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矿建土建机电安装工程承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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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433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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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矿建、土建、机电安装工程承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一、目的为切实加强承包施工队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矿井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承包施工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团体和个人(包括矿建、土建、机电安装及其它工程施工队伍);本办法是承包施工2、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三、 承包队伍安全管理原则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第二章 承包施工队资质管理 一、承包施工队应具备的施工资质和能力1、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施工队施工资质必须齐全有效,且达到一级及以上。承包施工队必须证件齐全,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3、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建设工程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疆备案证,以及项目部组成人员任命书、管理人员资格证等,并经审查和验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2、各承包施工队必须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并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3、各承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承包施工队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即具有三名以上的管理人员和一名以上技术人员,并确4、保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业务素质和资质。4、自带的设备和器具,必须质量合格、节能环保,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非井下施工用的设备或器具。5、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各承包施工队对施工人员及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信息,做好员工档案建立工作,并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6、包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综掘机、皮带机司机、瓦检员、爆破工、电焊工、电工、钳工等)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其它作业人员必须具有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二年以上经验或从事煤矿工程施工三年以5、上经验或从事采矿作业三年以上经验,接受井下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下井。7、各外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8、包施工队员工必须严格服从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程制度,并接受公司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9、包施工队必须依照国家有关6、规定与所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并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10、包施工队员工身体要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生理缺陷和疾病;年龄结构要合理,采掘工年龄要求18周岁45周岁,其他工种原则上不得超过50周岁。二、承包施工队施工资质相关规定1. 各承包施工队要在开工前提供施工资质,办理施工相关手续,并分别报各专业部室、安全质量管理部门、监理公司、法律档案室存档备案,此外,施工资质必须年检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2. 各承包施工队施工资质不齐全有效、级别不够、施工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进场作业,各专业部室负责督促在三日内重新提供。3、严禁未签定合同的承包施工队伍进矿作业,严禁各承包施工队以7、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经我公司同意,方可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严禁外委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再次设立委托人;不得随意更换工程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负责人。 第三章 承包施工队安全管理 一、承包施工队的安全管理职责承包施工队主要负责人是承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承包施工队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专、兼职安全员,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和有关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并建立记录;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施工地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报批,并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按照国家8、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文明施工,保持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二、建设单位及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建设单位及负责人对承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负责与承包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负责对发包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底,严禁以包代管。建设单位及负责人必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施工队作业区域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对承包队员工的安全培训、安全防护及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及负责人必须将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排查并如实告知承包施工队及员工,监督其对危险因素的排除。承包施工队入矿工作前,由建设单位对员工进行安全常识、矿井基本情况、入井须知、规章制度等安全培训,岗前培9、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建设单位对承包施工队伍的员工素质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定期检查。三、承包施工队履行的权利及义务1、 各承包施工队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管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参加生产会、安全例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等活动,及时传达上级文件要求和施工安全情况。各承包施工队员工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遵守和执行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各承包施工队必须按建设单位要求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学习,以杜绝“三违”,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各承包施工队必须做好开工前的安全确认,坚决做到“五个不准”,重大隐患不整改的不准开工;施工人员不10、足的不准开工;未进行培训的不准开工;安全合同未签的不准开工;特殊工种配备不足的不准开工。在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承包施工队写出书面开工申请,经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室和监理现场验收符合开复工条件,所有参加检查人员签字后方可开工。3、 各承包施工队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办法,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4、 各承包施工队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爆破物品管理办法领取爆破物品,按照国家有关爆破物品管理办法保管和使用,严禁非法采购、保管、使用爆破物品。5、 承包施工队要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严禁瞒报事故行为的发生。第四章 承11、包施工队安全培训一、各承包施工队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从业人员进行矿级安全培训教育,并将人员变动情况在事前告知建设单位。二、各承包施工队应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员工安全学习每周不少于二次。新上岗员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在岗员工每年培训一次以上。普通工种接受矿山安全知识教育时间不少于7天。三、各承包施工队应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技能,教育员工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文明员工。各承包施工队员工培训纳入公司培训计划,安全质量办公室、人力资源室、治安室、各专业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承包施工队员的培训负责。第五章 其他规定一12、安全质量办公室、监理公司、专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承包施工队的监督管理。对不服从安全管理,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承包施工队,要立即终止合同,限期清退出施工现场。二、承包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我公司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三、承包施工队员工故意破坏生产设施、生产通讯,按原价二倍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承包施工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除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外,应及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迅速进行事故抢救,努力控制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五、承包施工队必须积极主动地配合当地政府、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和事故调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六、本办法由安全质量办公室、监理公司、专业负责互相配合考核,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罚款、追究责任,直至解除终止合同。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XX字【2013】22号文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