档备查等。3.监督检查项目部安监部根据本细则对本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因带班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附则4.1本办法与国家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不相一致时,应从其规定。4.2本办法自项目经理审批之日起施行,由121、项目部安监部负责解释。表1: 项目负责人轮流带班计划项目: 年 月日期带班人施工作业内容工作内容、职责权限表3: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记录表项目: 带班领导日期项目进程地点主要施工活动和检查内容问题和整改情况整改时限带班人签字整改结果二十一、工程协作与船机设备租赁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为了加强项目工程协作、船舶及机械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天航局、公司有关制度,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及所属协作单位、租赁船舶。3 管理原则项目部应根据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122、准入、清退机制,明确安全、环保职责,依照工程特点和需要合理选择协作队伍、租赁船机设备,严格分级管理,杜绝工程转包、非法协作施工或违规租赁船机设备。4 工程协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4.1 工程协作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协作实施的行为。4.2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优先选用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中的协作单位/劳务协作队伍。4.3 工程、合约部门必须对协作单位/劳务协作队伍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查,未经审查合格不得承包协作工程。4.4 协作单位/劳务协作队伍资质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4.4.1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满足工程要求的专业承包/劳务协作企业资质123、;4.4.2 政府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须满足所协作工程的需要;4.4.3 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4.4.4 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4.4.5 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齐全。4.5 工程、合约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协作单位/劳务协作队伍的相关资质予以审查,及时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协作单位/劳务协作队伍。4.6 与协作单位/劳务协作队伍签订协作工程/劳务协作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协作单位工程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见附件1),指定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和义务。4.7 协作单位要建立现场安124、全管理组织体系,成立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安全负责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向项目部进行报备。项目部将协作单位纳入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施一体化安全管理。4.8 安监部按规定建立协作和劳务人员档案,人员变动及时更新人员名录,并保存最新记录;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和其它有关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等的资格证书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并将验证记录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并报备公司安监部。4.9 项目工程部部应督促协作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措施,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项目部应组织协作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并对重大危险源制定防控措施。4.10 在协作单位进入125、施工现场开工之前,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向协作单位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交底材料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施工安全环境条件改变时要重新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项目部要督促、指导,有条件或必要时应参与协作单位向其所属船舶或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对交底情况进行验证,留存交底记录。4.11 在签订协作单位工程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后,项目部要对现场所有协作单位人员(包括协作单位聘用的劳务工、临时工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由协作单位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每名参加培训的人员都要亲自签字,培训记录由项目部留存归档。项目部督促协作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按规定对其员工进行施工作业前和126、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对协作工程进行日常的安全管理和检查。4.12 协作单位参加施工的船舶要符合船检规范并处于适航和适工状态;按规范配备通导、消防、救生、堵漏等安全设施;同时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和与本船相符的船员适任证书;各类机械设备要有检验合格证,特殊工种从业人员要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上岗。4.13 协作单位船舶和机械设备进场前10天,将相关船舶、机械资料报送项目部初审,包括检验证书(附船舶、设备近照)、船员、驾驶人员适任证书(复印件或电子版)及施工安全报告等。对初审不合格的船舶、设备严禁进场施工。4.14 在初审合格后,由安监部和工程部联合组织对进场协作单位船舶、机械进行进场验收,验收的127、内容包括:船体、机械状况,安全、消防、救生设施、用电线路等。填写进场安全验收记录,对不符合本条所述要求或存在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的船舶和机械设备不得准许进场。4.15 协作单位投入的各类船舶未经船舶检验部门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船舶原设计,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船舶设施。发现有影响船舶安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时,应停止使用并立即限期整改。4.16 协作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调整或增减施工船舶、机械设备时,要提前向现场项目部报告,协作单位得到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退场。4.17 项目部要按规定定期对协作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要对协作单位履行“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对其贯彻执行12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并及时纠正违章违纪等不安全行为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4.18 协作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船舶负责人要按时参加项目部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例会形成会议纪要后下发至协作单位,并监督协作单位严格落实。4.19 协作单位及所属船舶、现场要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和船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上报项目部审批后执行。项目部应将协作单位及其船舶、现场纳入应急组织体系,对应急指挥程序和方法、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等进行明确;协作单位要认真开展培训及应急演练,服从项目部应急指挥。4.20 协作单位发生各类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必须遵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129、93号令)立即向项目部报告,并视情况启动现场处置方案,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减少损失。4.21 项目部对协作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实施现场安全管理,一旦发现协作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时,要及时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项目安监部部负责监督整改并进行检查。