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第三章:安全培训教育制度8第四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制度11第五章:安全检修管理制度13第六章: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5第七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1第八章:安全投入保障制度23第九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4第十章:事故管理制度24第十一章: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7第十二章:防尘防毒管理制度27第十三章: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28第十四章: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29第十五章: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30第十六章: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31第十七章:消防管理制度40第十八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1第十九章:厂区交通管理制度41第二十章:安全巡检制度
2、43第二十一章:应急救援管理制度44第二十三章:安全管理制度44第二十四章:供应商管理制度45第二十五章: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45第二十六章: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46第二十七章: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46第二十八章:监视测量设备管理制度47第二十九章: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制度48第三十章:生产设施安全检修管理制度49第三十一章: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51第三十二章:外来承包商管理制度53第三十三章:变更管理制度54第三十四章:质检科化学试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55第三十五章:周期检定制度55第三十六章: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制度55第三十八章:文明生产管理制度5
3、6第三十九章: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57第四十章:安全设施管理制度60第四十一章: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62第一章 总 则62第二章 自评组织62第三章 自评办法62第四章 附 则63第四十二章: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规定63第四十三章: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64第四十四章:风险评价管理制度67第四十五章: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72第四十六章:减水剂工艺管理制度73第四十七章:甲醛生产工艺管理制度74第四十八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76第四十九章:绩效考核制度77第一章 总则77第二章 安全责任考核77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77第四章 日常检查考核77第五章 安全标准化综合考
4、核78第五十章:计量器具不定期自查制度78第五十一章:文件档案管理制度78第五十二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制度8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保障员工及其他相关方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山东省xx市xx化工有限公司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令 第26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决定(山东省政府令 第303号)等文件,确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通知精神,按要求布置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2、督促 、宣传安全生产、劳动防护、治安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3、督促各部门车间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按规定持证上岗。4、督促各部门车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5、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予以整改。6、依照公司安全生产
6、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治安消防等相关制度,对违章违纪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罚。7、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员工的劳动保障工作,不断改善作业环境。8、督促办公室各部门车间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纠正,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情况予以制止。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协调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0、解决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11、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安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季度安全任务。(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总经理外
7、出期间或缺额时的安全工作由主管安全负责人负责。总经理具体履行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5、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8、9、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10、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11、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三)主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主管安全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协助总经理履行安全职责,做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主管安全负责人外出期间或缺额时的安全工作由安全科长负责。2、主管安全负责人直接领导安全科的工作,必须做到: 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安全科的工作; 对安全科的职能作用得以正常发挥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整人员的方案。3、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落
9、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4、组织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5、调动安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及时奖励有功的安全干部 。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7、负责监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并组织演练,确保发挥作用。8、负责监督各部门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正常进行。(四)车间主任(包括工艺副职)安全生产职责1、车间主任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副主任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车间主任外出或缺额时,副主任代理,正、副主任外出或缺额时,安全工作由其当班班长负责。2、对生产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劳动纪律教育。每月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安全活动日的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
10、内容、有记录、有效果。 负责安排新工人(包括代培人员、临时工)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根据公司内外事故案例,负责安排事故案例教育,从中分析事故教训,教育职工。 根据生产现场特点,做出事故预想,使职工都能掌握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处理方法。 在生产现场设置事故应急柜,并配有应急器材,熟悉使用方法。 采用现场模仿在内的各种手段,增加安全教育效果,使职工掌握自我防护和互救能力。3、负责组织制订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细则,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措施。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办法。6、带头严格执行国家、上级部门有关
11、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指挥、不盲目指挥,教育职工遵守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作业,不盲目蛮干。7、加强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防火防爆设施、事故柜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8、严格要求、热情支持、指导生产现场安全员工作。9、按“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事故及时处理。10、大修理项目或危险性大的抢修项目,要亲自做好安全教育,亲自落实安全措施,亲自指挥或督促检查。11、及时组织力量消除隐患,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五)车间主管机电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对厂内机械、电力、动力、仪表、设施、设备、管道、通排风装置等的安全状况负全面责任。 必须保证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必须按月向车间主任提供
12、设备、电器、仪表及安全设施运行状况书面材料。 对隐患严重的设备、管道、设施等,应主动提出检修或停止运行的建议。2、参加制定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3、组织本专业的安全检查。 查清运行设备、管道、设施、仪表等的安全状况。 负责安排隐患整改工作。 负责隐患整改资料整理,并按其台帐分工的管理规定,做好资料的存档工作。4、负责安排筹措项目施工,确保按期完成。5、组织编制大、中修和危险性较大项目的安全措施及具体施工方案。6、负责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事故报表必须在月初2日内报安全科。 按“四不放过”的要求调查处理事故。 事故处理终结后,资料整理齐全存档。7、参加公司组织的
13、各类安全检查。(六)生产车间安全员(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职责1、在车间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车间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在业务上受公司安全科的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科反映情况、汇报工作。2、在车间正、副主任领导下,制订、修改、审查生产现场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教育。 负责生产现场的二级教育。 负责生产现场的日常教育。 督促检查班级(三级)教育情况。 负责编制生产现场教育计划。 组织好生产现场安全活动日。 负责建立各种安全教育考核档案和安全活动档案,定期向车间主任汇报安全教育计划执行情况。
14、4、检查落实动火、用电、入罐、登高等作业措施,确保作业安全。5、深入现场作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车间领导报告。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要认真严肃处理。6、参加生产现场扩建、改建工程中安全措施的检查,设备检修安全措施项目审查和工艺条件变更安全措施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7、负责生产现场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8、参加生产现场各类事故的调整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9、参加车间例会。10、对班组安全员实施业务指导。(七)工段(班)长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本工段(班)全面的安全工作,特别要注意制止违章作业。2、在安排本工段(班)工作时,必须执行“五同时”的原则。3、负责组织
15、新职工的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工作。4、组织好岗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一时消除不了的,应及时上报车间进行妥善处理。5、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6、做好消防器材、防护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处于良好状况。7、督促本工段(班)职工学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正确使用防护器材。8、教育本工段(班)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厂规厂纪。9、参加本工段(班)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10、认真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详细交清本班作业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处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交班时,班长应会同接班班长共同检查认可,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方可离开。11、督促、检查本工段(班)职工持证
16、上岗。(八)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1、班组安全员由班长兼任,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2、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活动记录,不断总结经验和提高安全活动水平。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等)进行班组(三级)的安全培训。4、加强巡回检查,严格对交接班制度情况监督检查。5、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等。6、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协助制订防范措施。(九)工人安全生产职责1、严格遵守各级安全规章制度,本人不违章作业,制止班组内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2、遵守劳动纪律,不串岗、脱岗、睡岗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
17、处理并报告。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4、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熟悉本岗位有毒物质性质,熟悉急救方法、消防知识、个体防护等知识。5、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8、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者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9、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各级安全培训。(十)锅炉工安全职责一、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 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二、当班时先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装置的
18、运行情况;认真记录锅炉运行情况。 三、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要核对当日记录,清点用具。 四、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及附属设备。 五、持证上岗,精通业务。 六、负责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做到安全、经济、文明运行。 七、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八、出现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行为,都应立即制止。严禁在锅炉严重缺水的情况下紧急补水。 九、在岗期间,应保持好锅炉房内环境卫生。(十一)电工安全生产职责1、所有的电气线路、供配电设备、必须合理设计,正确安装,按规程规定使用。 2、电气设备的安装,接拆电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
19、线。 3、对接触使用电线,开关、保险、插销、照明灯具、电炉、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职工,要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4、对电气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防止本身着火和爆炸。 5、要定期检查,更换电气线路,防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漏电短路。 6、易燃易爆场所要按规定选用防爆电气,开关和灯具,线路要求敷设在保护套管内。 7、接拉临时线要经过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按规定要求等设由专人负责用完后立即拆除。 8、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和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9、供电室要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引起短路,防止漏雨水。 10、发生电气火灾,应先切断电源,再行
20、扑救。扑救时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可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11、凡对电器检修,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专人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一般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厂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和监护人必须是有实践经验的电工。 12、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和消防器材; 13、电气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4、值班人员应在工作期间内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监视设备
21、的运行情况; 15、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检修前必须先确认设备是否全部停电,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琐并挂上“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 16、经批准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允许作业; 17、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米,室外不少于.米; 18、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十二)化验员安全职责一、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制度。二、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做好各种原材料、成品及中控的各类化验操作。四
22、、做好各种仪器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五、掌握各类化学药品泄露时的安全应急处理方法,避免污染环境。(十三)消防队员安全生产职责1、消防队员均属于义务消防队员,均有义务、有责任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火灾时紧急奔赴火灾现场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消防战斗。 2、学习有关消防知识,熟悉厂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使用方法和程序等。 3、宣传贯彻消防规章制度,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和报告。 4、各义务消防队员发现消防设施被破坏,应立即报告安全科进行处理。 5、积极参加公司及安全科组织
23、的各项演练活动。 6、在灭火过程中一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事故现场。 7、积极参加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防火意识。(十四)安全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2、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6、监督检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
24、检查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7、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8、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9、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10、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职责。(十五)技术质检部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组织编制操作法、工艺规程。2、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3、参与生产工艺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4、负责全厂新项目安全设计、实施,旧项目的安全技术改造工作。5、负责各部门安全技术措
25、施计划的审批上报。6、对开停车、大型检修方案给予安全技术支持。(十六)行政部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公司的保卫工作。2、监督门卫对进厂车辆安全查验工作,做好小车安全管理工作。3、参加重大事故调查。4、负责食堂用餐的卫生工作。5、协调各部门搞好厂级安全培训工作。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防火防爆“三同时”审查。7、协调安排入厂职工、外来人员安全技术教育。8、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纪律监督。9、负责做好残疾职工工作安排。10、招新职工时,必须符合化工生产特点的要求,各种禁忌症患者不得招进公司。(十七)供应科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所购原料符合标准,采购的各种原料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
26、安全标签。2、负责用有资质的运输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液体原料。3、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司机及押运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4、负责对运输车输的安全管理。(十八)销售科安全生产职责负责产成品的安全卖出工作。负责销售业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负责销售合同的评审签订,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客户来公司参观时,负责参观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十九)财务科安全生产职责1、 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费用专款专用,并设立安全费用台帐。2、保证和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治经费的合理使用。3、 负责对财务、仓库等人员的安全管理。(二十)质检科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编写、修订公司化验室分析系统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
27、2、定期组织质检科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3、负责各种原料及产成品的质量检测工作。4、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5、按“四不放过”的要求调查处理事故。(二十一)仓库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原料区内的各种原料的储存工作,存放有序。 2、负责工业萘库、成品库、辅材库的防火管理工作。 3、定期组织对管辖区的安全综合检查工作。 4、定期组织装卸工、原料管理员、成品管理员、辅材管理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5、负责对运原料车辆“三证”的日常检查工作。 6、负责监督各种原料的安全卸车工作。 7、负责成品的安全装车工作。 8、负责辅材的安全发放工作。9、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10、负责原料成品装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
28、计上报工作。(二十二)设备科安全生产职责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负责起草和修订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3、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4、负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气瓶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隐患要坚决停用。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 6、负责审查各生产单位的设备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二十三)工会安全工作职责 1、贯
29、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依法维护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法权益,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2、督促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有权检举和控告,对侵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益的行为提出解决建议或者要求纠正; 3、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协助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各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 4、协助各级部门搞好班组安全建设活动,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5、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
30、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6、关于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7、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第一条为了搞好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员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员工自我防护能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化工安全培训教育。第三条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二)其他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
31、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三)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四)培训时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培训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6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6学时。第四条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一)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
32、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三)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其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第五条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三级教育企业应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见附表1)。
33、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一)厂安全培训教育不少于24学时。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4)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5)有关事故案例等。(二)车间安全培训教育不少于24学时。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1)本车间安全生产特点,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 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3) 自救、互救及紧急防范处理措施;(4)安全设备设施、防护用品使用和维护;(5)本车间的安全规章制度:(6)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注意安
