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管理制度编号 001 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规范企业各项目的销售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本制度涉及楼盘销控、认购管理、销售例会等内容,各项目售楼中心均应按此制度执行。第二章销售策略、计划的制定第 3 条:拟开发项目之初,营销管理中心应派员参与项目的立项过程,掌握项目定位、产品规划、成本等内容,做好营销策划工作准备。第 4 条:根据项目开发进展,营销管理中心应及时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包括项目调研、制定销售策略、宣传推广策略等。第 5 条:营销管理中心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实施营销推广计划,做好开盘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各种形式的宣传、销售现场包
2、装、销售人员到位与培训等。第 6 条;销售管理部经理应根据项目情况,及时做好项目销售规划,组建售楼中心,以配合销售管理部开展各项工作。第三章楼盘销控管理第 7 条:销控工作由销售管理部经理统一负责,销售管理部经理不在时,由售楼中心经理具体执行,并于第一时间通知销售管理部经理。第 8 条:售楼员需要销控单位时,须同销售管理部经理联系,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可以销控,才能进行销控。第 9 条:销售管理部经理销控单位前,必须以售楼员先交客户的认购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原则。第 10条:售楼员应于销控单位得到确认后,方能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第 11条:售楼员不得在销售管理部经理不知情或销控单位未果的情况下,自行
3、销控,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企业也将严肃处理当事人。第 12条: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订单并落订,销售管理部经理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上;销控后,如客户没有下订单并落订,销售管理部经理需及时取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销控员承担。第 13条:如客户已确认落订,售楼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售楼中心经理(或销售管理部经理)汇报。第四章认购管理第 14条:定金与尾数(1 )售楼员必须按企业规定的订金金额要求客户落订,如客户的现金不足,售楼员可争取客户以企业规定的最低订金落订。(2 ) 如客户的现金少于企业规定的最低订金,必须经得销售管理部经理的同意后方可受理,否则不予以销控及认购。(3 ) 如客户并未交齐全部订金,售楼员必须按企业所规定的补尾数期限要求客户补齐尾数。如客户要求延长期限,须通知销售管理部经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受理。第 15条收款、收据与临时认购书(1 )售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