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苏州市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条 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苏州中心城市地 位,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并配合新一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的修编,特编制苏州市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第条 本规划的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按照商 务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实施手册和苏州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修 编工作组织实 施意见编制。 第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均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对违反本规划的任 何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罚。 第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基
2、础资料汇编和规划图纸四部 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条 本规划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规划、商贸行政主管部门 共同负责执行。解释权归苏州市贸易局和苏州市规划局。 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目的、依据规划目的、依据 第条 规划目的 通过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来推动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工业化的快速良性发 展,使苏州现代商贸服务业成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繁荣城市面貌、强化城市 功能、促进公平竞争的现代服务业支柱产业,从而达到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 能,增强辐射力与凝聚力的目的。 第条 规划依据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实施手册(国家商务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3、中国城市规划研 究院) 、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苏州市人民 政府年) 、苏州市服务业布局规划() 、苏州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第一阶段成果)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江苏省社区商业建设规范(试行)() 、苏州市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第二阶段)设计任务书 、现状基础资料调研 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范围、规划对象、规划年限规划范围、规划对象、规划年限 第条 规划范围 苏州市区个行政辖区的范围,即平江区、金阊区、沧浪区、相城区、吴 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共分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古城圈层,以苏州古城护城河为界,面积约平方公 里。 第二层次:内城圈层,东至东环路,西、南至京杭大运河,北至沪宁高速 公路,面积平方公里。 第三层次:中心城圈层,与苏州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的范围一 致,面积约平方公里。 第四层次:外城圈层,以苏州市区个行政辖区(即平江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