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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项目安全生产及各级人员职责管理制度(32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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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项目安全生产及各级人员职责管理制度(325页).doc

1、企业发展项目安全生产及各级人员职责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财务岗位安全职责25第五节 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33第六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制度33二、范围、总体目标要求、职责341、采购682、验收683、保管694 、发放695、使用706 报废70第十五章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95二、 适用范围101三、 职责101四、 考核内容1015.2 罚则1025.3装卸车环节的考核1035 考核频次和方法104第三节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149第五十一章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

2、管理制度2131、目的2402、范围2403、职责2404、内容及要求240第六十四章 安全工资制度246第六十八章 师傅带徒弟制度(以老带新制度)252八十八、应用四新技术管理制度317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节 总则一、目的(略)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人员和部门履行生产、安全职责。三、内容(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规定,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员工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作环境;(二)、董事长(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二)、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三)、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

3、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四)、公司是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市场主体,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根本和关键所在,只有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及各级人员责任,从源头抓起,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五)、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内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节 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董事长(总经理)安全职责:第一条、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条、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条、组织制定并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

4、操作规程的落实;第四条、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第五条、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第六条、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第七条、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第八条、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九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第十条、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5、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第十一条、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第十二条、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第十三条、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第十四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安全领导小组主任安全职责第一条、 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常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第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奖惩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足人员;第三条、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安

6、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检查督促落实;第四条、 掌握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实施;第五条、 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检查、督促及指导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第六条、 对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公司执行特种行业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转岗前的培训教育制度,并保证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第七条、 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并确保有效实施,使之满足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第八条、 生产及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项目建设做到“三同时”,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并执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第九条、 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先

7、进人员提出奖励方案,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及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第十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召开专题会议。同时对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部门进行全面负责,指导检查其工作;第十一条、 指导和督促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社会保险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同时指导、督促公司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第十二条、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和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事故上报规定。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安全职责第一条、 参与安全生产小组常务工作,协助安全领导小组主任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第二条、 协助安全领导小组主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8、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奖惩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足人员;第三条、 协助安全领导小组主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检查督促落实;第四条、 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检查督促及指导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第五条、 对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公司执行特种行业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转岗前的培训教育制度,并保证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第六条、 协助安全领导小组主任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先进人员提出奖励方案,对违章操

9、作、违章指挥及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第七条、 按时参加安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召开专题会议。同时对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部门进行全面负责,指导检查其工作;第八条、 指导和督促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社会保险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同时指导、督促公司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第九条、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和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事故上报规定。 生产经理安全职责第一条、 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标准、制度;第二条、 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第三条、 领

10、导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第四条、 协助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第五条、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和开发新产品的安全技术问题;第六条、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五同时”。第七条、 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第八条、 及时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现场;立即报告

11、上级有关部门;并同时派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调查、处理,待现场勘查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第九条、 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第十条、 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的责任;第十一条、 组织协调好生产计划,认真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第十二条、 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避免重大事故做出贡献者,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有权提出奖惩建议;第十三条、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并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十四条、 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2、及时督促消除事故隐患;第十五条、 负责相关作业票证的审批;第十六条、 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七条、 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并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第十八条、 由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处理的其他事项。 技术部部长安全职责第一条、 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 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的安全工作负责;第三条、 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第四条、 在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工艺装备设计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程,充分

13、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第五条、 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第六条、 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第七条、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第八条、 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第九条、 在确定项目设计、技术要求时,必须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在研究、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同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并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第十条、 领导本部门人员做好工艺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

14、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二条、 由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处理的其他事项。安环部部长安全职责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二条、 负责公司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公司对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三条、 参与拟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落实情况;第四条、 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安全培计划,并监督实施;第五条、 督促检查公司内的各类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第六条、 组织制定、修订违章违纪处罚规定,及时纠正“三违”现象;第

15、七条、 遇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或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处理;第八条、 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第九条、 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管理规程,负责动火等各项作业审核、审批,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第十条、 组织公司从业人员及外协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培训考核并取证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第十一条、 参与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做好事故分析、统计和上报工作;第十二条、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安

16、全、职业卫生评价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第十三条、 按照相关标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并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第十五条、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监督安全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确保安全经费足额提取和专款专用;第十六条、 组织编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定期组织进行预案演练;第十七条、 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常进行;第十八条、 经常分析公

17、司安全生产形势,掌握安全生产规律,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的工作;第十九条、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法规、规定,做好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会同供应等部门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第二十条、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环节,具有督促整改和下令停工德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协助公司管理者代表建立、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持续改进。行使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第二十二条、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

18、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第二十三条、 领导本部门人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四条、 由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处理的其他事项。设备维修组组长安全职责第一条、 在生产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设备、动力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第二条、 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动力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第三条、 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小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第四条、 负责组织对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工作;第五条、 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设备、动力系统主

19、管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第六条、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评审、验收工作,使其符合要求;第七条、 负责组织设备、动力系统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的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第八条、 加强对施工、安装队伍的安全管理,负责外来施工人员入厂前的培训教育,妥善、果断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相关部门共同处理;第九条、 负责公司职工的公司级设备安全培训教育;负责监督车间及相关部门的车间、班组的设备安全培训;第十条、 负责

20、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第十一条、 在计划、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布置安全措施;第十二条、 负责设备、动力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事故的处理;第十三条、 发现设备有损坏、故障,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不得让有关人员继续使用;第十四条、 安装、迁移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要求,重大设备的安装、迁移必须会同安全、技术及使用部门共同检查确认后,方可作业;第十五条、 领导本部门人员做好设备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七条、 由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处理的其他事项。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第一条、 财务部长是财务部安全第

21、一责任人,对财务、仓库安全工作负全面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第二条、 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的落实;第三条、 设立专项资金,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安全经费的现象;第四条、 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应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第五条、 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经费,并合理开支;第六条、 拟定、修订部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 组织落实部门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安全教育状

22、况;第八条、 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第九条、 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第十条、 按照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经费的开支,同时实施财务监督;第十一条、 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落实安全奖惩措施;第十二条、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 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四条、 领导本部门人员做好财务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第一条、 对办公室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第二条、 组织制订本部门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整

23、改和完善;第三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新入公司员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确保三级安全教育合格;第四条、 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文化、竞赛活动,推动公司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第五条、 负责职工医疗、护理、职业病防治工作;第六条、 监督、检查各单位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第七条、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负责协助做好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后有关补偿和鉴定工作;第八条、 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员工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休养的规定;第九条、 负责对公司应急药品、物资进行配备、检查和及时更新

24、,确保应急所需;第十条、 负责组织职工的各级培训,确保其达到职位要求的各项能力;第十一条、 负责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对职工劳动纪律进行教育和检查;第十二条、 协助安环部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的培训、考核工作;第十三条、 协助其它单位搞好各项安全培训工作和安全意识教育工作;第十四条、 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五条、 领导本部门人员做好办公室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由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处理的其他事项。供应部部长安全职责第一条、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产品、原材物料供应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第二条、 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5、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第三条、 组织或参加供应系统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第四条、 负责供应系统的安全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第五条、 负责供应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第六条、 定期召开供应系统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公司供应系统安全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危化品的装卸、运输过程存在的问题;第七条、 负责供应商资质审核确认,及时索要最新的资质证明等资料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第八条、 配合各职能部门检查工作;负责危化品购买、运输管理台账建立和完善;第九条、 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条、 领导本部门人员做好供应安全管理工作。销售部部长安全职责

26、第一条、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产品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二条、 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销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第三条、 组织或参加营销系统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第四条、 负责销售系统的安全检查,落实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第五条、 负责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第六条、 定期召开销售系统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公司销售系统安全工作动态,及时解决销售过程存在安全的问题;第七条、 组织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第八条、 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九条、 领导本部

27、门人员做好销售安全管理工作。车间主任安全职责第一条、 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本车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要求;第二条、 组织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的修订;第三条、 认真贯彻安全工作“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四条、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第五条、 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第六条、 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第七条、 组织车间级定期

28、、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处置措施,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同时纳入安全生产检修计划,制定解决方案;第八条、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车间各类事故或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第九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十条、 负责各类作业的审核,现场检查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一条、 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 车间班组长安全职责第一条、 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公司、车间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29、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不违章指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第二条、 班组长对班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三条、 负责对新进厂、转岗、离职返岗职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师傅带徒培训教育工作;第四条、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第五条、 组织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列会、安全演练,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落实防范措施;第六条、 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消防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第七条、 负责本岗位

30、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 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第九条、 完成车间主任交代的其他工作。岗位操作工安全职责第一条、 积极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安全活动,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第二条、 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三条、 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第四条、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精心操作,熟悉本岗位职业危害及防范措施和事故应

31、急救援预案;第五条、 按时巡回检查、记录;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上报;第六条、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清洁,做好物品的定置化管理;第七条、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第八条、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向领导报告。 治安保卫人员安全职责第一条、 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入公司人员的证件检查,外来人员的登记及检查工作;第二条、 做好关键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第三条、 认真学习本职业务知识和技术培训。熟悉企业防火、灭火、防爆的知识和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的管

32、理和正确使用;第四条、 参加义务消防队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积极参加演练和培训,并在发生火灾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起到主力军的作用;第五条、 严于职守,加强值班巡逻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第六条、 严格管理进出车辆,不得超载、超速,严禁火种、引爆、泄露、导致中毒及污染因素带入企业,并检查出厂车辆的货物是否办理出厂手续,货物与发票是否相符等等情况;第七条、 维护厂区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第八条、 做好企业内部的治安管理,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警戒工作。控制室安全职责第一条、 负责控制室内设备、设施管理,保障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无事故;第二条、 定期参加安全活动

3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能素质;第三条、 按照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管理,保持室内环境卫生、设备清洁;第四条、 做好各种记录、技术数据准确无误,月底按时上报;第五条、 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仓库保管员安全职责第一条、 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不少于两米的通道,每个库房必须按规定储存限额;第二条、 能自然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第三条、 能自然的物品和化学易燃品堆垛应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有专人定向测温;第四条、 受阳关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品,

34、不得在露天存放。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第五条、 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第六条、 易燃、可燃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第七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和动用明火。如因特殊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动火作业及危化品储罐区管理要求办理作业票证并经批准,持证作业,动火作业后,切实查明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安环部科员安全职责第一条、 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第二条、

35、 参与拟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条、 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第四条、 督促落实公司关键装置的安全管理措施;第五条、 组织或参与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第六条、 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第七条、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遇有危险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第八条、 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第九条、 负责协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取证;第十条、 编制安全工作计划,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6、第十一条、 定期总结安全工作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安全工作,提出安全管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财务部科员安全职责第一条、 负责公司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与执行;第二条、 负责审核公司安全投入各项费用支出的票据与明细;第三条、 配合公司安环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和违章违纪处理;第四条、 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办公室科员安全职责第一条、 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第二条、 负责公司生产部门各种生产记录、安全警示标示牌等,需外部制作的工作;第三条、 负责安环部及其他部门文件的打印;第四条、 负责公司工作服、劳保用品的购买与发放;第五条、

37、负责公司工伤保险、养劳保险等工作;第六条、 负责外来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第七条、 负责公司新职工的招收工作;第八条、 保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负责与外部联系通讯畅通;第九条、 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销售部科员安全职责第一条、 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本部门规章制度及要求;第二条、 负责销售公司生产的产品;第三条、 对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第四条、 负责销售记录的完善与存档;第五条、 负责物流车辆的监督检查,杜绝不能混装的危化品同车运输;第六条、 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化验员第一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廉洁,切实把好原料产品质量关。第二条、负责到货原材料抽样,感观检

38、验。第三条、负责成品及原料的检化验工作。第四条、每批产品常规化验项目。第五条、 每批原料常规化验项目按原料验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每批次原料化验及成品化验原始记录均载入档案,并清晰可查。第六条、每天及时将化验结果汇总后记入规定的档案册子,原则上每天生产出来的成品与入库原料必须当天将结果化验出来,并向部门经理汇报;第七条、所有化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确有少量数据需要更正时,应将原数据划上一横,再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字,务必保持原数据清晰可辨;第七条、 化验员应对自己的化验结果负责,为此,必须在化验记录后标明化验姓名;电焊工安全职责第一条、 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

39、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第二条、 氧乙炔焰焊作业安全必须做到:第三条、 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氧气刚瓶、溶解乙炔气刚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刚瓶不得卧放,刚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溶解乙炔气钢瓶;第四条、 电弧焊割必须作到: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

40、善接地或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时、要采取响应的安全措施。第五条、 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第六条、 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第七条、 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装卸工岗位安全职责第一条、 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第二条、 严格执行装卸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安全措施未落实及无安全运输资质的车辆,有权拒绝装卸。第三条、 对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

41、提出改进措施,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第四条、 负责产品的计量工作,并严格执行计量制度。第五条、 积极参加岗位技术比武和事故预案演练及其它各类安全活动。第六条、 熟练掌握防护用具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妥善保管各类防护器材及设施,并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电工岗位安全职责第一条、 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第二条、 负责各变电设施、高低压线路及其用电设备、防雷(静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检修。第三条、 负责岗位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并定期维护和保养,正确穿戴和使用绝缘用品。第四条、 熟练掌握岗位操作和故障排除方法,做好巡回检查,做好各项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立即

42、报告。第五条、 持证上岗,杜绝“三违”作业,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第六条、 积极参加岗位技术比武和事故预案演练及其它各类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第七条、 经常性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突发事故时,立即采取安全及补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向领导汇报。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第二条、 研究制定公司安全工作目标、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制度、规程、细则等;第三条、 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方案,审定、上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技术措施

43、项目;第四条、 研究部署季节性的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第五条、 组织开展对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设备、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六条、 审定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使用方案、并督促落实;第七条、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听取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布置安排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八条、 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奖励机制,定期开展对基层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业绩检查考核工作;第九条、 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重大问题。生产部安全职责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标准、制度;第二条、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五同时”;第三条

44、、 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改进工艺、安全技术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第四条、 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列项,不准挪作它用;第五条、 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安全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第六条、 及时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现场;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同时派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调查、处理,待现场勘查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第七条、 制定安全生产计划,认真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第八条、 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九

45、条、 参加公司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技术部安全职责第一条、 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第二条、 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检测数据,杜绝工艺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三条、 协同相关责任部门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第四条、 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做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第五条、 负责安排工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第六条、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

46、条件,制订工艺、安全技术规程;第七条、 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第八条、 组织对职工进行工艺、安全技术教育,协同办公室定期组织工艺技术考核;第九条、 公司特殊作业时,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受限空间等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第十条、 参加公司级安全大检查;负责生产车间工艺技术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安环部安全职责第一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董事长(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第二条、 参加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核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得到“三同时

47、”的要求;第三条、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工作;第四条、 分析、研究生产工艺中的安全、环保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建议;第五条、 督促公司搞好生产中的“三废”治理,创建文明、清洁工厂;第六条、 积极推广“三废”治理新技术、新经验,使其废水、废气排放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第七条、 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落实;第八条、 组织制定制、审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第九条、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培训,协同办公室定期组织安全考核;第十条、 组织、参加公