4.22 协作单位及其船舶,在工作沟通、船舶之间相互联系时,要使用普通话,以免因语言障碍导致误解,影响安全生产和正常工作。4.23 协作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明确负责安全环保工作的人员,保持与项目部的有效沟通。4.24 协作单位必须为现场施工人员配备充足、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使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范各类事故。4.25 协作单位及其船130、舶要经常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安全会议及安全检查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并留有记录。4.26 安监部负责将协作单位船舶、机械设备、人员所有证书、证件(包括:船舶证书、机械设备检验合格证书、船员适任证书、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汽车驾驶证、车辆行车执照、厨师体检合格证、身份证等)复印存档,以备检查和调用。4.27 施工船舶、机械已完成施工任务或在施工期间因故障、重大安全隐患、保养等原因需离开施工作业区时,协作单位应提前24小时向项目工程部递交撤场申请,待批复后方可撤场!4.28 如协作单位擅自将初审未通过或入场验收未通过的船舶、机械投入施工现场以及撤出施工区,项目部可按照违反协作单位工程安全环保管131、理协议书为由追究协作单位责任。5 船舶租赁安全生产管理5.1 船舶租赁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辅助船舶及交通船舶的租赁行为。5.2 所租赁船舶的所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经船舶检验机构和海事部门核发的以下有效证书:5.2.1 船舶营运执照;5.2.2 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检验证书簿;5.2.3 船舶签证簿;5.2.4 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5.2.5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自航船舶);5.2.6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记录簿(国际航线、沿海400总吨以上);5.2.7 船舶油污染应急计划簿和船舶油类记录簿;5.2.8 交通船应持有当地海132、事部门要求的证书;5.2.9 按规定由主管部门核发的其他证书或文件;5.2.10 船员适任证书等。5.3 租赁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机械设备应有维修保养、使用说明书及相关的技术资料。5.4 租赁船舶的以下设备和设施须经船舶检验机构及海事部门检验、检查合格:5.4.1 船体:船体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体强度、长度、宽度、型深、吃水满足船舶规范和施工安全要求;5.4.2 航行操纵系统:自航船舶的舵系统应有良好舵效,电(磁)罗经、测深仪、雷达、GPS定位仪等助航仪器、设施,须经校验检查并符合使用要求,其操作灵敏可靠;5.4.3 主、辅机系统:船舶的主机、辅机应达到安全施工和航行的要求;5.4.4 信号系统:133、船舶号灯、号型、声响设备齐全有效,并符合内河避碰规则(交通部令第30号)或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规定;5.4.5 通讯系统:按有关规定配备通讯设备、器材,确保联络畅通;5.4.6 系泊设施:按船舶等级、类型配备符合规范要求的系缆绳、锚链、锚、系缆柱、绞车等;非自航施工船舶应配备相应的防风锚,满足锚泊和防风的要求;5.4.7 防污系统:配备符合主管机关要求的防排污设施;5.4.8 消防系统:按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工具和器材等;5.4.9 救生系统:按规范配备各类救生设备、设施和器材,交通船应根据最大载客量配备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等。5.4.10 堵漏器材:应备有相应的堵漏器材,如木板、木134、楔、毛毯、水泥等。5.5 租赁船舶应与出租方签订租船合同和“租赁船舶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见附件2),并明确双方责任。5.6 租赁船舶的船舶类型、船舶技术性能、限定的航区应满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门的有关要求。5.7 船舶进场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审查船舶和船员证书、证件及相关资料,对证书的有效性认真把关,项目部应复印存档以备检查和调用。5.8 租赁船舶应纳入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安全管理。5.9 对租赁船舶的安全管理应同时执行对协作单位船舶的有关安全管理要求。6 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管理6.1 机械设备租赁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和交通运输车辆等租赁行为。6.2 租赁特种设备135、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6.2.1 特种设备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6.2.2 特种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6.2.3 当地特种设备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合格证;6.2.4 特种设备年检合格证书;6.2.5 特种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 6.2.6 特种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6.3 租赁机械设备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6.3.1 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6.3.2 机械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6.3.3 机械设备年检合格证书;6.3.4 机械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6.3.5 机械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136、6.4 租赁营运车辆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6.4.1 机动车执照(号牌);6.4.2 机动车行驶证;6.4.3 机动车年检合格证;6.4.4 车辆的使用、保养技术资料;6.4.5 机动车保险凭证(车损和第三方责任险、交强险等)。6.5 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的使用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应齐全,控制系统灵敏可靠。6.6 承租方应对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的技术性能进行实况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赁。租赁机械设备、车辆应签订正规的租赁合同,同时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环保责任。6.7 承租方必须依据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作业性能、技术状态及其适应137、的工作环境合理调度使用。6.8 承租方对租赁机械设备、车辆下达任务通知单时,必须对操作、司驾人员进行该项任务的作业技术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6.9 租赁车辆运载货物、运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超员、超载行驶。6.10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酒后操机、驾驶作业。6.1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租赁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和随机(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调度管理,安全生产。6.12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操138、作、司驾人员,必须在进场前对设备、车辆的技术状态、安全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作业完毕后进行例行保养,消除事故隐患,保持设备、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6.13 承租方应对租赁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予以纠正,无法立即纠正的,应限期整改并复查验收。6.14 施工过程中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明确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加强演练。7 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与安全生产费用管理7.1 在与协作单位、船舶(机械设备、车辆)出租方签订的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中应明确:对协作或出租方实施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制度,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事故险情和预防139、事故发生。