34、全事项:(7)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三)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不少于24学时。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2)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第六条其他人员培训教育(一)对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厂、车间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二)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培训教育。(三)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
35、场所在单位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第七条日常安全教育(一)企业应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基本功训练。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二)安全科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三)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
36、,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光碟;(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9)其它安全活动。 第八条培训教育管理(一)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二)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三)记录计划变更情况。(四)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五)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第九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
37、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并随时进行修订。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xx化工安环科。附表1: 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卡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健康状况从何处来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厂教育内容摘要:1.有关的法律、法规;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4.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5.有关事故案例等。教育时间:从月日至日共学时考试成绩:教育负责人签字:车间教育内容摘要:1.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教育时间:从月日至日共学时考试成绩:教育负责人签字:
38、班组教育内容摘要: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2.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3.岗位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教育时间:从月日至日共学时考试成绩:教育负责人签字:受教育个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教育主管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第四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制度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患于未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一)基本要求1、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和每年安全科制定的公司年度安全检查计划表,各部门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表的
39、内容,进行检查。2、对厂区的安全工作要进行综合性、专业性、季节性和日常检查。3、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安全检查组织要有公司领导参加。4、安全检查主要查找不安全因素,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并复查上次检查整改情况。对检查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5、对重大隐患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向上级报告,对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二)组织方法1、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由主管安全负责人组织安全科和各职能科室科长和有关人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记录。2、生产车间综合安全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由生产车间主任组织本部门人员及车间安全员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并记
40、录。3、专业检查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内容为: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起重装置、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每年进行两次。4、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根据气候和季节的变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倒塌、防雷电、防风、防冻、防滑等季节性检查,每年进行二次。5、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可与厂级综合检查结合进行,单独进行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除按要求上报外,还应抄送安全科。6、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进行班中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并记录不安全因素,班长在交接班记录上认真填
41、写检查记录,车间管理人员每天一次巡回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7、节假日检查 ,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检查。由主管安全负责人组织实施。(三)隐患整改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原因,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项目、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生产车间,生产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2、对所有的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条件、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还应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安全科对生产车间安全生产及其他部
42、门的安全进行督察,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如果限期不整改的视情况扣罚部门第一负责人,并再次下整改通知书,直到合格。3、本公司对重大隐患项目整改,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安全负责人,经签字后下发。属于哪个部门整改的,交由本科室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整改项目复查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并由复查人签署整改复查情况。未整改的项目要有被检查负责人书面阐明未整改原因。复查情况要存档备案。4、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除采取有效临时预防措施外,应书面向上级汇报。第五章:安全检修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设备检维修的安全、顺利实施,本规定对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以检维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做出了
43、相应的规定。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维修活动。3.工作程序3.1检维修前准备3.1.1根据设备年度检维修项目及重要设备检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3.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3.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证、3.1.4 设备检
44、维修若需要高空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3.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a)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b)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c)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d)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3.3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3.3.1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3.3.2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电工负责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并加锁;3.3.3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
45、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3.3.4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3.3.5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3.3.6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保证畅通无阻;3.3.7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3.4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3.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3.4.2检维修作业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3.4.3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3.4.4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3.4.5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3.4
46、.6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3.4.7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3.4.8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3.4.9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办理检维修交付手续,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3.5安全检维修时机3.5.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3.5.2 发生较大的设备事故,必须进行检维修;3.5.3 新购入设备试运行时,应进行检维修。3.6 安全检维修频次安全检维修分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4.安全检维修禁令4.1 不带安全帽,不穿工作服以及穿凉鞋、高跟
47、鞋者禁止进入现场;4.2上班前饮酒者禁止进入现场;4.3 在作业中,禁止打闹或有碍作业的行为;4.4 检维修现场禁止吸烟;4.5 禁止用汽油或其他化工溶剂清洗设备、机具和衣物;4.6 禁止阻塞消防通道;4.7 禁止挪用或损坏消防工具、设备;4.8现场器材禁止干私活所用。第六章: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2.2.1 厂内生产区动火区动火作业: 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喷灯、电钻等产生明火的作业。2.2.2
48、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进行作业。2.2.3 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2.2.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2.2.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利用各种吊装器具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2.2.7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2.2.8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2.2.9 设备检修作业:生产区域内的重要
49、设备及年度检维修作业。3 职责与分工3.1主管部门:安全科。负责各项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3.2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3.3 作业单位与生产单位3.3.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3.3.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c)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
50、救、互救等知识;e)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3.3.3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人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c)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e)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f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3.3.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
51、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算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e)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3.3.5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 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
52、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 注:职业禁忌证依据GBZ/T 157-2009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3.3.6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人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3.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
53、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生产单位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3.3.8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算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4、 内容与要求4.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4.1.1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科或相关部门及领导签发并进行监督,
54、注重时效性。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
55、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4.1.4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4.2 动火作业按照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4.3.1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要求如下: a)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人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 b)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c)受限空间内的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4.3.2.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先用水进行清洗,有必要可多次进行,进一步
56、再用空气强制置换),并达到如下要求: a)氧含量为 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 b)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1的规定; c)可燃气体浓度要求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 %(体积分数)。4.3.3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a)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b)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4. 3.4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
57、监测要求如下: a)作业前30 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 min; b)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c)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d)监测人员深人或探入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 4.3.5中规定的个体防护措施; e)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f)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
58、,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g)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h)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 min时,应重新进行分析。4.3.5进人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a)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 4.3.2要求的,应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必要时应带救生绳; b)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 4.3.2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c)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 d)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e)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
59、配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f)高温的受限空间,进人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 g)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4.3.6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 a)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 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 V; b)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4.3.7作业监护要求如下: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4.3.8应满足的其他要求如下
60、: a)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b)受限空间出人口应保持畅通; c)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d)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人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 e)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f)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g)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24 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
61、续。 4.4 动土作业4.4.1 动土作业的范围4.4.1.1 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铺桩等,入地深度0.4米以上者。4.4.1.2 挖土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者。4.4.1.3 利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4.4.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准以口头形式传达,否则,都按违章作业处罚。4.4.3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必须由车间负责人办理。4.4.4 车间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标明破土地点、范围、深度、并画上简图,附有文字说明。4.4.5 如动土作业有可能影响到工艺管线、公用工程,必须召集相关单位、部门共同确定动土安全方案。4.5 临时用电作业4.5.1 非电工严
62、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4.5.2 检修(大修)时,电工班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由生产车间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4.5.3 工期较长,需要多台临时用电器的作业项目,由电工班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拉接、拆除电线。4.5.4 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用电的,应经电工班班长同意。否则,不准接线。4.5.5 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架空导线采用绝缘铜芯线,需架设支架且作业现场不低于2.5米,穿越机动车不低于5米。临时用电线路经过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
63、产生机械损伤区域,不应有接头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4.5.6 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触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以防止触电事故。4.5.7 在运行的甲醛装置、储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不应接临时电源。4.5.8 行灯电压不超过36V,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塔釜槽罐内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用电不超过12V.4.6 高处作业4.6.1 高处作业的定义4.6.1.1 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4.6.1.2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4.6.1.3 异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
64、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设计计算气温5及以上的。4.6.1.4 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中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4.6.2 高处作业的分级4.6.2.1 作业高度在2 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4.6.2.2 作业高度在5 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4.6.2.3 作业高度在15 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6.2.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65、。4.6.3 高处作业的分类4.6.3.1 特殊高处作业4.6.3.1.1 在阵风风力为 6级(风速 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4.6.3.1.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4.6.3.1.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6.3.1.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4.6.3.1.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4.6.3.1.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4.6.3.1.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4.6.3.2 化工工况高处作业4.6.3.2.1 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4.6.
66、3.2.2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4.6.3.2.3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4.6.3.2.4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4.6.3.2.5 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4.6.3.3 一般高处作业指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4.6.4 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4.6.4.1从事一级高处作业。须经车间主任或安全员审批办理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从事二级以上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经安全科办理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落实安
67、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4.6.4.2 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4.6.4.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6.4.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4.6.4.5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4.6.4.6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4.6.5 高处作业安全防
68、护4.6.5.1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内。4.6.5.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4.6.5.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4.6.5.4 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区域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备注栏内。4.6.5.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4.6.5.
69、6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4.6.5.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4.6.5.8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4.7 起重吊装作业4.7.1 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检修单位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4.7.2 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4.7.2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
70、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4.7.3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4.7.4 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4.7.5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生产科审查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4.7.6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4.7.7 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4.7.8 起重吊装作业