48、司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第十一条、 负责公司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票的审批检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殊作业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其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第十二条、 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及时制止,不听劝阻者,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向相关领导报;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第十四条、 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第十五条、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第十六条、 负责公司内的危

49、险化学品和要害岗位消防的管理工作;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第十七条、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保养的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负责组织或参与本公司应急救援演练的工作。设备维修组安全职责第一条、 执行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 (凡是新建、扩建、改建、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第二条、 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等;第三条、 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第四条、 参加项目的申报、施工过程控制、竣工验收工作;第五条、 负责气瓶、

50、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并负责台账的建立和更新;第六条、 负责公司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票的审批及其管理工作;第七条、 负责制定和审核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第八条、 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第九条、 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第十条、 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调整、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第十一条、 在布置检维修计划时,同时制定、布置相应的安全措施;第十二条、 组织按时实现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第十三条、 负责

51、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处理;第十四条、 组织对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协同办公室定期组织设备安全考核;第十五条、 参加公司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财务部安全职责第一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条例、条规,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户储存,用于安全生产,提取的费用不得挪作他用;第二条、 安全费用(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第三条、 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董事长(总经理)、安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第四条、 确保劳动保护用品、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 无董事长(总经理)和安环部门签字同意,费用不准报销;第五条、 认真做好职工的

52、工伤保险工作,对到期的职工保险必须按时办理转换手续;第六条、 新、改、扩建项目的消防设施的投入,必须按相关的标准进行提留,保证资金的投入;第七条、 协助安环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第八条、 参与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订,按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专款专用;第九条、 确保劳动保护用品费用的支出、购买。供应部安全职责第一条、 负责制定化学危险物品、车辆运输安全、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做好原材料的采购、储运、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条、 确保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物资供应,并配合安环部做好安全设施、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物资供应,以满足公司安

53、全生产的需要,对上述物资要严把质量关,以对职工的生命,健康负责;第三条、 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 (包括国外进口)时必须了解其理化性质,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要书面资料;第四条、 严格危化品运输单位的运输工具、驾驶员、押运员的资格管理,必须审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配合保卫部门(安环部)做好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出入厂工作;第五条、 参加供应系统的事故调查和上报;第六条、 参与相应的公司安全检查,落实危化品运输、装卸、储存中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第七条、 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坚持持证上岗的规定。 销售部安全职责第一条、 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市场销售的安全规章

54、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第二条、 组织销售系统的事故调查和上报;第三条、 参与相应的公司级检查,落实产品装卸、运输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第四条、 组织销售部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第五条、 严格杜绝运输、装卸过程中与违禁物品混装混放的重大安全隐患;第六条、 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坚持持证上岗的规定;第七条、 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办公室安全职责第一条、 负责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对新进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协助安环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第二

55、条、 负责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第三条、 组织并检查各单位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订企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落实;第四条、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严格控制在岗超时;第五条、 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事项,负责工伤认定后有关补偿和鉴定工作;第六条、 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第七条、 组织做好新工人的入厂岗前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休养的规定;第八条、 按国家规定,落实安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第九条、

56、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规定,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第十条、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总、打印、下发;第十一条、 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第十二条、 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登记和进厂安全教育;第十三条、 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第十四条、 负责职工保健品、防暑用品的采购、供应和发放工作(凭安环部提供的发放计划发放);第十五条、 负责职工工伤、医疗救治和尘毒预防工作,并及时提出改善意见;第十六条、 协助安环部搞好职业卫生、防

57、尘防毒、安全检查,并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生产车间安全职责第一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按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完成生产任务;第二条、 定期开展车间、班组安全活动,提高员工操作技能与安全意识,消除事故隐患;第三条、 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 ,员工合格率100%;第四条、 做好生产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第五条、 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预案演练,参加事故抢险救援;第六条、 改善作业环境,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保护员工健康;第七条、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种作业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票证;第八条、 配合相

58、关部门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财务岗位安全职责第一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条例、条规,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户储存,用于安全生产,提取的费用不得挪作他用;第二条、 安全费用(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第三条、 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董事长(总经理)、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第四条、 要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品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 没有董事长(总经理)和安环部签字同意,费用不准报销;第五条、 认真做好职工的工伤保险工作,对到期的职工保险必须按时办理转换手续;第六条、 新、改、扩建项目的消防设施的投入,必须按相关的标准进行提留,保证资金的投入

59、;第七条、 负责公司设备设施配件计划、保管及发放工作;第八条、 协助环部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第九条、 参与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订,按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专款专用;第十条、 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用品费用的支出、购买和维护保养 控制室岗位职责第一条、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严格执行各项工艺规程、工艺纪律;第二条、 按时巡回检查各控制点(仪表、压力变送器、温度传感变送器)运行及自动控制是否正常;第三条、 按时做好记录,保持记录清晰、真实、清洁;第四条、 严禁随意私自修改运行控制参数;第五条、 按时对控制系统

60、进行维护对有关数据存留备份防止数据丢失;第六条、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第二章 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一、目的确定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进行获取、识别、更新、传达等管理与控制。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获取、识别、更新、传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活动。三、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负责批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2.安环部负责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收集、汇总、登记、存放、查询、更新工作,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3.各部门获取、识别与本部门相关的 法律法规和

61、其他要求,整理后传达到适用部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报办公室汇总、登记。4.各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执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达到员工。四、程序1、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获取的途径(1)各级政府、安监、环保等政府和职能部门。(2)图书馆、报纸、杂志、书籍、网络等渠道获取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3)相关方2、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获取收集的范围(1)国际公约和条约: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2)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相关法律。(3)法规: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4)规章:国务院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规范

62、性文件。(5)标准:国家、地方政府、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6)其他要求: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告等其他要求。3、收集、传递、识别及频次(1)以国家、地方政府、源丰达公司下发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办公室收集传递。(2)有关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类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分别由安全环保部从政府有关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收集传递。(3)有关特种设备等类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由设备部收集传递。(4)有关产品质量、产品检验、产品技术标准等类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由技术部收集传递。(5)各部门随时追踪获取新的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对适应性进行识别,报安环部登记

63、,安环部每半年识别一次获取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文件,形成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4、适用性评价各部门对收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确认适用性,包括确认适用条款和适用部门、并将结果报安环部,安环部负责填写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报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5、传达与培训(1)各部门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传达到适用部门,必要时传递给相关方。(2)各部门组织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传达培训,并做好记录。6、存放形式可以以书面、电子文本、复印件、抄录等形式保存。7、提供查询各部门、相关方可以到安环部查询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中相应的文件

64、法规。8、更新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重新及时识别。2、安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9、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1、安环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2、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 3、安环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10、符合性评价1、由安环部组织各相关部

65、门每年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召开会议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严格落实。3、由安环部编制年度符合性评价报告,报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审批。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节 总则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外来承包商、外来施工人员、学校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等培训教育

66、。三、安全培训部门及职责划分1、安全环保部负责新职工、外来派遣劳务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学校实习生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负责公司各类安全培训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考核。2、车间负责新职工、外来派遣劳务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学校实习生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负责车间从业人员的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和转岗、离岗车间级培训教育,负责班组各类安全培训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考核。3、班组负责新职工的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负责班组人员的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和转岗、离岗班组级培训教育。4、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各专业安全培训教育,按规定要求持证

67、上岗的技术性人员(如化验员)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培训教育。5、 公司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6、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或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操作或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第二节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一、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具备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理能力,

68、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后,方可任职。 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

69、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五、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 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三节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

70、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二、 新员工入厂必须进行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组织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培训,各级教育课程安排均必须不少于24学时,采取闭卷考试,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一次不合格的再培训24学时后进行补考,再不及格的退回上一级培训部门,三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三、新员工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所有学时指授课学习时间,不包括休班、考试、请假等时间。三

71、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记入员工培训档案。四、公司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五)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六)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五、 车间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车间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本车间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本车间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本车间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安全

72、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六、班组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七、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从业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公司或车间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八、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

73、,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四节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一、外来施工队伍入厂施工前,所有参与施工人员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未接受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作业人员,不予发放出入证。二、对重要的生产装置、关键工序的检修、安装等各类施工作业,外来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须持有施工主管部门盖章的“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申请表”和“施工人员名单一览表”及年检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提前到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教育手续。三、对一般性的土建维修或清污清罐等小型或临时性的施工作业,可简化手续,但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四、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收到外来

74、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申请表,严格审核外来施工单位相关资质,如审验合格,根据施工人员情况制定教育计划,填写“外来施工队伍管理登记台帐”,安排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五、安全培训教育(一)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厂规厂纪、进入生产区安全须知、现场危险化学品特性、灭火器使用方法和现场安全措施、注意事项等。(二)安全培训教育分安全知识教育和现场安全教育两个阶段。外来施工单位在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场所所在单位要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风险管理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三)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六、安全教育完毕,双方必须签订安

75、全责任书(安全承诺书)。七、 施工单位持“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证明”,到公司安环部办理外来施工人员出入证并备案。八、施工主管部门见安环部出具的安全培训教育证明,方能批准施工。九、施工主管部门应对施工期间外来施工人员的更换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更换,施工主管部门应责令其进行安全教育,新外来施工人员在未接受安全教育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十、外来施工队伍未取得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证明,不得办理外来施工人员出入厂区证明。十一、进入公司参观、学习的临时性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进入生产区安全须知)教育后,出具申请书并附人员名单到安全环保部备案,出入厂区时在门卫登记,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76、。第五节 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一、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二、公司应通过报纸、信息、安全标语、橱窗、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三、各车间每年要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考试考核,考核结果记入职工继续教育档案卡。各班组要利用班组安全活动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第六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一、从事电气、焊接、氧化工艺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二、特殊工种人员要

77、按有关规定做好年检和培训工作。三、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所属单位或安全环保部门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离岗复工时必须经公司安环部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四、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安全环保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第七节 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县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公司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 二、公司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组织和实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必要时可委托具有相应

78、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三、公司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公司应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培训计划,并开展落实。四、安全环保部及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如实记录培训考核情况。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再教育和补充考核。第四章 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风险管控,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总体目标要求、职责根据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公司着手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2.1 总体要求:按照“全员参与,领导负责,职

79、责明确,落实到位”的原则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在建设。各部门在安环部的组织下按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编制大纲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模式。2.2 工作目标: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按要求实施开展,同时,每三年开展一次风险分级工作,并通过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做到有效遏制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2.3基本原则:坚持“统一指导、标杆示范、标准先行、分级推进,全面实施、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职责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负责批准重大危害因素清单;负责组织成立

80、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2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收集汇总分析识别风险点,组织实施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并确定重大危险源清单;3其他职能部门及车间负责本单位工作、作业活动的危害识别、评价与更新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安全环保部;4 承包商应对承包公司项目进行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安全环保部。四、 术语及管理要求4.1风险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风险有两个主要特性,即可能性和严重性。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可能性严重性4.2危险源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

81、(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其中:根源,是指具有能量或产生、释放能量的物理实体。如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压力容器等等。行为,是指决策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决策行为、管理行为以及作业行为。状态,是指物的状态和环境的状态等。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四类:“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人的因素是指在生产活动中,来自人员自身或人为性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物的因素是指机械、设备、设施、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环境因素是指生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管理因素

82、是指管理和管理责任缺失所导致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引自GB/T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4.3风险点通常指风险存在的部位,又称危险源。风险点是指伴随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例如,危险化学品罐区、蒸馏设备、装卸车作业、制冷装置是风险点;在罐区进行的倒罐作业、防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危化品的运输过程等也是风险点。风险点有时亦称为风险源。排查风险点是风险管控的基础。对风险点内的不同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与风险点相关联的人、物、环境及管理等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风险判定标准认定风

83、险等级,采取不同控制措施是风险分级管控的核心。4.4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识别组织整个范围内所有存在的风险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危险源辨识是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4.5风险评估/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4.6风险分级风险分级是指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进而实现分级管理。风险分级的目的是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控。根据有关文件及标准,我省风险定为“红、橙、黄、蓝(深蓝、浅蓝)”四级。4.7风险分级管控风险

84、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蓝色风险:可包括5级风险和4级风险。5级风险:稍有危险,需要注意或可忽略的、可接受的。对于该级别的风险,员工应引起注意;公司的基层工段、班组负责控制管理,可根据是否在生产场所或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制定控制措施及保存记录。4级风险:轻度危险,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对于该级别的风险,公司的车间、科室应引起关注并负责控制管理,所属工段、班组具体落实;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

85、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现状,保留记录。黄色风险:3级风险,中度(显著)危险,需要控制整改。对于该级别的风险,公司、部室(车间上级单位)应引起关注并负责控制管理,所属车间、科室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橙色风险:2级风险,高度危险,重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对于该级别及以上的风险,公司应重点控制管理,由安全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

86、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红色风险:1级风险,不可容许的,巨大风险,极其危险,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对于该级别风险,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立即采取隐患治理措施。4.8风险信息风险信息是指包括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企业各类风险信息的集合即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4.9重大风险是指具有发生事故的极大可能性或发生事故后产生严重后果,或者二者的

87、结合的风险。4.10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五风险点辨识范围5.1 风险点识别范围辨识范围(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异常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气候、地震及

88、其他自然灾害等。5.2 风险点识别内容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对潜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充分考虑危害的根源和性质。如,造成火灾和爆炸的因素;造成冲击和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的原因;造成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的因素;工作环境的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人机工程因素;设备腐蚀、焊接缺陷等;导致有毒有害物料、气体泄漏的原因等。六.风险评价方法6.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是指通过对工作过程的逐步分析,找出其有危险的工作步骤,进行控制和预防。适合于对作业活动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作

89、业活动的划分可以按生产流程的阶段、地理区域、装置、作业任务、生产阶段服务阶段或部门划分,也可结合起来进行划分。如:(1)日常操作:工艺操作、设备设施操作、现场巡检。(2)异常情况处理:停水、停电、停气(汽)、停风、停止进料的处理,设备故障处理。(3)开停车:开车、停车及交付前的安全条件确认。(4)作业活动: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采样分析、检尺、测温、设备检测(测厚、动态监测)、脱水排凝、人工加料(剂)、汽车装卸车、火车装卸车、成型包装、库房叉车转运、加热炉点火、机泵机组盘车、铁路槽车洗车、输煤机检查、清胶清聚合物、清罐内污油等危险作业;场地清理及

90、绿化保洁、设备管线外保温防腐、机泵机组维修、仪表仪器维修、设备管线开启等其他作业。(5)管理活动:变更管理、现场监督检查、应急演练等。6.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对工程、系统中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适合于对设备设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安全检查表编制的依据(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3)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4)分析人员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5)有关研究成果,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检查表等。安全检查表编制分析要求(1)既要分析设备设施表面

