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部帐目、发票管理规定 一、账本管理 1、各专柜账本总体要求:字迹清楚、工整、整齐、美观。 2、账本需使用黑色碳素笔填写,不允许涂改。各项内容填写完整,不 空项。 “进货”使用在“收入”栏内填写、 “销售”在“付出”栏内填写; “挽 货”使用红色笔在“收入”栏内记负数、 “退货”在“付出”栏内记负数。 3、 “大金额核算”专柜要求每天记账,当日销售当日销账、当日进货 当日上账。 4、 “大金额核算”专柜进货单据及挽货单据,营业员与供应商一同签 字确认;单据由专柜自行负责保管,部门不定期检查。 5、 “单品核算”的专柜,进货单据及挽货单据,营业员要注明“产地” 、 “货已收到” 、 “货已挽走
2、”并与供应商一同签字确认;同时要标明商品的 “类” 、 “品” 、 “代码” 。 6、 “单品核算”专柜进货单据及挽货单据,统一交制单员进账;根据 制单员发放的入库单、挽货单进行账目登记。 7、 “单品核算”商品每 5 日由制单员统一发放销账单,对照销账单核 对商品销售票,无误后销账。 8、凡挽货单据必须经主管验货、签字后,开出门票,方可挽回。 9、 “单品核算”专柜串号商品,营业员不准私自开营业小票串货,要 开正规的串号单据。 二、发票管理 1、各专柜必须向所在部门交发票保证金 500 元,短期促销,需交纳发 票保证金 200 元。待销售活动结束时,发票申审核无差错,保证金全额返 回。 2、
3、专柜营业员开据发票时,要使用黑色、蓝色圆珠笔,不允许使用黑 色碳素笔。一式四联一次性复写下来,不允许单张开据发票。 3、营业员开据发票时,要认真、仔细;字迹工整、清晰;不允许空项、 涂改; “作废”的发票,要将四联粘在一起,标注“作废” 。 4、发票项目填写不全的、台照未封的(单位购买除处) 、漏写营业员 代号的每组罚款 10 元;发票涂改每组罚款 20 元。发票存根联丢失一张, 罚款 100 元。 5、发票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 6、其他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大金额核算商品管理规定 。 三、拖码管理 1、严格执行商城的开票制度。 2、营业员应严格按照业务部下发的“入机代码”及“拖码单”所标注 的“拖码”开票,并且按规定时间执行。 (拖码入机时间以业务部下发单据 的时间为准) 3、专柜营业员之间要做好签字、登记和交接,如有疏漏按违纪处理。 4、严禁私自使用拖码,或是将正价商品入拖码。一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