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商 场场 经经 营营 管管 理理 手手 册册 经营管理经营管理 第一章 联营方式和政策 第一条 联营条件 1、乙方遵守市场管理公约规定的各项内容; 2、乙方经营的品牌经过甲方审核,商品三证齐全,符合甲方市场定位; 第二条 联营期限 1、联营或租赁期限暂定壹年。 2、合同期满,乙方如想续约,须于合同期满日3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经甲方同意后,本合同自动延续壹年。 3、乙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须于3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 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第三条 联营目标 为维护甲方商场之信誉和利益,乙方有义务按期完成一定的销售额,并由 甲方按一定比例自乙方销售额中提取联营分成。 1、
2、甲方提成标准 乙方商品所销售的货品,由甲方统一收款,甲方按17+2%(广告费)的提成比列。 2、 任务指标 (1) 甲方给乙方下达的任务指标为(以下面积均为营业面积): 二层: 80平米以上为500元/平米/月; 5080平米为550元/平米/月; 50平米以下为600元/平米/月; 三层: 80平米以上为410元/平米/月; 5080平米为455元/平米/月; 50平米以下为500元/平米/月; 四层: 80平米以上为370元/平米/月; 5080平米为430元/平米/月; 50平米以下为450元/平米/月; 以上任务指标是对全年任务的平均数, 甲方将根据市场淡旺和促销的具体情 况,分解以上
3、下达的任务; 根据上述(1)条销售任务,不论打折促销或正常销售,甲方至少应按最低 任务额的80%提成。 (2) 考核时间 甲方对乙方每月考核一次,不足一月的,按每月30天的标准,实际经营的天 数考核。 (3) 完成标准 乙方每月实际销售额达到当月80%时,视为完成任务,甲方按实际销售额提 成,不足80%时,按任务的80%提成。 (4) 奖励标准 为更好地促进销售, 调动乙方销售的积极性, 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奖励标准: 若乙方每月完成甲方的任务指标后,在每月任务指标的基础上,每超10%, 甲方提成降低1%(任务额和超额部分同等享受降低扣点的优惠政策) ,但最 低降至13%(不含2%的广告费) 。 (5)甲、乙双方十五天结算一次销售货款,如有经济困难,乙方可向甲方 提前申请结算货款。 (6)乙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如出现经营问题,连续无法完成任务,甲方 将成立专项小组, 配合乙方进行商品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