91、看得见的危害,又要分析设备设施内部隐藏的内部构件和工艺的危害。(2)对设备设施进行危害识别时,应遵循一定的顺序。先识别厂址,考虑地形、地貌、地质、周围环境、安全距离方面的危害,再识别厂区内平面布局、功能分区、危险设施布置、安全距离等方面的危害,再识别具体的建构筑物等。对于一个具体的设备设施,可以按照系统一个一个的检查,或按照部位顺序,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或从前到后都可以。(3)分析对象是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工艺流程等,检查项目是静态的物,而非活动。所列检查项目不应有人的活动,即不应有动作。(4)检查项目列出后,还要列出与之对应的标准。标准可以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可以是行业规范、标准、本企业的有关

92、操作规程、工艺规程或工艺卡片的规定。检查项目应该全面,检查内容应该细致,达不到标准就是一种潜在危害。按照风险矩阵法(作业风险分析法)进行风险等级判定。各部门在完成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负责对本部门风险等级进行评定,报公司安环科,安全科组织风险分级小组共同审核和逐项评定,最终完成风险分级。七.风险控制措施控制措施不仅要列出报警、消防检查检验等耳熟能详的控制措施,还应列出工艺设备本身带有的控制措施,如连锁、安全阀、液位指示、压力指示等。八.风险分级管控考核方法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及事故纵深预防效果,公司对风险分级管控制定实施内部激励考核方法。激励考核办法另行公布。九危害因素、风险信息的更新不间断地组

93、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风险评价的频次一般为三年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安全环保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危害、风险信息进行更新,并更新相应的记录。a)适用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发生变化;b)公司产品、活动、服务发生了较大变化;c)组织机构发生了较大变化;d)发生的事故、事件、或其他来源的新认识;e)有新、改、扩建项目。十、 附录1 附录一 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流程图2 附录二 危害识别与风险度评价准则附录一: 危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流程图成立安全风险分析管控小组形成重大危害源清单确定评价范围、对象危害因素识别方法选择危害因素确定评价风险大小与影

94、响范围制定控制措施更新风险矩阵法形成风险点一企一策附录二 风险矩阵法(LS)判断准则表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等级标 准5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4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发生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发生或预期情况下发生3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 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2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

95、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1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表2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等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 员财产损 失/万元停工企业形象5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死亡 50部分装置(2 套)或设备重大国际影响4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丧失劳动能力25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行业内、省内影响3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1 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地区影响2不符合企业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10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公司及周边范围1

96、完全符合无伤亡无损失没有停工形象没有受损表3 安全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风险度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实施期限20-251级巨大风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刻15-162级重大风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立即或近期整改9-123级中等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2 年内治理4-84级可接受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45级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无需采用控制措施需保存记录表4 风险矩阵表 严 重 性可 能 性123451123452246810336912154481216

97、205510152025第五章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一、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有毒有害等危险岗位安全检测规定,明确公司环境监测项目、指标、监测周期,规范监测分析方法,特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有毒有害等危险岗位安全检测、噪声、及其它危害因素的监测。三、 职责安环部负责有毒有害等危险岗位安全设施的配置与管理;组织制定公司环境监测项目、并联系有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监测;负责每年的职业危害计划制定和具体落实。四、 噪声监测4.1 监测方法GBZ/T 189.8-2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八部分 :噪声。 4.2 监测地点生产装置及附属设施所产生噪声源的地方4.3监测周期

98、每年一次4.4 监测指标4.5公司噪声指标80dB 五、化学有害因素7.1检测方法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7.2检测地点生产车间、储罐区、化验室及附属设施7.3监测周期每年一次7.4监测值标所检测化学毒物规定接触限值六.由安环部负责协调专业检测机构每年对公司区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点检测。对全体员工进行告知,并存档。七.由安环部进行监督,车间组织学习使每一位员工对所处的工作环境了解,充分利用好个体保护用品。八.根据尘毒物质经营逸散和产生噪声范围,工人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工作实际接触因素、噪声地点作为监测点。九.凡属同种物质存在同一区,不应以作业岗位确定监测

99、点,应按实际情况确定检测点。十.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毒物存在时,应分别按实际存在的毒物的种类确定若干个监测点。十一.尘毒监测点及噪声监测点一经确定,即应作为固定的监测点,并建立监督记录。十二.尘毒、噪声监测点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或变动时,必须安环部审批。第六章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修,包括日常检维修、大中小修以及外来检维修。三、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检维修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2、生产部(生产经理)负责公司检修总协调和调

100、度。严格执行控制维修作业人员的规定.3、安全环保部负责检修单位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4、技术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特殊作业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参加检修后的验收安全工作。5、设备组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6、检修部门要成立安全检修指挥部,制定安全检修方案,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做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接、安全监护,做好个体防护器具的检查、配备工作。7、检维修作

101、业按照“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检维修作业单位负责检维修作业任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四、 内容与要求1、设备检修作业是指对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管道、容器以及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进行的检修。2、在检修作业前,要建立检修指挥系统,并建立安全小组,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3、设备组会同车间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报生产、安全、技术部门审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到相关部门。检修计划应明确频次与时机。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和定检修制度;检维修方案的变更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影

102、响检维修进度、检维修装置前后工段有影响的较大变更,应由安全、设备、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后,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检维修方案变更后,不得降低安全要求,应保证检维修过程及开车后的生产安全;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有二人以上同时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4、检修项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到现场,交代清楚检修项目、人员、检修方案,并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对检修工具、器械、材料等进行认真检查,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具。5、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等的设备时,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清洗置换,技质部负责分析检

103、验。6、重点装置环节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要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分管安全和检维修工作的副职共同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签字确认。7、检维修作业前要制定详实的检维修作业方案,内容要涵盖风险分析、隔绝置换、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现场技术交底等,实施过程要有记录。8、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除按公司规定的程序签批外,还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分管生产、技术或安全的副职以上负责人签名确认,签字人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9、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气体取样检测分析要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10、对甲、乙类易燃易爆场所、可能存在有害物质或缺氧封闭、半封闭设施的入口,必须视频监控。11、严格控制节假日

104、、夜间作业,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检维修作业的,厂级带班领导对落实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负责。12、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控制,严禁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相互禁忌的作业,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并严格控制作业现场的人员数量。13、实施重大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报告制度;重大检维修作业前,有关事项书面报告当地安监部门。14、检维修作业涉及外来施工队伍的,做到“四个必须”(必须查验资质、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必须教育培训合格、必须现场监护)。五、清洗置换规定:1、拟定好置换方案,向职工交底。置换吹扫的情况要登记,置换后的设备容器要分析合格后,方可检修。2、切断物料来源(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3、置换吹扫开始后,周围严禁动

105、火和机动车辆通行。4、必要时用蒸气吹扫或加水蒸煮,清除其沉淀物。5、酸碱设备、容器、沟、池应进行中和处理和水洗。6、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执行。对受限空间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含量应在19.5-23.5%之间,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7、设备、容器、管道置换确有困难,或多次置换仍不合格时,必须采取特殊安全措施,经技质部、设备组、安环部等有关部门同意,由董事长(总经理)批准,方可检修。六、取样分析规定:1 取样分析应在置换结束后20分钟内和检修动火前30分钟内进行,分析工要知道分析目的,以便审查分析地点和分析项目。2 凡进入受限空

106、间工作时,应在物料最易积聚处或死角处取样,管线动火应在管线末端取样。3 危险地区和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定时或连续取样分析,取样次数由动火批准人确定(一般2小时分析一次)。七、设备检修作业须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严格执行设备检维修作业规程。八、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车间的检修或抢修,在检修前必须编制和办理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均须包括安全措施,下同)。九、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十、车间的中、小检修方案(制定检修计划书),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相应的责任部门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十一、生产

107、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按将有关安全交出的基本内容,逐项检修执行单位进行交接。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主要内容包括:1 系统泄压:由高压至低压进行。2 降温:按规定的降温速率进行,达到规定要求。3 排净:排净生产系统(设备管道)内储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受限空间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在“安全检修交接单”中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4 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5 置换:先用氮气,后用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6 隔绝:按抽加盲板图的先后顺序抽、加盲板。抽、加盲板的部位要有挂牌标志。盲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编号和

108、登记。7 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8 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9 分析测定在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 十二、 检修现场的安全要求1、检修时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按指定的地点存放,堆放应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2、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输送管道不安全范围内不得设置临时检修办公室、休息室、仓库、施工棚等建筑物。3、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清洗、封闭、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必须做到“三定”(定人、定点、定时)检查。4、检维修需要占用道路,必须办理封路审批手续,但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5、检维修作

109、业区域现场施工应实施安全隔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警戒线。6、危险作业场所检维修现场应当配备足够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器材,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7、公司应当为检维修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检查维修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个体防护用品、器具,正确使用工具、工装。8、检维修负责人严格按照规定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9、检维修过程中,各级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按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及检维修方案进行施工作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个体防护器具,使各个作业环节处于安全受控状态。10、检维修作业人员发现现场安全防

110、范措施不落实或不具备检维修作业安全条件,有权拒绝检维修作业;发现异常情况或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11、检维修作业涉及其他特殊作业必须按要求办理相关作业票证并审批,方可作业。12、检维修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置能力,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13、检维修作业涉及装置拆除和报废的,严格执行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15、检维修涉及外来施工队伍时,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查验外来施工队伍和人员的资质、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必须对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必须安排现场

111、监护人员,严禁以包代管;16、公司同一检维修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检维修作业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时,检维修负责人应组织并监督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17、外来承包商必须接受公司安全生产统一管理。18、外来承包商不得将作业任务再次进行转包,坚决杜绝将作业任务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19、检维修作业现场应保持作业环境整洁。20、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排水沟通畅,不得有积水。21、检修现场应保持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措施,检修现场需要加设平台的,必须确保固定牢固,防止滑脱或移位。

112、22、夜间施工时,应装设亮度足够的安全照明灯。23、易燃易爆生产区、贮罐区、仓库区内或附近的路段,应设立明显的标志,限制或禁止某类车辆通行。24、道路应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其设置地点、形状、尺寸和颜色应符合GB5768-2009的规定。25、检修现场应根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26、要加强对检维修作业现场、特别是高危作业现场(边生产边施工、局部停工处理或特殊带压作业等)的安全控制,严格控制检维修作业现场的人员数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区域;杜绝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相互禁忌作业;减少立体交叉作业;控制节假日、夜间作业。同时,检维修作业人员、

113、监护人员应选择安全的工作位置,做好撤离、疏散、救护等应急准备,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发生时的人员伤亡。 十三、检修机具的安全管理1 各类检修机械防护装置、制动装置等应符合安全规定。2 气焊使用的各类气瓶应配有瓶帽和防震圈。3 起重机具:各种起重机械在检修前必须进行详细检查,并有记录。电(手)动葫芦、滑车、钢丝绳、千斤顶、索具等应无损伤、腐蚀,并符合规定要求。4 登高用具:安全带、安全网、梯子等在使用前必须分别按GB6095-2009、GB5725-2009和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7059-2007的要求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十四、个体防护器具、急救器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1 检修现场应根据大、中

114、修和抢修的具体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个体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长管防毒面具)、救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检查,保证安全使用。2 检修现场小型消防器材的配置数量与车间常规要求相同。如原现场已备有相应的数量,则应在检修前进行一次检查是否好用。3要确保检修现场的消防用水。 十五、参加大检修的人员,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下列内容:1 需检修的生产装置(区域)的工艺生产特点。2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3 检修规程、安全规章制度。4 根据检修的实际情况,着重提出用火、受限空间、高处等作业的具体安全措施。5 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品、器具的

115、配备规定和使用方法。6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7相关检维修作业的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十六、检修人员行为的安全要求1 所有检维修人员应熟知本作业岗位的危险性和防范措施,会正确报警及正确使用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器具。2所有检修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环保部门颁发的安全作业证才能上岗检修。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有关部门发给的特种作业证,才能上岗作业。4 检维修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坚持“五想五不干”的安全行为准则,即:“一想安全风险,没有弄清楚不干,二想应对风险的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三想安全防护工器具,没有配备齐全不干,四想作业安全环境,不合格不干,五想安全

116、作业技能,不具备不干。”5 从事夜间检修作业或零星项目检修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安全监护。6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赤膊、短裤、裙子上岗。7在检修现场严禁吸烟。8 检修区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检修现场。 十七、检修时机和频次1 全公司大修每年一次,结合公司生产情况一般定于年底或年初。2 车间检修时机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每年检修2次。3 小修车间、部门应随时进行检修处置,以保证生产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八、 检修阶段的安全管理1 检修场所用电,必须有计划设置电源点(配电箱),不得任意拆用生产车间原来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如必

117、须拆用,应经电仪负责人批准后,由电工拆接,才能使用。检修用的临时配电箱,应坚固、严密,有防水、防雨设施。箱门上涂有红色“电”符号和文字的警告标志。要有专人负责,并加锁。2 检修场所内所有的电气设备开关(除检修用电和照明外),必须挂“停车检修,严禁合闸”标志。3临时电源线的架接,或接用电焊机、水泵、电机、临时照明等一切临时电源,必须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检修现场负责人和电仪负责人批准同意后,由电工进行架接。4 在易燃易爆岗位进行检修时,装设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开关,应符合防爆规定。5 临时电源线的绝缘必须良好,架设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需架空,在室内离地不应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

118、.5m,横过马路时不低于5m。送电前应测量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送电。6 临时电器设备和电源线,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7 各种电气安全用具(护具)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应有专人保管,放在指定地点,防止受潮或受酸碱腐蚀。8 电焊机、水泵等电动机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的要求,合理选用。一般场所应选用类工具。如使用类工具,必须与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同时使用。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必须使用类或类工具。如在金属容器和管道内作业,必须使用类工具。各类工具在使用前都要认真检查。9 室外临时安装的机

119、电设备及电源开关,均应设有防雨设施和照明。10电气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专业检修人员(或单位)负责检修。11检修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联系,严禁越时停电、送电。12不准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检修,必须办理带电作业许可证、经电工主管和检修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确认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在有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十九 拆除作业1 拆除作业前,应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评价拆除作业的风险,对需要拆除的设备或装置制订安全、可靠的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方案由检修负责人组织制订,由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作业。2 根据审批方案的要求,分别到有关部门办理用火

120、、破土、起重、高处等作业许可证。3 组织拆除作业人员学习拆除方案和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4 拆除作业应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5 拆除作业前必须将水、电、汽、气源切断。二十、 拆除作业的安全措施:1 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2 在高处拆除的物体,不得向下乱抛、乱扔,要采用溜槽下滑或其他方法运送。3 拆除下来的材料,不得堆积在平台、楼板、脚手架和跳板上,要及时运走。4 在高处作业时,拆除工具应妥善保管,严防掉落。5 拆除工程周围,应设置路障、警告标志,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6 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分类清理,运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道通畅。7

