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约规划编制操作指引合约规划编制操作指引 (试行版试行版) 编制 张政 日期 17.6.14 审核 曾志超 日期 17.6.15 批准 陈昱含 陈凯 日期 17.10.17 修订记录修订记录 日日 期期 修订修订状态状态 修改内容修改内容 修改人修改人 审核人审核人 批准人批准人 2017.6.14 完成 第一次编制 一、一、 目的:目的:明确项目合约框架所包含的内容及各合同之间的主要管理原则,规范项目合约 框架的实施,保证置地总部各项目在合约框架管理上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实现在项目 全过程对所有合同系统、严谨、有效的监控与管理。 二、二、 使用范围:使用范围:适用于中南置地操盘的项目。 三、三
2、、 定义与约定:定义与约定: 1、合约规划:合约规划是指将目标成本按照“自上而下、逐级分解”的方式分解为合同单 元,合同单元以组合、拆分的方式形成单位合同,由此对采购对象的范围和边界、预算、采 购方式、合同形式、招标进度计划等要素进行系统全面的规划。 简单的理解, 就是目标成本核算科目语言转化为合约控制科目语言, 将一个项目的成本按照 合同类别进行分类,并预估项目大概会签多少类合同、会有多少个合同、每类合同大概多少 钱。 在大合同类别下制定相应的预算, 每签一个合同都可以找成本科目相对应的目标控制线, 将合同与成本科目关联起来, 就可以在成本体系上实时体现每签一份合同对整个项目产生的 影响。
3、2、合约规划设置原理及与各分部的逻辑关系描述如下: 调剂 无法再优化 目标成本 基础合约规划 执行合约规划 当期或分期目标成本 当期目标成本下相同 列项 根据标准的工作界面 进行基础合约规划的 分拆及合并 设计优化 合约控价 采购(招标、议标、 直接委托) 目标成本预留变更以 后的价格 项目所有需要进行采 购列项的计划 采购计划 已优化 大于 小于等于 3、基础合约规划:基础合约规划:指与目标成本一一对应相同列项的合约规划,该规划为基础合约规划。 4、执行合约规划:执行合约规划:指按照标准的合同界面,对基础合约规划进行合并、分拆,统一后的在 项目当中实际执行的合约规划。 置地总部编制标准的执行
4、合约规划模板, 该标准包含了住宅 及商业的所有合同及直接缴费的列项, 项目根据开发建筑的业态进行选项后调整生成项目的 执行合约规划。 5、合约控价:合约控价:指招投标过程中定标价的上限,如定标价超出合约控价,则不可定标,首先 必须立即进行设计优化, 如确实无法优化时应通过调剂目标成本后才能进行定标。 合约控价 的约定如下: A. 工程类: 合约控价=目标成本 x0.95; B. 前期配套类: 合约控价=目标成本 x0.95 C. 设计类: 合约控价=目标成本 x0.95 6、标准的工作界面标准的工作界面:置地总部根据常规的合同界面和行业划分原则,以及建筑业态对项目 进行合同界面的标准约定,其目
5、的是为了减少工作漏项或工作内容重复。 四、合约规划作用四、合约规划作用 1、便于目标成本和动态成本之间关联; 2、便于采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3、便于资金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便于动态成本的统计和控制。 定标 签订合同 合约控价 五、职责与权限五、职责与权限 1.1. 置地总部置地总部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管理中心 1.1.1. 负责本流程的制订、修订、解释; 1.1.2. 对合约规划进行编制指导、审核并备案。 1.2. 置地总部置地总部招采管理中心招采管理中心 1.2.1. 协助置地总部成本管理中心对合约规划进行审核。 1.3. 战区战区成本职能成本职能 1.3.1. 由成本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
6、部门对目标成本进行分解、转化合约; 1.3.2. 负责合约规划的“目标成本”、“目标指标”编制; 1.3.3. 汇总编制形成项目合约规划表。 1.4. 战区战区采购职能采购职能 1.4.1. 负责提供工程材料类的项目合同架构体系(包括工程名称、合约范围、标段数量、 采购模式及采购方式等); 1.4.2. 负责其责任范围内的“控制科目对应合同”、“合约范围”、“合同形式”编制; 1.4.3. 参与并协助成本职能完成合约规划的编制工作。 1.5. 战区战区工程职能工程职能 1.5.1. 参与并协助成本职能完成合约规划编制工作,在标段划分、合约范围、工作界面等 方面提供依据支持,并对合约规划表中的“
7、标段数量”及“预计进场时间”负责。 1.6. 战区战区设计、设计、前期前期开发配套开发配套及及营销营销职能职能 1.6.1. 对开发四项成本中,各自负责签订的合约进行规划; 1.6.2. 负责其责任范围内的“控制科目对应合同”、“合约范围”、“合同形式”编制, 提交成本职能汇总。 1.6.3. 开发配套类合同由开发配套部门牵头负责;设计类合同由设计部牵头负责;营销类 合同由营销部门牵头负责。 1.7. 战区战区总经理总经理 1.7.1. 监督本战区合约规划的执行情况; 1.7.2. 审批合约规划。 六、编制要求:六、编制要求: 1、初始版合约规划:在项目投资版目标成本下发后 7 天内需完成初始
