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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楼干式变压器设备采购合同(3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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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楼干式变压器设备采购合同(34页).docx

1、合同编号:XX大楼干式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甲方:XXXX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日期: 年 月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XX大楼干式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 合同范围本合同范围为货物采购及相关服务所需的和相应的随机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随机专用工具、随机消耗材料、技术资料、技术服务以及质量保证及维修服务等。乙方负责所供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卸货,并配合甲方进行工程设计服务,乙方负责现场指导安装、协助调试、人员培训以及质保期内

2、的技术服务。甲方提供设计、制造所需的参数,并对其正确性负责。1.1 设备的整机质量保证期:2年,自设备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起计。1.2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供货范围、设备的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用户需求书】。2. 工期要求2.1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2.2 交货期:项目变压器计划于2023年4月10日进场(实际进场情况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应于2023年 5月 31日前配合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总服务期限61日历天。具体按招标人要求和合同约定交货。2.2.1 交货批次:按照甲方确认的项目进度计划书供货。(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设备采购合同的交货批次作相应调整)2.2.2 交货地

3、点:XX。3. 合同总价3.1 本合同总价为(含税): 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增值税税款为 元(税率 %)。3.2 价格说明(1) 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包括为提供本合同范围内设备采购及安装全程服务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的合同不含税价固定不变。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税费相应调整。(2) 货物中所有乙方外购的国内、外配套件和材料的所有费用均包括在本合同总价中。4. 付款方式和期限4.1 付款凭证:乙方每次向甲方申请付款时,需先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提供合法有效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支付凭证。乙方提交的请款资料

4、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支付到合同规定的乙方银行帐户。4.2 付款应以人民币进行,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4.3 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凭证、履约保函(合同金额的10%)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货物合同总价的20%的预付款;4.4 设备到货款:乙方在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将设备送达合同交货地点并经甲方现场开箱检验通过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并提供验收表、请款函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货物合同总价的70%;4.5 结算付款;(1) 乙方应在配合甲方安装、调试完成、配合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组织的检验并验收合格,同时通

5、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取得经甲方审核完毕的档案资料移交证书后,乙方向甲方开具项目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付款凭证和经甲方审核确认的结算文件(其中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XX市/广东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甲方于审核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7%。(2) 在支付本期结算款前,甲乙双方应作好合同价款的清算工作,对变更、违约等一并确认。4.6 质量保证金付款:(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有效期为24个月的质量保函(质量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2) 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凭证、质量保函,甲方于审核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100%。

6、(3) 乙方应在本项目质量保证期满并完全履行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后,应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期终止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甲方于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质量保函。4.7 乙方未能及时、完整满足/提交上述付款所需条件/材料,导致甲方未能按时付款,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迟延付款责任。5.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简称合同附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5.1补充合同(协议)及修正文件(如有)。5.2本合同及合同附件、附录等。5.3中标通知书。5.4本合同签署之前经招标人确认的往来商务、技术澄清文

7、件/协议(如有)。5.5图纸(经招标人确认的)。5.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等。5.7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澄清文件等)。5.8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5.9投标文件(含附件、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且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若合同中所述条款、内容及含义有不清楚、意义含糊、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应按上述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如乙方发现任何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歧义时,应即时以书面方式向

8、甲方指出不一致或歧义之处,甲方有权就此发出有关指令予以解释,乙方应予遵守。若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标准、要求高于招标文件或者其他文件的,或者有利于甲方或项目业主方的,则按投标文件的该等标准、要求执行。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的标准、要求是否高于其他合同文件,是否有利于甲方或项目业主方,以甲方的认定为准。乙方在投标期间提交的资料中任何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的自拟条件和说明,以及在往来澄清、答疑中的询问或回复,如有相较招标文件减损甲方/项目业主方权益的内容,除在合同文件中被甲方特别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的以外均属无效。同时,乙方在投标期间提交的技术部分,如技术标、图纸、深化设计、规格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工程

9、进度计划及相关设备、材料的型号、参数等仅做参考,对甲方不具有约束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及工程实际需要进行修改,且须经甲方审核并批准后方可实施。6. 履约保函6.1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同意的格式向甲方提交银行开具的、受益人为甲方、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金额为本合同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应为人民币。该保函应由甲方认可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一级支行或以上的机构开具,其对委托人的保障不得低于合同所附履约保函格式的要求。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结束之日止一直有效。6.2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

10、,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用履约保函的资金补偿其损失或作为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若甲方持有的履约保函中的金额用作该等补偿、支付而少于上述条款规定的金额,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付款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齐同等金额、同等标准的银行履约保函。6.3 如工期延长而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有效期不足的,乙方应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提前十日以上向银行申请并获得将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延长,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如乙方未按时将原履约保函延期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当于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担保。6.4 甲方在提出索赔要求的同时,应通知乙方有关该项索赔的违约情形及索赔金额。6.5 在退还履约担保金,或