121、 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工车间进行设备和管道拆除之前,必须对设备和管道内的残存物料作进一步检查,确认清除干净,并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业。在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以备急用。8 在生产车间的排放管道附近进行拆除工程时,应与生产车间联系,不能在拆除工作时间内排放有毒有害废料、废气。如必须排放时,应通知拆除人员撤离后才能进行排放。在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以备急用。9 在有停车的情况下进行部分设备拆除作业时,除必须办理拆除作业要求的各项内容外,对生产有联系,而不能切断的水、电、汽、气,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同时在拆除作业之前,检修和生产双方应密切配合,落实安全措施,并对作业人员作详细交待,确

122、保安全检修。10 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如果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生产设施的报废具体执行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相关条款。二十一、 自控装置及仪表检修维护作业 1自控装置 1.1检修项目与技术要求 a)维护1)继电器内部及外部应清洁无灰尘和油污。2)继电器端子接线应牢固可靠。3)继电器的可动部分应动作灵活,转轴的横向和纵向活动范围应适当。4)压力继电器应有明显的压力,接头处无漏水、漏电现象。5)浮子继电器应正确反应液面,无卡现象。6)触点的固定要牢固并无折伤和烧损,常开触点闭合后要有足够压力,即接触后有明显的共同行程,常

123、闭触点的接触要紧密可靠且有足够的压力。动、静触点接触应中心相对。7)擦拭和修理触点时禁止使用粗砂纸、锉等粗糙器件。烧焦处可用细油石修理,并用鹿皮或绸布抹净。8)继电器底端子板上的接线螺钉的压接应紧固可靠,应特别注意引向相邻端子的接线鼻之间要有一定的距离,以免相碰。 2仪表 2.1仪表巡检主要内容a)查看仪表指示、记录是否正常,现场一次仪表指示和控制室显示仪表、调节仪表指示值是否一致,调节器输出指示和调节阀位是否一致。b)检查仪表电源(AC220V或DC24V)、气源(0.14MPa)是否在正常范围内。c)检查仪表保温、伴热状况。d)检查仪表本体和连接件损坏和腐蚀情况。e)检查仪表和工艺接口泄漏

124、情况。f)查看仪表完好状况。仪表完好状况参照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进行检查。 2.2制定详实的排污计划,定期排污,定期排污主要是针对易冷凝、易结晶、易沉积介质仪表,这项工作应因地制宜,并不是所有过程检测仪表都需要定期排污。a)排污对象:排污主要是针对差压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浮筒液位计等仪表,由于测量介质含有粉尘、油垢、微小颗粒等在导压管内沉积(或在取压阀内沉积),直接或间接影响测量。排污周期可由仪表工根据实践自行制定计划,定期执行。b)定期排污应注意事项1)排污前,必须和工艺人员联系,取得工艺人员认可才能进行。2)流量或压力调节系统排污前,应先将自动切换到手动,保证调节阀的开度不变。3)对于差

125、压变送器,排污前先将三阀组正负取压阀关死。4)排污阀下放置容器,慢慢打开正负导压管排污阀,使物料和污物进入容器,防止物料直接排入地沟,否则,一来污染环境,二来造成浪费。5)由于阀门质量差,排污阀门开关几次以后会出现关死的问题,应急措施是加盲板,保证排污阀处于不泄露,以免影响测量精确度。6)开启三阀组正负取压阀,拧松差压变送器本体上排污(排气)螺丝进行排污,排污完成拧紧螺丝。7)观察现场指示仪表,直至输出正常,若是调节系统,将手动切换于自动。 2.3冬季进行仪表巡检维护,要抓住重点-保温伴热。 2.4设备检修和开停车注意事项a)仪表停车应注意事项如下:1)和工艺人员密切配合。2)了解工艺停车时间

126、和化工设备检修计划。3)根据化工设备检修进度,拆除安装在该设备上的仪表或检测元件,如热电偶、热电阻、法兰差压变送器、浮筒液位计、电容液位计、压力表等,以防止在检修化工设备时损坏仪表。在拆卸仪表前先停仪表电源或气源。4)根据仪表检修计划,及时拆卸仪表。拆卸储槽上法兰差压变送器时,一定要注意确认储槽内物料已空才能进行,并注意保护变送器膜片。5)拆卸热电偶、热电阻、电动变送器等仪表后,电源电缆和信号电缆接头分别用绝缘胶布、粘胶带包好,妥善放置。同时,拆卸变送器必须先停电。6)拆卸压力表、压力变送器时,要注意取压口可能出现堵塞现象,造成局部憋压,物料(液和气)冲出来伤害工作人员。正确操作是先松动安装螺

127、栓,排气,排残液,待气液排完后现卸下仪表。7)对于气动仪表、电气阀门定位器等,要关闭气源,并松开过滤器减压阀接头。8)拆卸环室孔板时,注意孔板方向,一是检查以前是否有装反,二是为了再安装时正确。由于直管段的要求,工艺管道支架可能少,要防止工艺管道一端下沉,给安装孔板环室带来困难。9)拆卸的仪表其位号要放在明显处,安装时对号入座,防止同类仪表由于量程不同安装混淆,造成仪表故障。10)带有联锁的仪表,切换置手动然后现拆卸。 b)仪表开车 仪表开车注意事项如下:1)仪表开车要和工艺密切配合。要根据工艺设备、管道试压试漏要求,及时安装仪表,不要因仪表影响工艺开车进度。2)由于全厂大修,拆卸仪表数量很多

128、,安装时一定要注意仪表位号,对号入座。3)仪表供电。仪表总电源停的时间不会很长,这里讲仪表供电是指在线仪表和控制室内仪表安装接线完毕,经检查确认无误后,分别开启电源箱自动开关,以及每一台仪表电源开关,对仪表进行供电。用24VDC电源,要特别注意输出电压值,防止过高或偏低。4)调节阀安装时注意阀体箭头和流向一致。5)气动仪表信号管线上的各个接头都应用肥皂水进行试漏,防止气信号泄漏,造成测量误差。6)当用差压变送器测量蒸汽流量时,应先关闭三阀组正负取压阀门,打开平衡阀,检查零位。待导压管内蒸汽全部冷凝成水后再开表。防止蒸汽末冷凝时开表出现振荡现象,有时会损坏仪表。7)热电偶补偿导线接线注意正负极性

129、,不能接反。热电阻A.B.C.三极注意不要混淆。8)检修后仪表开车前应进行联动调校,即现场一次仪表(变送器、检测元件等)和控制二次仪表(盘装、架装、DCS等)指示一致。检查调节器输出,DCS输出、手操器输出和调节阀阀位指示一致(或与电气阀门定位器输入一致)。9)有联锁的仪表,在仪表运行正常,工艺操作正常后再切换到自动(联锁)位置。 二十二、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相关条款。 二十三、试车验收阶段的安全管理检查 1检修完毕后现场清理 1)检查各项检修项目、测试项目、探伤项目等,应无漏项,确保检维修所有项目已完工,尾箱和存在问题已整改落实。 2)检查检修所用的盲板,应按预设的“抽加盲板图”和编号如

130、数抽回或加入。 3)清扫管线,应无任何物件(如未拆除的盲板或垫圈)阻塞。 4)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和安全设施,以及拆除的盖板、围栏扶手,以及避雷装置等应恢复原来状态。 5)清除设备上,房屋顶上、厂房内外地面上的杂物垃圾。 6)检修所用的工机具、脚手架、临地电线、开关,临时用的警告标志等应清出现场。 2试车前的安全检查 1)停车大修或系统检修后进行试车,应成立现场试车指挥部或小组。 2)认真检查检修完毕后现场清理中各项目的完成情况。3)对设备、管道的耐压和气密性,以及静电接地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4)按工艺操作规程进行工艺系统检查,确认压力、温度、流量、联锁、信号报警等仪表处于良好状态。5)制定试车

131、方案及单机联动试车方案。6)确定对内外联系工作程序。7)制定异常情况的处理措施。8)试车工作应在现场试车指挥部(小组)统一指挥下严格按试车方案及试车安全规定进行。 二十四、治安保卫管理工作1公司员工、外来施工、联系业务的外来人员、外来车辆要遵守公司的治安保卫制度。2非本公司员工进入生产区必须出示出入证。到公司参观、学习、考察、检测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具有联系单位的证明及联系单位人员陪同,办理出入手续后方可出入。3任何物资外出,必须办理出门手续,无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准外出。4废旧设备、废旧钢材类物资,由该物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分管保卫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出门手续。5因建筑、安装、维

132、修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外出、由主管部门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可办理出门手续。因建筑、安装、维修所用物资外出由单位的上级领导签字。6垃圾、废弃物等,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办理出门手续。7其他物资设备外出,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办理出门手续。8违反物品外出规定,不听劝阻和管理的一律按盗窃、侵占公共财物论处。9严禁自行车、摩托车、畜力车、非购货车辆及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车辆进入,特殊情况需办理出入证。10严禁各种车辆夜间出入生产区(消防、警务、抢险车辆除外),特殊情况需提前到生产副董事长(总经理)或安环部办理出入手续。载物车辆夜间外出,无出入手续的,按盗窃公司物资论

133、处。11临时出入证、出门证到安环部办理。伪造、变造上述证件和手续的,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对相关负责人及责任者给予相应的处罚。12各生产区域内的治安巡逻由安环部及公司安排值班人员负责。13巡逻人员值勤前2小时及值勤过程中,不准喝酒。值勤过程中不准睡岗,不准做与值勤无关的事项。14车间、部室及外来施工单位对本单位物资负有巡逻、看管的责任,因巡逻看管不力,致使物资被破坏、丢失的,对该单位按损失数额的50%100%处罚。因物资丢失延误工期的,由责任单位负责。15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二十五、 相关支持性文件1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工业部91化劳字第247号)2 化工

134、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HG/T 23008923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4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5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6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7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9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10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1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014)12 临时用电管理规

135、定13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86号14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桓安监发20124号)15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53号)16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停车环节和检维修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桓安监发201548号)17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558号)第七章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厂区所有作业活动

136、和现场区域。三 、职责1、公司各部门(车间)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业卫生。2、防尘、防毒、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检测和体检。3、公司各部门(车间)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制订防尘、防毒规划,并要纳入年度计划和长远计划,综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4、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停产整顿。5、凡新产品、新建、改建项目设计和施工部门,必

137、须严格这些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三同时”。6、新产品、大修项目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环部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工业卫生要求的项目,不能投产。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必须有相应的卫生设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二、尘毒的治理和防护1、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发生和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噪音、高温、高频射线等作业,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和防护。2、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的物料,应采取密封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或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革新工艺,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3、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要加强通风和采光,并

138、应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不能随意排放。4、产生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场所,不能设置住房及在场内吃食物。5、有粉尘或毒物的生产场所,应设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施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各种防毒防尘的设施,未经批准不准拆除。7、使用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有毒有害作业车间(岗位)应按有关规定、应根据毒物的性质,标准配备急救设施、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设置防护和急救药品,以及洗眼、冲淋装置,并设有警告牌。8、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和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志,不合格的包装不准出

139、公司。9、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器具,危害特别大的毒物,要配备隔离服等个人防护器具。第八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员工生命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 年完整版)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所有环节。本制度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2015新版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包括具

140、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本公司涉及的危化品有过氧化氢溶液、磷酸、硝酸、硫酸、氢氧化钠、冰醋酸等。三、职责3.1车间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使用、生产和储存、厂内搬运的安全管理。3.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登记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3.3采购部、销售部负责本公司危险化学品采购与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3.4仓储保管负责危化品的出入库核准登记、安全管理等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绝出入库。3.5技质部负责危化品出入库的分析化验,并

141、出具合格化验单,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有权拒绝出具合格化验单。四、 控制程序4.1 采购管理4.1.1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国家及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合法手续的,不得从事任何产品及原料的购买、使用、储存等活动。4.1.2 购买危险化学品时,要索取对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存档备查,不得从无以上资质的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4.1.3 所购危险化学品包装内(上)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应加贴、喷涂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标签。4.2 出入库管理4.2.1 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核查

142、登记,入库后应定期检查,发现包装破损或泄漏应及时妥善处理,若需改装,必须移至库外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改装应应使不发火工具。42.2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实施分离储存。4.2.3 危化品入库前均应按入库单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1)货物名称; 2)包装; 3)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4.2.4 危险化学品出库前均应按领料单或批件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1)货物名称。2)数量;3)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4.2.5 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

143、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2.6 装卸、倒装、清理易燃易爆危化品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2.7 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需经使用人员提出,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仓管人员方可为其办理出库。 4.2.8 危险化学品入库和发放都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入库和发放台账,并将每次入库和发放的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信息详实记录到危化品台账。危化品台账要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管理登记,财务主管定期进行查验、核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台账按照规定应由仓库保管员管理和妥善保存,并将台账保存三年以上,以便随时检查。4.2.9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严禁在危险化学品仓库

144、内进食、嬉戏、聊天等与危险化学品工作无关的行为。4.2.10危化品车辆在装卸车前应当做好防遛滑措施,严禁车辆不熄火进行装卸车作业。4.3 储存及使用管理4.3.1 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使用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避雷、阻止回火、导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防火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4.3.2 储存区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以及最高允许存放量,严禁超限存放。4.3.3 公司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对储存、使用设施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4.3.4 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

145、场所应当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3.5 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相关规范、标准,采用防爆措施。4.3.6 输送易燃易爆液体物料时,应采取防止泄露和导除静电的措施。4.3.7 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若必须采用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方式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4.3.8 严禁用易燃易爆液体洗刷机器设备、机具部件和劳动防护用品等,厂区内不得存放油布、纤维等易燃引火物。4.3.9 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或在易燃易爆区域的检修,要求严格按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设

146、备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吹扫时严禁使用压缩空气。4.3.10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若需动火时,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进行。4.3.11 危化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场地,并设专人管理,存储场所要设立物品标识牌或告知牌,明确其理化性质和防火防爆、灭火、储运、救援等注意事项。4.3.12 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危险化学品,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及道路通畅。4.3.13 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其它物品生产、生活区必须满足间距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4.3.14 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严禁

147、穿易产生静电的衣服、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物料储存区,严禁在该类物料仓库、易燃易爆区内使用黑色金属或能产生火星的工具。4.3.15 机动车辆不得随意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区,对进入储存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正确使用防火帽,无防火帽车辆禁止靠近危化品仓库。4.3.16 易燃易爆区域设施结构要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按要求设置避雷针,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4.3.17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防火间距的规定,危险品储存设施100米以内不准建设职工宿舍和作为公共场所的建筑物。4.3.18 危险化学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4.3.19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

148、别的危险品时,应设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4.3.20 危险化学品严禁与禁忌物同储;易燃液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4.3.21 危险化学品储存区的管理人员和保管员必须熟悉所存放物品的性能和搬运、储存的有关安全规定。4.3.22 危险化学品储存区管理人员或保管员必须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4.3.23 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必须做好以下日常管理工作:1)定期核对保持物、帐相符。2)保持储存场所的整洁及时清除撒漏的危险品和清洗污染的地面。3)定期对库存的危险化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4.4运输装卸管理 4.4.1 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制度。发货单位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认真查验提货

