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部商品管理规定 一、商品丢失 营业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丢失商品,应立即报告卖场主管,并视情况 对商品进行按价赔偿。如发生重大商品安全事故,商城员工给予降星处理 或执行下岗工资;厂家员工予以辞退。 二、私打白条 对私自打白条的营业员,均按二级违纪处理。对因工作调动,在交接 货时,以白条顶帐的,谁接白条,由谁包赔白条全部零售价金额,并追究 责任,商城员工合同期满不予续签合同,厂家员工予以辞退。 三、私拿商品 对于私拿、借商品的营业员,一经发现,厂家营业员予以辞退,商城 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同时退回所拿商品。 四、商品退换 正常退换商品,首先由营业员开出红票,主管签字后,再由经理签字 通过
2、。营业员带领顾客到收款处办理退换货手续。售后服务要找主管处理, 主管处理不了的找部经理解决。如果未经主管同意或退货发票上没有主管、 经理签字,均属于私自挽红票行为,款台拒绝受理的同时,部门将视情节 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商品打折 营业员在售货过程中,不允许私自给顾客打折或诱导顾客打折,如果 在交易过程中发现用“你买吧,我给你便宜”等语言,均属私自给顾客打 折行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批量购买,打折幅度由部门经理掌握, 不允许营业员先与供应商联系,后通知部门经理。如违反,按违纪处理。 营业员上岗后要严格遵守商城及部门的管理规定,不允许私自向厂家要回 扣、要商品,不允许私买、私卖进价,更不允许在交易中私收现金,上述 行为一经发现均按严重违纪给予辞退。 卖场管理部 二 OO 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