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前言言 从广东省内各个城市土地面积对比而言, 中山市的土地面积较小且城市土地开发强度已经接 近上限,盘活存量土地已成为中山市破解用地瓶颈的主旋律。同广东省其他城市一样,自 2009 年广东省政府发布 28 号文和 122 号文以来,中山市的“三旧”改造也步入了快车道。中山市政 府 2010 年 1 号文( 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 )首次对中山市的“三旧”改造作出了 纲领性规定。此后,中山市的“三旧”改造政策不断探索和完善,核心政策如: 中山市“三旧” 改造实施细则 (中府办201049 号) 、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 (中 府2011162 号) 、 中山市“三
2、旧”改造实施细则(修订) (中府办201743 号)等。 2018 年 7 月,中山市“三旧”改造迎来了新的历史时刻, “1+3”的“三旧”改造政策体系 框架( 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 (中府201855 号) 、 中山市旧厂房全面改造 实施细则 (试行) (中府 2018 57 号) 、 中山市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 (试行) (中府 2018 56 号) 、 中山市旧村庄全面改造实施细则(试行) (中府201858 号) )正式发布,即“主政 策+配套政策+工作规范+操作指引” ,除办法为主政策外,以三个实施细则区分旧村庄、旧城 镇和旧厂房分类定策、细化措施。与以往政策相比,此
3、次在土地供应、市场准入和产业扶持方面 都有较大突破, 且特别加大了对工业改造项目的奖励支持力度。 中山市 2018 年 “三旧” 改造 “1+3” 政策体系的出台,标志着中山市城市更新步入 2.0 时代。 2009 年,经普查确认,中山市三旧资源总计约 112200 亩,约合 74.8 平方公里。因此, 中山市有着较为丰富的三旧资源, 通过三旧改造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对中山市意义重大。 可以 预见的是,中山市在未来较长的时间内,将不断通过城市更新挖掘土地二次开发潜力,实现产业 转型升级,并高效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开发建设。在这一趋势和背景下,以 2018 年 2.0 新政为起 点,中山市新一轮的更新大潮正在开启,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更新项目、土地空间释放,中山市 城市更新市场前景可待。 鉴于此, 建纬 (深圳) 律师事务所联合华勤城市更新研究院联手推出 广 东省三旧改造政策汇编中山卷 ,整理收集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