71、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10KV的距离应2m; 35KV的距离4m。4.7.8 外协作业时,应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执行。4.7.9 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4.7.10 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4.8 抽堵盲板作业4.8.1 设备所属单位结合检修计划,根据安全需要和生产工艺需要,制定抽堵盲板方案,于检修前两天报生产科和安全科各一份。设备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抽堵盲板方案的正确性负责。生产科和安环科负责对方
72、案审查,如需改动应及时通知制订方案的单位修改。4.8.2 抽堵盲板前必须办理作业证。抽堵盲板证由设备所属单位车间主任初审,生产科终审,由当班值班长持抽堵盲板许可证安排实施。4.8.3 各车间抽堵与公共系统相连接的盲板,实施时必须经生产科批准。 4.8.4 抽堵盲板作业结束后,车间安全员或当班值班长要现场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填写在作业证上,作业结束后作业证交车间安全员存档。4.8.5 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还应视需要增加垫子。加盲板应紧固好。4.8.6 值班长必须把抽堵盲板情况严格交接班,并填入交接班记录。4.8.7 视需要准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和安全工具。如在可燃可爆介质使用铁制工具
73、,应涂抹黄油,以免在作业时打出火花。4.8.8 抽堵盲板的管道内的温度要小于60;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腐蚀等介质的管线抽堵盲板,都必须在完全卸压后进行。真空管线抽堵盲板前必须调到常压。4.8.9 需照明时,应采用36伏以下安全灯具。如在高处作业,还必须执行高处作业有关规定。4.9 断路作业4.9.1 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4.9.2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并负责施工现场管理。4.9.3 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由断路作业项目负责人办理,由施工单位填写安全作业许可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由办公室负责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并在断路路口设立断
74、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4.9.4 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4.9.5 断路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警示飘带、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4.9.6 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拆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示飘带、警告牌、红灯。项目负责人检查核实后,报告办公室,恢复交通。4.9.7 断路作业应按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4.9.8 在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4.10设备检维
75、修作业:按安全检修管理制度执行。4.10 某施工队到我公司作业,我公司要向其交待清楚安全措施,遇有排空、泄压等异常情况,要先通报施工方然后实施;多单位交叉作业时,由设备(场所)所属单位牵头,制定安全措施,提出安全要求,进行安全监护。 第七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范围与分类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并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死亡等事故的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品。我公司主要是易燃固体工业萘;易燃液体甲醇;腐蚀性液体甲醛、硫酸、烧碱等。(二)装卸和运输1、运输化学物品,必须按照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雇用有资质的运输车辆运输。2、进入厂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76、辆,应检查“三证”是否齐全,并采取防火措施,佩戴阻火罩。3、装卸危化品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仓库管理员要对卸料人员实施检查监督,做到防火、防溅、防泄漏。4、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卸运输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三)贮存和保管1、贮存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储罐、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不得超量储存。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不准在同一仓库存放,不得混放混存。2、贮存化学危险品仓库、储罐或储室要标识清楚,库房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防爆规定。储罐周围设置防护堤,挂警示牌。3、对遇
77、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的地方存放。4、对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5、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储罐必须根据所存物品的性质,配备灭火、防雷装置和安全防护措施、用具。(四)使用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按照其物品的危险程度及性质,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2、使用工业萘、甲醛、烟酸、硫酸、液碱时,要防火、防泄漏、防溅或其他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化学灼伤等事故。(五)出入库管理1、严格执行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审批手续,领用发放手续要完备。2、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定期进行检查。
78、3、对出库的化学危险品要进行检查、核对,防止错发事故。对盛放过的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不准随处丢弃。4、对液体原料区的储存罐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月一次清算储罐内所存的危险化学品库存数目,并登记备案。5、建立仓库(罐区)值班制度,按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六)报废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各种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品等废渣及质检化验产生的有毒有腐蚀性的物品,必须加强管理,不准随同一般垃圾运出,防止造成污染。报废物品必须报安全科,安全科制定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处理。第八章: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企业要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要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达到安全生产
79、条件要求,需要不断地投入资金。为此,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转发的通知(鲁财企【2012】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一、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二、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
80、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改建、新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工艺、新标准、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
81、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2、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1)财务部按规定提取费用,建立专门的台账(包括支出台账)并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擅自、随意挪用安全投入资金,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负责人要定期了解、检查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3)各单位在申请安全设施材料采购计划时,(如果同其他材料计划在一起,须单独注明)说明其用途。采购部门在采购清单上注明是安全用品,同时财务部门据本制度第二、“1”条规定的范围进行确认审计。(4)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设备更新等项目完成后,生产部、技术部、安全科要组织验收,作出评价。第九章:劳动防护用品管
82、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是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是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是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选用原则本厂依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规则中的标准为各岗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其选用的基本原则如下: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2.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3.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二)、采购程序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将劳保品及时发放到有关岗位及个人。每月月底由仓库负责统报各种
83、劳保品的库存量,由车间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单上报分管经理批准并签字后,由供应部门负责购进。工作服、防暑茶有行政部负责。(三)、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1.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仓库统一保管,分类存放,并在入库前由安全科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包括产品是否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其防护功能是否符和要求等。2.安全科、车间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劳保用品进行正确使用培训,使职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校验。3.对新进不合要求的护品,仓库要及时联系采购部门退换;对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车间应及时更换。4.安全科监督检查好护品的购买、验收、保
84、管、发放、使用、更换以及报废等档案的建立。(四)、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是1.使用前应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确认对危险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包括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未经检测部门认证和检测不达标的产品;不得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莱汶化201510号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一览表及相关规定执行。第十章:事故管理制度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
85、况,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找出规律,制定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基本要求全厂的各类事故管理,由主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科备案。各基层单位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分管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各职能部门应在立即将发生的(本部门分管的)事故报告安全科。(二)事故的分类、管理与报告程序1、在生产操作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为生产事故。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器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等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由生产车间负责。2、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国标、部标、
86、厂标)或进厂原料不符合标准而导致的事故均为质量事故,由质检科负责。3、成品因保管不善变质,破损受潮等为保管事故,由仓库负责。4、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为检修质量事故,由生产车间负责。5、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6、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7、本厂在册职工在生产活动场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职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者,为伤亡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8、两种以上的综合事故,凡涉及人员伤亡的以安全科为主调查。由于设备事故
87、引起的生产事故、受压力容器及锅炉爆炸事故以生产车间为主调查。9、事故发生时,一般轻微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单位领导及时向安全科、主管安全负责人报告;较重大或重伤以上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安全科、主管安全负责人报告,并1小时内单位负责人向区安监局报告,情况紧急时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上级机关报告。10、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各职能部门,报告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三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七天。11、对重大事故,职能部门应写出调查报告书,经总经理审查后,在事故后二十天报送上级机关。12、伤亡事故的报告按国家有关规定规程执行。凡外单位来公司参观、学习、培训发生伤
88、亡事故时,由公司接待部门进行统计上报安全科。 13、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内由轻伤转为重伤或重伤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14、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科按照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将事故登记到事故台账中存档。15、安全科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将有关事故报告抄送安全科,以便汇总和存档。 (三)事故等级与损失计算1、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25%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的事故,属于重大事故。2、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
89、,属一般事故。3、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下或直接损失费达200元以上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4、职工重伤多人事故的划分,按国务院工人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和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5、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原料和成品(半成品)损失按市场价计算。6、产量损失,是以事故发生起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计算。7、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与产量损失费之和。(四)抢险与救护公司内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1、发生重大火灾或自燃原料汹涌时,应启
90、动救援预案。公司领导直接指挥,安全科、生产车间、保卫科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的指挥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2、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场所或火场,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对烧伤、烫伤及中毒等受伤人员,医护人员应进行急救处理。(五)调查与处理1、公司各部门都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整改。2、对一般事故或性质恶劣的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由车间或有关部门领导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3、对重
91、大事故,公司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应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参加,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4、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5、重大事故登记表,应写明事故单位名称、部位、原因、伤害情况、作业概要、事故概况及事故分析等内容。6、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7、
92、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对于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表彰或奖励。9、对工伤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行政部门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第十一章: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制定本制度。1、公司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2、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3、发现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将其及时调离原工
93、作岗位,并妥善安置。4、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5、对从事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时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其订立的劳动合同。6、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7、对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8、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9、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中毒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
94、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第十二章: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目的规定防尘、防毒安全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防尘、防毒安全管理3.职责31安全科负责日常监管。31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4.工作程序4.1基本原则:4.1.1公司各车间(部门)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生产场所的卫生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4.1.2公司各车间(部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业卫生。4.1.3防尘、防毒、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
95、,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证自由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检测和体验。4.1.4公司各车间(部门)根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制订防尘、防毒规划,并要纳入年度计划,结合大修、中修、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害危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尘害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停产整顿。4.1.5凡新产品、新建、改建项目,设计和施工部门,必须严格这些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三同时”。4.1.6新产品、大修项目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
96、环保部门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工业卫生要求的项目,不能投产。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必须有相应的卫生设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4.2尘毒的治理和防护4.2.1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发生和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噪音、高温、高频射线等作业,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和防护。4.2.2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的物料,应采取密封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或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革新工艺,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4.2.3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要加强通风和采光,并应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不能随意排放。4.2.4产生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场所,不能设置住房及在场内吃食物。4.2.5有粉尘或毒物的生产场所,应设有
97、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4.2.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施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各种防毒防尘的设施,未经批准不准拆除。4.2.7使用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根据毒物的性质,设置防护和急救药品,以及洗眼、冲淋装置,并设有警告牌。4.2.8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和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志,不合格的包装不准出厂。4.2.9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器具。危害特别大的毒物,要配备隔离服等个人防护器具。第十三章: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合法、正确的贮存和
98、使用危险化学品,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基本要求仓库管理人员和进入仓库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火、领料、保管、交接等各项制度。仓库管理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对所管物资的性能。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有腐蚀性的物品懂得其伤害程度,熟知安全防护知识,能正确地使用各种灭火工具,扑救不同类型的火灾。2、仓库所存物资必须按其性质分区、分类、分库隔离保管,不得进行混放、混存,并留有安全通道和防火间隔。3、仓库重地严禁烟火,所有进入库区人员、车辆必须遵守其防火规定。如确实需动火,须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在安全措施可靠的情况下进行。4、仓库内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灭火器材,并定
99、期对所有灭火设备进行检查,妥善保管,并不得挪作他用。5、定期清扫库房,清除杂物,保持库房通风、整洁。(二)化学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物资出入库制度审批手续,特别是领用有毒、爆炸物品,领用发放手续要完备,要有严格的清退制度。2、储存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准在同一仓库内存放。3、储存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通风阴凉处存放。5、化学危险物
100、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定期进行检查。6、储存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严禁烟火,并在周围视情况划出禁火区,对进入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所用电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采取可行的防爆电器。7、储存危险化学物品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灭火设施。并由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知识,掌握灭火技术。8、仓库内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9、对出库的化学危险物品,要进行检查、核对,防止错发事故,对盛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不准随处丢弃,要定期回收,经处理无害后,方可再用。10、建立库区值班制度,按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
101、部门报告。(三)罐区管理制度1、所有储罐均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好。2、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缘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3、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罐体外部全部涂刷防止热辐射材料。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外,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4、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有关的管道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和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5、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
102、应相应设置切断阀。6、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均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第十四章: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为便于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提高安全生产质量,制定本制度。2、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1次,特殊情况另行通知。3、与会人员为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不能参加会议的,向总经理请假后可指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4、会议主要是公司领导分析、部署安全及生产、经营工作,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已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安排工作。5、会议汇报要求做到言简意赅,避免不着边际,夸夸其谈,尽量不做理论上的探讨与描述。需由领导拍板事项,各部室应附相关建议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二份
103、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转呈公司领导。6、生产会议决定的事项和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各部室要形成反馈机制,及时与领导沟通、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 第十五章: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化工厂安全生产,为全体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化工厂各单位和个人。3、职责安全部门负责奖惩细则的起草和执行。4.工作程序4.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4.1.1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先安全后生产”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4.1.2发生
