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合同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草案)(草案)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日月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宁波市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等国家、 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 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日月星城小区(以下称“本小区”)实行专业 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卧彩江以南,江东南路以东,北仑铁路以北,启文路 以西(包括启文路东华景阁),建筑面积:22 万平方米;物业类型: 多层、高层住宅住宅楼。 第二条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委托管理
2、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 础等承重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 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 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 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 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集、清运。 6.
3、小区内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泊管理。 7. 维护公共秩序,协助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8物业经营用房的出租与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附件 3 约定)。 9.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10.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1.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第三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法律、法规,制定、通过小区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 审查通过年度专项维修基金的概 预算、决算报告; 2.制定小区管理服务标准,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管 理服务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由本合同附件 1 约定。 如乙方没有遵守附 件 1 的约定,造成违约,甲方有权根据附件 1 的约定进行处罚。 3.委托并支持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 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