7.1.1 风险抵押金用于:a) 对协作或出租方所发生事故的抢险、救灾和事故善后处理;b) 因协作或出租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而由项目经理部强制进行的隐患整改和处罚等;c) 因协作或出租方自行对所发生事故的正常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不在风险抵押金列支范围。7.1.2 风险抵押金的额度为协作工程价格或租费的2%至3%。在此额度范围内,要明确具体比例,并在所付工程款或租费中按工程进度和规定的比例扣出。风险抵押金不足时另由其工程款或租费中扣除。7.1.3 合同终止工程款或租费结算时,项目安全、船机等部门应出具安全、环保评价书,作为协作或出租方结算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依据。7.2 140、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在与协作单位、船舶(机械设备、车辆)出租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或租赁合同)中应明确:7.2.1 协作单位工程或租赁合同价款中已包括相应比例的安全费用,并参照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中各工程类别提取标准明确比例;7.2.2 支付其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扣出安全费用;经项目经理部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确认协作单位或出租方已按规定的使用范围投入了安全费用,且提供了有关发票复印件后,才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予以支付;7.2.3 项目部因现场整体安全管理的需要而发生或支付的安全费用,应从协作单位或出租方的安全费用中相应扣除,且应及时通报协作单位或出租方,并提供其相关单据或141、证明;7.2.4 协作单位或出租方安全投入超出规定比例部分,由其自行承担。附件:1.协作单位工程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2.租赁船舶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附件1协作单位工程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一、协议双方施工单位: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协作单位: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将所承揽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由乙方协作完成,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人员、设备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二、工程项目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协作单位工程范围: 4、协作方式: 三、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进142、场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退场时间为 年 月 日四、协议内容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中国交建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2.甲乙双方在项目现场应设有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组织体系和机构,包括安全领导小组、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等制度规定。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全面进行现场勘察,对涉及到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交换意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4.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143、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5.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方向乙方做好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交底,并留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6.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手机: )为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乙方指派 (手机: )为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双方应随时保持联系,相互协调处理本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管理问题,提出有效措施共同防范各类事故。7.施工现场如发生人员伤亡、火灾、船舶海损、机损、污染等事故,双方应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态和损失扩大。协作单位现场负责人或现场有关人员要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甲方项目经理部,同时双方按事故报告程序各自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主管144、部门,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具有资格的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机定人”和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未经专业培训或按规定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防止发生电器火灾、触电和人身伤亡事故。9.本工程实施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制度。抵押金用于(1)对乙方所发生事故的抢险、救灾和事故善后处理(2)因乙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而由甲方强制进行的隐患整改和处罚等。因乙方自行对所发生事故的正常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145、所发生的费用不在风险抵押金列支范围。风险抵押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出,其额度为乙方工程价格的 2 %,风险抵押金不足时另由其工程款中扣除。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项目隶属单位安全、船机等部门应出具安全、环保评价书,作为乙方结算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依据。五、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要求乙方贯彻执行。2.甲方对乙方编制的协作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进行审核、备案。3.甲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准时参加,到会人员要签字,项目经理部要保存好会议记录,形成的会议纪要要同时下发146、至协作单位。六、乙方责任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与管理。2.乙方应保证投入的施工船舶、设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相关证书;所配备人员应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各类有效资格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乙方要向甲方提供上述有关证书复印件备查。3.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各项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提交甲方审核、备查。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船员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与培训,并签字确认和做好记录。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甲147、方的检查、监督、指导和违章处理。6.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时,乙方安全管理负责人或安全员应陪同进行,对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且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强制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应为其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止。8.乙方必须按规定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并为现场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因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配置、配备不到位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9.船舶在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当地港口防污染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海洋局的监督与检查。10.148、施工船舶进行电气焊作业,须经当地海事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11.