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租赁意向书房地产租赁意向书 甲方(出租方) : 乙方(承租方) : 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方在居间方主持协调的情况下,双方 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房屋事宜,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第一条:乙方_愿意委托 (居间方)以 下列条件承租座落于_市_区_路_弄_号_室 的房屋,并对该物业情况作了充分的了解。 第二条:第二条:承租方愿意以下列条件承租以上物业: 租金 每月(年)人民币/美金 元整(金额大写: ) 租金给付方式 每 月(年)支付一次 保证金 人民币/美金 元整(金额大写: )
2、起租日 年 月 日 租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其他约定事项 第三条:第三条:承租方为表示承租出租方所拥有物业的诚意,同意于签订租赁意向书同时,支付意向金(意向金 金额为上表中所列一个月租金) 。此意向金是承租方委托居间方与出租方洽谈房屋租赁合同价款及其它条 件确认的凭证。 第四条:第四条:承租方支付意向金金额如下: 实际 缴款 金额 现金 人民币/美金 元整 票 据 种类: 到期日期 年 月 日 帐号: 元整 票号: 元整 面值: 合计 人民币/美金: 元整 承租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第五条:第五条:本意向书自签订后 48 小时内为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承租方不得随意取消委托。
3、但如所列条件不 为出租方所承诺接受,则本意向书自始无效,承租方所支付意向金立即由居间方无息返还承租方。 第六条:第六条:在意向书有效期内,出租方同意依承租方欲租价格与付款方式等租赁条件出租,租赁双方即应于 出租方同意之日起 天内依居间方的安排,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该意向金即转为定金或租金的一部分, 如承租方于出租方同意出租后有反悔不租或不按约定前来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等其它行为,致无法完成签 订租赁合同的情形,则承租方同意支付意向金的 35%作为居间方的服务报酬,另外 65%由居间方转交出租 编号: 方而绝无异议。意向金不足一个月租金的部分,承租方亦应向居间方补足。 第七条:第七条:若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欲租之价格及付款方式出租后,有反悔不出租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