11、撤回履约保函时,若乙方存在应向甲方支付的退款、欠款等应付未付的款项,应先行扣除乙方应付未付的相应金额后,再予退回或撤回。7.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7.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提供设备进入项目到卸货现场的基本道路条件。(2) 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否满足甲方要求,并提出修改意见。(3) 审查确认设备与其他相关系统的接口设计。(4) 甲方有权到乙方制造厂或配套生产厂检查产品及各项试验项目的质量与进度。(5) 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所使用的图纸和工艺文件等进行审查或抽查。(6)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要对货物供货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在货物供货前,提前通知乙方准确的供货时间。(7)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

12、实际需要书面要求乙方撤换任何不称职的人员。(8) 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但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形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7.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及服务。(2) 乙方已充分了解从送货到卸货地点,直至交工验收的整个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如:道路、运输、装卸限制、指导安装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价格、货物交付、货物指导安装及验收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价格变化由乙方承担且不得因此推迟交货和验收时间。(3) 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若甲方因设备质量问题对外承担了损害赔偿义务或其他义务的,

13、乙方应弥补甲方为此支付的一切款项及承担的一切其他责任。(4) 如需要使用临水临电,乙方应当与甲方总承包单位协商,负责从接入点自行接驳,并缴纳相应水电费用。(5) 负责合同货物的所有运输(包括运输至仓库、二次转运、工地提运、卸车等)、搬运及指导安装完毕后施工现场的清场等。(6) 在安装调试及验收过程发现的合同货物规格或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 在甲方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派人前往现场核实土建情况;(8) 组织并参加本工程的货物及材料在到达工地现场后,安装前的开箱检验接收。(9) 安装期间负责货物及材料的保管工作(包括保管库房内所有尚未安装的货物及部

14、件)。(10) 负责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工程内容和指导安装后的调试,直至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的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安装规范,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11) 向甲方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并办理实物移交手续,培训甲方相关技术人员。(12) 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制定措施、教育施工人员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有关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13) 负责按本合同约定购买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14) 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要求的一切合法有效的资质。8. 项目管理8.1 项目管理总则8.1.1 本项目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依据法规、规定、合同等,对乙方进行全过程的工程监督和管理。

15、8.1.2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现场代表和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8.1.3 乙方必须接受监理单位和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及协调,对监理单位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如有异议,应在2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在甲方正式答复前必须继续执行监理单位及甲方现场代表的指令。8.2 乙方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技术文件、设计变更、货物、工程进度、质量资料等,应当经甲方审核批准。8.3 为保证工程如期顺利完成,乙方必须建立一整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体系提交甲方,使工程的进行满足合同的规定。8.4 项目部和人员8.4.1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所有人员安排必须由甲方确认。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乙方必须派出按投标时招

16、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进驻现场,设立专门的项目部,同时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资历证明材料以及人员安排计划交给甲方确认。8.4.2 乙方的项目部必须满足本项目的实际要求、运作良好有效,以使本项目有序、高效地进行。乙方的项目部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接受和服从甲方项目管理部门,乙方对提供本服务的人员应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管理及后方支持,并且对他们完成的服务质量负责。8.4.3 乙方应自备本合同所需的必要的办公、通讯、交通等设施、特殊仪器、工具,并负担所有费用。8.4.4 乙方必须按投标时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乙方的项目总代表,并与甲方授权代

17、表建立固定工作联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该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8.4.5 乙方必须对乙方派出的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全天候管理,并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甲方,进行汇总并统一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未经监理单位和甲方现场代表及甲方批准擅自进入与本项目无关的地方。8.4.6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书面要求乙方撤换任何不称职的人员,替代人员的素质不能低于投标时招标文件的要求且经甲方认可,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后三日内予以更换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8.4.7 所有与乙方组织机构和人员相关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9. 进度与实施9.1

18、合同签约后30天内,乙方必须根据项目工期要求,提交包括从货物的设计联络、制造、检验、供货明细和运输、仓储、卸货;并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及竣工验收的项目进度计划书,并且需要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如甲方认为有需要修改的,乙方必须3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修改版的计划书。甲方对计划书的书面确认,不影响或不免除乙方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否则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9.2 如果工程进度实际执行计划或执行计划有调整,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动态响应执行计划,进度受阻时及时向甲方提出解决办法并采取一切合理有效的措施尽量消除工期受阻造成的不良影响。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受阻的,工期不顺延,乙方应承

19、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9.3 乙方应确保依照本项目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供货、配合安装调试和验收。9.4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要对货物供货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在货物供货前,提前通知乙方准确的供货时间,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不向甲方要求额外费用且不向甲方提出索赔。10. 接口配合10.1 应服从甲方的协调联合调试管理工作,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会议,并按要求完成与其它系统的软、硬件接口设计和实施。10.2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设备与土建、消防、供电、通讯、智能化、装修等专业施工承包单位接口配合。10.3 货物安装、调试阶段:对接口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负责本方货物故障(如果存在)的及时查

