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邮箱管理办法电子邮箱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集团电子邮箱的申请、使用和注销管理,避免发生滥用电 子邮箱等情况,保障邮件服务器以最佳的状态进行工作。 2. 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公司的员工申请、使用和注销集团电子邮箱。 3. 定义 3.1 * 集 团 电 子 邮 箱 是 指 由 集 团 信 息 中 心 建 立 和 管 理 的 域 为 * 电子邮箱。 4. 职责 4.1 集团信息中心为*集团电子邮箱的管理单位,负责邮箱账号的 开通、注销、变更和电子邮件服务器的维护。 4.2 集团信息中心负责开通、注销、变更各部门、公司电子邮箱。 并由部门、公司指定专人对邮箱进行管理和使用(详见 8.7)。
2、 4.3 集团行政部负责集团电子邮箱 * 的使用和管理。 5. 使用规定 5.1 *集团各部门、公司的中层以上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开 通或注销、变更电子邮箱。 5.2 在 5.1 规定范围之外的员工,需要使用电子邮箱的,可按程序 申请并经所在部门、公司负责人批准,由集团信息中心为其开设电 子邮箱账户,按照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 5.3 邮箱用户不再为公司工作或部门、公司被撤销时,电子邮箱账 户将被注销。 5.4 原则上用户的中文姓名的全拼为电子邮件账户的名称。如有同 名现象将作适当调整。 5.5 电子邮箱账户的空间为 100M,用户应经常收取邮件。如用户因 长期不收邮件造成邮件
3、空间不足而不能继续收取邮件的,用户自行 负责。 5.6 集团各部门和公司的员工,在从事对外公务联系时,应当使用 集团电子邮箱,对外交往使用的资料和名片上应印上员工的集团电 子邮箱地址。 5.7 禁止将集团电子邮箱用于私人用途。 5.8 禁止使用集团电子邮箱发送任何非法、骚扰中伤他人和淫秽信 息资料。 5.9 禁止使用集团电子邮箱发送任何教唆他人违法犯罪的信息资 料。 5.10 禁止使用集团电子邮箱发送垃圾邮件或发送未经许可的商业 资料及其它商业机密。 5.11 禁止使用集团电子邮箱发送任何违反公司制度、国家法律法 规的信息资料。 5.12 使用者须亲自收取邮件,并妥善保管邮箱密码,勿将本人密 码交予他人使用。 5.13 使用者如忘记密码,须在工作时间由本人亲自向信息中心申 请密码重置。 6. 邮箱申请、注销、变更程序 6.1 电子邮箱账号开通的审批 6.1.1 申请使用电子邮箱的员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