104、职工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领导,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予以行政处分和处罚。4.2安全管理4.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4.2.1事故责任者。4.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4.2.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4.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4.2.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4.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4.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4.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4.3其它事故考核4.3.
105、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4.3.2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4.4奖励4.4.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化工厂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班组、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4.4.2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4.4.3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者。4.4.4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4.4.5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标准者。4.4.6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
106、发生者。4.4.7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4.4.8实施安全生产重大举措,技术实施有功者。4.4.9对抢险救灾有功者。4.4.10积极参加厂、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班组、个人。4.4.11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4.4.12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4.4.13奖励坚持物资奖励和荣誉奖励并重的原则,激励职工搞好安全生产。4.5奖励程序4.5.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安全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4.5.2先进车间、班组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
107、交厂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4.5.3对第 4.9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厂领导批准。第十六章: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安全生产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生产发展的必要保证。火灾及爆炸事故是化工生产中经常发生而且后果严重的事故类型。所以,企业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减少灾害损失,以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2、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开展安全防火教育。使每个职工都能掌握防火、防爆的基本知识;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3、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消除危险因素,将火灾和爆炸危险性局限在最小范围内
108、,做到有效、迅速地扑灭火灾,防止蔓延和发生次生灾害。能够迅速做好疏散工作。4、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关于印发和示范文本的通知(鲁安监函字201579号)等文件规定,编制、修订该制度。(二)火源管理,可燃物、爆炸物管理及一般防火规定1、严禁在生产厂区吸烟,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火灾危险场所2、禁止无阻火器机动车辆进入原料区,易燃、易爆物质存放区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3、厂区内焊接、切割动火、喷灯作业及焚烧残渣等明火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动火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4、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挥发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5、可燃及爆炸性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存放
109、油布,油棉纱或其它可然物品,严禁烟火。生产用油现场存放量不应超过安全规定存放量。6、使用、搬运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准抛郑、拖拉和滚动。7、在盛有可燃及爆炸物质的设备、管道、容器上作业时,严禁敲击,禁止使用铁质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时,要采取可靠安全措施。8、盛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等,应有良好的防静电装置。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的电器安装,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规定要求。9、生产中使用汽油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要用多少领多少,禁止在岗位上储存。10、严禁用易燃液体生火炉或烘烤物件。11、在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12、在易燃易爆区不宜动火,设备需要进行动火时,应尽量移到动火区进行。(
110、三)火灾危险分类根据生产过程中使用或生产物质的特性火灾危险性一般可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1、甲类:闪点28的易燃液体。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能引起燃烧和爆炸的物质。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在压力容器内物质本身温度超过自燃点的。2、乙类:28闪点60的易燃、可燃液体。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助燃气体和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生产中排
111、出浮游状态的可燃纤维或粉尘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者。3、丙类:闪点60的可燃液体。可燃固体。4、丁类:对非燃烧的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均属此类。四)工艺生产装置与控制1、厂房的建筑、易燃物品的贮存,生产工艺装置的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及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要求。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应采用不易发生火花的地面。3、因反应物料积聚,分解造成超温、超
112、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报警信号系统,及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设施,并装爆破板。4、可燃气体输送管线及放空末端应设阻火器或水封。5、设备或装置易爆部位、要设置必要的防爆墙。6、对已损坏或跑、冒、滴、漏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应停止使用,立即修复。7、生产贮存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用空气干燥、掺和、输送可燃性粉状或粒状塑料,以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积聚的固体物料的设备管道,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8、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设施,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9、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和电气设备的防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五)贮运设备1、易燃液体
113、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2、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3、禁止使用未配有消防设备无除静电措施以及无明显标志的运输工具,载运可燃及爆炸物品。(六)危险物料排放处理1、含有大量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2、不得将相互产生化学反应,具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两种污水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3、废旧油抹布、油棉纱等易燃废料,严禁乱放,应放入铁桶,放置安全地点。(七)消防组织与设备1、公司成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2、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培训和训练,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3、配备各种
114、消防器材,专职消防人员经常检查指导义务消防队的工作,爱护消防器材。4、义务消防组织应保持常备不懈的思想,当发生火灾及时进行报告和扑救工作。5、根据厂区布置和防火要求,设置各类消防栓、消防器具,堆放消防沙等。6、义务消防组织根据岗位实际情况,配备应有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器材,易发生火灾的个别地点,以及仓库和罐区可适当增设较大的泡沫、干粉等手推式灭火器。7、各类灭火器和消防器材必须放在固定的取用方便的地点,并有明显标志,严禁随意挪动。灭火器和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更换,保持完整好用。8、各种消防用水系统,均应有可靠的取水设施。确保消防用水量和压力要求,保证消防通道畅通。9、冬季要对
115、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机等做好冬季保温工作。10、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向消防队报警,迅速切断电源,清除和导出可燃物,切断其来源,并根据火灾特点,正确使用灭火剂和器材积极扑救。消防人员在灭火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八)动火规定1、固定动火区、禁火区划分:减水剂生产区内机修房、锅炉房、热风炉及二级(包括二级)以上除外的区域为固定动火区,其余全部规定为禁火区。甲醛生产区全部规定为禁火区。具体划分见生产区动火区域及有关手续办理程序表2、动火管理:动火作业是指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1)、办理动火证的区域划分:A、禁火区内严禁烟火。动火应办理“动火证”。 B、甲醛生产区应办理“动火证”。(2)、动火
116、项目的划分和审批:A、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检维修作业,如甲醛车间的甲醇甲醛储罐的动火维修,为特殊动火项目,须有总经理审批。B、有毒、易燃、易爆物管道、设备 等及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开停车期间焊接等危险动火,为特殊动火项目。甲醛车间运行期间(除A)、甲醛停车期间 。特殊动火项目由分管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审批,C、具有可燃固体化学物质区域动火,属于一级动火项目。减水剂三楼(楼顶),原料区、化萘区 辅材库、二车间一二楼、。一级动火项目由安全科审批。D、除一级动火和特殊动火以外动火为二级动火项目。二级动火项目由生产车间主任、副主任或安全员审批。E、遇法定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
117、况的动火作业升级管理。(3)、“动火证”的办理和使用。A、“动火证“由被动火作业单位负责人申请办理。B、“动火证”填写时要认真清楚,分别有动火作业负责人、监火人、分析人、负责人动火初审人、实施安全教育人、生产单位当班班长按表格规定填写,不准涂改,当时有效,过期作废 。C、“动火证”一式二份,一份审批者或申请单位单位留存,一份由动火人随身携带。动火人不得转让、涂改“动火证”,不准转移动火地点,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凡延期动火或补充动火都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D、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固定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E、动火作业证存档,
118、保存期限为1年(4)、动火分析A、凡是在有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及内部检修动火、甲醛车间检修,减水剂原料区;化萘罐进行动火分析。B、动火分析由化验室负责。动火分析人员要对分析结果负责,并在“动火证”上签字C、。动火分析要求:取样要有代表性,监测仪器完好、灵敏.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分段分析。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米范围内进行动火分析。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一般不超过30分钟,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放宽,但不超过60分钟。作业时间超过60分钟,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进行动火分析,特殊作业期间应
119、随时进行监测。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分析时,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D、动火分析合格标准: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分数). 3、动火作业基本要求: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作业前应将动火现场易燃易爆物质清除干净,配备消防器材 。 动火周围或其下方有可燃物、空洞、地沟等,应检查须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凡在盛有或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甲乙类 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
120、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拆除管线进行动火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根据情况,制定安全防火措施。在有可燃物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动火时,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米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15米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米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米,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米,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作业完毕后清理好现场,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应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
121、升级管理。4、动火安全作业证样式、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样式、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卡样表(九)火灾、爆炸事故的抢救原则1、早报警,由于火灾发展快,当发现初起火灾时,在积极组织扑救的同时,必须尽快报警。2、边报警、边扑救。3、先控制,后灭火。首先切断易燃易爆物的来源。4、先救人、后救场。5、听指挥、莫惊慌。39动火安全作业证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动火作业级别动火地点动火方式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动火人特种作业工种特种作业证件号动火人特种作业工种特种作业证件号动火人特种作业工种特种作业证件号动火分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122、 分析点名称分析数据分析人涉及的其它特殊作业安全教育人危害辨识序号安全措施选项确认人1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2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块或断开管线( )。3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部区域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得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作业。4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5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6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储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排凝
123、等作业。7距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8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接。9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10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m,二者间距不应小于5m。11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根,灭火器( )台,铁锹( )把,石棉布( )块,其他个体防护设施。12其它安全措施: 编制人:监护人:工种:生产单位负责人相关单位监护人:工种:申请单位意见相关单位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生产(技术)部门、设备(工程)部门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124、企业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完工验收 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申请单位签字:动火单位:签字: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级别作业证编号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受限空间名称原有介质名称作业内容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姓名工 种作业人员姓名涉及的其它特殊作业安全教育人 分析分析项目有毒介质可燃气体氧含量时间部位分析人分析数据危害辨识序号安全措施选项确认人1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2所有与受限空间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了盲板抽堵负责人3设备
125、经过置换、吹扫、蒸煮4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隔离正压防护面具,不得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5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6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作业是(无需要/已采用)防爆工具7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8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9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明确作业风险,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10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救生三脚架( )、气防装备( )11其它安全措施
126、: 编制人:申请单位意见设备(工程)部门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生产(技术)部门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审批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完工验收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动火所在单位签字:动火单位:签字: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作业单位车间项目负责人作业内容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作业人员:基 本 要 求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内容包括作业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作业风险、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
127、等)、应急措施及其他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应按照风险告知内容,逐条对接确认,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内容作业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作业风险: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应急措施:其他注意事项:企业负责人签字:我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已明确该项目的风险并清楚了危害、防范措施和其它注意事项。 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生产区动火区域划分及有关手续办理程序表区域固定动火区禁火区(除固定动火区之外)二级动火区一级动火区特殊动火区特殊规定具体位置机修房;锅炉房 ;减水剂热风炉;及二级(包括二级)以上除外的区域减水剂一车间一楼;二楼;成品库 减水剂三楼(楼顶);原料区、化萘
128、区、辅材库;二车间一二楼 甲醛车间开、停车期间(除甲醛车间甲醇储罐及其附属设备管道)、 甲醛车间甲醇储罐及其附属设备管道 办证程序不需要办动火证,但区域内不储存易燃物办理动火证。由减水剂车间分管主任、仓库主管办理,主任审批,方可作业。办理动火证。由车间主任、仓库主管办理,安全科审批, 方可作业。办理动火证。由车间主任办理,安全科签字,分管安全部长、生产部长审批 ,方可作业。办理动火证。由车间主任办理,安全科签字,分管生产、安全部长签字,总经理审批 ,方可作业。动火分析不需要动火分析不需要动火分析不需要动火分析进入硫酸罐、甲醛罐、液体萘罐及甲醛车间检维修需要动火分析,由质检科或安全科(使用便携监
129、测)负责。需要动火分析,由质检科或安全科(使用便携监测)负责。 第十七章:消防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危害,保护全厂职工群众的安全,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1.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车间相应设立义务消防队。2.消防组织应根据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
130、行演练。3.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其相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4.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5.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性能检查。6.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7.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指挥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
131、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8.甲醛生产装置区因区域有限,如发生火灾,消防车辆进入,须由安全负责人(包括车间、班组)引领,入口为门卫北侧向东进入,从甲醛生产装置西侧向北向西出口。9.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10.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11.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12.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13.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
132、建筑物或推放各类物资。14.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高的1.5倍。15.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16.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17.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18.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19.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
133、护用具。第十八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特规定如下:一、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二、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电工(配电)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司炉工、软水工。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
134、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特种作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四、特殊作业人员应按要求定期进行复审。五、特种作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六、因工作能力下降,在复审未合格的应进行补考,补考未通过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补考费用自己承担,。七、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由公司统一保管。八、安全科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九、特种作业人员脱岗半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
135、业。十、特种作业证到期后,由公司负责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及换发证件,费用由公司负担。十一、在劳动合同未到期自动提出辞职的,其办证费用由本人全部承担,证件退还本人。十二、由于不适应工作而被公司辞退的,其办证费用由本人全部承担,证件退还本人。第十九章:厂区交通管理制度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健康文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1、管理组织1.1厂区交通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在安全管理方面受公司安全领导小组领导。1.2交通安全责任制参照地方交通处罚规定进行。1.3进入厂区所有车辆都必须遵守该制度。2、信号、标志2.1厂区交通路、公司门口、弯道、交叉路口、以及禁止停放各
136、种车辆的场所等,按城市、公路交通规则规定的信号标志,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2.2厂区内破土施工及跨路架线、架管等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在车间检修或进行项目改造时,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置交通指挥,必要时,禁止其它车辆行人通行。2.3在厂内不准高速行驶,在厂门口、弯道、交叉路口、行驶路段设立限速标志。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和转弯处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直线路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2.4在厂区交叉路口、弯道及不准停车的地方设立禁止停车标志。3、交通路线3.1厂区交通路线应平坦畅通,路侧有下水道,并应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烟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
137、清除。3.2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道路上堆积物资和设备,严禁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总工办批准,办理必要的手续方可施工。3.3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开路边1m以外,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管线,高度不得低于5m。3.4凡是在厂区等待装卸货物的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得随意停放。3.5装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安全可靠,防止泄漏。装运煤碳等松散物料的车辆,车厢应严密,并不许装载过满,以防污染路面。3.6允许“安全车辆”通行的道路,其它车辆必须经过办公室批准方可通行。运输车辆要按指定的路线行驶。4、车辆管理4.1机动车辆车
138、况要良好,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定期检审,发给检审证方可行驶。4.2小型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车况要良好,由办公室负责年审。4.3办公室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和大修,实行三级保养制,严格掌握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不得使用。4.4厂内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应按安全检修有关规定执行。5、车辆驾驶5.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训练,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证方可驾驶。5.2机动车驾驶员应按特殊工种培训考核规定,每年组织培训考核一次。5.3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驾驶规则。在行车前、行车中及收车后,都要对车辆和装