20、找、解决,还有义务及时配合其他接口设备商共同查找、解决接口问题。11. 设计联络11.1 设计联络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进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立即开始设计联络工作,随时和甲方、设计单位进行协商并解决设计、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1.2 若因甲方提出设计变更,需对设备的数量、技术规格或甲方对已提交乙方的资料等进行调整或修改,由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修改建议,供甲方、设计单位变更决策参考,未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确认,乙方不得进行相关工作。11.3 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修改建议有不同意见时,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尽快修改,并将修改结果提交给甲方确认,经设计单位确认

21、形成设计变更图纸或变更通知后实施。设计变更内容作为货物合同最终结算的依据。11.4 设计阶段,双方应完成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11.4.1 在现场土建条件得到确认的前提下,按照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的各项技术要求,复核设备土建图要求、货物的规格参数等。11.4.2 设计变更:任何一方要作变更都应以书面形式履行变更会签手续,除由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引致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外,其他设计变更引致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1.5 设计联络会11.5.1 设计联络会议的次数、会议的目的、内容、时间应按照甲方的规定举行。会议次数,时间、地点视工程需要,由甲方确定。11.5.2 在联络会议期间,双方

22、应做好记录并由乙方整理经甲方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形成会议纪要。11.5.3 设计联络会的主要内容是技术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 对乙方的图纸进行核查;(2) 对乙方提供检查的货物型号及主要部件型号进行核对;(3) 对乙方提供的货物的结构、性能、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检查;(4) 对乙方提交设备主要部件的来源及采购或制造等情况进行核查;(5) 双方认为需要讨论的其它内容。11.6 联络会议外的设计联络11.6.1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派人员到乙方所在的设计部门和工厂考察乙方的设计、生产工作,乙方应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和配合条件给甲方的人员,11.6.2 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在其履约过

23、程中应及时答复彼此提出的设计问题并提供双方需要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技术资料和信息。12. 技术文件12.1 所有技术文件应符合相关规定统一编制。12.2 所有技术文件应经监理单位的审核、签字及甲方备案通过后执行。12.3 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和甲方现场代表关于图纸、文件的编制规定,向甲方提交图纸、报关货物的技术规格、设计标准、分析报告、计算书和规定的所有其它文件。文件应有监理审核签字,证明提交的资料是用于本工程且正确无误的。初步方案的图纸、技术规格及设计文件,只作为参考资料,并应在封面上用印章或标记清楚地予以表示。12.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应充分、广泛和详细地说明货物及其

24、部件的性能、原理、结构和尺寸以及部件和电子器件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使甲方能够实现对货物的操作、检查、修理、试验、调整和维护。12.5 乙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和及时性负完全责任。12.6 乙方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必须按规定使用中文。12.7 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在货物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有更新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最新的更新部分。12.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技术文件提供或者泄露给第三方。12.9 乙方提供资料的交付要求及数量表:见合同附件【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13. 总承包管理配合13.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须配合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涉及到总承包服务

25、费、由乙方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商收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算。13.2 乙方接受甲方和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并承担本专业分包工程的责任。13.3 乙方完全遵守甲方和甲方现场代表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颁发的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有关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14. 材料封样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由乙方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材料样板提供材料给甲方确认,样板由甲方保管。若乙方提交材料样板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则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样板,直至符合甲方要求。15. 制造/监造/检验15.1 乙方应严格按照企业、国际和中国的有关规范、标准和程序进行生产和测试、检验,所涉及的标准按高标准执行,确保所有部件

26、符合要求。货物全部通过出厂检验后才能供货给甲方。测试、检验的记录应归档保存,以便查阅、审核。15.2 甲方有权在货物发运前的任何适当的时间派员到乙方的国内工厂对货物进行测试、检验等监造工作。如果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时间充分配合,以便及时进行货物监造工作。15.3 甲方无论是否进行以及如何进行现场监造或监造结果如何,不影响和不免除乙方依照合同对货物质量承担的保证责任。16. 包装/运输/保管16.1 包装16.1.1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以最新版本为准)或等同的规定,货物的包装须用坚固的新木箱包装,适

27、合长途运输,防湿、防潮、耐粗暴搬运。具有足够的强度,有安全起吊标志,能保证多次搬运和装卸。包装箱上应有运输、贮存过程中必须注意事项的明显标志和符号(如上部位置、防潮、防雨、防震、起吊位置、重量等)。16.1.2 对于有特殊运输要求的货物(如温度、易碎、易变形、易受潮等),乙方必须加强包装保护措施,在包装箱上印有醒目标记。由于包装不良,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欠缺或损害等,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和损失。16.1.3 设备随机附件必须单独分箱包装,每个包装箱外表面必须标有与装箱单一致的合同号和货物清单及编号,易于被区分。16.2 发运通知:乙方应于货物装运前,将含

