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简介:
1、绵竹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目标责任书(参考蓝本)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食品安全管理员目标责任书为加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
2、绵竹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及使用台账单 位: 绵竹市教育局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一、禁止采购使用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使用的品种、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不得为掩盖食。
3、绵竹市学校食堂 专间消毒记录本 单 位: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专间消毒记录表使用说明1.专间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操作间包括凉菜间、裱花间、生食海产品间、备餐专间等。工用具指专间使用的公用具;2.操作台包括备餐台面、保洁柜、存放架等。3.操作规范按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
4、食品留样制度一、学校食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进行试尝。二、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就餐前30分钟由不同试尝人分别试尝不少于150克。并对试尝人的身体状况逐个检查,无不良反应后方可供餐。三、食品留样应专人负责,留样前必须洗手消毒,穿戴清洁工作衣、帽,手套,确保留样食品不被污染。四、食品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0-8)下保存48小时以上,每个。
5、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悬挂在场内醒目位置。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超能力接待。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的规定,确保食品安全。三、建立食品安。
6、绵竹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具消毒记录登记本 单 位: 绵竹市教育局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绵竹市学校食堂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一、设置独立的餐用具清洗消毒间、保洁间。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
7、绵竹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单位: 年度: 检查项目是否整改情况组织制度建设设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人员的责任,食品安全。
8、预防食物中毒制度一、学校食堂应依法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二、禁止超出许可范围和超出供餐能力供餐。三、不得采购、使用、加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四、从业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并经晨检合格方可上岗。五、禁。
9、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一、禁止采购使用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使用的品种、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不得为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使用计量器称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三、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供应商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
10、食品冷藏制度一、学校食堂应配备能够满足食品保鲜需要的相应数量冷藏冷冻设施设备。二、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三、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四、根据食品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冻柜(库。
11、绵竹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台账登记本 单 位: 类 别: 绵竹市教育局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记录查验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采购、索证、查验以及台账记录(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电子台账记录)等工作。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
12、备餐及供餐安全制度 一、学校食堂应设置专用备餐间,内设空气消毒设施,与备餐相适应的操作台和能够开合的食品传输窗。专间内温度应不高于25。二、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三、备餐前进行空气和操作台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四、备餐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按照规范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和一次性手。
13、加工操作管理制度一、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和使用。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四、所有食品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购买直接入口食品;不得加工出售冷荤凉菜(大中专院校除外);不得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14、绵竹市学校(幼儿园)食堂 餐厨废弃物处置登记本 单 位: 绵竹市教育局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一、餐厨废弃物由专人负责,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进行管理和处置。二、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
15、目 录一、基本情况1、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粘贴处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粘贴处3、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名单及职责(正式文件)4、学校食堂加工场所平面布局、卫生设施示意图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6、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登记表7、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粘贴处8、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9、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10、学。
16、绵竹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试尝留样登记本单位: 绵竹市教育局 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学校食堂食品试尝留样制度一、学校食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进行试尝。二、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就餐前30分钟由不同试尝人分别试尝不少于150克。并对试尝人的身体状况逐个检查,无不良反应后方可供餐。三、食品留样应专人负。
17、绵竹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保障学校师生的权益,杜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8、绵竹市学校(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晨检登记本单 位: 绵竹市教育局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学校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
19、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记录查验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食品采购、索证、查验以及台账记录(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电子台账记录)等工作。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食品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等资料妥善保存备查,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一、采购索证索票1、采购前对供货商资质进行审查,与合格的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安全的供销合。
20、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参考蓝本)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秩序,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一)、组织机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21、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一、餐厨废弃物由专人负责,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进行管理和处置。二、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废弃物容器应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三、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做到日产日清。。
22、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学校食堂必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5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考核成绩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食品安全管理员持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三、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3、裱花制作管理制度一、裱花间应配置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内设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通风排气系统、温湿度计等设施。室内温度保持在25以下。二、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三、操作前进行空气和操作台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四、进入裱花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按照规范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
24、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一、设置独立的餐用具清洗消毒间、保洁间。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三、每餐次收回的餐用具,应立即清洗消毒,不得隔餐隔夜,并详细填写每餐次的消毒记录。四、餐用具采用煮沸或蒸汽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
25、食品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库房由专人负责管理,除库房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库房。二、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应区分存放区域,并有明显标识。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杂物等非食品物品。三、除冷冻(藏)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库房内要定期清扫,保持库房、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
26、面食制作管理制度一、进入面食制作间前应更换清洁的工作衣帽,按照规范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使用前要对空气和操作台进行消毒。二、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三、做馅用的肉、蛋、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四、各种工具、用具、容器要按照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五、使用的食。
27、切配管理制度一、食品切配间(区)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和半成品操作台,操作台数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并有明显标志;分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和半成品砧板,用具和容器并有明显标志。二、切配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未经过粗加工清洗处理的,不得切配。三、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应与原料分开存放,并根据性质分类存。
28、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上墙 集中悬挂)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上墙 集中悬挂)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上墙 集中悬挂)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上墙 集中悬挂)五、预防食品。
29、粗加工管理制度一、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间,粗加工间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设置专用的择菜操作台、蔬菜存放架及废弃物容器。水池、操作台、容器数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并有明显标志。二、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三、待加工的食品原料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
30、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学校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
31、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一、从业人员必须经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对象包括负责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三、学校应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培训。四、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应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