8、版合约规划的编制, 初始版合约规划主要用于指导项目前期的招标采购工作, 编制内容包含场地平整、 地质勘察、 试桩、桩基检测、土方工程(若单独分包)、桩基、基坑围护、总包工程、临水临电、临时 围墙、道路开口、工程监理及造价咨询科目内容,其余科目可根据各项目前期招采需求进行 编制,前期无招标需求的科目可简化到一级或二级合同科目。 2、 全程策划版执行合约规划: 在项目当期全程策划版目标成本审批完成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 由项目总经理牵头组织工程、招采、设计、成本、前期、客服等业务部门进行讨论,项目需 要发起全程策划版执行合约规划的审批。要求总包定标前执行版合约规划必须审批完成,要求总包定标前执行
9、版合约规划必须审批完成, 否则不允许总包定标。否则不允许总包定标。 该版为项目当期所有需要的合同规划。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进行调整, 每次调整均需要得到审批通过且需对调整的原因作出详尽解释, 并将对调整发生次数进行考 核,详见成本考核管理制度 。 3、项目在编制执行合约规划时,成本负责人根据系统的基础合约规划、项目的建筑业态、 及标准的执行合约规划模板, 进行项目执行版合约规划的编制。 该规划的序号采用与标准的 规划相同的序号对应(方便以后数据的统一) ,对于其中不发生的序号可以进行空值,比如 标准的合同序号从 1186,项目需要删除 67、80 等时,则该序号在项目的采购计划表中为 空缺序号
10、。合约控价随目标成本额而确定,系统已经按此设置。 4、在项目各版目标成本下发后开始调整生成相应版本的合约规划表,每次调整均需经过审 批。 5、合约规划表头相关定义明确 目标成本金额 A:即基础合约规划金额; 合同范围:需尽可能的写明合同范围、工作界面; 合同范围对应成本科目编号:填写对应的科目代码; 标段数量:与项目部协商填写预计发生合同标段数量; 预计进场时间:与项目部协商预计的进场时间; 合同形式:单价包干、总价包干、总价及单价均包干、其它; 合约控价比例 B:管理储备; 合约控价 C:C=A*B。 七、合约规划的审批七、合约规划的审批 由战区成本职能牵头组织会议审核,经相关职能会议评审达
11、成一致意见后,按照中南置地 权责手册-成本分册中合约规划审批流程,进行线上公文流转审批。 公文流转审批完后,将执行合约规划录入 ERP 系统进行审批。 1、初始版合约规划的审批:成本经理将讨论确定后的初始合约规划在系统中发起审批,该 审批权限最高设置在成本中心成本管理部。 2、执行版合约规划的审批:成本经理将讨论确定后的考核版执行合约规划后在系统中发起 审批,该审批权限最高设置在成本中心副总裁处。 3、调整审批:审批后的合约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如果需要修改,则先编制 合约规划调整 表及说明 , 还需走合约规划调整审批流程, 该审批权限最高设置在成本中心成本管理部处。 4、审核人均可以提出修改意见
12、和打回进行重新修订,如果仅提供意见而未打回,则在最终 归档前进行修订,然后归档。归档版的合约规划无法进行修改。 八、八、 合约规划的执行合约规划的执行 1、标前估算的约定:在成本管理部拿到图纸后的一周内出清单,二周内出估算价格,对该 采购项设计指标进行校核,当超出合约控价时,设计必须进行调整。 2、合约控价作为项目采购定标的控制价格,当拟定标价格高于合约控制价格时,首先进行 设计优化,如果不能再进行优化,则调整方式约定如下: A. 若定标价格超过合约控价但没有超过目标成本,则从目标成本与合约控价的差 额中调剂,使得合约控价等于定标价格,同时压缩预估签证变更比例,总价控制 在目标成本以内; B.
13、 若定标价格超过合约控价也超过目标成本,则在尚未进行采购列项内的合约控 价间进行调剂,合约规划调整需审批至置地总部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管理部;如果 尚未采购项的合约控价不足或不能进行调剂的,需申请目标成本追加,需审批至 置地总部总裁。 九、九、合约合约规划考核规划考核 1、及时性:初始版合约规划在投资版目标成本审批完成后 7 天内编制,执行版合约规划在 全策划版目标成本审批完成后 15 天内编制完成,及时性考核计入月度考核排名中; 2、 准确性: 包括合约科目及合约规划金额的准确性, 根据每月合约规划调整次数进行考核, 准确性计入月度考核排名中。 十十、相关表单、相关表单附件附件 附件 1: 中南置地全成本科目对应合约规划表 附件 2: 合约规划调整表及说明 附件 3: 住宅常用总包、分包工作界面划分一览表 附件 4: 总分包界面约定 附件 5: 总分包施工界面表 十十一一、支持性文件及关联文件:、支持性文件及关联文件: 成本管理制度 十十二二、附则:、附则: 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