139、卸货物进行检查。冬天收车后要立即放水。行车前要鸣笛示意,行驶中要精力集中,通过路口、弯道处要减速鸣笛显示信号灯,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6、汽车、铲车、叉车等运输车辆的运输装载6.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要求6.1.1必须有避震器、弹簧吊架、防滑链,以保证行车平衡及驾驶泥泞和光滑的道路。6.1.2有良好的照明灯。6.1.3消音器的废气排放管的管口应直对地面,消音器有毛病的汽车不得行驶。6.1.4车上应有两个完好的泡沫灭火器,以及袋装的干沙、铁铲和其它必须的灭火器具。6.2运输易燃易爆的物品的汽车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6.2.1必须备有足够量的衬垫和支架等,以便坚固和隔离所用,严禁碰
140、撞、冲击或损伤容器,并不得撤出或溢出危险物品,注意严加封盖。6.2.2根据所载运的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汽车上应按照交通部门的要求做好警示标志。6.2.3遇雷雨时,不得开入树林和高大建筑物下,成列的汽车应分散,各车的间距不得少于50m。6.2.4在载有爆炸物品或易燃物品的汽车上,严禁吸烟、带火种。6.3铲车运输装卸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6.3.1铲车在工作前,应严格检查各部分机构,使其处于完好状态。6.3.2铲车在行驶中,无论是空载或负载,其铲斗距离地面不得少于30厘米,但也不得高于50厘米。6.3.3铲车在铲料时,应根据料场情况,不得强行铲料。下料时要对准料斗。6.3.4严禁任何人站在铲车的车
141、铲上或铲车的货物上以及站立在驾驶室外。6.3.5禁止用铲车推卸汽车上的散装物料。6.3.6当工作完毕和驾驶员需要离开机械时,应把发动机熄火,并将铲斗放下。第二十章:安全巡检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监督、防火防爆等安全工作,建立安全巡检制度,其内容如下:一、建立安全巡检制度的目的: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确保全员工作无差错、公司零事故。二、安全巡检范围和对象:生产区及办公区包括所有在班的工作人员。三、安全巡检内容:1、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2、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无损;3、爬梯护栏是否牢固;4、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是否正常;5、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
142、否齐全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6、劳动纪律遵守情况;7、劳保用品穿戴情况;8、用火、用电、用水是否安全;9、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四、安全巡检路线:办公楼门卫减水剂生产区门卫甲醛原料区甲醛储存区甲醛生产车间辅材库质检科化验室机修房配电室锅炉房软化水处理复合车间一车间成品库一车间干燥一车间合成一车间原料区二车间原料区二车间合成二车间干燥二车间成品库单身生活区宿舍食堂办公楼。对出现的问题,巡检人员必须当时向工作人员指出,并第一时间作出处理。 五、安全巡检时间:每天检查一次。六、安全巡检要求:检查时必须按照巡检内容,做好详细记录。对出现的问题,巡检人员必须当时向工作人员指出,在第一时间内加以解决,对当时
143、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安环科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促其尽快解决。七、安全巡检结果:对有问题的部位下“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第二十一章: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为提高预防事故能力,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规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按照AQ/T9002编制导则,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和针对潜在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制订本制度。一、管理内容 公司应急预案管理采用分级负责管理。(一)安全科负责公司级事故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二)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还应包括停电等意外事件的预案。二、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组,经理任组长,主管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有生产车间、
144、供应科、安环科、办公室、义务消防队等部门组成。三、 应急预案的内容要求包括:(1) 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2) 关键人员名单;(3) 应急服务部门;(4) 内外部联系(如电话);(5) 危险物质性质或事故将产生的影响;(6) 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有关人员的应急措施;四、演练时机:公司级综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车间级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时要做危险源辨识,确保演练不会带来新的风险。五、各单位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制定培训计划对有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确保职工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六、评审修订时机、频次:每次演练结束后、新的法规出台、
145、同行事故、本单位潜在事件和事故发生后,安环科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对应急预案有效性进行评审,整体评审修订三年一次。七、备案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第二十三章:安全管理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确保公司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一、全体员工要积极学习和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的政策法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二、全体员工要提高警惕,时刻准备同一切危害公司的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三、全体员工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四、生产区内严禁烟火,严格执行安全用火制度。五、生产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六、全体员工要严格遵
146、守安全操作规程。七、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八、各科室科长(主任)对本科室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监督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九、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调查处理,进一步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十、公司领导定期进行综合性、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章:供应商管理制度公司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确定供应商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选用和评价续用标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设备设施的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审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1 供应部门和相关部门编制发送招标书,发送招标书中要有安全要求方面的具体内容,公司设定标底,供应
147、商根据招标书的具体要求制定出投标书,接受资格预审。2、 供应部门和相关部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其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确认,择优选择 ,报主管经理批准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建立供方档案,记录其每批供货质量状况 。 3、 供应部门要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每年一次评价。负责收集供方的企业资质,样品以及质量活动和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文件和信息,对供方进行评价,内容包括:是否有继续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能力、价格是否合理、生产规模、质保措施、环保等。而对质量高而且稳定,售后服务到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与其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对评价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
148、供应商实行淘汰制。4、 供应部门要经常对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并将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进一步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产品符合各方面的要求。 第二十五章: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科。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厂级领导: 生产及技术部长负责对承包辖区的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 。4、内容与要求4
149、.1公司安全科配合生产、技术等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4.2生产部、技术部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4.3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回复,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4.4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4.5安全科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账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4.6安全科组织生产部门、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
150、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4.7公司级管理人员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联系机制,并在联系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4.7.1承包负责人至少每月到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4.7.2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A、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B、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C、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D、督促隐患整改;E、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F、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4.7.3安全科每季度对管理人员参加联系点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4.8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各级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关键装置: 甲醛氧化器重点部位;甲
151、醛原料、成品区。第二十六章: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凡与计量标准有关文件、资料、规章制度、设备台帐应进行统一分类、编号、登记、造册,由资料员妥善保管。2.归档的各种技术资料,均要求内容正确,文笔简炼,工整,使用的名词术语、符号和格式应符合统一规定,计量单位必须符合法定计量单位。3.执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其原始记录与检定结果应保存两个周期以上。4.建立健全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台帐,做到帐与物相符。5.资料员应整理、收集、归档、管理计量技术资料。6.计量标准档案,技术资料应按时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并提供计量档案使用。第二十七章: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1、计量标准的使用(1)在用计量器具必须具有有效
152、的合格证书,附件齐全,由专人使用和保管;(2)使用要合理,不能用高精度的计量器具测量低精度工作,更不能用低精度计量器具测量高精度工件,专用检具不能作他用;(3)使用方法要符合使用说明书和其他规定的操作程序,使用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校对“0”位,擦净油污等,使用中要文明操作,轻拿轻放,放置平稳,更不能将计量器具作其他工具使用,用后要对计量器具作必要的保养;(4)计量器具领用时手续要齐全,用途要明确,不得转借他人或自行调换使用。2、计量标准的维护(1)使用者发现计量器具有失准的情况,应及时报送标准计量主管部门处理,严禁自行乱拆乱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使用后的计量器具,要洗擦干净,作
153、必要的技术保养,有包装盒的应收入包装盒内,达到防潮、防锈、防腐蚀;(3)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保养,如通电、上防锈油等,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3、要定期对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的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好的给予表扬、奖励,不好的给予批评甚至处理。第二十八章:监视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监视测量设备的采购、验收(1)各部门根据生产任务和具体需要制定购置监视和测量设备计划,由分管部长审批批准后,实施采购,具体采购活动按公司有关采购制度进行。(2)对某些较贵重或比较特殊的监视测量设备的购置,应该有专业人员参与,保证采购设备装置的质量。(数字显示仪表、温度压力传感器、流量变送器、各种精密仪表等。)(3
154、)验收合格入库的监测设备要登记建帐,对验收不合格的监测设备,由采购部门办理退货。2、监测设备的检查和校准(1)有关检测设备的精度、技术指标,计量科应送国家计量部门检测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交付使用,对鉴定合格的应贴检验合格标签。(2)对没有国家具体标准的器具,应认真检查器具的符合性和可靠性,且保持记录作为标准检验的依据。(3)计量科要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出厂编号等,标明检验校准日期和周期。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周期鉴定(1)各单位编制年度周期校验计划送计量科,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定。(2)按周期校验合格的监测设备,由校验人员贴上“合格”标识,并标
155、明有效期,作业过程中经常性的校验调试,由校验人员贴上“合格”标识,记录在检测设备运行中;仅有部分性能指标校验合格的监测设备贴上“限用”标识,表明限用范围或降低标准使用 ,校验不合格的监测装置贴上“不合格”标识,送修后再重新校准。(3)本公司不能校验的监测设备由计量科送上级法定检测机构校验。3、监测设备的使用、搬运和维护(1)使用监测设备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使用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确保监测装置的正确使用。(2)使用前要按规定检查该设备的有关性能指标是否正常,校验是否过期,使用中应经常予以检查证实校验的状态是否偏离指标,并进行适当的维护保养。(3)监测装置在搬运和储存过程中,要
156、按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的要求进行维护、防止偏离标准状态或损坏。4、监测装置自行校验人员的培训对监测装置的自行校验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检测装置的维护、保养人员要熟悉所从事维护保养该监测装置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技能。第二十九章: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制度1、使用单位填写“报废设备审批表”,由单位主管签字,设备科审查,再交生产、财务部门审查,报生产部长审批。5万元以上设备由生产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2、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复前,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将全套设备(包括所有附件、说明书等)交废品库房,办理报废手续。3、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准擅自转让、出售、拆卸设备。
157、经批准报废的设备按审批意见处理。其中被出售的,所得经费全部上交财务科,用作设备更新费用。4、生产设施拆除作业,须严格执行操作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等)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各施工操作人员须办理票证才能作业。5、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化学品的,拆除前应处理干净。拆除和报废过程中排放或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6、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废。 (1)由于非常事件,使之严重损毁无法修复的。 (2)超过使用年限,基础件严重损坏,修理后不达技术指标的。
158、(3)机型淘汰,技术落后,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4)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年久失修的。 (5)一次维修费用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不合算的。 (6)计量不合格,应强制报废的。 (7)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及健康,无改造价值的。 ()耗能太高或按国家标准规定应淘汰的设备。()闲置年以上的设备。7、生产设施的拆除须有专人负责。对拆除和报废的设施要进行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一些重大项目,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8、凡二人以上参加生产设施拆除作业的人员,须进行同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且指定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9、生产设施拆除前,须切断进出
159、装置物料;不允许任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料;不得向大气或加热炉等设备容器中排放可燃、爆炸性气体;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排放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生产设施拆除前,须进行拆除、置换合格并指定专人负责;凡含有可燃、有毒、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应进行彻底的吹扫、置换,使内部不含有残渣和余气,取样分析结果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盲板的加、拆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凡需拆除设备、容器、管道,必须达到动火条件,以保证施工安全。10、拆除期间各级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到装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对各个作业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11、动火、用电、
160、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等各类作业监护人,必须履行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12、打开设备人孔时,应使其内部温度、压力降到安全条件以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作业,警惕有堵塞现象。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在拆卸设备之前,须经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对所存醇、油气、风、水确实处理干净后,才允许拆开,以防残压伤人。13、起重、吊装作业,须按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14、禁止高空抛物件、工具和杂物。工机具、材料、工业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15、遇有异常
161、情况,如物料泄漏、失火等,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第三十章:生产设施安全检修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修。3.工作程序3.1本公司检修工作的组织形式为混和组织形式;具体部门有:3.1.1检修计划由主管部长批准。3.1.2设备科负责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准备大、中修项目图纸、技术资料并负责进行技术指导。3.1.3生产单位安排检修时间,保证检修按计划进行。3.1.4安全科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3.1.5大、中修项目由设备科,车间配合完成。小修项目由车间自行组织安排
162、时间完成。3.2检修计划管理3.2.1车间主管设备人员根据设备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资料以及故障计划好检修的具体内容上报设备科。3.2.2设备科制定检修技术任务书、工艺文件资料、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方案。3.2.3主管部长落实检修负责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排检修时间。3.2.4任务单位提出需换件明细表及图纸、专用工检具、研具的图纸和清单。准备好备品、备件、材料、工用具和检修设备。3.2.5上述文件和资料交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组织备品、备件、工具、器材、安排检修时间。上报主管部长审批。3.3检修的安全措施和规定。3.3.1大、中修检修项目检修单位需会同主管部门、安全科、设备科、车间对检
163、修现场进行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由安全科指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管。3.3.2小修项目由车间安全员,维修工、操作工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检修维护规程进行检修作业。做好安全检修记录。3.3.3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检修第一负责人,对安全负总责,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第一负责人,对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3.3.4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检维修的所有工用具,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记录交安全科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3.3.5检修项目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票证。3.4检修类别和时间3.4.1小修: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拆卸
164、设备的复杂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时间,由车间组织实施进行。内容包括:3.4.1.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填料。3.4.1.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3.4.1.3更换部分润滑油和油脂,调整串动和间隙尺寸。3.4.1.4对电机进行吹灰和干燥。3.4.1.5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3.4.2中修: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内容包括小修内容和以下项目:3.4.2.1更换成套部件。3.4.2.2清洗复杂部位零件。3.4.2.3更换部分磨损过限的轴承和轴瓦。3.4.2.4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对电机线圈进行涂漆烘干。3.4.3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运转和达到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解体检修
165、。内容包括中修内容和以下项目:3.4.3.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3.4.3.2全部重绕电机线圈。3.4.3.3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3.5检修时间一般根据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大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中修每季度进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具体情况随时随地进行。3.6检修规定和原则:在整个检修过程中坚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乱用、三不见天、三不落地、三条线。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管钳,扁铲;不乱拆,乱拉乱顶;不乱动其他设备;不乱打保温层;不乱拆其他设备的部件。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拆的设备、管口不见天。线、设备的零件摆放一条线
166、;材料物资摆放一条线;工具机具摆放一条线。3.7在整个设备检修过程中,要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按步骤进行检查。严把工序质量关。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保证检修质量。3.8检修项目完成后,检査人员应会同检修任务单位、车间设备员和操作工人共同检查。进行载荷试验,达到检修质量标准。作好检查记录。3.9检修任务完成后,必须清理干净检修现场。做好检修记录备案。3.10在检修过程中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后老设备。3.11验收:3.11.1大、中修检修项目完成后,由部长主持有生产、设备、安全环保、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组织实施验收。主要设备由主管部长主持,一般设备由设备
167、科主持。3.11.2验收人员应有岗位操作工、检修单位(维修工)、主管技术员和安全环保检查员。3.11.3验收时应对设备做空、负载试验,并记入交工验收记录。检修单位要做好检修记录,将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并做好交工资料交设备科存档备查。3.11.4检修项目未达到工艺要求和质量技术标准不予验收。第三十一章: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本于公司获取、更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建立台帐。3职责3.1安全科负责获取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
168、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确认其适用性,并追踪新的法律、标准和其他要求。3.2安全科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3.3安全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3.4各部门单位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3.5各部门单位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科。3.6安全科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7各部门单位负责编写本部门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3.8安全科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4程序4.1获取途径4.1.1由安全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形式查
169、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综合办公室收集整理。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科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4.2登记与识别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4.2.3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法律法规清单。4.3更新4.3.1当现行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
170、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4.3.2安全科每年进行一次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4.4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4.4.1安全科及时将适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4.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4.4.3安全科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
171、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科建立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4.5.1安全科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部门、单位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4.5.2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4.6评审和修订4.6.1安全科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