28、有合同编号、商品名称、数量、件数、毛重、尺码、货运公司的名称等信息的货物发运通知以书面形式送抵甲方。16.3 货物发运资料16.3.1 货物发运资料:装箱单、运单、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记录(包括出厂试验数据)、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货物装配图、外购件清单,如有进口货物(部件),还需提供原产地证明。16.3.2 货物发运资料一式三份,其中货物包装箱内二份,一份随发运通知送抵给甲方。16.4 运输16.4.1 货物从制造到安装现场的所有运输、装卸由乙方负责。16.4.2 如属危险货物,乙方应有危险性质及运输和紧急处理措施,并告知甲方。16.5 保管16.5.1 在原定交货期前30个日历天(如遇国家法

29、定节假日须提前),乙方就最终交货期与甲方进行确认,甲方有权利对交货期进行不超过6个月的一次性顺延,乙方负责此期间设备的妥善保管,不收取仓储费。16.5.2 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妥实物移交给甲方之前,货物均由乙方负责保管管理,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负担。17. 开箱检验17.1 开箱17.1.1 货物到货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开箱检验。按装箱单开箱检查货物型号、规格、品牌、产地、数量。17.2 检验内容及记录17.2.1 按装箱单及本合同约定,开箱检查货物(包外购部件)型号、规格、品牌、数量、产地。17.2.2 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货物有缺损时,双方开箱检验人员应如实记入货物开箱检验

30、记事表中,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确认签字,双方各执贰份。17.3 乙方所提交的随箱资料不符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当批货物,所产生的交货、安装延期责任概由乙方承担。17.4 开箱问题处理17.4.1 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乙方须及时补齐。17.4.2 如果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17.4.3 如乙方需回收包装物的,须在装箱单上注明,开箱后由乙方回收。17.4.4 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18. 安装/调试/验收18.1 配合甲方安装18.1.1 设备的全部安装工作(

31、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运输、吊装、就位、现场组装以及安装后的调试工作)由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负责。18.1.2 乙方应安排人指导现场安装人员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18.2 质量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约定的技术指标(以上技术要求或指标以要求高的为准)。一次验收合格。设备产品未经合法验收,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方负责。18.3 设备的安装调试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合整套设备的指导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安装调试阶段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18.4 设备的检

32、测验收18.4.1 设备所在项目试运行完成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规范对货物运行状况进行试运行验收。试运行验收合格的,甲方签署试运行验收合格证书,试运行验收不合格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且属于乙方制造责任的,乙方应在10日内及时予以采取调换/修理或其他补救措施以使货物达到合格标准并再次验收,逾期应按合同第25.3条规定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8.4.2 每台设备在检测验收过程中的整改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能影响竣工验收的最终期限。如因乙方原因使竣工验收超出最终期限,则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8.5 设备的竣工验收18.5.1 设备竣工验收时间:自政府相关检测部门竣

33、工验收合格起3个月内完成。18.5.2 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等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确认设备能否最终被甲方接受。18.5.3 竣工验收的内容是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整机性能检查和零部件实际质量检查。18.5.4 甲方将对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中(设备性能要求)项所列设备性能要求参数组织再次验收检测,如实测值与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约定值存在负偏离时,乙方必须负责整改,直至达到要求时,甲方才予以接受。18.5.5 任何货物的缺陷均由乙方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乙方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等报告给监理及甲方后,再次进行检验,如仍不合

34、格的,乙方须按25.3条款承担违约责任。18.5.6 每台设备的零部件实际质量检查和整机性能检查都应合格,通过了竣工验收的设备,由双方签署竣工验收合格文件。19. 实物移交19.1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一式二套。19.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和保养所需的充分的中文技术文件(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19.3 随机附件随货物一起移交。19.4 乙方须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合理使用的培训。20. 质量保证20.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可正常使用的货物。其设计、原材料、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应符合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

35、标准】的要求;应保证该设备能长期连续、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20.2 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为甲方确认的制造厂的原装产品,乙方须提供制造厂商对主要零部件出厂所进行货物出厂的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以及原产地证明等;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或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20.3 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国际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且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标准。20.4 质量

36、保证期内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换,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20.5 质量保证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乙方应及时给予维修或更换,由此引起的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等其它一切直接费用由乙方负责。新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则从更换完成、设备正常运行日起计。20.6 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人为(非乙方人员)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更换,仅收取零部件成本费用。20.7 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0.8 不论是否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

37、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被证明有缺陷,包括设计、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甲方将有权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可依据检验证书向乙方索赔;若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确有不符或货物被证明有缺陷的,相关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20.9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未能及时处理保修事项或进度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且承担维修费用20%的管理费。20.10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应当将质量保证期间的维修记录副本转移给乙方产品/服务的实际使用人、管理人或实际持有人。保修期满后若项目仍需继续维护,维护及配件费用以免费保养期过后三年内备品备件、易耗品清单及报价表的初始供应

