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工管理规定用工管理规定 第一节第一节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和*集团的实际制 定本规定。 第二节 岗位系列和定岗原则 第二条 集团的岗位系列包括下列岗位职级(含相应职务):董事 长、 总裁、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助理、总经理、副总经 理、总经理助理、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主管、业务 员、见习员、其他人员。 第三条 岗位职务名称依据岗位系列划分为三个分支系列: 一、 行政管理系列; 二、 专业技术系列; 三、 经营业务系列。 详见*集团员工岗位职级和基本工资表 第四条 行政人员的职务系列分为两大类: 一、 管理级职务。主要分为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 (一) 高级
2、管理人员 1、 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副总裁、 总裁助理及相应职务; 2、 下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及相应职务。 (二) 中级管理人员 1、 集团中级管理人员:集团本部部门总经理、副总经 理、总 经理助理及相应职务、下属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 经理、总经理助理及相应职务; 2、 下属公司中级管理人员:下属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经 理助理及相应职务; 二、 普通行政职务。主要为集团本部部门经理、副经理、主管、 员级人员。 三、 管理级职务中领导职务为: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应职务、下属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及相应职 务、集团本部部门总经理。 第
3、五条 临时工的岗位以工种确定: 一、 技术工种; 二、 重体力劳动工种; 三、 普通工种。 第六条 定岗和招聘的基本原则 一、 因事设岗,以岗定人。 二、 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岗位职务说明书中的岗位职 责及入职条件定岗或招聘。 第三节第三节 招聘、回避招聘、回避 第七条 集团人力资源部对集团所有员工的招聘有调控、监督、指 导和协调的职责。 第八条 集团本部用工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手续;各下 属公司用工由各下属公司负责办理招聘手续;各下属公司 招聘经理助理级及以上人员应先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并 报集团总裁批准后再由下属公司办理招聘,如属经营班子 人员还需经集团办公会议审批并报控股公司批准后办理招 聘。 第九条 各部门、公司招聘的临时性工作人员,一般可从事以下工 作: 一、 生产第一线的工人。 二、 后勤人员(含清洁工、值班、伙房等)。 三、 仓库保管员。 四、 搬运工。 五、 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