172、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安全副总批准后进行修订。4.6.4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第三十二章:外来承包商管理制度公司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明确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中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的方法标准和内容要求等,明确各环节的责任部门和参与部门。一、承包商的资格预审1、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对参加投标的承包商,实行严格的资格预审制度,首先审查其有无相应资格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是否经过有关部门
173、正式批准,是否定期审证,是否在有效期内。2、该承包商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人员,该机构是否真正行使安全管理职责。3、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内容是否完善合理,切实可行,是否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规程是否科学符合实际。4、查看其以往的业绩表现,主要查看有关部门的评价证明,有关记录,其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是否与实际承揽项目相符。5、审查该承包商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许可证,其证书是否真实有效。二、承包商的选择1、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风险),发布招标通知书,通知书中要提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要求。2
174、、承包商根据招标通知书的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内容必须包括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详细内容。3、安全科对承包商提供的投标书要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具体,便于实施。审查结果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三、开工前的准备1、中标后的承包商,要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要为所有上岗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安全设施禁止投入使用。3、承包商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参加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教育,办理出入证。四、作业过程监
175、督1、安全科明确对承包商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经常参加承包商的安全工作会议,邀请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项目安全生产会议。2、安全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承包商施工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承包商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应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企业的要求,不断提高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有关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给与相应的处理。五、表现评价与续用1、项目完工后,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要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作出评价,将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抄送安全科备案,并汇入承包商档案
176、,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2、公司将确定为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要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认定复印件,过去3年的安全和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三章: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是指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公司制定变更管理制度。一、变更管理要求1、明确变更要求;2、规定实施变更的程序;3、对由于变更可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4、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177、5、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二、变更类型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2)原料介质变更;(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5)工艺参数和操作规程的变更。2、设备设施的变更(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4)临时的电气设备。3、管理变更(1)法律、法规和标准变更; (2)人员变更;(3)管理机构和职责的变更; (4)安全标准化的管理变更。三、变更程序1、变更申请公司制定了变更申请表,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变更申请表,并由专人负
178、责管理。2、变更审批(1)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逐级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领导审批。主管领导按变更原因确定是否变更。(2)变更批准后,实施单位应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标准的范围和期限。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公司制定的变更验收表,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人员。第三十四章:质检科化学试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要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保管好化学药品,加强安全教育。2、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品不得混放,要有阴
179、凉通风防潮避光防火安全设施等条件。3、所有化学药品必须设有明显的标识,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妥善处理。4、试验药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识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不准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试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5、化学药品盛放容器应密封,防止漏气、潮解,对化学药品包装和质量要定期检查。6、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有火源时,不准离人。7、遇水分解或燃烧、爆炸的药品,如浓硫酸、发烟硫酸不准与水接触,不准放置于潮湿的地方储存。8、要经常检查危险药品,防止因变质
180、、分解造成自燃、爆炸事故。9、不外借药品。特殊情况需借药品时,必须经过领导批准签字。10、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必须分开,每种试剂用一件器皿。11、凡使用强酸强碱等化学试剂时,应按规定要求操作和贮存。第三十五章:周期检定制度1、计量器具及设备的保管使用者必须按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严格掌握计量器具及设备的检定周期。2、对于各种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强行鉴定,普通仪器每年一次,精密仪器每半年一次。3、对于被检器具要做出评定,如合格、降级使用和报废等。4、对被检器具要做祥细记录,建立计量档案,发有关证书。5、所有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按周期经检定合格后方准使用。第三十六章: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制度根据职业
181、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护职工身心健康,加强职业危害控制,特制订本制度。1、安全科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任务,严格执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规程。2、安全科要有专人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按规定定期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进行检测。3、在作业场所监测点设置标识牌,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存入职业卫生监护档案。4、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特点设置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的作业场所是:(1)甲醛生产区(2)磺化岗位(3)中和岗位(4)减水剂成品包装(5)锅炉房 第三十七章:采购质量管理制度1、供应科根据提供产品的能力进行评价和选择供方,作为供货来源,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且符合环保要求,合格
182、供方的评定,依据采购物资的分类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经评定合格的供方列入合格供方名单。2、公司对所有合格的供方进行定期评价,供应科负责建立供方档案,记录其每一批供货质量状况,每年一次对供方进行业绩评价(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等方面的因素),根据评价结果对供方采取相应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跟踪记录。3、对供方采取的评价办法:a样品评价;b供方能力管理体系现场评价;c历史情况评价;d对比其他使用者的经验。4、供应科根据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总经理批准后,依据采购计划按照采购物资技术标准进行采购,向合格供方采购产品时,可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必要时
183、对供方的质量体系组织结构,人员资格、程序、过程、资源等方面提出要求,也可让其提供相应的技术标准作为合同附件。5、具体的采购作业按采购计划执行,采购计划要包括采购产品的名称、规格等级、数量、交货期、验收标准等事项,总经理批准后发放执行。6、采购产品验证按合同规定进行,顾客或公司需要在供方货源处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时,应在采购合同中说明验证具体事项以及产品的放行方式。第三十八章:文明生产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违规违章操作。2、保持车间厂房整洁明亮,做到轴见光、沟见底、设备见本色,生产现场地面保持整洁,不乱堆乱放杂物。3、维修施工
184、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保证地面无油污、无遗留杂物。4、定时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出现。5、上岗必须穿戴好劳保护品,搞好个人防护和职业卫生。第三十九章: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为确保生产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设施设备的故障停机台时,提高开机率,保证全厂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设备科是全厂设施设备管理主要责任部门,在业务上领导机修班、电工班开展工作。针对全厂设施设备运转状况、使用、保养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解决。二、检修和保养计划1、计划修理包括设施设备年度大修、中修、月度小修。全年分列停修。2、车间每年一次检修计划,由车间安排执行,在落实检修计划前
185、,对设施设备逐台进行认真检查,根据完好状况,提供检修项计划、规程,要做到定项目、定内容、定时间、定人员、定材料、定额。3、单机设备每年大修一次。由设备科根据大修周期提前一个月对设备进行完好检查,编排大修计划,提供大修申请报告,报分管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4、设施设备检修、大修计划要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生产与维修发生矛盾时要服从计划。5、因意外情况需停机检修要随时编入当月计划中。6、设施设备改造、机电设备、专用工具等的检修要做到统一安排。7、全厂分列检修,由主管的副总经理通知设备科对分列设备进行检查,决定需修理项目、内容,提供检修计划、备件计划、材料计划,报经理批准落实后方
186、可停机。三、生产设施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度1、全厂用设施设备、通风主机、设备主机、附机、行车、维修设备等实行“三级保养制”,即例保(日常维护保养)、一保(检修)、二保(中修或大修)。2、日常保养:当日生产运转中的设施设备由操作工人按照设备使用保养要求,结合润滑保养,精心维护擦拭,认真检查,及时排除不正常的现象,做到“五无”“五不”,即无油泥、无料液、无尘、无振动、无噪音;不漏油、不漏料、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3、一保:按每月设施设备检查计划和各车间实际情况,进行停机检修,主要以车间维修工为主,操作工人参加,对有毛病的设施设备在准备好备件的前提下与生产调节进行局部解体检查,更换已损坏部件,调整,
187、紧固机件或已松动的螺丝,更换润滑油脂。4、二保:根据各设施设备的大修周期要求,做好设施设备的大修工作。中修和大修要在设备科的直接领导下,由设备和,生产车间配合,专人负责按计划执行。5、大修的标准:设施设备已达到的大修周期,经检查部分机件已磨损损坏,生产效率低,严重影响生产或因意外事故造成设备损坏,小修不能恢复功能,必需进行中修和大修。6、大修的要求:是对该机进行大部分检查,更换已损坏的部件,更换润滑油脂,刮研磨损滑动部件,校正机体,紧固所有螺丝、螺钉、设备机件、管道除尘、除锈、更新,清除所有缺陷,恢复设备精度,达到出厂时的工艺标准或大修前的规定标准。四、润滑管理1、润滑管理机构:设备科、生产车
188、间、维修组、各班组和设备操作者,要加强润滑管理制度,实行润滑“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质、定量。主要设备要填写润滑卡片,其他设备做好润滑记录。2、润滑同期主要设备按照润滑卡片,定期、定质、定量注油。近水部位要加注钙脂黄油。高温、高速部位加注钠基脂黄油。加注黄油期限:全封闭部位每15天加油一次,半年更换一次;半封闭部位每7天加油一次,三个月换油一次;无封闭部位每班加油数次。3、轮箱、减速机、机械泵、轴承箱加注机油,加设期限是全封闭部位每月加油一次,每季换油一次;半封闭部位和无封闭部位每班加油数次,并随时清除油污。4、环境较差部位应随时加油。5、润滑不良,漏油,注不进油等现象,应及时排除。
189、五、设施设备闲置与报废管理1、设施设备闲置封存与启用:设施设备连续使用三个月以上由使用单位进行原地封存保管,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由设备部门列为限制设备,指派专人和单位对闲置设备进行原地搬迁和封存管理。设施设备在闲置封存期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由电工切断电耕牛。b关闭动力管线,排除水、料、气等流体物质。c清洗附件,并由车间指定专人管理,闲置设备、配件由备件库负责管理。d封存设备要加遮盖物。e电器设备由电工清理干净,采取防尘、防潮措施。f设备封存期间由设备科安排专人搞好必要大修和保养。2、设施设备报废条件以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陈旧设备,或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设备效率达不到最低生产水平,不能修复和改装
190、者。因意外事故时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必须拆除的设施设备。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会发生危险,已无法修复或改装者。自制非标准设备与装置,经技术鉴定不能使用,又无法修复和改装者。3、报废手续设施设备由于原结构磨损,无法修复和改装需要报废时,由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填写报废报告单,报请厂长批准后方可按报废处理。六、设施设备事故报告1、凡设施设备因非正常损坏,致使停产或效能降低者,均称为事故。2、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一般事故a因设备损坏而使生产间断4小时以下,厂内电力和动力供应全厂性间断15分钟以下、车间间断30分钟以下者。b修理费用在50-300元以内者。重大事故a因设备
191、损坏而使生产车间间断1昼夜以上,厂内电力和动力供应全厂性间断30分钟以上、车间间断1小时以上者。b修理费用在500元以上者。c某些严重损坏设备而使生产车间中断的事故,按修复达到事故前状况所修的修理费用作为衡量事故的依据。3、设施设备事故处理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除不及时抢救会扩大事故损失外,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一般事故有车间主任组织调查分析,重大事故由主管部长和设备科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车间主任应根据事故调查分析结果,在事故发生后3个月内填写好事故报告单,报设备科。一般事故报设备科批示,重大事故报部长批示。重大事故发生后,设备科应在当日内报部长并于3日内写出事故报告单报分管部长。事
192、故查明原因后,应积极组织抢修,事故发生单位应组织人拟定避免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按规定给以适当的经济赔偿,对屡教不改或隐瞒不报者予以加重处罚。对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七、设施设备技术资料管理1、每台生产设备均应列入设备台帐,每台设备都有档案,按档案要求详细完整无缺填写。2、主要生产设备(专业设备)应有全套图形装订成册。3、全厂生产设备应有易损件、备件图形。4、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易损件均应复制底图,并分类存入底图档案,并设底图台帐。5、设备档案包括从设备进厂后的开箱验收
193、起,经安装、试车、投产、使用维护修理,改装、调试、事故至申请报废为止。整个生产过程中新产生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和设备技术性能变化状况记录等技术性文件。设备进厂后,开箱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性文件,包括装箱单、开箱验收单、使用安装说明书、精度检查及出厂合格证、随机配件图纸。安装试车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性文件,安装工艺规程、设备安装基础图、电气接线图、地下管道及有关隐蔽工程图、设备试车规范,精度检查记录及安装验收合格证。设备投产运行中所产生的技术性文件,移交给车间的设备附件清单,设备维修保养操作和安全技术规程、设备润滑卡片。设备在使用、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文件。a设备维修记录,设备事故报告单。b维修中
194、现场测绘的图纸、易损件更换明细表、修理工艺、大修记录、精度检查、修理验收单。c设备改进、改装中的图纸、工艺文件、报废审批、报废前的鉴定及审批文件。6、以上资料,均有设备科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填写、保管。八、设施设备交接班1、交接班前必须对所操作设备进行认真的清洗、擦拭、对设备周围场地进行清洁处理。2、交接班前必须对所操作设备按规定进行润滑。3、交接班前必须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如有异常,在自己能处理的范围内应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及时汇报当班负责人或车间领导,并在交接班时对接班人进行交待。4、交班时,对接班人员必须讲清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交接记录。如有设备待修更需交代清楚,指明损坏部位及异常现象
195、。5、操作人员接班时,如发现所接设备未进行润滑,或不符合清洁要求,要通过当班负责人提出交涉。6、接班人员必须听取交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发生的故障及处理情况。7、接班人员如发现所接设备运行异常,技术指数达不到要求,可不予接收。可通过当班负责人和上班负责人提出交涉。九、备品备件领用管理1、全厂设备的备品备件,全由设备科提供,服务公司采购。2、常用易损件,如因缺件耽误生产,由设备科计划员负责。3、保管发放人员,擅离岗位,耽误生产,由保管员负责。4、因备品备件不合格,不能使用者,由设备质检员负责。5、使用备品备件履行领用手续,并以旧换新,否则拒发,保管员不承担责任。第四十章: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为加强
196、安全装置和防护器材的管理,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和紧急救护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装置范围1、 凡在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连锁装置、 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低压真空的密封装置 ,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超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保护性接地接零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装置、灭火装置以及危险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装置、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等,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均属于安全装置。对于上述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2、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
197、安全的器材,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面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和绝缘台等均属防护器材。对上述器材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二)管理分工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均由生产车间机修班负责管理。2、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生产车间电工班(组)负责管理。3、凡工业过程中的温度表,压力表、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 生产区由生产车间电工组负责管理 。4、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和其它消防栓等灭火装置均由生产车间及仓库管
198、理使用,安全科负责检查。5、凡在作业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长管式面具等,由生产车间管理使用,安全科负责检查。(三)维修和检验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并记录维护管理。2、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3、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验和校验,并将检查情况载入档案。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实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方可拆除。5、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过安全科等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6、除安全装置专职维护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199、。(四)防护器具选用和保管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保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2、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有毒岗位的性质和人员头型相适应。3、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害气体含量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应使用隔离式面具。4、严禁使用防毒口罩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5、面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6、各种防毒面具用前、用后均要仔细检查,平时注意定期检查,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7、各种防毒面具要定点存放,专人保管,设置防护器材专柜。8、各种
200、面具统一保管,定期检查.9、公司应备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10、安全带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使强度下降,每年要进行一次强度试验。11、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绝缘台等常用电器绝缘工具要定点、专人保管,常用电器绝缘工具要按电器安全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器作业。第四十一章: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第三条 安全标准化自
201、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第四条 安全标准化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第五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绩效。第二章 自评组织第六条 企业成立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第七条 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 组 长: 吴振华 付组长: 蔺宝生 成 员: 段元标 张家刚 亓建设 何其东李庆都 李宏实 时军祥 何伟其职责为: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自评计划;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3、负责自评结果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第
202、三章 自评办法第八条 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第九条 各单位按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第十条 每月各单位进行自评检查,并做好记录;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每月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基础工作或专门要素,进行检查和评价。第十一条 安全标准化运行年度自评:1、每年底,先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并报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2、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对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
203、后实施;3、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风险考核中一并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安环科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第十二条 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每年与安全风险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实施。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安环科负责解释。第四十二章: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规定1.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2.引用法
204、规、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订3.1由总经理任组长由安全科负责组织有关的部门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3.2 安全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3.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4.评审与修订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a)当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版布时;b)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c)安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d)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
205、变更时;e)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f)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g)当分析重大事故和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h)其它相关事项。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由总经理任组长由行政部负责组织有关的部门制订。 4.1.3评审内容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4.1.4评审输出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4.1.4.2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4.2
206、.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a)当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版布时;b)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c)安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d)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e)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f)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g)当分析重大事故和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h)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i)其它相关事项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由总经理任组长由行政部负责组织有关的部门制订。4.2.3修订依据:4.2.