38、价格和届时市场价格中的孰低值确定。质量保证期内更换的部件应保证自更换之日起12个月的保修期。乙方需对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并提供维修报告。21. 售后服务21.1 乙方应为甲方及实际使用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及实际使用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日常使用操作、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及实际使用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21.2 乙方向甲方及实际使用方免费提供为期2年的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保养服务,自设备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起计。上述期限与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定的期限或者乙方宣传、承诺的

39、使用寿命、质量保证期限或者本项目技术协议要求的保修期不一致的,以其中较长期限为准。合同文件中如出现质量保证期期限描述不一致的,以质量保证期届满时间在后者为准。21.3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主要内容:21.3.1 乙方对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对出现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部件、元件或零件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这些替换品不包括合同中规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维护用的备件。紧急情况下,为了使货物正常运行,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备件。使用结束后,乙方应及时归还或配齐使用过的所有备件、元件。若乙方收到甲方故障通知后三日内未能排除故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40、免费提供同档次的全新产品,乙方应于甲方提出要求三日内免费提供相关产品供甲方临时使用。在质量保证期内经乙方修理或替换的部件、元件或零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若产品运行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故障而需要乙方对故障部件、元件或零件进行更换,甲方应对需要更换的部件、元件或零件支付本合同约定对应价款。21.3.2 质量保证期内,对供货范围内的因保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乙方予以承担。乙方未及时承担保修责任的,甲方有权采用其他渠道和方式对货物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本款中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保修和/或赔偿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41、。21.4 质量保证期后的货物维护由乙方与甲方或甲方权利义务的继受方或实际使用方协商确定,质量保证期后2年内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易耗品以合同附件的初始供应价格和日后市场价格中较低价格为主要依据。21.5 质量保证期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质量机构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仍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业主方,使甲方/业主方有足够时间采购所需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乙方提供替代备件。21.6 卖方应提供下列由卖方制造或分销的与随机附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的随机附件,但前提条件是该

42、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2)在随机附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i)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随机附件,和(ii)协助寻找买方可接受的替代品或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和(iii)卖方须免费向买方提供上述随机附件的图纸和规格,以及属于卖方所有的有关模具、模型、工具的图纸;并免费向买方提供任何卖方及其分包商可能拥有的,使买方自己能生产随机附件的其他信息和资料;卖方须免费给予买方充分自主使用上述随机附件的专利权、许可权制造上述随机附件。(3) 卖方已在分包合同中要求分包商和供货商满足本条款要求。22. 合同的变更22.1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实需

43、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应预先提出变更清单对照表及其变更的依据,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并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双方签署的文件作为合同附件)。22.2 无论乙方提供的货物是按原合同的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的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22.3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应提交详细的损失费用清单,经甲方审定后双方协商损失费用。双方同意,在乙方正式供货前变更合同货物的,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相关损失。22.4 当本合同项下货物数量发生变化时,乙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货物数量减少:直接扣除被削减的设备的货物价格和相应的安装工程

44、及相关服务费用,削减合同总价。22.5 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认为有必要对合同货物及合同货物参数进行适当调整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经双方协商签署有关文件后,方能进行调整。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22.6 甲方在工程施工中途实质性地变更合同内容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损失部分进行补偿,乙方应提交详细的损失费用清单给甲方审定并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甲方对该损失不予认可。22.7上述变更事项经一方提出,另一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23. 纠纷解决23.1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而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

45、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3.2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应继续执行。23.3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汉语是本合同及所有相关附件使用的标准语言文字。24. 不可抗力24.1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下列事件: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政府命令、水灾、冰雹、地震、海啸、台风及其它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事件。24.2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可预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完成工程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告,证明事故的存在,并应当尽一切努力减少损失。24.3

46、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如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1个月内仍不能交货、安装工期满后1个月内仍不能完成本合同内容,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甲乙双方均互不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也不没收履约保证金。但乙方必须在1个月内如数返还甲方多支付的货款(含预付款)。24.4 在乙方投标及签订本合同时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已经爆发并仍在持续,且乙方已经充分考虑了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包括但不限于可能进一步恶化的疫情及变异病毒疫情,以及相关部门要求采取的相应疫情防控措施等)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服务及义务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持续及潜

47、在的所有未来影响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对劳动条件和人员调配的影响、提供服务所需物资之生产和供应的中断或延误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所采取防疫措施的影响等。24.5 各方进一步确认或同意,在乙方投标时,新冠肺炎疫情是一个已知的和正在发生的事件,新冠肺炎疫情(包括但不限于可能进一步恶化的疫情及变种疫情病毒)不属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事由(但在本合同签署后政府因新冠疫情而命令工程停工的情况除外),乙方在投标与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对此有充分的认知,该等情况已经作为影响因素在乙方确认合同价款时进行了充分考虑,乙方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主张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合同工期,无权因此以任何形式向要求追加费用或

48、提出经济索赔,亦不得以此为由而免除、减轻或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25. 违约条款25.1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 甲方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甲方应及时提供工作场地,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则乙方的工期顺延。25.3 乙方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25.3.1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 书面警告。乙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2) 限期改正。甲方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有权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