149、单位以下六项资质和要求: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

150、”、“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4.4.2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管理。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发货单位必须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4.4.3 装载过程中的操作管理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厂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4.4.4

151、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管理。装载完毕后,发货单位必须对装载重量(或液位)、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装载单位。4.4.5 登记制度。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以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环节的安全。4.4.6 公司有义务为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4.4.7 门卫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无证车辆进门登记。4.4.8 雷雨期间应停止装车作业,雨停以后方可继续作业。4.4.9 装卸现场和运输车辆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

152、防水源,并设有醒目的“严禁烟火”、“严禁吸烟”、“严禁打手机”、“必须戴阻火器”标志牌。4.4.10 装卸台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静电接地装置,装卸前先行连接好静电接地仪。4.4.11 罐(槽、桶)充装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得超过其容积的85%,桶装量要备有50-100mm的高度空间。4.4.12 危险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要做到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严禁野蛮操作和使用不合格的装卸工具。4.4.13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清扫干净后方可运输危险化学品。4.4.14 无关的机动车辆严禁进入装卸区,运输车辆必须加有防火罩。4.4.15 当可燃液体泄漏地面挥发蒸汽较大时,在厂的机动车辆应熄火,并禁止

153、发动。4.4.16 危险化学品装卸区,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防火知识须知,防静电知识须知”,装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装卸区。4.4.17 严禁就地释放易燃、易爆液体。4.4.18 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工具。4.5 废弃处理4.5.1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 4.5.2 凡公司报废的金属容器、设备、管道等含有危险化学物质的,必须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彻底清理后,方可交给废品处理部门。 4.5.3 严禁将泄漏或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就地排放。4.6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4.6.1 国家

154、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产品为危险化学品的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6.2 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时,应当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4.6.3 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时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备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以及定期组织演练。 4.6.4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安监、公安消防、环境保护、质监等相关部门。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

155、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4)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4.6.5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以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补充和完善其内容。预案演练每年进行一次,每次预案演练后,应对预案的符合性及有效性进行评审,并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4.6.6 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新设施投用、工艺操作变化等情况出现时,应及时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第九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

156、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公司、员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是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及车间。三、职责1、安环部负责确定安全生产费用的范围,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2、财务部负责对安全费用的账务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安全投入费用提取、支出台账。3、保管员负责各种安全投入物资的发放工作,并对发放的安全物资登记,建立台账。4、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四、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4.1、我公司属归

15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品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4.1.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4.1.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4.1.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4.1.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专门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4.2、安全生产费用的预算、使用和支出范围:4.2.1、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预防事故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维修、

158、更新,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的检测,通风排风系统维修、更新,防腐、防渗漏设备维修,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费用预算。4.2.2、生产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消防、技防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维护、更新,防毒、防灼伤卫生防护用品,冲淋洗眼设施的维护、更新等费用预算。4.2.3、安全评价、隐患评估,职业卫生评价,职业病预防健康体检的费用预算。4.2.4、安全标准化考评以及环保考评等费用预算。4.2.5、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的费用预算。4.2.6、应急救援资源和演练的费用预算。4.2.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费用预算。4.2

159、.8、其他直接用于安全生产活动的费用预算。4.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的整改所需支出。4.4、安全费用的提取和年初预算、年终决算要列入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并单列财务科目。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建立专户核算,加强财务管理。五、工作程序1、各单位在申报计划时,由单位负责人在计划备注中注明用于安全投入,以便供应部门及时掌握安全投入预算。领料时,单位负责人注明所领物资属于安全投入的具体用途。车间安全员建立安全投入台账。2、各单位在保管处领料时,对属安全投入的物资应持领料单到安环部确认,由安环部负责人签字,安环部据此进行台账

160、登记。3、对于安环部确认属安全投入的出库单,保管处单独进行汇总,建立各单位安全物资领用台账,以便财务部据此汇总安全投入费用。4、财务部在每月结账时,对属于安全投入费用的物资要认真核算,严格区分维修费和安全投入的区别,确保入账准确。5、对于发生的非出库物资要进入安全投入费用的,如:安全奖励费、安全宣传费等,各单位在挂账或发票入账时,应先到安环部进行确认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入账手续。6、每月结账日前,安环部要与财务部对安全投入费用进行核对,发现不应列入安全费用的要及时调整,并办理相应的核对手续。六、检查、考核1、安环部每月结账日前对安全投入项目进行检查,对借安全投入名目弄虚作假的部门,每发现一

161、次对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2、财务部对应进行安全投入的费用,发票入账或现金结算时未列入安全投入项目中,每发现一笔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3、保管员应及时将属于“安全投入的出库单”建立台账,将各部门区分开,每发现一笔未进行登记的,对保管员罚款100元。4、年底安环部统计汇总的安全投入费用与财务部登记的安全投入费用不一致的,而又未能说明原因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第十章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配置和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标准和管理的要求。三、职责(一)、安环

162、部负责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发放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职工的佩戴情况。(二)、财务部仓库保管负责劳保用品的出入库及保管工作。(三)、供应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四)、各部门具体实施。四、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要求1、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来选择,并配备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的气密性和滤毒罐(盒)的有效性,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2、应根据职工在作业中防刺、割、磨、烧、烫、冻、电击、腐蚀、有毒、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置不同性能和材质的劳动防护手套。3、对于可能存在物体坠落、撞击的工作场所,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以其他形式的

163、防护帽替代。4、应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情况,为从业人员配置相应的护耳器。5、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必须佩戴防冲击眼护具。6、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带、安全网等相应的坠落防护用品。7、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8、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照相应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或在其它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五、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要求公司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从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

164、收、保管、发放、使用及报废环节进行细化管理。1、采购1)公司供应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选用具备相应资质企业的产品。其资质主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备案证书、山东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备案证书、外省来鲁经营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单位备案证书等。3)严禁采购、发放、使用无证、超过使用期限或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2、验收1)公司安环部会同供应、仓库保管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2)按照采购计划中明确的数量、规格、技术内容等具体要求和相关的产品标准,对接收的劳动防护用

165、品进行抽样检查。3)验收注意事项(a) 每件产品上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上至少应提供以下信息:产品名称或品牌标记、制造商、规格型号、生产日期、许可证编号。(b) 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等产品,标准要求每件产品上应有生产者所在的省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验机构发放的安全鉴定证。(c) 省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与生产日期相符的批量检验报告或监督检验报告原件。(d) 供应方不能提供第(3)条的批量检验报告或监督检验报告时,没有试验条件的使用单位应该对接收的当批产品进行抽样,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测试。这样既可以准确掌握产品的性能情况,又可以在事故责任追究中避免纠纷。3、保管1) 劳动防

166、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财务保管统一管理。2)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损坏、丢失。3) 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提交采购计划,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安排采购。4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1)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环部根据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等要求,以及公司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2) 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

167、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3) 凡是在公司内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4)设备维修、安全环保、技质部、后勤等部门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工作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5) 公司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6) 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公司应有专人

168、和专门措施,定期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1) 公司安环部负责全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按照相应工种和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发放标准,建立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账,详细记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各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2) 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要专门进行有关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安环部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也要向领用人讲清正确使用方法,提醒职工自觉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养。3) 安环部开具领料单,注明护品名称、规格、数量、时间,按照相应工种及发放标准、台账记录确认后签字,再交仓库保管员,领取劳动防护用品。4) 因病休

169、息的员工,相应延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间。5) 员工辞职的,应将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全部交回公司。5、使用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要求a)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b)必须提前进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让使用人员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c) 职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d) 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化服等还应经培训。e) 职工进入工作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f) 不许穿戴(或

170、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使用化纤防护用品。g) 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上报处理。2)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a) 职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理。b) 公司、车间、班组要对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c)公司、车间、班组在组织职工安全教育时,帮助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鼓励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监管和教育新员工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班组员工有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

171、用品的,要及时更正并予以批评教育。d) 公司安环部负责对全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按公司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6 报废1) 劳动防护用品因损伤、过期或失效需要报废处理的,车间(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安环部确认签字,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安排专人收集和报废处理。 2) 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具必须销毁,禁止领用和重复使用,更不准转让。3) 销毁劳动防护用具时,应由安环部制定出安全有效的措施。4) 对报废处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来源、原因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经办人和监督人签字存档。(二)、降温风扇管理1、根据各单位提出的风扇审报计划和实际情况,由生产经理审核,报

172、董事长(总经理)审批。2、生产车间负责各类降温风扇编号、发放、管理、登记工作。3、风扇电机烧坏后,使用单位移交设备维修科修复。如电机不能修复、确认报废,以及其他部件损坏或丢失要写出书面报告,上报生产经理。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责任单位落实到人,照价赔偿。4、现场的降温风扇根据季节的变化,由各使用单位负责保管或发放使用。5、现场风扇必须做到人走风扇停。如发现现场没人风扇仍然启动的单位(用于物料、设备降温的风扇除外)对责任人处罚100元。6、现场因工作需要常年固定使用的风扇,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三)、应急药品管理1、各车间均应配备应急药品柜以放置应急药品。2、建立应急药品台帐、检查记录及收发放记录(

173、要有领取人、管理人员签字)。3、各岗位应急药品设专人管理,并保证二十四小时随时能取出药品。4、应急药品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5、药品柜不能处于锁闭状态,每班设一名药品管理人员,非药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打开取药。6、发放药品限一次用量。7、过期药品及时返回安环部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附: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依据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鲁安监发201037号)、和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山东省质监局 DB37/1922-2011等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一、 操作工:自吸式防毒口

174、罩不定期;防酸碱(防静电)工作服每半年1件;耐酸碱手套每月2副;护目镜以旧换新;防尘口罩不定期;安全帽每3年1个;防护眼镜以旧换新;防噪声耳塞不定期;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二、 内操工: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安全帽每3年1个;三、 化验员:自吸式防毒口罩不定期;防酸碱工作服每半年1件;耐酸碱手套每月1副;护目镜以旧换新;安全帽每3年1个;防护眼镜以旧换新;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四、 维修工: 自吸式防毒口罩不定期;安全帽每3年1个;防噪声耳塞不定期;焊接面部防护用具12个月1件;电焊工手套每月1副;普通防护手套每月2副;胶面防砸靴每3年1双;五、 仓管员:自吸式防毒口罩不定期;防酸碱工作

175、服每半年1件;耐酸碱手套每月2副;护目镜以旧换新;安全帽每3年1个;防护眼镜以旧换新;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六、 管理人员: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安全帽每3年1个;第十一章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各类生产设施的规范化维护、保养、巡检等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生产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三、职责1.设备组负责对公司所属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负责电气仪表、通讯设备的提供管理。2.生产车间(部门)负责对生产设施进行使用、维护、保养。3. 安环部负责消防设施的配置,监督检查各生产车间(部门)的维护保养情况。4.技质部负责对设备检修、更换、

176、革新提供技术支持依据。四、生产设施维护保养制度1、岗位操作工对所管辖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和管线,应做到“三会四懂”。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2、岗位操作工应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延误时间,发现设施损坏或故障应立即上报车间,并积极协助处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3、严格按规定开、停车,不允许违章、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严禁对运行设备检维修,易发生机械伤害的设备转动、传输等部位非静止状态禁止维护、保养、检修等作业。4、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不得任意更改油品品种或混用油品,防止发生设备故障。5、岗位操作工对本岗位所管辖的设备

177、、管道、支架、地面等应做好清洁卫生,油漆涂面、保温层应保持完整,所属区域内的建筑、设备基础、管道、支架、构件等应定期检查,认真维护,并做好记录。6、设施检修前,要进行置换清理,检修结束后,要进行检修质量和完工安全验收,清理现场,不留隐患。7、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不得任意涂改伪造,以保证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定期开展设备检查评比和验收,提高设备运转率和完好率。五 、 生产设施计划检修制度1、为使设施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消除设施缺陷,防止设备事故,提高检修技术水平,延长使用寿命,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2、计划检修分年度大修和日常性检维修,大修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178、,结合公司实际一般在年初或年底进行;日常性检维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情况随时进行。生产经理根据检修计划确定开停车方案、进度和质量要求。3、根据检修间隔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设备组会同生产车间、管理部门制定年度大修计划及实施方案,由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到相关部门。4、 停车大修要做到:4.1、由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年度大修的总体组织和协调工作。4.2、在检修前一个月,由董事长(总经理)召集生产经理、安全环保部、设备组、技质部、车间相关人员讨论检修计划方案及内容,由设备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4.3、检修中专业部门要严把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修任务,确保开车

179、顺利。44、安全环保部、设备组、生产车间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设施及人身伤害事故。5、 设施检修要严格按计划进行,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变更,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落实好新的检修安全措施,并按公司变更管理制度要求实施。6、设施检修要保证质量第一,日常性检维修由设备组验收,年度大修按大修验收制度执行验收,认真填写验收记录,试车验收后交设备组存档。六 、 生产设施年度大修验收制度1、为搞好年度大修验收工作制定本制度。2、年度大修验收由董事长(总经理)组织生产经理、安全环保部、设备组、技质部、车间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3、验收内容包括:检验项目质量、打压试压记录、气密性试验、设备安装、安全附件设施

180、、现场卫生、安全措施等。4、 对不符合验收质量标准要求的设施检修单位应重新返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5、设施验收标准:5. 1、设备运转正常,润滑系统完整好用。52、设备、管道、阀门及法兰无跑、冒、滴、漏等现象。5. 3、各类塔器垂直度在允许范围内,传动设备装配间隙符合设计要求,运转无异音和较大振动。5. 4 、设备、工艺管道表面按规定涂色,标明介质、流向。5. 5 、检修现场整齐有序,工完料净场地清。七 生产设施润滑管理制度1、为给机械正确的润滑,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机体磨损、降低动能消耗、节约用油、避免浪费、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2、设备组要加强对设备润滑的管理工作,建立健

181、全规章制度,组织交流推广先进的润滑技术、润滑管理经验、定期组织检查,做到合理用油、节约用油,不断提高设备润滑管理水平。3、 供应部要按计划正确选购各类润滑油。4、 仓库保管员对购入的油品要分别存放。 5、 车间主任对全车间的设备润滑负责,督促提出本车间的润滑油(脂)的使用计划。具体组织操作工人严格执行设备的润滑制度,并做到下列几点:5.1、 按设备润滑规定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5.2、 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5.3、常用阀门连杆和螺母之间,要定期注油润滑,不常用的阀门连杆螺母处,要用油封死。5.4、保管的润滑油(脂)的工器具要经常检查,定

182、期清洗和更换。5.5、使用单位要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对注油点按时加油,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及油位,如需要则从加油口加入相同的润滑油,保持正常油位,并在维护保养记录上写明。5.6、 强制性润滑按出厂说明书进行。6、设备加油量,加油标准及所用油质,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执行,如无说明书,可按下列规定:循环润滑,油位保持在2/3以上。浸油润滑,当n3000转/分,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珠中心以下,但不低于滚珠下缘。当n15003000转/分,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珠中心以上,但不得浸没滚珠上缘。当n1500转/分,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珠上缘或浸没滚珠。润滑脂,当n3000转/分,加脂量为轴承箱容积的1/3,当n3000