207、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4.2.4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第四十三章: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重大
208、危险源的生产和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三、辨识标准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按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一)主管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安全科。其安全职责为:1、定期获取有关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在公司内部进行发布宣传。2、定期更新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3、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进行下发,并按照“四定”的要求督促整改。4、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209、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5、负责重大危险源季度、年度安全报告。6、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定期联系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工作。7、组织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8、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检查和督查。(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技术科、基建科、行政科。公司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为:1、定期组织本部门系统的宣传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2、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安全技术、基础设施安全及电视监控在部门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3、积极参加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三)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
210、责1、定期组织单位内的员工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和公司的规章制度。2、定期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3、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4、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对所属车间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做好如下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台帐;重大危险源安全巡查记录;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消防器材、设施台帐;应急救援预案车间级演练方案、记录;安全设备设施台帐及维护记录。五、重大危险源的登记、评估和备案制度1、公司安全科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申报及建立档案,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
211、作。2、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联系安全评价机构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工作。3、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注销。4、安全科负责将公司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形成重大危险源报告,向安监和有关部门申报备案。六、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事故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2、各单位要定期参与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
212、制度1、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工严格巡回检查,精心操作,控制好贮存量。必须每小时对现场巡检一次,对容器设施相关部位(如阀门、储罐、管道、温度、液位)、安全附件和安全设施(包括监视器、自动报警装置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班长并采取有效地处理;2、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巡查一次;3、公司安全科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联系整改落实。八、重大危险源检测制度1、防雷防静电检测(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禁止无资质的机构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2)必须认真执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
213、检测制度,公司主动申报,接受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定期安全检测。(3)按照有关规定,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4)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5)防雷接地设施在检修之后必须及时进行恢复,严禁人为破坏。2、监控设备设施检定检测监视、测量设备是生产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有力保证,公司为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全有效,使其切实起到维护正常生产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1)监视与测量设备由电气班和仪表班根据安全生产需要报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进行安装、设置。(2)所有监视测量设备由电气或仪表班根据各自分管范围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根据设备设施的不同及其可靠程度,制定出合理的检
214、查、检验与维修的频率,并做好维护、维修记录。(3)由专门资质单位设计安装的监视测量设备,电气、仪表班只限于对其进行日常维护,若需进行更换备件或拆除必须与原安装单位联系,由其授权进行或由安装单位自行维修。(4)经修理后投入运行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投入初期其校验频率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至运行稳定后再恢复正常校验频率。(5)电气、仪表班有义务就各自分管的监视测量设备的原理、使用说明等向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告知。(6)由国家强制性监检的监视测量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联系上级职能部门监检,并负责监检报告的收存。(7)对于不能达到监视和测量效果的监视与测量设备必须及时按程序进行淘汰更换。(8)公司各职能部门
215、和单位有义务提供采用先进技术的监视、测量设备的相关信息,确保先进监视、测量设备在我公司的应用。九、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制度1、重大危险源的报警、监控设施必须确保完好,并每月由仪表班进行一次检查,与设备本体相关的强制性检测压力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2、防雷及导静电接地装置由电气班每季度检验检测一次。3、安全警示标志由车间检查,检查结果由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负责记录在重大危险源档案上。第四十四章:风险评价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辩识公司范围内作业场所危险源及作业活动,进行科学的评价和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生产车间对生产活动
216、进行风险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等有关活动的管理。三、职责1、总经理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或修定本制度,以及批准风险控制措施。2、安全科是风险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定期风险识别、评价、实施项目开工前的风险识别、评价和有效控制。3、其余各部门、科(室)及车间负责进行本单位或本专业的风险识别、评价和有效控制。4、安全科负责组织,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具体落实执行。四、定义1、风险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者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2、风险识别应包括组织活动三种状态下有各种潜在的风险。三种状态是指: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作业活动、生产系统等连续长时间运行的工作状态,
217、是正常状态。在进行开车、停车、检修等临时性工作时,与正常状态有较大的不同,属异常状态。紧急状态则是指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倒塌等情况。3、风险评价:评估风险的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可接受的全过程。五、 评价程序(一)评价组织的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1、公司设立风险评价组织针对生产经营活动,每年安排进行一次全面风险评价 ,减水剂车间、甲醛车间、质检科、仓储科主要部门设立险评价组织按照要求 每年进行一次风险分析。2、临时组织 对异常状态和紧急状态、项目改造、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前进行的风险评价 ,可随时组成临时组织(成员为:生产
218、车间、操作施工人员、安全科人员、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完毕后可自行解散。(二)评价范围的确定 各部(室)车间在进行风险评价之前,应确定评价的范围,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1、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8)企业周围环境;(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2、安全部门每年针对生产经营活动组织一次全面的风险评价,编制评价报告,每年根据车间评价结果有针对性的进行一次风险评价。3、针对特殊
219、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在用、废弃的管道、设备、槽罐等或与易燃、易爆介质相连接的设施、设备、管道等)、受限空间作业、三级以上(含三级)高处作业、大型设备的吊装作业、危险性大的改造项目等作业活动的风险评价,在作业前开展风险分析。4、危险性大的作业项目,必须有施工方案(方案中包括安全措施专项内容)。5、针对年度大检修,针对每一项检修内容,制定安全措施,下发到各相关单位实施,并指定专人落实、监督。6、针对拆除作业,编制拆除安全方案,方案中包括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内容。7、针对各种变更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各级人员在进行审批时必须考虑存在的风险,在确认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完全可以控制时,方可签字。8
220、、针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由生产车间、工艺部门编制岗位操作法,内容应包括正常操作步骤、异常情况处理和安全事项,确保风险得到控制。9、危险性大的项目的风险分析结果,必须经总工或生产副总审批后与施工方案、作业票证一起交给施工单位,经落实措施后方可开工。10、针对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包括地震、其它自然灾害等)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中包含风险识别的内容,然后根据风险识别的结果编制各项控制措施。(三)评价方法的选择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LEC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LEC法):影响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因素包括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和一旦
221、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用这三个因素分值的乘积表示作业条件的危险性(D),即D=LEC。D值越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就越大。赋分值如下:事故发生可能性分值L分数值事故发生可能性10完全会被预料到6相当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1完全意外,很少可能0.5可以设想,很不可能0.2极不可能0.1实际上不可能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值E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6每天工作时间内有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2每月暴露一次1每年几次暴露0.5非常罕见地暴露事故造成的结果分值C分数值事故造成的后果100十人以上死亡40数人死亡15一人死亡7严重伤残3有伤残1轻伤,需救护危险等级划分标准D 危险
222、性分值(D)事故造成的后果320极度危险,不能继续作业160320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2070比较危险,需要注意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四)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企业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4、合同规定5、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五)风险评价的实施1、依据已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进行风险评价,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1)火灾和爆炸(2)冲击和撞击(3)中毒、窒息和触电(4)有毒有害物料、气体泄漏(5)其它物理、化学性危害因素(6)人机工程因素(7
223、)设备的腐蚀、缺陷(8)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2、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对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确定控制措施,并进行记录,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1)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3)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程序如下图所示:按地理区域按装置按生产流程的阶段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稍有危险,可以接受2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2070显著危险需整改70160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风险评价准则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确定风险评价范围与目标划分作业活动活动划分作业活动危险辨识危害辨识危害辨识危害辨识评价风险
224、评价风险确定是否可接受风险确定是否可接受风险评审控制计划的适应性制定风险控制计划按作用任务按生产/服务阶段按部门有害的作用环境管理上的缺陷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实施期限立刻立即或近期整改两年内治理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六、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需要实施的风险控制措施的顺序,以便于按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1、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2)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3)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4)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225、2、选择的控制措施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2)管理措施,实现安全管理;(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七、风险控制的实施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安全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2、对确定为重大风险(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编制评估报告)包括:(1)评估结果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验收报告3、将风险评价结果及采取的安全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及作业环境中风险及采取的控制措施。八、风险信息更新 应不间断识别与生
226、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以便于及时组织进行风险评价,风险信息更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在下列情形发生时要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3)技术改造项目;(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第四十五章: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使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科室为单位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活动时间由各单位自定。第三条 班组安全活动内容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
227、全生产法律法规;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知识;3.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4.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5.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控制措施;6.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比武活动和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7.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8.安全科制定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并在月底下发到各部门。第四条 安全活动要做到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
228、1次活动,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第四十六章:减水剂工艺管理制度一、岗位工艺管理制度1、磺化工序整个磺化过程是确保减水剂产品质量的关键,因此要严格控制好磺化工序操作及工艺参数。萘温要控制在120以下,确保投萘量的准确性,萘温过高、萘比重低、萘量少,在磺化反应时易造成酸度偏高现象。化萘温度达到120时开启搅拌,130时加入经计量的硫酸,加酸时间控制在30分钟,加完酸后,温度上升至155-165之间开始保温2.5小时,若超温必须降温到规定范围,否则将生成副产物。保温完后,取样分析酸度,保证控制在第一酸度33.5%-34.5%之间,视为合格。在
229、加甲醛缩合过程中,以细流状缓慢加入,温度控制在95-100之间,由温度记录仪记录打印,保证2.5-3小时加完计量甲醛,加完后开始缩合,温度控制要缓慢上升不宜急剧升温,温度不能超过115。在起始电流数的基础上使电流上升10A,缩合完加入稀释水。上班期间,集中精力,谨慎仔细按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执行车间规定的各项工艺参数,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率。生产记录随时填写,保持填写数据的真实性,书写工整,不得编造数据,班长不定时抽查,违者将按相应规定处罚。2、中和工序中和锅受料完后,开启搅拌加碱中和,中和加碱时要细流慢加,防止加入大量碱剧烈反应,导致起锅,勤测pH值,pH值控制在6-7之间,在吸滤过程中不腐蚀设备
230、,所加入碱量要真实填写,有利于计算成本消耗。中和完后,过滤时先检查过滤网是否完好,确保滤液无杂物,起到过滤作用。交接班时,严格交接过滤网完好程度,若损坏,机修工立即修复。放料时,阀门开得不宜过大,以免溢料。过滤完后,将滤渣倒入垃圾池,并将滤网冲刷干净,准备下一批使用。滤液打入浓缩锅后,开汽浓缩调pH值7-9,浓缩比重控制在1.20-1.25,过低或过高将影响下一工序生产。过低,规定袋重40kg装不上;过高,粘稠度大,将影响雾化器的雾化质量,将对该批物料操作班组扣除产量,对操作工进行处罚。交接班时,严格交接设备及工艺操作,若发现问题,交班者查明原因,处理好问题后方可交接班。物料在不同工序转移时,
231、要交接清楚批号,保证上下工序的一致性,出现问题以备查找。3、干燥工序干燥喷料时,风温控制不宜过高,一般在500以下,过高后设备承受不住高温而损坏。看料工要集中精力,关注风温变化,调节上料量大小来控制成品水份在7-9%之间,保证成品最后工序的合格,若或高或低,将对看料工进行相应处罚。成品包装时,保持场地清洁,严禁将成品料洒在地上,从而保证成品包装的外观美观、整洁。包装时检查好磅秤计量的准确性,包装后用标准磅秤抽检,从而杜绝缺斤少两发生,若出现此情况,将对责任班组进行处罚,并倒包后重新计量,车间不承担任何费用。包装时,严禁将不合格品装在袋子下面,上面装合格品弄虚作假,若出现,将对责任人及班组干部进
232、行严厉惩处。喷完一批料后,高位槽方可打料,严禁混批,若出现质量问题将无法查出原因,喷完后,立即通知质检取样,待指标化验合格后,封口,将袋内空气排净,用麻绳扎紧,外袋缝好。若有一项指标不合格,严禁入库,绝对禁止以次充好入库,否则将按处罚措施处罚。成品缝包入库,码垛整齐,牢固。严禁破损外袋,否则将更换外袋,费用由本班组负责。看料工向质检员报送批号要准确无误,确保该批物料批号的准确性,以免出现批号漏缺或重复,产生批号混乱。二、减水剂工艺管理考核办法整个磺化工序操作温度变化是通过长途记录打印显示,操作工不按温度操作,是能从长途记录纸上查到的。1、每天早晨副科长仔细查看控制曲线,萘温若有超过120对责任
233、人进行罚款20元,若因此出现质量事故将严励处罚。2、在加酸时,不按130加酸,将按规定罚款。3、在磺化反应结束后,降温取样,第一酸度不在规定范围内,偏差较大将对加酸者进行处罚,若因此出现质量事故将加大处罚措施。4、110加水解水时不按此温度操作,不利于物料水解反应,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5、加甲醛时温度控制在95-100之间,2.5-3小时保持曲线平滑波动不大,缩合时,不允许急剧上温超过115,电流上升10A。若有一处不符合操作规程将作30元罚款,若此批物料成品不合格将作100元罚款。6、以上各指标,若履次出现某一操作工,经多次批评,不能改正错误操作法,将对其实行一个月的学徒期,工资待遇
234、按学徒工资标准,若学习后仍不胜任,将调离本岗位。7、中和工序严格控制成品PH值,硫酸钠含量及物料比重,根据生产成品型号每项指标超标将对岗位组长及操作工进行处罚。8、干燥工序司炉工要控制风温,只图产量的按规定一次罚款50元。9、看料工操作时要精心,控制水份,超标按2元/批罚款,月累计不合格批次较多的操作工,将令其学徒一个月的处罚。第四十七章:甲醛生产工艺管理制度一、岗位工艺管理制度1、氧控岗位氧控工要严格控制各项工艺指标,严格控制氧温稳定,三元配比稳定,正确调配三元气体达到最佳工艺条件,实现优质低耗高产的目的。交接班时认真检查所有仪表指示是否正常,与记录数据是否相符。如发现异常或不相符情况应提出
235、质疑,明确原因后方可接班。否则生产出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集中思想,谨慎操作,严格执行车间规定的各项工艺参数,保持三元配比稳定,氧温偏离规定值不超过5。每小时记录一次各项参数,并保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严禁涂改、编造记录数据,违者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罚。经常注意甲醇、软水视镜保持一定回流量,开、停车,提、减产量由车间指定专人统一指挥,氧控工密切配合,认真执行。每班打扫操作室卫生一次,所有仪表应保持清洁,无灰尘。2、巡回岗位循环检查所属设备,保持正常运转,及时输送原料与成品,按时准确记录,计算甲醇消耗。交接班时,全面检查所属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发现异常要提出质疑,弄清原因或处理好问题后方可交接班。
236、按时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转情况,压力、电流、温度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保持运转设备润滑良好、冷却良好。甲醇、甲醛计量槽要留底数,不得抽尽,每小时填写巡回岗位检查记录一次,记录清晰明白。检查和处理好所属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搞好所属设备及场地的卫生工作。3、化验岗位按规定时间化验生产所需的各个试样,为甲醛生产提供准确数据。严禁编造化验数据、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规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每班做二塔样品一次,做甲醇、甲酸含量一次,完成车间或班长临时指定的化验项目。发现化验结果有问题时应做重复化验,并与中心化验室进行核对,确定化验结果的准确性。二、甲醛车间工艺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甲醛车间对各班的工
237、艺纪律执行情况实行每月集中考核,内容包括单耗、氧温控制、蒸温控制、设备维护状况、岗位卫生、吸收塔温度控制。各班每月原始分值100分,根据检查的不合格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1、单耗:交接班时严格计算单耗,交接班双方班长确认后签字生效。单耗小于2.23扣8分,2.23-2.28不扣不奖,2.28以上奖励10分。2、氧温控制:车间根据仪表记录情况分析氧温的波动状况,每班温度比车间规定控制温度波动大于10的,一次扣10分,整班没有明显波动的酌情奖励3-5分。3、蒸温控制:根据生产条件随时调整蒸温变化,但必须听从班长或车间主任的指挥,不得擅作主张,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5-10分的扣分。4、设备维护和卫
238、生:要严格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对由于人为因素导致设备损坏的,视情节轻重给于10-30分的扣罚;岗位卫生实行不定期检查,查到一次卫生不合格扣5分。5、吸收塔温度控制:正常生产过程吸收塔温度变化不大,一般温度随负荷的增加而升高。正常生产时,一塔温度控制为小于80,二塔温度控制小于55。当温度高于上限(80、55)时,属超负荷生产,一次扣该班10分。车间主任每月总结一次各班所得分值,并将分值记于考核记录中,对低于70分的班次,一次罚该班操作工50元,罚该班班长30元,对连续两次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班次,操作工脱离本岗位接受培训教育,对考核得分高于100分的班次,一次奖励操作工50元,班长3
239、0元。第四十八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2.2 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硫酸、丙酮。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科。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仓管科;负
240、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质检科及各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4 内容与要求4.1 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4.2 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4.2.1 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4.2.2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4.3 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4.3.1 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
241、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4.3.2 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4.3.3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4.3.4 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4.3.5 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 4.3.6 易制毒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学品台帐进行核销。4.4 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4.4.1 使用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4.4.2 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
242、,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4.4.3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4.4.4 剩余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4.5 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4.5.1 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4.5.2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5.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第四十九章