49、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改正,甲方可按一般违约责任处理。(3) 一般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5千元/次;若乙方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行为,第2次1万元,2次以上(不含本数)2万元/次。(4) 严重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次。(5) 部分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部分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6) 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解除合同即生效。(7) 赔偿损失。因乙方原

50、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因其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8) 承担3次严重违约责任时,甲方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25.3.2 逾期的违约责任(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5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函下的保证金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设备工程有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2) 乙方所交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且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函下的保证金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设备工程

51、有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3)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提交项目进度计划书或材料封样的,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25.3.3 货物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1) 对不能一次通过验收的设备,乙方按17.7.1条款规定进行整改;对于进行第二次检测验收仍不合格的设备,除应按照17.7.2条款进行整改外,还须按照合同总价款1%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按照17.7.2条款进行整改后的检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每次向甲方支付未能通过验收部分货物价款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该部分设备相关的合同、要求乙方退

52、回一切与该部分设备有关的货款及服务费用,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设备工程有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2) 如货物缺陷修理后按17.8.4条款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乙方须每次向甲方支付未能通过验收部分设备价款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该部分设备相关的合同、要求乙方退回一切与该部分设备有关的货款及服务费用,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设备工程有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3) 保修期内发现重大质量不合格问题(该重大质量问题应界定为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

53、的质量标准,同时乙方按该不合格设备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4)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设备安装规范进行安装,如有违反,乙方必须立即纠正。如果乙方超过限期5天内仍不整改的,乙方应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果乙方超过限期10天以上仍不整改的,乙方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25.3.4 组织机构、派驻安装现场人员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投标时招标文件要求建立组织机构、派驻安装现场人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约定为:(1)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设备到货时安装技术工人未全部到达安装现场的或无故离开的,甲方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改正措施。情节严重或拒

54、不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负。(2) 乙方安装人员的资质或数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拒不改正的,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超过50%安装人员的资质或数量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出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 乙方承诺的其他人员未按时按质到位的,参照本条关于安装人员不到位的约定执行。(4) 乙方如需要调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安全专职人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调换上述人员,除必须限期改正外,乙方必须承担严重违约

55、责任1次。(5)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若需离开施工现场2日以内需经监理单位批准,若需离开施工现场2日以上需报甲方批准。在其请假离开的时间段内应书面委托其他驻场技术全权代表其行使职权。否则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6) 甲方要求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的会议,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到会,未经甲方同意不到会者,每违约一次,乙方应当承担限期改正责任1次。(7) 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第11.5条约定的,无故缺席一次,甲方将发出书面警告,乙方应限期改正,乙方不按要求改正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25.3.5 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1) 乙方在甲方或监理单位、甲方现场代表进行的日常

56、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2次或以上,乙方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此类问题的认定,以甲方或监理单位、甲方现场代表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2) 乙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或处分,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次,乙方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2次以上(含本数)的,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设备工程有

57、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免于任何损失。25.3.6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外,乙方应承担事故处理的所有责任和费用、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25.3.7 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本项目禁止转包,不得分包,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5.3.8 25.3.2条款第(3)项与25.3.3条款第(1)项在逾期竣工验收且又未能一次性通过检测验收的情形下合并使用,25

58、.3.125.3.3条款所列违约金累计不大于合同总价的30%,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免于任何损失;25.3.125.3.3条款所列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总价30%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25.3.9 因破产等原因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1) 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2) 由于乙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向其他供应商购买设备,如果该价格比乙方供应设备的价格高,差价部分应由乙方赔偿。(3) 由于乙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工期的延误,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4) 上述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银行履约保函或任何付款中扣除。25.3.10 除上述约定

59、之外,乙方有违反其他合同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责任、事故等均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25.4 根据上述条款各项的规定,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中直接抵扣或在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25.5 乙方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准。25.6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违约金及赔偿额可累计计算。26. 合同生效/失效/终止26.1 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26.2 因一方自身原因,导致合

60、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签署合同终止协议,赔偿另一方未移交货物对应货款的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责任方损失的,另一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对方免于经济损失。26.3 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合同的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按一方违约处理。26.4 解除合同26.4.1 部分解除合同(1) 因乙方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该通知送达乙方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2) 乙方在接到部分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后,在2天内停止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并将机械、材料、物件、人员从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场地撤离。(3) 停工3天内,甲

61、方会同监理单位、甲方现场代表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甲方只承认已发生并投入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部分工程;对于乙方已安装但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在监理单位发出通知的限期内拆除,并清运出工地,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诉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4) 乙方在收到解约通知后,若不按上述约定执行,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滞留在施工现场的物品,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5) 甲方在按本合同所载乙方地址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后,甲方就该部分解除合同的设备项目即可另行与其他单位签订买卖、采购或安装合同,乙方不得阻碍新的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因此向其他供应商重新购买、安装设备,如果重新购买、安