183、转/分,加脂量为轴承箱容积的1/2。八、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1、为了对生产中所发生的设备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并从事故中吸取经验,总结教训,制定本制度。2、凡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造成设备损坏者均为设备事故。3、设备事故分类3.1、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故障或损坏严重,修复费用达到10000元及以上,或虽末达上述条件,但性质恶劣、影响大也可认为是重大事故。3.2、一般设备事故,设备故障或损坏,修理费用达到3000元及以上,10000元以下。33、微小设备事故,设备故障或损坏,修复费用小于一般事故者。4、设备事故损失计算4.1 修复费包括损坏部分修理费、人工、材料、配件及附加

184、费等。4.2、减产损失按减产数量乘以公司年度计划单位成本计算,其中未使用原材料等,一律不扣除,以便计算。4.3、损失成品(半成品)的价值,以该成品(半成品)的数量乘以单位成本计算,无核算的半成品可估算。5、调查处理5.1、设备发生重大事故,车间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由生产经理、安全环保部、设备组、技质部等部门参加的调查小组,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研究复修方案,事故单位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经公司研究后给予处理。5.2、一般事故或性质严重的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以车间和设备部为主,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措施,写出书面报告,

185、并进行必要的处理。九 设备防腐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设备防腐蚀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设备遭受腐蚀和破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正常生产,减少污染,改善操作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2、凡受生产工艺中的介质、水、渣腐蚀的设备建筑物,必须逐步采用特殊的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进行衬里、覆盖、整体制造等手段进行防腐。3、防腐蚀设备的范围:搪瓷设备及管道、各种塑料设备及管道、塑料衬里设备、各种玻璃钢设备、衬橡胶设备、石墨制品设备等均列为该范围内。4、已有防腐蚀措施的设备不得任意取消或改动原防护措施,原措施不适当的由使用单位提出新的防腐蚀方案,经设备部研究,生产副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修改原设备的防护

186、措施。5、防腐蚀设备的制造及购置,由使用单位报设备部汇总安排加工、外包加工或外购。6、凡承担设备施工的单位均应按图施工,施工工艺应按有关部门所规定的规程进行,以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7、所制的防腐设备需改动,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与设计者签署改动意见方可,施工单位无权单方面改动。8、制好的防腐蚀设备应由制造单位自检合格后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按图纸要求进行气密性或压力重力等项试验,由设备部和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并记录试验数据。9、使用车间应严格控制生产操作条件,所有防腐蚀设备不允许超负荷运行,如需改变操作条件,必须有相应的措施,经设备部批准后,方可改动操作条件。10、所

187、有钢制设备、管道均应结合检修周期性的进行刷漆工作,设备及管道的刷漆应按化工部制定的规定进行。十 密封管理制度1、为消除跑、冒、滴、漏,降低泄漏率,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降低产品消耗、消除环境污染、保证人身健康、延长开工周期,制定本制度。2、静密封泄漏率应保持在万分之五以下,并无明显泄漏。3、认真统计密封点,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检查(结合公司隐患排查),设备部及车间组织不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结合班组巡回检查及生产装置检查记录表)。4、车间主任应把密封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勤安排,常检查,抓落实。5、无泄漏公司标准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设备管理条件,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5.2、静密封点的

188、泄漏率经常保持在万分之五以下。5.3、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对新引进的装置和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5.4、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档案齐全。6、无泄漏车间标准6.1、认真执行公司密封管理制度。6.2、静密封泄漏率经常保持在万分之五,并无明显泄漏。6.3、全部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64、静密封点统计准确,建立密封点巡回检查制度,车间做到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7、 密封点检验泄漏标准:7.1、设备和管路:宏观检查不结焦、不冒烟、无渗迹、无漏痕。7.2、焊接或联结部位: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7.3、电气设备:变压器、油开关、电缆头等结合部位宏观检查无渗漏。7.4、酸碱化学物

189、料系统:宏观检查无渗迹、无漏痕、不结垢、不冒烟或用试纸试漏不变色。7.5、水油系统:宏观检查或用手触摸无渗漏、无水垢。8、 密封点的统计8.1、动密封点:各种机电设备,凡是连续运动部件的密封处属于密封点。如各种压缩机填料、机械密封端、各种减速机进出轴的密封、各种轴填料和机械密封端、各种旋转轴的密封等。8.2、静密封点:除动密封点外其他各种机电设备,管道上的接合处或不连续运动部件的密封处,如设备管道上的端盖、压盖、法兰、各种阀门、接头、弯头、油标、变速手柄等均属静密封点。8.3、 通风设备:烟道管路不列入静、动密封统计范围之内。9、 计算方法9.1、动密封点的计算方法:每一密封处按一个动密封点计

190、算。计算公式:动密点泄漏率()动密封泄漏点总数/静密封点总数10009.2 统计:动密封点的统计:只统计设备的动密封点即可。静密封点的统计:分设备自身密封点和管理密封点。十一 、 备品备件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备品配件的集中统一管理,做好配件的储备及供应,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保证设备的正常维修和检修计划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2、根据各产品开工率,各设备运行部件的磨损腐蚀规律,合理编制备品配件的消耗定额及储备定额,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定期修订,新增设备要对其配件的消耗,储备定额进行补充,储备定额资金不应超过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4%。3、按储备定额大修计划以及生产车间提报的备件需要计划,及

191、时核对库存情况之后,制定月配件需要计划。4、车间根据生产需要情况,提前10天提报备件月计划,如拖期延到下月计划安排,影响车间使用,由车间负责。5、设备组对无图配件,及时进行测绘补图,整理归档,做到有物存图,图物相符。6、自制及外购备件均应办理入库手续,严把质量关,新入库的金属加工面要涂油,放置要适当,以防止锈蚀变形。7、对于主机报废的配件,及时将所属配件随同主机一同报废,对于年久锈蚀及漏检不合格的备件,须经设备部鉴定以后,申请报废。8、 对于主机生产厂淘汰的设备备件无法供应,车间应提报新设备计划。第十二章 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使公司各类安全设施正常、有效,保证生产和人身财产安全,保证

192、公司正常运营,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安全设施及安全附件的管理。三、职责与分工1、安环部: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安全消防设施和安全附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负责建立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台账,同时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2、公司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全面工作,对本部门所属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正常、可靠运行负责。3、设备组:负责公司与安全有关的所有电气仪表及防爆电器等的安装、调试和检验工作,并

193、应保证能可靠运行。负责安全附件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安装、调试,保证安全设施的有效、可靠运行,使其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4、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的购买,并应对所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可靠性负责。5、技质部:负责安全附件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参数、性能是否匹配等方面的技术审核工作。四、内容与要求(一)、安全设施建设1、安全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2、本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194、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3、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安环部备案。4、安全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设备部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5、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二)、安全设施使用1、各类安全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195、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5、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7、为保证安全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安环部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8、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安全设施有专人负责。(三)、安全设施维护1、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维修。设备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

196、案。3、操作工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设备部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四)、安全设施报废和拆除1、各类安全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2、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安环部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安全设施台帐中注销。3、安全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4、安全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

197、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5、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五)、安全设施管理1、各种安全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2、对各种设施除按规定进行效验外,还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4、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5、对安全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第十三章 生产安全事故

198、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一、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法律),正确适用事故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为规范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统计归档各类事故,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1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事故以及厂内供应商、承包商事故等。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

199、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事故单位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证据和调查资料。四、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部门和车间;制度所指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单位责任人是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第二节 事故分类与分级五、 事故的分类所谓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产生社会影响的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为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可分为1、人身伤亡事故: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

200、亡和急性中毒事故;2、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3、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气、容器、仪器(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5、生产事故:由于“三违”或其他原因造成停产、减产、泄漏事故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6、交通事故: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7、环境事故:由于生产、检维修、物

201、料运输、储存、装卸等作业和其他事故、事件,所形成的环境污染、破坏事故。六、 事故等级划分1、按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02、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较大涉嫌事故,是指涉嫌10人以上;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紧急疏散500人以上;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及其他较大涉险事故。2、我公司安全事故分为以下等级:公司事故等级划分为五级事故、四级事故、三级事故、二级事故,一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1) 特别重大事故,凡是超出重大事故规定范围的事故

203、,一律视为特别重大事故。(2) 重大事故,死亡1-2人;重伤3-9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2)一级事故,重伤1-2人;轻伤10人及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的;(3)二级事故,轻伤3-9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4)三级事故,轻伤1-2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5)四级事故,轻伤1-2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6)五级事故,轻伤1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及以上,3万元以下的;七、 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1、轻伤,是指员工受伤后歇工满三个工作日(不含三个工作日)

204、以上,且工伤费用在2000元以内的,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2、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伤:(1)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为残废者;(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3)人体部位严重烧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烧伤部位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4)严重骨折、严重脑震荡;(5)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6)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的;其他四指中任何一节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肉受伤甚重、引起功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7)脚部伤害,脚趾轧断三节以上;局部肌肉受伤甚重;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残废可能的;(8)内脏伤害,指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9)造

205、成职业病的;(10)工业毒物、有害气体中度以上中毒。(11)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参照上述各点,由公司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安监机构审查确定。八、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计算1、人员伤亡等所支出的费用(1)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2)丧葬及抚恤费用。(3)补助及救济费用。(4)歇工工资。2、善后处理费用(1)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2)现场抢救费用。(3)清理现场费用。(4)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3、财产损失价值(1)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3)流动资产损失价值。原材料、燃料、辅

206、助材料等均按账面值减去残值计算; 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均以公司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第三节 事故的管理九、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在公司主要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由安环部综合管理,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十、 生产(工艺)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由技术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生产部负责、交通事故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伤亡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由安环部负责管理。十一条、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管理的事故,可按起始原因判断事故类别。在界限不清时,由公司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第四节 事故的报告发生员工伤亡、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生产

207、安全事故等事故单位向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单位报告,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登记、核实、逐级报告。 十二、 发生事故时,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班组长或车间(部门)负责人,车间(部门)负责现场查看情况后无法处理的必须立即报公司安环部及董事长(总经理)。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单位要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损失情况等)和当事人的陈述在事故处理完毕12小时内向安环部作书面报告。 十三、公司发生特级事故或较大涉嫌事故,按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

208、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1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报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十四、发生一级以下事故,以安环部为主,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安环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董事长(总经理)。十五、发生事故后,各单位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迟报的单位,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给予双倍处罚。十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或个人;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

209、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 事故发生过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 事故报告单位。十七、应急电话公司24小时应急电话: 安环部电话:公司综合办公室电话: 临淄区消防队:119临淄区:鲁中应急救援中心: 临淄区安全监督管理局:辛店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第五节 事故抢险与救援 十八、 发生事故时,公司领导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十九、 企业发生一级及以上事故后,或事故还在继续,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以及需要抢修抢险时,公司应成立信息综合组,处理事故

210、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二十、事故现场的重要证据应妥善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出现场简图、照相摄像,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六节 事故调查二十一、 发生安全事故时,公司应及时上报配合政府安监等部门并配合调查。二十二、 公司安环部为事故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有责任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四不放过”原则的事故报告有责任要求重新规范。各类事故的调查主管部门为:1、人身、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由安环部负责;2、设备事故、基建工程质量事

211、故由生产部负责;3、生产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由技术质量部负责;4、交通事故的调查由办公室负责。二十三、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公司生产会同承包商负责组织调查。二十四、 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二十五、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专长;2、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3、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二十六、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二十七、事故

212、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部门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通过事故/事件调查识别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性质,做到原因分析透彻,预防措施落实,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举一反三,避免和杜绝相同或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认真吸取同类企业事故教训,自查自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自查自理隐患依据本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执行。第七节 事故处理二十八、事故处理要坚

213、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二十九、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至造成事故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责任者给予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十、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从重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十一、

214、对下列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事故隐患治理或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既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6、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三十二、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的,应追究公司领导、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1、单位

215、发布的指令、决定、规章制度等,违反劳动安全法则或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的;2、无视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警告,未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的;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落实、人员不落实,或工作无人负责的;4、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因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而发生事故的;5、设备设施有缺陷,不按规定检修,带病运行的;6、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装置不齐全,又不采取措施的;7、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严格,无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8、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或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削减安全设施的;9、未经竣工验收,或未达到验收条件擅自投产、使用的;10、发生事故后,未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11、不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

216、或已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的项目不按期实施、资金不到位,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12、强令机动车驾驶员违章驾驶,纵容酒后开车,忽视管理造成机动车带病运行的。三十三、 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2、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4、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5、机动车驾驶员不遵守职业道德,违章肇事、酒后驾车,无证驾车。三十四、 实行领导干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重、特大责任事故,除国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根据情节,对确实负有主要领导

217、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分别给予处理。处理分批评教育、主动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三十五、在事故调查中,要实事求是地分清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的大小、损失多小、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令其赔偿损失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等处分。三十六、发生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的各级事故,按上级政府安监及相关部门处理意见和公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处理。三十七、发生公司等级事故,事故的处理要根据事故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分、依据公司事故经济处罚通则做出处罚,还要按照责任大小对责任人补充经济处

218、罚。三十八、重大事故及以上事故、一级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下岗培训或开除。三十九、 发生公司等级事故,否决年度先进集体、个人评奖资格。四十、 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中做出特殊贡献,使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避免重大损失的员工,公司给予特别奖励。对在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防止或制止重、特大事故、火灾、自然灾害隐患的员工,公司给予适当奖励。由安环部提出奖励方案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第八节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减少事故,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的进行,保障公司和广大

219、员工的财产、生命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的一般规定。三、事故隐患分类(一)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二)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四、事故隐患的范围(一)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二)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三)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四)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

220、(五)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六)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七)丢弃、废气、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八)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九)以往生产活动中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五、举报程序1、公司安全生产小组接到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时,应先进行书面登记编号;2、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受理举报后,按隐患类别书面通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在2日内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处理;3、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有关部门提出处理举报奖励建议,具体奖励金额经安全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公司发放举报人。经初查核实属于安全事故隐患的

221、,有关部门应立即向隐患部门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予立案进行调查处理。凡属情节特别严重、案情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案件,按隶属关系分级处理的原则,经领导批准后向上级单位报告。4、对举报案件处理结果,有关部门应认真审核;凡发现查处事实证据不足或处理不当的,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员补充调查或另行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5、单位职工一经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报告,为及时排除隐患,保障全体员工和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争取主动。各班组在所辖范围内要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任何班组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222、,对所报告的事故隐患不排除的,员工有权拒绝上岗。事故隐患举报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存在隐患的地点、发现时间、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六、资金来源奖励制度为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的基金,专款专用。七、奖励和惩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举报管理实行奖励和惩罚制度。(一)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隐患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50300元。(二) 对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险肇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职工或单位,经安环部调查属实并签认,都可以报公司请功或一次性重点奖励3001000元。并在评先

