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小区委托乙方就前期 物业管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小区名称: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栋数 、户数 。 第二条 物业前期介入 物业前期介入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在小区规划设计阶段就从物 业管理的角度参与小区规划设计方案研究工作,与其他相关的专 业人员审阅、复查所有有关小区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计划,并从物 业管理角度提出建议。 第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时间 开发项目从建设条件认可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业主委
2、员 会成立。物业管理企业要与开发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 同和前期物业管理补充协议 ,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 一、对设计图纸中不利于物业管理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二、对施工过程中共用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 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的质 量实行协管, 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和施工方提出改进建议。 三、对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 压水泵、电梯、中央空调、供电设施、供水设施、照明、煤气、 通讯管线、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 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的修建安 装
3、进行协管,发现达不到规划要求和质量标准的问题应及时向甲 方和施工方提出改进建议。 四、工程竣工后负责对小区内的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绿化 道路及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实施全面的管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提出的改进意见应认真听取并 积极改进。 二、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业主委员会或乙方 提供下列资料: 1、小区建设各项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2、小区平面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3、房屋建筑结构及各项基础设施、设备竣工图; 4、地下管网竣工图、绿化配置图; 5、业主档案资料; 6、有关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三、房屋质量、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属保 修期内的维修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 50%以上的,由甲方书 面申请,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组建业主委员会。 五、小区移交前甲方应保证小区业主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