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领秀城领秀城 营营 运运 管管 理理 公公 约约 公约编号公约编号 商铺编号商铺编号 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区迎宾南路与岭南路交汇处领秀城项目,是由 珠海正邦房地产公司公司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业项目。并由* 经营管 理公司进行管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定*营运管理公约 (以下简称公约 ) ,根据 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由管理公司及业主或商户共同遵守。 本公约本着维护业主及商户共同利益而制定,旨在使各业主及商户能清楚知道有 关*-(项目)的综合营运管理服务事项,明确自身的权利及义务,从而与管理公司一道 营造一个优美、舒适、安全、文明的经营环境。 本公约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项目)各单位之业主及商户均须遵 守本公约 ,并受其约束和保障,履行各自的义务。业主及商户如有疑问,可向管理公司 查询。 公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第一章 管理公司、业主及商户之责任、权利和义务管理公司、业主及商户之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管理公司依法按本公约承担管理责任,其权利和义务具体如下: 1、 管理公司负责商场的营运管理,必须保持商场公共设备、设施完好,保持商场公共 地方整齐、清洁、美观,并负责商场安全保卫及消防管理工作。 2、 根据多数业主及商户的合理意见及要求拟定管理规定,以便更合理地管理商场,服 务业主及商户。而业主及商户须遵守管理规定。 3、 管理公司负责协调安排商场之广告宣传
3、活动。 4、 管理公司负责保持商场内所有公共道路、公共下水道、水管或其他管理管道清洁、 畅通。 5、 管理公司须配合地方派出所管理日常治安、保卫等工作。 6、 为维护业主及商户的合法公共利益,由管理公司向业主及商户收取商场的管理费及 其他有关费用并进行合理支配使用。 7、 管理公司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业主及商户收取管理费,自入伙之日起缴 纳。逾期未交者,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未缴费者,管理公司有 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其他措施并停止其他有关服务,并依法向违约业主及商户追讨 所欠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违约业主及商户负责。 8、 对欠缴各项费用的业主及商户,管理公司有权依法向有关当局申请拍卖其在商场 之房产及其它财产,用于偿还所欠之费用,而补偿后之余额,管理公司将退还给业 主及商户,对于拍卖后仍不能偿还所欠费用,管理公司保留继续追缴权利。 9、 管理公司有权清理或更正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