223、、晋级、提职时予以此职工优先考虑。(三)对一般事故隐患未及时进行报告和整改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处100300元罚款并在公司进行通报。(四)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继续生产的责任人和部门处3001000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第九节 未遂事故管理规定一、 目的为规范公司未遂事故的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未遂事故管理规定二、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与公司各类未遂安全事件管理三、 定义未遂事故是指因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车、异常工况、泄露、轻伤等可能导致健康伤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低于事故等级的事故四、 分类未遂事故根据主要发生诱因可分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的的未遂事故;物的

224、不安全状态引发的未遂事故;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引发的未遂事故。五、 未遂事故的管理未遂事故的管理应当遵循发生事件的时间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排除事故隐患不放过的原则5.1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未遂事故后,应立即反应到现场管理人员并逐级汇报;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故状态分析部门现场处置能力,采取防止事故夸大化的安全处置措施;5.2 如发生高危未遂事故时,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汇报安环部,在安环部组织相关技术、设备等部门指导下进行安全处置;5.3 生产车间发生未遂事故,不管是一般还是高危未遂事故,车间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安环部;5.4 各部门、生产车间应以班组为基础建立本单位的未遂事故

225、应急处置程序;5.5 各部门、生产车间应严格遵守安环部制定的未遂事故管理制度,鼓励现场作业人员积极发现、上报未遂事故,并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5.6 对未遂事故管理不到位,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单位,安环部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5.7 各部门、车间每月就发现的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结果进行通报;5.8 各车间填写未遂事故报告卡上报安环部,建立未遂事故管理台帐。5.9 未遂事故报告内容5.9.1 事故经过5.9.2 事故类别5.9.3 等级5.9.4 实际后果5.9.5 潜在后果5.9.6 原因分析5.9.7 预防措施及落实完成情况5.9.8 验证情况、验证人、验证日期第十四章 职业卫生

226、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有效贯彻、落实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有效保证企业正常稳定发展和员工生命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管理。三、职责(一)、主要负责人是公司职业卫生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公司指定职业卫生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职业危害的培训、宣传、防治等工作;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二)、各单位具体实施(四)、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四、工作程序及要求(一)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227、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二)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三)我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有:1、化学因素:1,3-丁二烯、丙烯腈、甲基丙烯酸、氨水。2、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如噪声、高温等。 3、造成的职业病有:中毒、耳聋、尘肺。4、粉尘:检维修电气焊5、危害因素分布范围:储罐区及生产车间。6、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储罐区、卸车处、车间内。7、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28、,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8、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业病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9、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健康保护意识。10、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11、公司提供有效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车间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用。12、安环部负责按照

229、职业病目录识别本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填写职业危害申报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保存回执。安环部每年至少一次委托取得职业危害检测资质的服务机构对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13、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14、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230、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由企业聘请取得资质的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工作场所及职工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其防护设施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5、企业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须合理,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使从业人员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16、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确保其处于正

231、常状态。17、各部门应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目标、方法、资金、时间表等,对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要定期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四)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按照巡检制度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发现跑冒滴漏立即处理; 2、按照设备管理制度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防腐和润滑,按照检修计划定时检修设备,检修完毕进行验收和试车,确保检修质量;3、对于有有毒物质的设备应密闭或负压操作,或者设置排毒罩,生产车间内安装换气扇,增加通风次数,确保车间内通风良好;根据毒物性质配备防毒面具、面罩;在有毒有

232、害场所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和淋洗、洗眼器;4、对于噪声危害应对产生噪声源的设备和设施采用阻尼、减振降噪、固定设备管道、消声等设施,设置隔音操作室,减少操作人员的接触时间,发放耳塞等;5、对于高低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隔热防冷,设置隔离区域,发放降温防暑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6、对于粉尘危害应采用湿法作业或采用除尘设施,生产车间内设置除尘引风机,排出尘毒;发放防尘口罩;7、安环部应按照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企业发放标准,按时发放,并监督教育操作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8、安环部和各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培训,培训形式可采取培训教育、张贴或悬挂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安全漫画、提供安全

233、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方式。以便从业人员了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9、编制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10、每年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查体,对于有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进行复查;若确诊患有职业病应调离原岗位,并进行职业病诊治;11、每年委托取得职业危害检测资质的服务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相应岗位进行公示。12、企业或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13、每年一次组织职工健康查体,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14、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34、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15、尘毒、噪声、高温等监测点应依据下列原则和标准确定:15.1、根据尘毒物质经常逸散和产生噪声的范围,工人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工人实际接触尘毒、噪声的地点作为监测点。15.2、凡属同种物质存在同一厂房,不应以作业岗位确定监测点,应按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点。15.3、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毒物存在时,应分别按实际存在的毒物的种类,确定若干个监测点。15.4、在同一个地点有混合性粉尘存在时,只确定一个粉尘监测点。15.5、尘毒监测点及噪声监测点一经确定,既应作为固定的监测点,并建立监测记录。15.6、尘毒、噪声监测点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或变动时,

235、必须由安环部审批。(五)、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1、公司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2、职业健康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藉贯、婚姻状况、出入公司时间、劳动合同时限、健康状况、工种调动、工资发放及出勤情况等)、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剂量、劳动保护、现病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健康评价等。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包括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或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

236、六)、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申报,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申报变更内容。(七)、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1、主要负责人和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2、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八)

237、、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定期检修保养制度。确保防护措施正常运转,是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重要保证。1、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密封、通风、吸尘、净化等防护措施,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2、确立负责检修保养部门和人员,制定各类防护设施的检修保养周期,记录检修情况及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做好应急处理等。(九)、建立健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表,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十)、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运输、贮存、使用及销售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

238、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1、提供、运输、贮存、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并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产品成份检验报告、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2、贮存有毒有害原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告标识。(十一)、建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及定期检测制度。对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品和产生高危害物质的工艺或场所应设置监测系统自动报警装置,并应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登记管理,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十二)、定期组织对工作场所进行职

239、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十三)、如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十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产术服务机构进行。(十五)、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职业病报告制度。1、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劳动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要及时、准

240、确,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患者去向、死亡人数、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己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十六)、建立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化学毒物预防知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十七)、建立女工职业卫生保障制度。不得安排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幼儿有害的作业。(十八)、建立招工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招工过程严格把关,防止冒名顶替或招收童工(未满16周岁),同时把好岗前体检关,杜绝职业禁忌症患者进入禁忌岗位;2、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及其后果、职业病防

241、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3、在己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应当如实告知。(二十)、建立防暑降温和健康保健卫生管理制度。1、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暑天高温期间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2、改进落后的高温作业工艺,增添必要的通风降温设备;3、供应清凉饮料及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工人身体水盐代谢;4、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作妥善安置。第十五章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它物资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罐区及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

242、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大、小仓库、罐区及临时存放点的安全管理,公司内所有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三、职责1、生产部、安环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2、各使用部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管理。四、各类仓库、罐区管理要求(一)通用要求1、库房、储罐区的设计和安全管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物品入库、发货、日常维护管理以及防火、防洪(汛)、防

243、垮塌、防盗等工作。3、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必须熟悉本岗位储存物资的性质、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危险物品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4、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其数量、种类及放置地点须按照设计或安环部同意,并根据情况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一切消防设施设备要指定专人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5、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6、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分别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对易燃易爆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还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7、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防雷

244、、防静电装置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及安环部报告,安环部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维护,避免失效(协调由资质的外部检测)。8、仓库、罐区内部、危险品仓库、罐区周围10米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杂草、垃圾及其它易燃物品存积,以防引火灾。仓库、罐区确需进行检修施工时,要制定检修施工方案,并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9、仓库、罐区内外应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在值班室(操作室)内应备有相适应的应急照明设备(如电筒、安全灯等)。10、搬运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损应立即合理处理。11、非本仓库、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入库。(一)一般物品、

245、五金材料仓库安全管理1、仓库的建筑物门窗及设备必须完整清洁,适合储存该物品,并要根据季节风向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2、存放物品的货架须考虑货架的安全强度,不准超载。3、库内存放的材料,货架位置须适当的安置并保持安全,库内外应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完好适宜的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及室内温度。4、库内外材料存放要整齐,凡入库的各种物品必须适当分类隔放,不得混杂放在一起,不得堆积过高过满。5、拿堆垛物品时,禁止从中抽拆,防止堆垛倒塌;在库内到时高处取物品时,一定要用牢固梯子,禁止脚踏其它物品上去,防止倒塌伤人;搬拿物品禁止扔抛,以防伤人或损失货物。6、搬运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

246、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损应立即处理。7、非本仓库、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入库。(二)普通货物仓库的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货物入库验收制度,必须按品名、规格、质量、数量与入库单核对,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2、物品出库时,必须按凭证核实品名、质量、数量,按规定操作程序发货,确保无误,避免产生事故隐患。3、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门窗一律向外开,并要根据季节风向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4、存放物品的货架须考虑货架的安全强度,不准超载。5、库内存放的货物,货架位置须适当的安置并保持安全,库内外应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完好适宜的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

247、其完好情况及室内温度。6、库内货物存放要整齐,凡入库的货物必须分垛存放,不得混杂放在一起,不得堆积过高过满。7、搬运堆垛货物时,禁止从中抽拆,防止堆垛倒塌;搬运货物禁止扔抛,以防伤人或损失货物。6、搬运货物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损应立即处理。7、非本仓库、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入库。(三)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1、必须储存在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2、严格执行危险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必须按品名、规格、质量、数量与入库单核对,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

248、。3、物品出库时,必须按凭证核实品名、质量、数量,按规定操作程序发货,确保无误,避免产生事故隐患。4、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门窗一律向外开,必要时应安装通风设备,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5、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1)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2) 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5) 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不得露天堆放。(6) 生产现场临时存放点的存放量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7) 库房内的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两堆之间应留出不小于0.8米的通道,主要通道应不小

249、于1.5米。6、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仓库内应使用防爆电气设备。7、储存危化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场)负责人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8、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四)危化品罐区安全管理1、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相关法规、标准。2、储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应采用防渗措施,防渗池内应急泵应保证完好。3、储罐区设置冷却喷淋设施,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 4、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

250、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5、罐区的日常检查和维修由生产车间负责。6、罐区储罐应有储罐编号及贮存物料名称,管线应标有管号及物料名称及走向;罐区仪表及安全设施必须按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7、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8、贮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况要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9、雨季防火堤内积水,要及时排出,排出后立即关闭出水口;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提高整体安全生产工作效率,使各部门便于进行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的总结、交流与沟通,特制订

251、下列会议制度。二、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会议。三、 职责1、公司季度、年度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并进行会议记录。2、安全生产协调分析例会由生产经理负责召集并进行会议记录。3、各车间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会议制度。四、 安全生产会议类型1、安全生产例会1.1、主持与记录:会议由安环部负责召集,公司分管领导主持,记录员进行会议记录。1.2、召开时间:例会召开的时间为每月下旬定期召开,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安环部负责提前通知。1.3、参加人员:董事长(总经理)、生产经理、车间、部(科)室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等,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安环部请

252、假。1.4、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计划实施、安全检查、安全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等情况;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安全领导小组季度或重大节假日前(包括5.1、10.1)总结会议1)主持与记录: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分管安全工作的公司领导主持,记录员进行会议记录。2)召开时间:会议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或重大节假日前定期召开,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3)参加人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车间、部(科室)负责人、安全员等。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安委会办公室请假。4)会议内容:传达上

253、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各单位汇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本季度(阶段)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总结经验教训,交流安全管理经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议1)主持与记录: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分管安全工作的公司领导主持,办公室记录员进行会议记录。2)召开时间:会议召开的时间为每年末定期召开,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3)参加人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车间、部(科室)负责人、安全员等。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4)会议内容:传达上级

254、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汇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总经经验教训,交流安全管理经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表彰安全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4、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委会,如有必要时,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大多数委员的提议下,可随时召开全委会,研究、决策紧急的重大安全工作问题;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遇车间大修或发生重大问题时,可随时召开。第十七章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55、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部门、班组和从业人员。三、 职责3.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3.2安环部对车间、部室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制定考核内容。3.3办公室根据考核内容进行工资及奖金结算。3.4财务部根据考核结算结果执行考核。3.5车间、部门根据本制度执行考核。四、 考核内容4.1安全责任制履职情况。4.2安全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4.3事故情况。4.4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4.5违章违纪考核。五、 考核标准5.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劢:5.1.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单位事故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

256、核取得优异成绩的。5.1.2在安全生产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5.1.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安全生产作出特殊贡献者。5.1.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5.1.5在实现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中,推行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进行技术改进,有发明创造,为安全生产作出特殊贡献者。5.1.6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处理果断奋勇抢救人员和公司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者。5.1.7在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治理工作中尽职尽责,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5.1.8在实现安全生产中有其他突出贡献者。5

257、.2 罚则 5.2.1员工上岗必须穿戴统一的劳动保护(统一着装),违反规定扣责任人50元/次。5.2.2班组安全活动未按规定进行活动(没活动、没记录、没领导签字)扣单位100元/次。5.2.3每发生一起轻伤上报公司事故(指员工负伤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一个工作日以上一个月一内,交通事故除外),扣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500元、班组长200元、事故责任人不得奖,扣发领导班子30%安全目标奖。5.2.4每发生一起人身上报事故社会劳动保障局工伤科事故(交通事故除外),扣责任单位3000元,扣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1000元、班组长1000元、事故责任人1000元(罚金不足的下月补扣),并扣发领导班子50%安全

258、目标奖。5.2.5、发生死亡事故(交通事故除外)扣责任单位5000元、单位第一负责人3000元、班组长2000元。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扣发领导班子全年安全目标奖。5.2.6由于个人原因影响车间、公司及时上报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相应损失外,扣责任人1000元。5.2.7因跑、冒、漏、串、误操作等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扣责任单位100元,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10000元,扣责任单位500元,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100000元,扣责任单位5000元,直接经济损失100000元以上,由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处理决定。5.2.8加强对消防器材、气防器材

259、的维护、保养,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等额赔偿,器材摆放不到位,卫生不好,扣责任单位50元/台。5.2.9不按规定填写作业票每次扣100元,弄虚作假每次扣200元,因此引发事故者,根据事故情节另行处理,同时调离工作岗位。5.2.10因违反动火、进容器作业、高处作业等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根据经济损失大小扣责任单位负责人、责任人1-6个月奖金,并扣发半年安全目标奖。5.2.11发生火灾报警不及时,组织措施不得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外,扣责任单位5000元。5.2.12在禁烟区内吸烟,扣罚责任人1000元,同时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5.2.13事故隐患不按时整改,30元/

260、每条扣罚责任单位,同时责任单位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扣罚总数的10%,同时督促立即进行整改。 5.2.14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在24小时内通知主管部门,5日内写出工伤认定书及工伤报告,每拖一天扣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100元以此类推。5.2.15各单位二、三级安全教育未培训或未填入考核成绩,处罚责任部门20元/人次。5.2.16责任部门未按责任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或未作记录的,每次处罚20元。5.2.17责任部门的事故隐患处理记录不全的,每缺一项处罚10元。5.2.18责任部门发生各类事故或未遂事故的,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建档的,每缺一次处罚200元。5.2.19操作员未按照岗位操