62、装设备的价格比乙方供应设备的价格高,差价部分应由乙方赔偿,且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6) 由于合同解除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6.4.2 全部解除合同(1) 因乙方违约致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全部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该通知送达乙方时全部解除合同即生效。(2) 乙方接到全部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后,必须在2天内停止工程施工,并在10天内将设备零部件、安装工具、材料、物件、人员从施工现场撤离。停工3天内,甲方将会同监理单位、甲方现场代表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清点规则比照部分解除合同的情形处理。(3) 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场的,甲方有权将

63、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临时转运到其它堆放处,由此产生的搬运、保管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甲方主观故意引起的损坏、遗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银行保证金中及货款和服务费中扣除。(4) 乙方在收到解约通知后,甲方就解除合同的设备项目即可另行与其他单位签订买卖合同,乙方不得阻碍新的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因此向其他供应商重新购买、安装设备,如果重新购买、安装设备的价格比乙方供应设备的价格高,差价部分应由乙方赔偿,且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5) 由于合同解除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6.4.3 乙方在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后,还必须在

64、规定期限内作好已施工安装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底、移交工作。乙方因未履行上述义务而给买方带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26.5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尾款的效力,亦不能免除乙方对已完成实物移交设备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和保修责任。27. 异议索赔27.1 乙方对于所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乙方将被拒收货物的已收货款(按合同规定货币)退给甲方,乙方并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增值税、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等。27.2 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及/或规

65、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发现货物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料,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乙方无法解决,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按处理费用的100%向乙方索赔。27.3 在本合同货物安装、现场试验、保证期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材料或安装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货物、材料的损坏以及安装达不到合同的约定,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安装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重新安装的费用和风险。27.4 出厂检验和现场调试、试运行期间,对连续出现三次以上非固定性故障或两次固定性故障的货物应视为不合

66、格产品,由乙方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且乙方应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责任。27.5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未作答复,上述索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有权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27.6 在任何索赔和争议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27.7 事故索赔:凡与乙方为本合同目的而雇佣的任何人员的伤亡有

67、关而导致的所有损失、开支或索赔,乙方应对之负责并保证甲方免于上述损失、开支或赔偿。28. 索赔解决办法28.1 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索赔期限或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索赔并不视为甲方放弃索赔之权利,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方式之一赔偿:(1) 同意甲方退货,并将退货金额以合同原约定币种等额偿还甲方,并负担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租费、以及为保管退货而发生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2) 按照货物的损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3) 对有缺陷和瑕疵的设

68、备及其附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新换货物必须全新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货物的质量乙方仍应更换验收合格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4) 如果发生索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要求后,在双方同意的合理的时间内,交运、更换和/或补充的部件,并负责所有的运输风险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和损失。29. 保险29.1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投保,受益人为甲方)和为派往甲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及其它工程有关险种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已购保险凭证的复印件。29.2 乙方应甲方的名义投保的保险至少

69、包括:29.2.1 货物运输保险:包括从乙方的工厂运输到现场的过程中货物的毁损及灭失。29.2.2 施工安装的一切险:包括验收完成前,现场设施的有形毁损及灭失。29.2.3 第三方责任保险:包括因设施的提供和安装施工而发生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包括甲方人员)和财产的毁损及灭失。29.2.4 货物正常使用年限内的财产险。29.2.5 其他险别:经甲方认可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险种。30. 风险转移30.1 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0.2 在竣工验收并正式实物移交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30.3 在甲方因货物验收不合格拒收情况下,货物毁损、灭

70、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0.4 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31. 知识产权31.1 乙方应保证:业主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乙方应对提供产品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甲方及业主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纠纷、诉讼、裁决等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1.2 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31.3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

71、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32. 通知32.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包括快递、传真)或有效电子邮件送达对方,以合同载明地址为准。32.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但电子邮件以确认发送为送达。33. 承诺与保证33.1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目能安全、稳定运行并能够生产出符合本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合格产品;33.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符合本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规定的先进性、工业化和可开发性。33.3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文件完整、清晰、准确,并能满足合同项目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车

72、、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33.4 乙方保证按期派遣熟练的技术人员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足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33.5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没有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其中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33.6 乙方保证使合同项目达到本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规定的性能和保证数值。34. 其他事项34.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2 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须另行签署补充协

73、议附后。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和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34.3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4.4 本合同一式柒份,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34.5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甲方: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地址:电子邮箱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地址:电子邮箱: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约日期

74、: 年 月日附件1: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下列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 遵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要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2.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和验收规范(通用技术标准及规范)3. 采用图纸中规定的其它技术和验收标准特别说明:如本附件所述内容与合同条款存在冲突之处,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附件2:廉洁协议廉洁协议(适用于支出类、收入类、合作类作为甲方的合同项目)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XX市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XXXX股份有

75、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等。(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三)甲乙双方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受理举报方式,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

76、为。(五)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发现另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另一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但任意一方不得无事实依据投诉。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姻亲,下同)、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索要或收受乙方(含乙方工作人员,下同)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

