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销售合同评审控制程序销售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1 目的目的 确保销售合同的内容合法、合理、公平、明确而完整,且公司有能力满意其 内容和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适用于楼盘销售的定位协议、预售协议、基准合同、常规合同和特殊合同的 评审。 3 职责职责 3.1 项目负责人负责进行楼盘销售工作的委托。 3.2 项目公司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进行定位协议、预售协议以及各类合 同文本的评审工作。 3.3 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营销代理公司的合同评审工作进行不 定期的监督和检查。 4 定义定义 4.1 定位协议和预售协议分别是指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和之后与意向客 户签订的销售意向书,协
2、议条款必须经有关单位和部门评审确认。 4.2 基准合同是指政府部门下发的范本或增加了承诺条款的空白合同文本,承诺 条款必须经有关单位和部门评审确认。 4.3 常规合同是指仅需填写而无需对基准合同条款和要求进行修改的条件下所 签订的合同。 4.4 特殊合同是指对基准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条件下所签订的合同。 5 工作程序工作程序 5.1 楼盘开盘销售前,由项目负责人委托营销代理公司进行销售代理,签订营销 代理合同。对营销代理公司的选择执行合格供方控制程序 。 5.2 定位协议、预售协议以及基准合同文本的评审 5.2.1 项目公司应组织营销代理公司制作定位协议、预售协议以及基准合同的文 本草案,并组织
3、召开评审会议,项目工程部、设计公司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和 部门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集团公司领导、总工程师办公室、材料设备部、客户 服务部和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5.2.2 项目公司应组织营销代理公司根据合同评审结论修改和调整各类协议和合 同文本,填写合同评审表并经参加合同评审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签署意 见后,报项目负责人批准。 5.2.3 基准合同的主要评审内容: a)对产品已作出明确规定,顾客的要求能得到满足; b)是否符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 c)对顾客的承诺能否实现; d)顾客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能否保障。 5.2.4 所有项目公司经评审确认的定位协议、预售协议以及基准合同样本须报集 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5.3 常规合同的评审 项目公司应督促营销代理公司做好与顾客签订常规合同的评审工作, 除填写 楼盘名称、位置、楼号、房号、面积、价格等必要信息以外不得对协议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