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 公 电 话 管 理 办 法办 公 电 话 管 理 办 法 1.1. 目的目的 为规范公司办公电话的管理、控制办公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2.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办公电话的安装、使用、缴费及撤销的管 理。 3.3. 职责职责 总务部负责办公电话的安装、开通、维护、缴费及撤销。 4.4.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4.1. 办公电话的申请 4.1.1. 总务部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统一做出电话采购、分配及安装 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1.2. 各部门如需增加电话,需向总务部书面申请,总务部经理审 核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4.1.3. 总务部根据审批单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电话的采购、
2、安装和 开通,审批单经申请部门确认后由总务部存档。 4.2. 费用的管理 4.2.1. 公司电话费由总务部统一向财务部申报预算,各部门电话费 由总务部按月向各部门定额发放。 4.2.2. 充值电话 a) 如部门需增加话费,必须向总务部书面提出申请,经总务 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签字后予以发放。 b) 如部门上月度话费有节余,则总务部在发放下月度话费时 应将余额收回。 4.2.3. 月结话费:话费限额,由总务部通报各部门或使用人限用额 度。总务部对每部电话的季度话费进行综合统计,超支部分 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自行负担。总务部将话费超支额及话单 报总经理审批后反馈使用部门或使用人,由使用部门或使
3、用 人在一周内将超支话费交财务部。 起草人:起草人: 审核人:审核人: 批准人:批准人: 4.2.4. 总务部每月与电信公司进行办公电话费的结算。 4.2.5. 各部门应严格控制部门话费,禁止私事使用公司电话。 4.2.6. 总务部应严格把关,控制话费开支,并于每月 10 日前统计各 部门话费开支情况,报财务部、总经理签批。 4.3. 撤机及交回 a) 由使用部门向总务部提出书面申请,总务部经理审批后予 以撤机、销号。 b) 收回的话机及通讯设备由总务部返库。 c) 完成后总务部负责人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 4.4. 总务部应建立办公电话登记表对公司电话进行备案登记, 内容包括电话分类(卡式电话、CDMA 手机、小灵通) 、电话品 牌及编号(标识) 、电话号码、使用部门/使用人、备注(市 话、国内、国际长途)等。 4.5. 为便于处理突发事件,公司为各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配用的 手机电话每天 22:30 前必须处于开机状态,安保主管每天 24 小时开机。 5.5. 相关记录相关记录 5.1. 办公电话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