243、: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安全责任考核第二条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第三条 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第四条 对未按规定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在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考核责任单位 。第五条 对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造成事故发生的单位,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中考核责任单位;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第六条 各单位要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目标和质量、安全
244、、环境目标进行进一步分解,制定本单位的目标和指标。第七条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目标和指标制定实施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第八条 按月测量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并将实施结果报安全科。第九条 安全科按照各单位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评审和检查。第十条 对未完成当月目标、指标的单位,在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考核责任单位。第十一条 当月未完成目标、指标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措施,组织实施。第四章 日常检查考核第十二条 公司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员工不安全行为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奖罚细则进行考核。第十三条 在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在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考核责任单位。第五章 安全
245、标准化综合考核第十四条 公司将在每年末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综合评审,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检查。第十五条 对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500-2000元。 第五十章:计量器具不定期自查制度为确保本公司在用的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随时保证计量器能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流转及使用的一切计量器具必须经常进行不定期的自查。 二、属国家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工作计量器具,本公司只能作外观检查和正常使用检查,不得随便调效和撤装,应按规定向上级计量检定部门申请周期检定。三、非属国家强制检定范围而属公司计量科统一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由本公司技术人员经常进
246、行不定期的自查,并能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四、本公司计量标准器具、仪器、仪表,由计量科的专人负责经常不定期自查,遇不能正常使用而又无法调效的,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或请上级计量部门来本公司进行检定。五、凡使用中的计量器具,也要做到经常不定期自查,凡是遇到不能正常使用的而自行无法调效的,应及时送上级计时部门检定,需要现场检定的量具,使用部门必须提供方便,协助检定工作进行。 六、计量器具的不定期自查,应由专人负责,做到经常化,仔细的检查外观及正常使用。 七、自查合格的计量器具,必须将合格证及自查情况作好记录,以便随时查阅。 八、买回的标准计量器具送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合格证、说
247、明书等装进档案袋,登记造册。第五十一章: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 产生目的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3 正文3.1 文件资料的收集3.1.1 收集范围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电报、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具体包括以下各项:3.1.1.1 上级来文(1) 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行的文件;(2) 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
248、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3.1.1.2公司文件材料(1) 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稿等;(2) 公司发布(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3) 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文件;(4)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5) 反映公司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6) 公司检查下级单位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7) 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8) 公司党、团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9) 公司领导
249、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公司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10)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11)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12)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13)公司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14)公司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员工名册、报表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
250、级、调资、退职、退休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15)公司员工转移工资、行政、党、团组织介绍信及存根;(16)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17)公司编印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18)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材料;(19)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20)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3.1.2 收集中应注意的问题3.1.2.1 公务电报要同其他文件材料一起收集立卷。3.1.2.2 正文和附件要同时收集。3.1.2.3 一般文件只存印本和完稿,其它底稿不必存
251、档,但特别重要的文件例外。3.1.2.4 作者、时间、数字模糊不清和签发手续不全、张页残缺的文件,一经发现要补充完整后再立卷归档。3.1.2.5 有领导重要批示意见的文件处理单,应随文件一起存档。3.1.2.6 有请示无批复的文件,应当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补齐,没有书面文件的,应注明情况,并加盖公章。3.1.2.7 用铅笔、圆珠笔或复写的文件底稿,应退回文件撰稿单位复制。793.1.2.8 经多方查找,证明确实已丢失的文件,应用公用信笺写上文件名称,注明丢失原因,加盖公章,替代所丢文件归档。3.2 立卷归档3.2.1 公文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
252、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3.2.2 文件材料的分类应先按文件材料的重要性,在收藏时间上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然后依据事先编好的立卷类目,从文件材料的联系中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分门别类。3.2.3 立卷分工3.2.3.1 各单位形成的文件,自行立卷;3.2.3.2 下级单位报来的重要的、批办了的文件,由承办单位立卷;3.2.3.3 上级单位颁发的专业性文件,由承办单位立卷;非专业性文件,由办公室立卷。3.2.4 归档3.2.4.1 各单位于4月底前将上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完毕,交档案室统一存档(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科技档案等有特殊要求的,由其职能部门负责管理)。3.2.4.2 各种文件
253、、资料,按一定的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必须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目录。3.2.4.3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3.2.4.4 卷必须整齐,底图一律按要求存放,以便保管、查阅。3.3 档案保管3.3.1 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3.3.2 胶片、照片、磁带要专柜密封保管,胶片和照片、母片和拷贝要分别存放。3.3.3 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平放或卷放。3.3.4 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3.4 档案借阅3.4.1 借阅档案必须当面查点清楚,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案卷要注意爱护,不得丢失、损坏
254、、涂改,要如期归还。3.4.2 借出的档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档案带入宿舍或公共场所,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3.4.3 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却因工作需要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3.4.4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簿上及时注销。3.4.5 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3.4.6 底图一般不予外借。3.5 档案销毁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3.6 档案统计3.6.1 销毁秘密公文,应进行登记,有2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3.6.2 要及时对档案数量、鉴
255、定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3.6.3 除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填报统计资料外,还应做好档案统计的基础工作。3.6.4 统计数字要准确真实。3.6.5 对永久、长期、短期保存的文件资料分别进行统计,以便反映档案的不同价值和库存发展趋势。3.7 档案保密3.7.1 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存放要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3.7.2 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3.7.3 档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第五十二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基本要求1.1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设备检维修中的受限空间作业。1.2 本规定所称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
256、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1.3 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1.4 本制度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1.5 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1.6 本制度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关于印发和示范文本的通知(鲁安监函字20157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
257、原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中相关内容,突出受限空间作业方面的特殊性、重要性,编制、修订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制度。2 分工与职责2.1 安全科是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2 生产部/技术质检部负责审核确定受限空间作业所在单位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受限空间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技术质检部负责受限空间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将结果及时反馈,进一步落实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2.3 设备科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
258、,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交底工作。2.4 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2.5 受限空间作业人职责2.5.1 作业人应持经批准、有效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作业。2.5.2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2.5.3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证的安全措施。2.5.4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
259、不得作业。2.5.5 对违反本规定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若发现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2.5.6 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作业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2.6 监护人职责2.6.1 应参加由安全科组织的监护人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履行监护职责。2.6.2 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禁止作业。2.6.3 控制、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
260、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措施。2.6.4 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2.6.5 监护人原则上有公司车间班组长以上人员担任。3 作业分级3.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殊受限空间作业。3.1.1 无氧、缺氧状态下的换剂、撇顶等作业。3.1.2 进入与污水排放系统相连的下水井、下水道、涵洞等部位的作业。3.1.3 经主管部门确认,要求按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控制的。3.2 除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以外的,为一级受限空间作业。公司内涉及的受限空间作业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甲醛车间所在的甲醛、甲醇储罐(计量罐)内清理作业,化萘罐清理作业等。目前公司内受限空间作业应属于一级受限空间作业管
261、理,出现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具体分级应根据实际情况,由所在单位车间负责人、技术质检部、生产部、安全科等重新确认。4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4.1 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的制定和审查:受限空间作业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受限空间生产处理、盲板加拆等相关方案,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等专业部门负责审核。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由企业负责人批准,一级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由分管生产(技术)或设备的负责人批准。4.2 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审查、批准后,作业所在单位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一般为车间正、副主任、班长)负责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见附件2),由作业所在单位负责人向作业单位(人员
262、)进行任务交底和风险告知。4.3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任务交底和风险告知后,由作业所在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填写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见附件1)上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受限空间名称、作业内容、受限空间原有介质、监护人姓名、危害辨识等。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填写作业单位负责人、作业人员姓名等。4.4 安全措施确认:1-5项由作业所在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确认签字;6-10项由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11项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作业单位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分别补充作业安全措施。4.5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审核、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设备科、安全等部门负责人审核。特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总经理批准,
263、一级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分管生产或安全的负责人批准。5 受限空间分析及合格标准5.1 公司在气体取样检测分析方面应包括取样分析项目和标准、取样及检测方式、检测仪器的使用等方面。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选配检测设备要与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特殊受限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5.2 分析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5.3 分析与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2h分析一次,特
264、殊受限空间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5.4 分析合格标准: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c)氧含量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d)有毒有害介质浓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规定。5.5 分析报告单必须填写到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或将存根黏贴至专用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记录上。6 作业安全要求6.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6.2 作业前,应对参
265、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措施;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及互救等知识;e)相关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6.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如下工作: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安全作业要求;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c)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d)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e)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
266、分布。6.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应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取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并采用安全电压。 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讯和照明设备、脚手架或临时作业平台、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
267、保护”。6.5 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且存有或可能存有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必须有效隔离,并对受限空间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加设盲板并挂牌标识。6.6 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但严禁向内充氧或富氧空气。6.7 受限空间作业的个人防护装备要求:a)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隔离正压防护面具,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其气密性,供风设备及受限空间出入口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将作业人员撤出;b)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不产生火花
268、工具;c)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应穿戴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及护目镜等;d)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e)在有或产生粉尘的受限空间作业,应佩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f)在高、低温受限空间作业,除应佩戴相应的防高温、低温防护器具,还应佩戴通讯设备。6.8 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a)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b)在潮湿容器内,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c)使用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按照漏电保护器,漏电起跳电流不大于30毫安,其中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起跳电流不大于15毫安
269、。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中。6.9 受限空间作业过程监护要求:a) 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b)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c) 从事特殊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应与作业人员规定必要的联络方式或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便于受限空间内外之间的联系。6.10 受限空间作业的其他要求a) 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b)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
270、具带出;c)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d)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e)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f)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g)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无问题后方可封
271、闭受限空间。7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管理7.1 受限安全作业证一式二联,第一联为存根,由审批者或申请单位留存;第二联由作业现场作业人员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7.2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7.3 特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存档;一级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动火所在车间存档。保存期限为1年。附件: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样式、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卡样式87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级别作业证编号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受限空间名称原有介质名称作业内容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姓名工
272、 种作业人员姓名涉及的其它特殊作业安全教育人 分析分析项目有毒介质可燃气体氧含量时间部位分析人分析数据危害辨识序号安全措施选项确认人1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2所有与受限空间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了盲板抽堵负责人3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4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隔离正压防护面具,不得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5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6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作业是(无需要/已采用)防爆工具7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8
273、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9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明确作业风险,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10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救生三脚架( )、气防装备( )11其它安全措施: 编制人:申请单位意见设备(工程)部门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生产(技术)部门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审批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完工验收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动火所在单位签字:动火单位:签字: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作业单位车间项目负责人作业内容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作业人员:基 本 要 求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内容包括作业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作业风险、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应急措施及其他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应按照风险告知内容,逐条对接确认,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内容作业许可范围及作业环境:作业风险:防范措施(工艺、设备、个体防护等):应急措施:其他注意事项:企业负责人签字:我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已明确该项目的风险并清楚了危害、防范措施和其它注意事项。 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