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 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 服服 务务 协协 议议 武汉东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东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武汉东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本物业名称:文泉创展商务大厦 乙方所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 型:写字楼 座落位置: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 436 号 楼 号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 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2、的权利义务 1、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 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 业使用守则,如:公共契约、业主手册、装修指南等,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公众管理制度, 其中包括 业主公约 、 装 修指南及其其他公共管理文件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但不得将 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水费、及其他非正常供电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
3、定期向乙方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帐目; 9、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在装修指南极其相关的资料书 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同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在合理的情况下,可终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 13、自本协议终止时起 5 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 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 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业主公约 、 装修指南等相 关守则; 4、装饰装修房屋时,执行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及相关协议文件规定; 5、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