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场商业装修守则 第一部分:设备介绍与施工要求第一部分:设备介绍与施工要求 1.1 结构 本建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承租方装修施工单位应在平面图上标明所有设备 的安装位置、尺寸以及重量。租户如因装修需要增加或更改结构,则需要由业主 或管理公司指定专业的结构工程师进行设计。 任何更改都必须得到业主或管理公 司书面认可,并且所发生的费用由租户承担。在临时或永久性的基础上,租户任 何施加在结构上的负荷,不应超过如下允许的负荷: 地上 1 层: 400 kg/m2 2 - 5 层: 350 kg/m2 租户地面装修材料最大允许重量为 120 kg/m2 1.2 机电设备及装修材料机电设备及装修材料
2、 1.2.1 电气系统: - 租户租赁区域用电计算负荷,不能超过业主或管理公司与租户商定的电力负 荷,更不能超过断路器的容量和规定的电缆的安全载流量。 - 按设计标准,业主将提供单相 3 线 220V 或三相 5 线 380V 的电源。如租户在 设计施工中有特殊要求或其它相关电力服务需求,应提交用电设计计算,并附上 说明。管理公司有认可决定权,所产生之费用由租户承担。 - 业主将提供独立单元单独计量表,租户的配电箱,供电量一般商铺按照出租 面积 100w/m2 计算,餐饮配套商铺按照出租面积 200w/m2 计算,电源插座, 电源开关,灯具等自理。配电箱内张贴系统图。 - 业主只提供公共部位紧
3、急照明用的电源,租户应负责自己铺位内的紧急照明、 疏散指示照明装置的安装,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 - 租户如使用不可中断供电的电器设备(如电脑终端),须自备 UPS(不间断 电源)。 - 租户在电气系统的设计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操作,并使其达到业主 和管理公司的安装要求和上海市现行规范的要求。 1.2.2 电气工程施工标准 - 严禁商户擅自增容,如经营需要必需增容的应当申请,获得商管公司批准后 方能增容; - 每户应设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该总断路器额定电流 应小于其供电回路安全载流量,并应具有过载短路保护功能。 - 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上。 - 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 A 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 散热等防火保护 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 B1 级。 - 各类电源插座及照明电源均应设计单独回路。各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