77、等。(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喜庆活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借用乙方的钱款、住房、车辆等财物;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乙方或关联方的财物。(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

78、赠送的财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有法律法规、甲方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廉洁行为。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或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安排甲方工作人员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乙方不得

79、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售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甲方工作人员买受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借钱款、住房、车辆等;乙方或关联方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财物。(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物品。(七)乙方不得为谋取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八)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财物。(九)乙方不得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廉洁行为。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

80、议第一、二条。甲方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方举报投诉受理部门:XXXX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20-83702815;举报邮箱:xinfang;举报地址:XX市XX区环市西路204大院XXXX股份有限公司4号楼7楼纪委办公室。(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乙方应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对乙方工作人

81、员处理:(1)由甲方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授权人、监督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2)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该工作人员 2年内不得继续从事甲方管辖项目工作。(3)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管辖项目的管理。2.参照XX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等,限制投标(含比选、招商、直接谈判等)6个月至2年(具体由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拒不纠正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或不配合处理的,或在甲方采取处理后,再次出现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加重处理。乙方积极配合可从轻处理。4.要求

82、乙方对相关事项进行通报。5.单方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追究乙方主合同其他违约责任。7.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理意见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违约条款仅适用于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如乙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则按主合同的违约条款执行。第五条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若有)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相关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终止之日止。主合同执行过程中及主合同终止后,若发现及查实发生在主合同签订前或合同期内的不廉洁行为,甲乙双方可追溯相关责任。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83、,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XXXX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乙方:为保证项目质量,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 质量保修范围1.1.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项目。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负有工程质量保修全部责任。2. 质量保修期质量保证期2年,自设备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起计。上述期限与法律、法规、规

84、章或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定的期限或者乙方宣传、承诺的使用寿命、质量保证期限或者本项目技术协议要求的保修期不一致的,以其中较长期限为准。3. 质量保修责任保修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责任:3.1. 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对工程及设备的保修,保修工作均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要求。3.2. 设备正常使用年限内按各设备的要求进行定期保养。3.3. 要求有自己的专业维修队伍,能够提供24小时召修设备服务。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排除故障,24小时内修不好的设备应以同类设备更换。在任何情况下,派遣有能力的员工在接获故障通知后1小时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如不能到达,应提前

85、通知甲方,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因情况紧急,甲方可自行或通过第三方维修,但其风险和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质量保证金的资金中扣除相关费用;由于乙方的质保服务不到位,质量保证期到期时间相应顺延。3.4. 按需要或根据国家、省市最新颁布的有关系统操作试验法规的规定进行试验和检查。3.5. 提供、修理或更换零配件或材料,以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3.6. 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免费对全部设备进行综合试验、检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并立即修复所有缺陷。3.7. 所有须更换的零件或材料,须为原厂标准生产的零件或材料。3.8.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监理工程师共同组织验收。4.

86、质量保修费用4.1.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 其它5.1.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5.2. 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转让/出让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给合同外其他第三方;5.3.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由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签约日期: 年 月 日32附件4:履约保函及延期承诺函模板履约保函保函编号:致【XXXX股份有限公司】:鉴于(下称“被担保人”)已与贵方签订了XX大楼干式变压器设备采购合同

87、(下称“主合同”),由负责XX大楼项目(下称“项目”)的干式变压器设备采购合同。我方接受被担保人的委托,在此以独立保函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一、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RMB【】元)。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果主合同提前终止,则本保函应在主合同终止后28天内保持有效。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将在收到贵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及本保函复印件后【7】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贵方支付索赔款,直至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并放弃向贵方追索的权利。四、索赔通知应

88、当说明发生付款到期事件、要求我方支付的数额及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必须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送达我方。贵方无须出具任何证明或陈述要求支付款项的原因或理由。我方承诺将不要求贵方提交除前述书面索赔通知之外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证明文件、违约声明、第三方签发的文件、司法判决文书、仲裁裁决文书以及其他说明贵方权利的任何文件)。我方承诺不会主张贵方应先向被担保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方提出要求。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也不受贵方和被担保人之间或任何其他第三人之间的争议或纠纷的影响。五、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独立和连续的,主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中止、终止或失效都不能削弱或影响我方受本保函制

89、约的责任。六、本保函的有效期届满,或我方向贵方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我方的担保责任免除。七、贵方不得将本保函转让给第三方。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本保函未尽事宜,执行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该规则与本保函内容不一致的,以本保函为准。九、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提起仲裁,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十、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履约保函延期承诺书致:XXXX股份有限公司我司于年月日提交了项目名称为【】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之履约保函。根据上述履约保函第二条,履约保函担保期限最迟不超过年月日。我司现承诺,若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超过该期限(无论原因),我司将按实际竣工日期相应延长履约保函担保期,办理延期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手续由我司负责。承包单位(盖章)年月日地铁XX大楼附件5:用户需求书(另册)33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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