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西安万达万达广场租约确认书广场租约确认书 编号:编号: 1. 出租方: 西安万达广场商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029-68650999 2.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 租赁位置: 商铺号: 套内建筑面积约: (详见合同参考位置示意图,下称”承租房屋”) 4. 承租期限: 为 个租约年,从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以下 简称“租赁合同” )项下约定的计租日起计算(每个租约年为 365 天) 。 5. 租赁期内每月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 : 前四个租约年每月租金为: 人民币 元/月 (大写: 人民币 拾 万 1 仟 佰 拾 元) 。即日
2、租金为人民币 元/天/平方米,在 租赁期内,从第五年起(含第五年) ,每租约年的年租金比前一租约年的年租 金递增 8% 。 出租方同意给予承租方租赁期内的前三年进行租金补贴。即: (1)第一个租约年期间,补贴 9 个月租金,即:实际交纳 3 个月租金;补贴 说明:在第一租约年承租方除了应交纳第一季度租金外,还应在第二季 度初预先缴付第三租约年的第三季度租金,承租方正常经营该商铺满二 年后,此款项不计息自动转为第三租约年的第三季度租金;若承租方未 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正常经营该商铺满二年,则出租方不返还此项租金。 (2)第二个租约年期间,补贴 6 个月租金,即:实际交纳 6 个月租金; (3)第三个
3、租约年期间,补贴 3 个月租金,即:实际交纳 9 个月租金。 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租金补贴事宜均由出租方与本协议所指商铺承租 方直接结算;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要求提供补贴部分租金的发票。 本确认书约定承租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必须缴付 3 个月的租金作为首 期租金,并同时缴付 3 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定金。 6. 租金支付方式为: 。 7. 租 赁 用 途 只 限 作 : 经 营 品 类 为 , 品 牌 为 。 8. 承租期限内, 承租方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应按承租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币(暂定) 。其他有关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物业管理 相关事宜,详见出租方与承租房屋之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9. 诚意定金:在签署本确认书时,承租方向出租方缴付人民币大写: 贰万元整。在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后将自动转为商品质量保证金和物业管理费 押金各壹万元。 10.免租装修期:预计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