乙方应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并对乙方现场船舶、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负责。非甲方责任或过失造成的各类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七、附加条款1.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乙方也不得接受从事合同以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事故或不良后果由责任方负责。2.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指挥船舶违章施工与航行,船舶不得超载作业。否则由此产生的事故或不良后果由责任方负责。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事故,各自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4.本协议不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5149、.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终止后本协议自动失效。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地址: 地址: 营业证书编号: 营业证书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2租赁船舶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承租单位: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单位: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为履行甲方工程的需要,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船舶租用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如150、下安全环保协议:一、租用船舶名称船舶名称 二、租期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进场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退场时间为 年 月 日三、协议内容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集团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我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2.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全面进行现场勘察,对涉及到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交换意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3.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方向乙方做好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交底,并留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4.施工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火灾、船舶海损、机损、污染等事故,双方应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态和损失扩大。乙方151、现场负责人或现场有关人员要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甲方项目经理部,同时双方按事故报告程序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有效的改进和防范措施,防止重复性事故发生。5.本工程实施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制度。抵押金用于(一)对乙方所发生事故的抢险、救灾和事故善后处理(二)因乙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而由甲方强制进行的隐患整改和处罚等。因乙方自行对所发生事故的正常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不在风险抵押金列支范围。风险抵押金从乙方租船费中扣出,其额度为租船费的 一个月的船舶租金 。风险抵押金不足时另由其租船费中扣除。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项目隶属单位安全、船机等152、部门应出具安全、环保评价书,作为乙方结算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依据。6.双方在签订租船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四、甲方责任和义务1.在乙方提供所属船舶相应证书后甲方负责办理航行通告、施工许可证及有关手续。2.甲方对租用船舶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介绍本工地的特点、环境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预防措施。3.甲方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或船舶领导须届时参加会议,到会人员要签字,项目经理部要保存好会议记录,形成的会议纪要要同时下发至租用船舶。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进行超出船舶性能的作业。5.项目经理部现场调度负责对租用船舶的协调与指挥。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153、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2.乙方须提供有效的船舶及船舶性能资料,确保证书齐备,并向甲方提供证书复印件备查3.乙方必须按海事部门规定配足适任船员,并向甲方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备查。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调度部门的统一调度与指挥。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各项安全、环保措施和各类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提交甲方审查备案。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指导和违章处理。7.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时,乙方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应陪同进行,对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强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8154、.乙方必须按规定做好所属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9.船舶在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当地港口航行、施工中的有关规定,确保航行施工安全,有效保护海洋环境。10.施工船舶进行电气焊作业,须经当地海事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11.乙方船舶应按照现场处置方案做好热带气旋、风暴潮等的防范。12.乙方应加强船舶施工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并对现场船舶、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负责。非甲方责任或过失造成的各类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六、附加条款1.甲乙双方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超载作业。否则由此产生的事故和不良后果由事故责任方155、负责。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事故,各自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3.本协议不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终止后自动失效。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二十二、安全文化实施细则1 总则为宣传落实企业“安全从我做起,以个人安全实现企业安全”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升全员安全意识,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2 适用156、范围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作业班组、施工船舶安全文化实施工作。3 安全文化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安全文化是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准则的总和,是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尊重员工生命、实现员工价值的文化,是使每个员工能够自觉接受、认同并自觉遵守的共同安全价值观。企业安全文化体现为每一个人、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群体对安全的态度、思维及采取的行为方式。