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友谊商城管理人员行为准则友谊商城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友谊商城管理人员五不准: 一、商城各级管理人员不准私自同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用餐、接 受有价证券、礼品及旅游邀请等各种形式的馈赠。 二、不准利用工作权利之便对供应商进行苛、拿、卡、扣、要。 三、不准参与在商城(含分店)内销售的品牌代理经营业务。 四、不准泄露商城与经营有关的商业机密及供应商的经营信息。 五、 不准以引进品牌为名义接受扣点回赠及给厂商推荐地区代理 商。 上述事例一经发现,经核实确认,本店将给予违纪者调离本岗位 或辞退处分。 以下情况视为例外: 一、双方经理级以上干部及其指派人员因业务需要而参加的餐 会、新品发布会等,但会后无任何娱乐
2、活动,否则视为商业贿赂。 二、本公司经理级以上干部及其指派人员拜访供应商,所用的工 作餐不应超过五十元。 三、 供应商给予的印有公司名称或标志的小纪念品以不超过五十 元为原则,如笔、日历、茶杯等。 四、供应商给予商城(含分店)作为营业促销、办公室、商场设 备、装饰或员工抽奖之赠品。 供应商须知: 一、不准为本店管理人员提供“五不准”条例之方便。 二、凡经发现取消供应商经营资格,本店并保留进一步依法诉清 的权利。 三、欢迎举报本店人员的违纪行为,本店将给予严格保密。 监督检查部门:办公室 电话:2825450(外线) ,600、662(内线) 友谊商城友谊商城 二二 OO 二年九月五日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