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节第一节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技能素质、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本集 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培训范围:新员工三级培训和在职员工培训。集团或公司出 资录用员工也属培训范畴。 第三条 培训种类:进修、研修、函授、刊授、面授、考察、参观、 电教、训练等。 第四条 培训形式:脱产、半脱产和业余培训。包括集团或公司内部 培训; 派往国内有关学校或单位培训;派往境外培训等。 第五条 培训内容:业务知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操作技能、持 证上岗、学历、管理技能、团队精神、企业文化等。 第二节第二节 新
2、员工三级培训新员工三级培训 第六条 新员工入职必须进行三级培训。一级培训由各级人力资源部 组织,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规章规定和安全生产等; 二级培训由部门组织,培训内容包括部门管理规定、运作 程序和沟通配合方式;三级培训由岗位直接领导组织,培 训内容包括职位说明、岗位管理规定、岗位运作程序和规 范及沟通方式。 第三节第三节 在职员工培训在职员工培训 第七条 每年底各部门、公司对本单位的每个岗位进行培训需求分 析,填写年度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 源部根据调查表统筹安排,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和预算,报 集团或公司领导批准。 第八条 各部门、公司在培训计划外增加的临时培训,应报人力资源
3、 部和集团或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 各部门、公司自行组织的培训由各部门将培训计划及受训人 员名单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 选派员工赴境外培训的,由集团统筹安排。 第十一条 员工个人要求参加各类培训,并要求报销学费的,须提出 书面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后,将培训简章及个人 申请报告报集团或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集团分管领 导或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员工要求参加各类培训,应与 本人现在从事的业务技术工作有直接关系。 第十二条 员工个人参加各类培训不占用工作时间,不需要集团或公 司报销学费,但要集团或公司提供证明或盖章的,须按 本节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节第四节 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间待遇 第十三条 参加集团、各部门(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或国内各类培 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期间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 选派到境外培训的员工,培训期间国内待遇不变,在境外 培训期间的待遇按集团出境(国)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