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 电 设 备 维 修 流 程机 电 设 备 维 修 流 程 1.1. 目的目的 为规范公司机电设备、设施的维修行为,保证良好的购物环 境和工作环境,同时为合理控制维修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2.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包括商场公共区域、各品牌专柜及公司 办公区域)机电设备、设施的非计划性日常维修。 3.3. 职责职责 3.1. 总务部机电负责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 3.2. 营销部各楼层及其他各部门负责配合总务部机电对本楼层、 本部门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4.4.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4.1. 总务部机电工作人员每日巡视商场及公司工作场所,发现影 响商场形象和经营安全的问题
2、予以记录并现场处理,不能现 场处理的,应在发现问题的当日解决。 4.2. 各部门、各楼层发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时应立即联系机电 工作人员进行维修(机电联系方式:内线 8100,或者 8119 请 监控室用对讲机呼叫) 。 总务部机电对各部门反馈的问题按 4.1 处理。 4.3. 导购员、楼层管理人员应支持、协助机电维修人员的检查、 维修工作,不得阻挠、拖延。供应商对总务部机电的维修方 案不同意的,总务部机电可限期令其自行整改;到期不整改 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由总务部机电工作人员实施维修,费 用由供应商承担。 4.4. 公司所有员工均应爱护公用设备、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否 则由总务部机电按员工奖
3、惩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赔 偿损失。 4.5. 维修服务规范 起草人:起草人: 审核人:审核人: 批准人:批准人: 4.5.1. 维修人员在实施维修前应向设备、设施的使用人或保管人说 明出现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 4.5.2. 维修过程中应作好安全与防护,严守操作规程,同时注意避 免污染地面及商品;维修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4.5.3. 维修过程中不得随意挪动商品、柜台或者办公桌椅。如需挪 动,应征得导购员或使用人员同意。 4.5.4. 机电维修根据其性质分为普通维修与紧急维修两大类。紧急 维修项目包括电气主线路故障,电梯故障,通讯中断,管道 破裂,下水道严重冒溢等;其它项目为普通维修。
4、 a) 紧急维修:维修人员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 3 分钟内到达现 场,并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处理解决故障。 b) 普通维修应在接到通知后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处理;如不 能按时到达的,应提前通知要求维修人员并说明原因。 4.6. 维修费用 4.6.1. 总务部机电建立维修材料领用记录,每月底汇总盘点。 4.6.2. 办公区、自营区及商场公共区域维修材料由机电主管批准领 取,费用由公司承担;品牌专柜的维修材料由维修人员领取 使用,由品牌导购员或楼层管理员签字确认,费用由供应商 承担,每月底由总务部机电按财务要求进行汇总后,报财务 部统一收取费用。 4.7. 设备维修、维护的其他内容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执行。 5.5. 相关文件相关文件 5.1. 员工奖惩条例 5.2.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本制度自本制度自 20042004 年年 4 4 月月 2020 日起生效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