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与设备设施交付标准要求物业与设备设施交付标准要求 本标准要求包含土建、配套设施与公共空间装饰装修(公共空间装饰细节另行 确定)三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一、房屋土建工程:房屋土建工程: 1、地面:公共通道与店铺内地面全部采用 800*800mm 的超微粉抛光玻化通体 砖。 2、店铺内墙面、柱面:采用中级刮灰,满刮腻子,每间店铺内预埋 4 条线管并 配好接线盒:供二次照明电源线、电话线、电脑网络线、报警线使用。 3、吊顶:公共通道区域根据我方提供的方案进行装修,施工标准达到经营需要 (公共空间吊顶、灯饰与立面装饰装修由我方协同设计公司提供方案)。 4、店铺分隔材质:店铺外围全部使用钢化玻璃
2、;内隔断使用轻钢龙骨加硅酸钙 板; 5、中厅楼板立面及扶梯洞口收口装饰用铝塑板,颜色和质量需经承租方确认。 栏杆用不锈钢框架加钢化玻璃,其安全性须符合规范。 6、洗手间:标的物业除地面首层以外 2、3 层均设有 1 组洗手间,洗手间地面 铺防滑瓷砖,墙面贴瓷砖;洁具按照设计配备洗手池,蹲便器。洗手间要设有 残疾人专用座便器。男厕小便器要设一个小孩专用便器。洁具选用自动冲水 型;卫生间应接通中央空调,有送风、无回风、排气至室外。 7、盥洗间:2、3 层楼的洗手间旁设置一盥洗间、首层适当位置设置一盥洗 间,面积约 1.5m 2。 8、其他:物业还应考虑其他功能性配套,其中主排水管道直径不小于 10
3、0mm。 二、机电系统、基础设施二、机电系统、基础设施 1、供电:供电系统建议采用市电外网非同一电路来源的双路供电,且每路均能 独立满负荷运行并能实现两路自动切换,高低压配电室、变电室、电容器室需 分室设置;变压器采用高供高联的方式,将电源接至物业各楼层分配电箱再由 分配电箱引至顶部照明和插座、店铺内指定接线箱等用电部位。 2、经营配电量设计标准应达到每建筑平米 120W(含一次照明每建筑平米 28- 30W,二次照明每建筑平米 40-50W,加上插座用电量)。营业区域基本照明照 度应达到 800Lux。 3、每层分配电柜应设总开关,照明、插座分路控制;每个商铺都设立独立表 箱,照明线路铺设到店铺内空气开关(配备开关),建议提供 30A 的双线电源 4、电源布线要求:按 46 mm 2配备铜线。 5、给水:室外物业供水的给水主管径不小于 DN100mm,且供水压力为流出水头 不小于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