良好的安全文化不仅会使公司的安全环境长期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更重要的是经过安全文化的建立,能使员工的思想素质、敬业精神、专业技能等方面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同时也会带动与安全管理相适应的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结构调整等中心工作的平衡发展,这对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增强157、企业的综合实力等都将大有裨益。4 安全文化的理念项目的安全文化理念:安全从我做起,以个人安全实现企业安全。5 领导机构与职责5.1 总经理为组长的公司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分别为公司安监部、综合部、工程部、市场部、财务部、船机部负责人。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办公室设在安监部。5.2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企业的安全氛围,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6 安全文化内容6.1 公司安全文化实施要点:6.1.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6.1.2 全面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6.1.3 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开展安全158、生产考核活动。6.2 安全教育6.2.1 安全思想教育全员参与,以全体员工为主要对象,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态度、责任、法制、价值观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从思想本能上提高安全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人的安全与健康高于一切”的观念,积极培育“企业里有我的岗位,企业安全我负责”的安全价值观。 6.2.2 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文化素质的最根本途径就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采取举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培训班、安全知识答卷、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培训措施,利用“天航新锐”刊登安全知识常识等方法,对职工进行生产作业安全技术知识、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社会公共生活安全159、知识、防灾避险知识、自我保护知识等各种内容的普及教育、再教育、继续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生产、生活活动中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并自觉应用,进而实现安全管理从被动监督到职工自觉树立“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思想意识的根本转变。6.3 安全文化手册 贴近生产,重点描述公司日常施工生产和生活中的一些安全自救知识、高危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不断增强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和针对各类事故及突发事件的自防自救能力。7 公司安全生产准则:7.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2 以加强管理为基础、完善技术措施为手段、有效的制度和标准体160、系为保障,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7.3 检查教育与培训相结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形成“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8 附则本实施办法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实行。二十三、安全生产基础资料管理办法1 总则为规范安全生产基础资料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管理过程的可追溯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办2008202号)等安全生产基础资料管理规定及天航局、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情况,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的安全基础资料管理。所称的安全生产基础资料(以下简称基础资料)是指项目部在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管理文件;自行161、制定的制度、办法、措施;管理的证据、过程记录等。3 资料类别3.1 基础资料管理分为归档、部门留存、日常管理三种形式。归档是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基础资料;部门留存是公司安监部负责留存保管的基础资料;日常管理是在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基础资料。3.2 公司自有船舶资料由船舶自行保存。4 资料种类4.1 项目安监部安全管理的基础资料4.1.1 管理文件1)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法规)、规章、标准规范;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项目部层层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和逐级递交的安全生产承诺书;4)安全生产考核记录;5)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方案;6)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安全工162、作计划、总结;7)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规定报告和整改报告;8)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汇报材料;9)项目部向公司报送的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伤亡事故月报表和其他上级和公司要求的报表;10)收文;11)发文;12)其他文件。4.1.2 安全技术1)危险源辨识登记表、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和控制措施;2)项目部各项应急预案;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记录和评审等资料;对所属单位(船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审批、备案资料;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实施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专家论证、审批等文件);4)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意见;5)项目部的安全/环保技术交底有关资料;4.1.3 会议记录1163、.)安全例会纪要、记录(会议通知、签到表、内容、形成的决定等);。2)其他涉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会议记录。4.1.4 安全检查1)安全检查工作计划;2)安全检查过程记录(检查表)、奖惩记录;3)事故隐患跟踪整改记录;4)上级要求上报的隐患排查相关报表;4.1.5 安全活动、宣传教育培训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宣传、教育培训资料;3)“安全生产月”、“安全日”等安全活动资料。4.1.6 资源提供1)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证书;2)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证书;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准;推荐合格供应商名录;生产厂家的“三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检合格证);4)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指标分解、统计台帐164、报表等;5)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及发放记录;6)机动车辆台帐;7)特种设备台帐;8)陆地消防管理台帐。4.1.7 事故资料1)事故快报、报告、报表2)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材料,包括:a.事故快报及领导批示;b.事故调查组织工作的有关材料,包括事故调查组的成立、内部分工、成员名单及签字;c.事故抢险救援报告;d.现场勘查报告及事故现场勘查材料,包括事故现场图、照片、录像,勘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等;e.事故技术分析、取证、鉴定等材料,包括技术鉴定报告,专家鉴定意见,设备、仪器等现场提取物的技术检测或鉴定报告以及物证材料的影像材料,物证材料的事后处理情况报告等;f.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g.伤亡人员名单,尸检报告或死亡证明,受伤人员伤害程度鉴定或医疗证明;h.调查取证、谈话、询问笔录等;i.其它有关认定事故原因、管理责任的调查取证材料;j.关于事故经济损失的材料;k.事故调查组工作记录;l.与事故有关的会议记录;m.其它与事故调查有关的文件材料;n.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附事故调查报告);o.事故处理决定、批复或结案通知;p.关于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文件材料;q.其它与事故处理有关的文件材料。4.2项目部的管理资料,在项目实施期间由项目部留存并保管,项目结束后按相关要求交公司安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