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 目的目的 此程序制订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租户管理,以确保服务质量。 2.02.0 范围范围 此程序适用于华南 MALL所有租户的管理。 3.03.0 参考文件参考文件 3.1 装修管理程序 3.2 商铺员工出入证办理规程 3.3 费用收取、催缴规程 3.4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3.5 华南 MALL 物业管理合同 附件华南 MALL 物业管理手册 4.0 4.0 定义定义 无 5 5.0 .0 职责职责 5.1物业部根据此程序要求对租户进行管理。 5.2财务部负责有关费用的核收。 5.3物业部经理负责租户管理和监督工作。 6.06.0 程序程序 6.1 租户签约 租户在与集团租赁部签
2、定“租赁合同”的同时与管理中心签定华南 MALL物业 管理合同(附件:华南 MALL物业管理手册) 6.2租户进场 6.2.1 物业部、工程部收到中心转发,由集团租赁部提供的新租户基本情况表 后, 物业部移交店铺锁匙予租户,对不需进行装修的租户,由物业部按 6.3要求为 租户办理进场营业手续。对要求装修的租户由工程部根据装修管理程序安 排装修,并建立租户档案。 6.3 在场期间管理 6.3.1 物业部收到租户提出的书面开业申请及收到工程部移交的有关资料后,须向租户 发出营业通知(见附录 7.1)、走火线路图、华南 MALL 租户登 记表(见附录 7.6)、华南 MALL 商铺预留印鉴表(见附录
3、 7.7)、 华南 MALL 商铺员工办理出入证申请表(见附录 7.8),并由租户签 收。 6.3.2 验收时,物业部须收回华南 MALL 租户登记表、华南 MALL 商铺预留印 鉴表等表格及由工程部发出的要求租户填写的表格(见 OP-010 装修管理 程序)。 6.3.3物业部为租户办理员工出入证。 6.3.4 费用的收取及催缴 根据费用收取、催缴规程(WI-AT-002)执行。 6.3.5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生的有关管理费用或其他费用、交款日期等的变更,如 属中心提出,应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立即通知租户协商并做好记录;如属租 户提出,应提供书面的文件,按合同的评审程序重新审批。 6.3.6 租户要求在非营业时间加班工作,须填写租户非营业时间工作申请书(见 附录 7.2),属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由物业部主管级以上人员签批,超过 24 小时的加班工作须由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或夜间总值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