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型商业建筑消防设计 一、项目分类 二、消防车道 三、防火分区 四、安全疏散 五、疏散宽度 六、楼梯形式 七、防火分区的划分方式 八、建筑防火构造 一、项目分类 1.1建筑高度划分: 1.1.1多层商业建筑: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商业建筑。 1.1.2高层商业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商业建筑。 注: 1、建筑高度的计算(“建规”1.0.2,“高规”2.0.2 ):当为平屋面(包括有 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局部 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 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2、民用通则规定(“
2、通则”4.3.2.2):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 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1)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 面积不超过14者; 2)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 3)空调冷却塔等设备。 1. 2规模划分: 1.2.1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商 规”1.0.4条) 1.2.2 江苏省规定: 1.2.3 河南省规定: 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任一楼层建筑面积5000 或总建筑面积15000 的商业建筑属于大型商业建筑。 类别 规模 百货商场、商场 建筑面积() 菜市场类建
3、筑 面积() 专业商店建筑 面积() 大型 15000 6000 5000 中型 300015000 12006000 10005000 小型 3000 1200 30000 10000 大型 15000 5000 中型 3000 1000 小型 3000 1000 二、消防车道 2.1 消防车道设置问题 2.2 消防车道规格 2.3 登高场地的要求 2.1 消防车道设置要求 2.1.1 多层商业建筑: 1)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 或总长度大于220m 时,应设置穿 过建筑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建 规”6.0.1) 2)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 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 不宜小于18.0m18.0m。(“建规”6.0.10) 3)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