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报批稿课件2 6 建筑构造 6.1 防火墙 6.1.1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 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 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底面基层。 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 火极限低于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 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 0.5m以上。其他情况时,防火墙可不高出屋面, 但应隔断至屋面结构层的底面。 6.1.2 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 于4.0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 止火势蔓延的措施。 6.1 防火墙 6.1.3 建
2、筑外墙为难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 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 的外墙应为宽度均不小于2.0m的不燃性墙 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极限。 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 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 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 平蔓延的措施时,距离可不限。原强条 6.1.4 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 转角处。如设置在转角附近,内转 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 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 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 平蔓延的措施时,距离可不限。 6.1.6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必须 开设
3、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 的甲级防火门、窗。 除本规范第6.1.5条规定外的其他管道不宜穿过 防火墙,必须穿过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 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穿过防火墙处 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管道为 难燃及可燃材料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 采取防火措施。原为强制性条文 6.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6.2.1 剧场等建筑的舞台与观众厅之间的隔墙应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 舞台上部与观众厅闷顶之间的隔墙可采用耐火极 限不低于1.5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 级防火门。 舞台下部的灯光操作室和可燃物储藏室应采用耐 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电影放映室、卷片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观察孔和放映孔应 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原强条 6.2.2 医疗建筑内的产房、手术室或手术 部、重症监护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