261、作规程执行的,每发现一次处罚班组长100元。5.2.20因管理不到位,出现疏漏而引发事故的,按责任大小给予相关管理人员50-100元处罚。5.2.21施工单位违反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造成事故损失的,对管理部门负责人按上述条款进行处罚,对施工单位给予清退出厂的处罚。5.2.22责任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当、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发生泄漏引发安全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大小。每次扣除责任部门50-100%的安全奖。如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2.23公司划分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如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的,每次处责任人或者承包人500-1000元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触

262、犯国家有关法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破坏安全消防设施,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5.2.24从业人员未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发生“三违”的,除对本人进行处罚100元外,对班组长处罚200元。5.3装卸车环节的考核5.3.1开具提货单前,销售人员应向开票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购货单位危险化学品或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违反此规定扣销售单位100元/次。 5.3.2开票人员未取得销售人员提供的购货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产品生产许可证而开具提货单,则扣开票人100元/次。 5.3.3开提货单前,销售人员应提供运输人员的运输单位资质,具有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

263、经营许可证,违反此规定扣销售单位100元/次。5.3.4开票人员在开具提货单前未取得运输车辆有效资质:机动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重量一致;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重量,而开具提货单则扣开票人员50元/次。 5.3.5开票人员在开具提货单前未取得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有效资质(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而开具提货单则扣开票人员50元/次。 5.3.6装车人员须按开具的提货单上注明的重量装车,不得超装,如发现超装则扣单位50元/次,造成冒罐则扣单位

264、500-1000元同时视情节给予加倍处罚或行政处分。 5.3.7未按时填写装车查验、核准登记汇总表或应填写而空白的扣相关单位5元/次.项。5.3.8装车司磅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产品装车记录单的确认制度,对不按规定填写表格或过磅者,每次扣当事人50元,对不填写表格或确认而造成的计量误差,视情况每次扣当事人100元500元。5 考核频次和方法安环部按照上述考核标准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安全目标责任制每年考核一次),将每季考核结果汇总报公司经理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根据其考核审批的结果统一奖惩兑现。 附: 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积

265、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改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绩效,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职工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及人员。三、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的内容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是专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安全管理,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应同时具有可行性、合理性。具体内容包括:1、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方面2、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改进方面3、有关安全管理创新方面4、有关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整改方面5、有关强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6、有关提高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方面7、其他有关安全文化建设方面四、职责1、公司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方案的组织评审、奖惩工作。2、

266、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合理化建议的组织实施、监督执行。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的组织实施。4、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需求资金的落实。五、管理内容与方法1、公司在员工集中的地方设置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箱,供员工投放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表或者以电子形式上报安环部或董事长(总经理)。2、安环部每季度收集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表,对建议表进行登记、整理和分析,并与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协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采纳。3、对采纳的建议、应指定落实部门、责任人员、实施及完成时间并及时通知建议人;对未采纳的建议,安环部也应通知建议人,并鼓励其继续参与。4、对安全生产管

267、理有积极影响和可能产生良好效果的建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申请给予建议者适当的物质奖励。5、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上报,经批准实施后效果显著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其奖金发放额度,一般情况501000元不等,特殊情况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决定。6、公司每年对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的管理过程进行回顾,确保建议的渠道畅通,表格设计适宜 ,建议箱的摆放合理,采纳的建议的落实效果良好。7、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记录由安环部至少保存一年。8、凡与职工献计献策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及奖励有关,而本制度有未规定的内容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第十八章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

268、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以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三、职责(一)、安环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二)、各单位具体实施四、工作程序(一)一般要求: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设置明显标志及专人管理。我公司禁火区为生产装置区,各原料储罐区及各产品仓库。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物质的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装阻火器。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

269、及衣服等。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7、生产场所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公司禁火区内气焊、电焊、锡焊、塑料焊、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手枪钻、喷灯、电炉、铁锤撞击、破

270、地面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安全规定。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10、危险物品仓库、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11、公司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12、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13、根据危险化学品分类的要求设置监

271、测报警系统并连锁,同时设置手动、自动控制系统。14、输送易燃物料、放空易燃气体(蒸气)和助燃气体管路及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储存设备必须加装安全防火防爆装置;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15、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16、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17、生产车间、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18、消

272、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公司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19、公司内所有职工必须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二)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1、防火措施。(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易燃易爆气体降低到安全范围。2、防静电放电。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1)、生产、贮运、运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2)、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3)、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

273、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4)、装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5)、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6)、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7)、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等。(8)、易燃易爆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3、贮运设施(1)、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2)、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

274、冷却喷淋等设施。4、物料排放。(1)、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2)、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3)、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4)、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三)防火防爆等级划分。1、公司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公司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

275、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四)消防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公司为确保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分工负责、指挥有力、抢险快速、处理得当,成立了应急指挥部,由董事长(总经理)及生产、安全、技术、设备、供应、财务等部门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环部),日常工作由安环部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以全体员工为骨干的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总指挥:由董事长(总经理)(刘佳)担任,若

276、董事长(总经理)不在时安环部负责人担任。 副总指挥:生产部负责人(刘德利)、安环部负责人(曹元强)。成员:各救援组、办公室、生产车间、化验室、财务部、技术部等部门负责人。2.现场指挥人员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董事长(总经理)任现场总指挥,生产经理或安环经理任现场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为临时总指挥。3.指挥机构主要职责:3.1组织制订危险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3.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3.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3.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3.6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3.

277、7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3.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3.9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3.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4.指挥机构人员分工4.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4.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如事故报警、情况通报、事故处置、灭火、疏散、道路管制等;4.3成 员: 在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挥下,按照分工,组织人员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五)消防设施公司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公司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2、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

278、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3、除全公司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配电所,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灭火机和简易灭火器材,如砂、灭火毯等。4、消防栓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考虑。5、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6、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按照“三定”管理,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

279、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第十九章 消防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使公司的消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防范及时发现隐患,改正隐患,杜绝火灾事故,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公司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三、职责(一)、安环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二)、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四、工作程序(一)消防设施1、公司内设置与生产、贮存、运输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公司内除设

280、置全公司性的消防设施外,还应在露天生产装置、建筑物、仓库、装卸站台和罐区等场所设置消防栓和灭火器。2、公司内应设消火栓,并配备消防水带及水枪。3、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安环部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4、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效验一次,其它随用随灌,保持完整好用。及时做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不放置于潮湿地方。5、凡是专用消防龙头周围,不得堆放异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证随时可用。6、消防器材不准随意作为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否则按消防管理处罚暂行办法处理,并照价赔偿。(二)灭火器管理制度1、灭火器的配置与灌装(1)、安环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国家标准定量配置合格灭火器,使用后的灭火器须

281、到当地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灌装。(2)、安环部对全公司所使用的灭火器统计,做好台账,并对每一只在用灭火器进行挂牌标识,实行“三定”管理。2、灭火器的储存各使用部门配置的灭火器须有灭火器存放装置,且有保护装置,应标识清楚,便于取用。3、灭火器的使用(1)、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需使用灭火器的,使用过程中注意个人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非必要情况,优先选用干粉灭火器,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2)、灭火器使用完毕之后,使用部门须处理好现场。检查使用后的灭火器,若压力表指针在绿线区以上,则送回原存放点;若指针在红线区,则送报安全主管作灌装或报废处理。4、灭火器的报废(1)、安环部确认无法进行灌装的灭火器要作

282、报废处理。(2)、灭火器的报废送专业部门处理。5、员工培训(1)、安环部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培训,使员工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后处理方案。(2)、部门利用班前(后)会、例会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环境保护意识。(三)检查巡逻制度1、每月安环部组织有关部门(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制度、工艺、设备、环境条件、防火防爆、消防措施、建筑防火、危险品存放与管理,静电接地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逐级解决。2、安环部应经常下车间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各岗位交接班时即交生产,又交防火安全,接班后要检查安全、设备、电器开关和消防器材,有问题迅速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上报车

283、间主管并上报安环部。(四)宣传教育制度1、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防火知识技能应包括在全面教育和培训之中,防火知识考核成绩。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活动,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可同应急救援演练相结合),协同安环部对全公司职工每年举行一次安全消防技术培训。3、新工人上岗前要进行三级消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五)火警、火灾事故管理制度1、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2、不得误报、谎报。任何部门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3、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全公司职工要全力以赴,听从指挥,奋勇扑救。4、火灾扑救后,安环部治安保卫应立即划出警戒区域,设置纠察,保护好现

284、场。5、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安环部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从工艺设备、生产、管理等方面调查事故原因。(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有关规定:1、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报经市县消防大队审核批准。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3、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必须经市县消防大队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七)奖惩制度奖惩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考核。第二十章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坚强公司禁止烟火区域内的火种管理,保证员工

285、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禁火禁烟区域的管理工作。三、职责(一)、安环部为禁烟禁火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负责禁火区域的划分,设立安全消防标识,设置应急救护装置;检查各区域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对违章者作出处理;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制定整改措施,提出处理意见。(二)、车间(部门)、班组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禁烟禁火管理工作,实施各项安全、消防工作;检查本车间(部门)、班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保管好本区域的消防、应急救援设施

286、;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四、工作程序(一)、单位职工和外来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在禁火区域内需要动火,按公司相关动火制度办理动火手续。(二)、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三)、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必须佩戴阻火器。(四)、易燃易爆区严禁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五)、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严禁在公司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入公司。(六)、每位员工有义务有责任宣传吸烟对健康及公司区的危害。(七)、禁止烟火区域一律禁止吸烟,如需请到厂区外面。(八)、对易燃易爆场所,禁止接听手机。(九)、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公司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

287、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十)、安环部不定期对公司及办公场所抽检,检查出的问题纳入绩效考核。第二十一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加强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行政许可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我公司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厂内机动车辆(叉车)4、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聚合工艺)三、职责1、安环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

288、织和联系。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四、特种作业阐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五、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六、工作要求 1、各车间(部室)应

289、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年报安环部,由安环部汇总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根据工种委托市安监局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1次,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4、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5、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证由安环部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

290、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7、每年由安环部组织,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考核,及时进行知识更新,考核情况记入培训教育档案。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应严格执行公司变更管理制度,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9.1、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9.2、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

291、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9.3、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9.4、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9.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七、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标准1、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具备安全意识、合作意识,工作认真细致,善于学习,有责任心。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培训合格并取证后持证上岗。 3、掌握所从事特殊作业的规范、标准、要求,熟悉使用设备设施的操作性能、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等,熟练掌握自己所从事特殊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4、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实施作业。5、作业前认真检查工器具、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检查周边工作环境是否符合作业要求

292、,经过检查确认现场各项安全措施到位,确认一切正常后,按要求穿戴好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方可进行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如需进入生产现场进行特殊作业时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特殊作业要求进行实施作业,禁止无证无令等违章作业。第二十二章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三、职责(一)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

29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二)供应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委托运输工作; 2.1供应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环境、装置、工艺、质量、供应能力和生产、经营、销售许可证书等进行审查,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购买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2.2 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公司所需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严禁购买无证、无照的危险化学品。2.3严禁委托无运输资质、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资质、安全押运资质和不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要求的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作业。(三)安环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294、的相关资质、车辆条件的查验工作。有权拒绝不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相关资质、车辆条件的进场。负责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资质检查并做好核准登记,(四)保管室做好购买记录和出入库台账。(五)由危化品使用单位派专人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督检查、监护。(六)公司生产、安环等部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有权制止违章装卸及野蛮装卸作业。四、工作要求(一)运输、卸车管理1、保管员在进行卸车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年检、驾驶员资质、押运员资质、安全附件、一书一签是否齐全。2、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3

295、、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外协人员装卸,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4、卸车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拖拉。同时,必须做到:4.1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4.2堆码时,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防止物料洒落;5、车辆卸车作业时,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严禁野蛮装卸。 6、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运。7、卸车时应做好车辆防止滑动的措施,防止车辆滑动、物料脱落造成人员伤害。8、卸车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时,不可倾斜,高度要适当,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9、操作人员在卸车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天物料必须卸车

296、完毕。10、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作业前检查个体防护用品是否完好有效,如发现损坏应当由保管申请,安环部配发。11、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12、公司区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及时进行更换,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器材、药品的有效性。13、应熟练掌握卸车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1

297、4、车辆到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15、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本公司其他的区域。16.在装卸车过程中,与阴雨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物料用防雨篷布等防雨工具进行遮盖,防止雨水浸湿物料,造成浪费、环境污染;天气转晴以后,方可继续作业。(二)液相危化品的运输、卸车管理1、保管员在液相物料进行卸车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年审情况、驾驶员资质、押运员资质、一书一签的索取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2、由驾驶人员或押运人员进行卸车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3、卸车操作人员在卸车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必须将物料

298、卸车完毕,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造成人员中毒、环境污染。4、卸车操作人员应掌握所运危化品的基本知识,操作时谨慎操作,禁止野蛮操作,导致物料泄漏。卸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存放于运输车辆储物箱内,不得随意放置。6、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7、公司区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由归属车间或部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

299、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及时更换新的防护用品、药品等。8、应熟练掌握卸车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9、车辆到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夜间禁止装卸车作业)。10、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本公司其他的区域。11、卸车时,运输车辆应当做好防止滑动的措施,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用标准卡扣捆绑牢靠,在卸车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 13、装卸时,操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00、,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软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固定物到位等。14、易燃易爆液体装卸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15、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静止15分钟后取样分析合格,接到分析报告单后方可卸料。16、遇雷雨天气时停止装卸车作业,待雨停后方可继续作业。17、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18、卸车过程中时刻注意槽车液位、压力,坚守现场,随时处置突发情况。19、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第二十三章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一、目的为了

301、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三、引用法规、标准3.1、安全生产法3.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一)安环部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评审。(二)安环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三)审批稿递交董事长(总经理)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五、评审与修订(一)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

302、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评审的原则。3、评审内容(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4、评审输出(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二)安全生产制度修订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

303、,可随时组织修订。(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5)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3、修订依据:(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

304、其它合理建议。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5、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当公司有新改扩建项目或项目终止、法律法规更新等变化,原有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需要废止的,由安环部提出申请,最后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方可废止,在新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正式发布实施之前,原有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然有效。第二十四章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本公司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本公司生产安全、稳定、正常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关键装置:羧基丁腈胶乳生产装置;重点部位:1,3-丁二烯储罐区、丙烯腈储罐区;三、职责

305、 (一)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二)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三)公司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实行安全承包责任制。关键装置承包人: 副总经理重点部位承包人: 生产部长四、工作程序(一)公司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1、安环部负责制定本公司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1)承包人员人员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4)督促隐患整改;(5)监督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2、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动记录。3、安环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每季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考核情况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二)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1、安环部建立关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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